第124章 倒霉的茅焦
人吃人的现象,古代比现代更严重,而且是血淋淋的,不加掩饰。
“早知道我就不该带你来这里。”
“不,看看也好。清醒清醒。”
东方奚说着,自然而然有了一些大的想法。
刘季都能平天下~
一些古代人就可以做的事情,他这个现代人,满腹知识,难道就做不了?
“怎么的,你还想着你是救世主,能救他们啊?”
东方奚不言。
这世道,本不该如此。
“你若是寂寞难耐,就去菜市买奴婢。那里的少女品性端正,没有犯过罪,再不济,身体是全乎的呢。再说了,在咸阳,你家那母老虎又不在。”
提到秦月娥,东方奚便想到自己的云阳老家,还有他的祖父。
这让东方奚踏实了许多。
这座巨大的城市,让东方奚回到了过去在大城市生活的感觉。金钱遍地,势利之人极多……
“你不是说你要来这里怡情吗?眉毛拧的都要掉下来了。”公孙粱说着,就拉着东方奚入了赌坊,“你快过来啊,钱能有女人重要吗?”
心情沉闷的东方奚被拉进了赌坊,让他意外的是,在这里的人,都衣着相当体面。
大堂里,摆放着八条矮脚案,都是大男人们,一个个相貌端正,衣着得体。
东方奚一进来还以为自己进了围棋馆。实际上,先秦时期的赌博之术,本来也就是从围棋对赌发源来的,只是有了围棋赌博,后来又有了赛马赌输赢,发展到现在,赌博已经成为滥觞。
在七国之中,齐国的赌博业相当发达的。
但是秦国,并没有发达的赌博业;秦国不能斗鸡斗狗赛马,但是却可以一起玩投壶之术。投壶虽然不是赌博,可是往往都有金钱交易。输了的人要给钱。
可是六博这个玩意儿,却是官府默许的。因为他属于棋类游戏。
现在,每个人的桌子上都有一个大盒子,这盒子里装着的,就是一个六博棋盘。
大家伙见到东方奚这么个大帅哥进来,一个个都停止了手下的博棋游戏。
大家都看了看他,公孙粱拉着东方奚到了他那一桌,这才刚坐定,便有一爵酒送到东方奚跟前来。
原来是一个小童送了一爵酒过来。
公孙粱连忙推掉。
“走开走开。”
果然那小童便走掉了。
东方奚隐隐有所猜,这地方有人好男风啊。
东方奚附耳问公孙粱道,“你直接这样拒绝是可以的吗?我以为还会有什么暗号呢?”
“这里的人都是体面人,你拒酒,人家就知道意思了。”
刚拒完酒,大家看出来没乐子,于是又低头各玩各的,堂内立刻又喧嚣起来。
“你这个侄子,似个君子,你居然把他带过来。”
此时,东方奚对面坐着一个中年大叔,他看起来有些上头。已经输得把上衣给脱了。相貌清瘦,双目熠熠,他的发冠是直的。
听口音也不像是地道的秦国人。
“别君子不君子了,你说你要不换一桌?”
“我不换。我今天就和你赌定了。”
公孙粱嚷嚷起来,“你都输得只剩下裤子了,再输就得把裤子也脱了。”
“不可能,我今天一定要把昨天和今天输的钱都赢回来。”
两人说着,这就开始扔骰子。
一套完整的博具由博箸(骰子)、博局和棋子组成。另外还有博筹,用于记录对博者的输赢情况。
游戏在刻有曲道的盘局上进行,用投骰子的方法决定行棋的步数,以杀掉特定棋子或获得更多的棋子为胜。
是的,这玩意儿就是现代的大富翁游戏。
东方奚在旁边观摩着,觉得没什么意思。这时候,一个熟悉的面孔映入眼帘。
东方奚定睛一看,越看越脸熟。
“秩吏奚——你还记得我吗?”
“令史郜——”
二人遥遥作揖。
“来我这里坐吧。”
东方奚看了眼公孙粱,他玩的正起劲,没工夫理他。
东方奚坐了过去。
令史郜可一直记得这小子呢,因为他,自己还挨了廷尉史一顿骂。但是见到他来了咸阳城,令史郜还挺高兴。
“你居然到了咸阳?你这样的人物,确实不该在云阳那种地方,太埋没人才。”
“奉诏而来,前来求学。自从云阳一别,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到令史。”
“你的那位朋友,是个行家,专门结交的就是我们这样的文吏士人。我等秦吏,没有别的好去处,只好在这里玩玩六博。”
搞了半天原来是执法人员自己也爱玩这类游戏,难怪不把这个游戏归在赌博业里。
“怎么样?来一局。”
“可。”
“你下多少注?”
“我带的不多,就以一金去搏。”
“一金,未免太少了吧。”
“可我随身带的并不多。今日刚从学室里出来,还不曾回家取用。”
“你那位叔父,今日一天赢了三十金。”
不是二十吗?他居然拿我的钱做本金,完事之后还骗我。
“他倒是运气好。”
“岂止是运气好啊。把那个齐人的家底全部给赢光了。那个齐人可不是一般人,他是文信侯府上的门客。”
齐人?文信侯府上?算算时间,历史上帮助秦王一统天下的有才之士都在这一年来到了咸阳城。
不会这么巧吧。
“原来他是齐国人。不知他叫什么名字?”
“茅焦。”
“茅焦?”东方奚惊呼。
“何人唤我?”茅焦说着,人却和公孙粱一样,头都不抬一下,一直盯着盒子。
“他乃齐国士人,变卖了家中田产,辞别了齐国的老师,带着家人一起来到咸阳想要一展抱负。他来了咸阳多日了,在文信府上为士,擅长辩合之术。文信侯待他甚好。”
“因为自身家境殷实,且有文信侯赏赐,每每出手都很阔绰。可是他自从遇到了你这位叔父,一赌再赌,输了就借。以至于输到现在,连家门都不敢进。昨晚还是央求住在我家的。”
“原来如此。”
“怎么?你到底要不要和你这位叔父借钱,玩把大的。”
“我倒是想玩,只是我喜欢以小博大。”
令史郜听了这话,胜负欲被激起。
“以小博大,博得动吗?我出十金。”
“这可是三年的俸禄。”
“在咸阳,不过半年的俸禄。”
“这也不少了啊。”
“管那么多?快来。”
有道是,嘴上说不过,就只能动手。
令史郜想着杀杀东方奚的锐气,这样就可以让他心甘情愿的当自己小弟。
可是令史郜哪玩得过东方奚啊,东方奚玩过的见过的,远远比他见过玩过的多。
一圈下来,令史郜就把十金输给了东方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