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设计、科研、生产和教学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我国在建筑工程振动领域的科研成果,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比较和借鉴了国际先进标准,充分考虑了我国的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在此基础上以多种形式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精密仪器和设备,动力机器基础,建筑物内人体舒适性和疲劳-工效降低,交通振动,建筑施工振动,声学环境振动。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邮政编码:10008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公司
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合肥工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隔而固(青岛)振动控制公司
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
中国昆仑工程公司
海军司令部直属工作部
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五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徐 建 万叶青 黎益仁 陈 骝
杨宜谦 柳炳康 陈龙珠 郑建国
尹学军 黄尽才 周建军 余东航
李永录 于跃平 杨毅萌 王永国
徐 辉 宫海军 娄 宇 凌秀美
王庭佛 张 斌 孙家麒 李 亮
陆 锋 赵 新 李亚民 王建刚
王建立 冯延雅 王 劲 徐衍林
陈 炯 燕 翔 邹 宏 马东霞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程耿东 茅玉泉 吴成元 张芳芑
任书考 吴邦达 高广运 张同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