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外来户(一)
一、引言
19世纪末20世纪初,受灾荒、战乱等因素的影响,华北乡村社会发生了巨大变迁,尤其是大量逃荒人群的涌入,在这些地区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外来户。为了生存,这些逃荒人群历尽艰辛、落脚异乡。作为一无所有的外乡人,他们在耕地、住房、婚姻、政治等方面都处于边缘地位,只能依靠出卖劳动力、租种土地、借贷等来维持生计。这样,外来户与村中的一些老户就自然形成了雇佣、租佃、借贷的关系。然而,当革命进入村庄,尤其随着土改运动的不断深入,逃荒而来的外来户由于生产、生活条件的困苦,多数成为阶级话语中的贫下中农阶级里的特殊群体。他们不仅是中共土改运动中的依靠对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且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后,最终实现了传统意义上的“入住权”平等。
对外来户的考察,学界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移民史的研究[1],民俗学的研究[2],外来户取得村民资格、入住权的相关研究[3],而从外来户与土改相结合的层面进行考察的相对较少。在土改研究方面,研究者较多关注村庄内部的阶级划分,关注地主、富农、中农、贫雇农等各个阶级之间存在的差异性,把阶级的形成看作是静态的、封闭的村庄内部分化的结果,而忽略了贫农阶级内部的差异性,尤其是忽略了对外来户这一特殊群体的考察,以及这一特殊群体进入村庄所引发的乡村社会内部结构的动态演变过程。
虽然开展外来户与土改的深入研究一直受到资料的限制,但在土改和“四清”运动时期,为了土地分配、阶级斗争等需要,全国各地进行了阶级成分的登记和复议。尤其是“四清”时期的《阶级成分登记表》,详细登记了土改前、土改后、高级社、人民公社不同时期的土地(财产)占有情况、社会关系、家史、个人主要经历和政治表现等,为乡村社会的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史料,其学术价值已经得到学界的重视。笔者也在田野考察时收集、查阅了大量的《阶级成分登记表》,其中东、西三原村的《阶级成分登记表》家史部分详细记录了外来户迁入的时间、原因、经过以及来到当地以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显示了迁徙时间跨度较大、原籍地所涉省份范围广、迁移原因多样的突出特点,提供了外来户研究的一手资料。基于此,我们试图从阶级形成过程的视角,以山西省永济市虞乡镇东、西三原村为研究个案,深入剖析华北地区外来户、土地革命和乡村社会之间的相互联系。这对于我们理解土改与社会平等以及近现代乡村社会变迁等具有重要意义。
[1] 安介生:《山西移民史》,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9。
[2] 段友文:《黄河中下游家族村落民俗与社会现代化》,北京,中华书局,2007。
[3] 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美]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1986;[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香港]科大卫:《皇帝和祖宗:华南的国家与宗族》,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张佩国:《近代江南的村籍与地权》,载《文史哲》,第3期,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