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施工测量
7.2.1 施工测量应按设计施工图提供的坐标与隧道穿越轴线测量定位,并应依据勘测成果控制网坐标和高程系统和精度等状况,制定竖井的施工控制测量方案。
本条规定了施工定位依据、做法和原则。施工测量是关系到隧道准确贯通的基本保障,需要选择适宜的坐标、高程起算控制点,同时还需要对设计、地方提供的测量坐标系(网)进行复合测量。
7.2.2 平面控制网宜分为2个等级,一等控制网宜采用GPS网,二等控制网宜采用导线网,在满足精度要求的情况下可采用其他布网方法。高程控制网可采用水准测量方法一次布网。
在盾构与顶管的始发和接收井之间,采用二等导线网建立施工控制测量系统,每个井口布设不少于3个控制点。所布设的测量控制点尽量避免选择在车辆、沉降等影响区域内。
7.2.3 在盾构与顶管的始发和接收井之间应建立统一的施工控制测量系统,每个井口布设不应少于3个控制点。
在盾构与顶管的始发和接收井之间,采用二等导线网建立施工控制测量系统,每个井口布设不少于3个控制点。所布设的测量控制点尽量避免选择在车辆、沉降等影响区域内。
7.2.4 当穿越轴线穿越水域时,应进行跨水域水准测量。跨水域水准测量可采用光学测微法、倾斜螺旋法、经纬仪倾角法和测距三角高程法等,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7的有关规定。当视线距离小于100m时,可采用一般方法进行水准测量。
当穿越轴线穿越水域时,需要考虑跨水域水准测量规避通视带来影响,如果受通视影响可通过建立大三角(0.4km~1.0km)或GPS测控网,但精度等级与效果需能保证隧道精确贯通。
7.2.5 施工测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建立地面上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
2 地面沉降测量;
3 竣工测量。
7.2.6 地面控制网建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照国家四等水准要求,应用管道线路上控制点或设计坐标点建立首级控制网,并应用该区域内相应等级的国家点进行测量复核;
2 当采用三角网作为场区控制网时,边长宜为0.2km~0.4km;测角中误差不应超过8″;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不应大于1/20000;
3 当采用小三边网作为场区控制网时,边长宜为0.2km~0.6km;测边相对中误差不应大于1/40000;
4 纵横坐标闭合差不应大于35mm。
5 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基准线、水位基点、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光电缆等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