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热加工的前五件制品,应100%检验主要成形尺寸,并应在全部合格时再正常生产。正常生产后可按10%抽验产品,发现不合格时,应及时调整参数。
3.2.2 冷却后应100%检验各部主要成形尺寸。
3.2.3 各工序间毛坯检验过程应按炉号进行分炉管理。
3.2.4 弹体内腔尺寸应通过内孔专用量规检验,外观质量应光滑。
3.2.5 表面及内部缺陷检验宜采用磁粉探伤、超声波探伤。
3.2.6 旋前毛坯壁厚差应控制在2mm以内,宜小于1.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