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业登记
1949年1月20日,济南特别市政府以工商字第1号布告颁布《工商业登记暂行规程》和《工商业登记暂行规程实施细则》后,以工商局为主,由商会和各行业公会配合,对全市工商业户进行了登记。
济南解放后经过3个多月的恢复,工商业有很大发展,业户有明显增加,但也存在许多混乱现象,必须通过登记,建立政府同各业户的正式关系。各户的登记一经政府批准发给执照,它的经营就成为合法的行为;如果离开执照规定的内容就是违法行为。
这是解放后的第一次工商业登记,政府采取了非常慎重的态度。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于1月26日成立了济南特别市工商业登记委员会,委员有尚兰亭、张又生、翟家新、刘玉轩、刘竹斋、赵云石、于辉、李恒昌、管晓峰、杨竹庵、刘伯熙、李世福、张东木、荆象良、王子明、张吉庵、于希均、孙以栋19人,尚兰亭为主任委员,赵云石为副主任委员,刘竹斋为秘书主任。
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弄清全市工业与商业、代理业与贩卖业的界限,各行业厂号的家数、资金、设备状况、原料(货物)来源、职工人数、劳资关系、生产能力、产品状况和生产中的困难等,为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方针提供依据。登记范围包括公营企业、私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
在市登记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确定粮食、火柴、机器、新药4个行业为试点行业,先成立行业的登记委员会,登记工作先行一步。行业登记委员会除吸收公会组成人员外,还有表现较好的工商业者参加。1月31日第二次会议又确定纺织、印染、食油、棉业、颜料、货栈、运输等7个行业成立登记委员会。至3月7日共分6批在80多个行业成立了登记委员会,相继展开登记工作。在工作步骤上首先从解决思想认识入手。如有人认为登记是寻找资本家进行斗争,因而等待观望;担心多报资本纳税多,少报了又怕查出来受罚或被作价收购;自己实报又怕别人不实报,结果实报的吃亏。根据这些思想问题,工商局和市商会连续采取大会动员和小组座谈等形式反复讲解登记的意义和目的,解释资本同税收的关系。对登记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则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处理。如对机器的评价,一开始不论质量如何,凡一种型号者都定为一个价格,评议中发现这样不妥,改为分档评价,各家都认为合理;又如机器折旧也不完全按购入年限,而按实际磨损情况评定;旧债的折算,按解放时北海币与法币、金圆券的兑换比值,而不按后来法币金圆券又贬值的比值。由于思想动员的深入和措施得当,登记工作得到顺利进展,有的业户还报出了存放的敌产。到1949年7月底登记工作结束。据不完全的材料(缺建筑业、土布口袋业和造纸业),参加登记的有工业行业33个,4964户,资本总额155.7561亿元。
这次工商业登记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也有不足之处。主要是大多数业户和行业申报的资本打了折扣。究其原因:(1)不少业户对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仍有疑虑,怕露富。(2)许多大字号在外地如青岛、天津、上海等地的资金和货物未计在内,而这些城市比济南解放较晚,货币和物资无法折算。能估出数则列入登记资本,不能估出则不列入。(3)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基础薄弱,干部太少,没有力量做深入细致的检查工作。(4)工商业者中积极先进人物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