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研究:以河南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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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章小结

本章就河南省的粮食相关情况与经济现状做了较为细致的研究。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粮食方面。①河南省自新中国成立起便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大省,近几十年来粮食产量不断攀升;②2006年以前,河南省粮食增产主要依赖单产的提高,从2007年之后则主要依赖粮食播种面积的增加;③河南省粮食净调出量逐年提高,2014年粮食调出量约为2368.15万吨,成为我国为数不多的粮食净调出大省;④粮食加工企业数量较多,加工能力非常大,但是工业产值不高,税收贡献率相对较低,粮食的加工主要停留在初级阶段,附加值不高。

第二,经济现状。①河南省GDP值位居全国第五位;②地方财政收入与财政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较低;③三次产业产值均不断提高,其中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处于持续下降状态,但该比值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三产业占GDP比值持续增加;④河南省人均收入水平整体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⑤从县级层面讨论,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县与贫困县重合程度高达48.6%,粮食生产对经济的影响不容忽视。

不论从生产,还是加工方面,河南省粮食总体水平较高,尤其生产能力、粮食调出能力方面对全国意义重大,相对而言,河南省的经济发展水平要落后于粮食发展。粮食的生产是否对经济的发展存在较大的影响?这是我们接下来要讨论的主要问题,也是为粮食主产区提供补偿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