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天津的市场情况和我们的决策
天津解放初期,在长期生产停滞、城乡交流堵塞的情况下,大量生产资金退出生产领域,内外贸易资金也退出流通领域,这些资金游荡在粮食、棉纱、棉布、黄金、美钞、证券等几个市场进行投机倒把,兴风作浪。怎样稳定市场,恢复与发展生产,安定人民生活,是党和人民政府在接收原官僚资本银行和肃清敌伪货币,发行人民币以后又一个迫切的任务。天津解放次日(1949年1月16日),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了3个布告,宣布人民币为统一流通的本位币,国民党政府发行的一切货币为非法货币,禁止流通,允许按规定比例兑换,也宣布外币不准计价流通,应持向人民银行兑换人民币,也宣布金银、银圆允许人民持有,不准计价流通,私相买卖,愿出售者可持向人民银行按牌价出售,也宣布军管期间暂停证券交易,严禁投机倒把,这些规定对打击投机,稳定市场起到积极的作用,一时金钞、商品的投机大为收敛,但证券交易却仍有活动,1月16日至22日7天内,启新洋灰股票由2000元上涨到5900元,这是由于一向涉足于市场的资金和个人,一时全部转业投向生产尚不可能,且解放初物价尚不稳定,持有纸币的人急于抢购商品、黄金或股票,而持有商品、黄金或股票的人又需卖出换取货币维持生活,更有一部分人又买又卖,投机取利,因此市场活动,始终不停,其中股票不如黄金、商品等实物受到人们更大的信任,所以股票买卖就更频繁。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金融处曾不断查缉证券黑市,使证券黑市大为收敛,但物资却又转入各种商品市场,掀起新的波动,促使物价上涨。这些事实告诉我们,在生产尚未恢复以前,单纯地取缔与查禁市场是不行的,只能把这部分游资引导到恢复生产、发展生产和畅通物资交流上去,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当前的办法只能先把这部分资金和这部分人引导到一个指定的市场,在国家受理和监督下,进行合法的交易活动,等到经济和生产恢复了,城乡内外交流畅通了,再把这些资金投向生产建设,把这些人逐步安排就业。通过开放证券市场,有利于取缔黑市,减少投机倒把,便利证券的转移,造成一般人对证券信任的心理,而为将来对新工商业的投资准备良好的条件,也给那些一贯靠投机倒把尚未参加生产的人们一条临时性的出路。
当时我们对开办证券交易所疏导游资作了研究,据王光英传递的信息,草拟了意见,于4月刘少奇同志来津视察时,我们向少奇同志汇报了开设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得到了他的支持,乃由军管会批准设立天津市证券交易所,作为引导游资、发展生产、奖励投资、繁荣经济的合法场所。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发布公告说:“为有效地管理金融市场,导游资于正轨,已呈请军管会批准,将原天津证券交易所清理结束,另成立天津市证券交易所……为本市合法之证券交易场所……”从此,证券市场成为合法市场,而对黄金、银圆、美钞等市场继续严格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