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工艺布置
3.5.1 理化测试中心的工艺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并预留发展空间。
本条规定了理化测试中心的总体工艺布置原则。理化测试中心包括各种专业的实验室、辅助用房等,不同专业的不同实验室对室内温湿度、洁净度、防微振、防电磁干扰等环境要求各异;有的实验室会产生振动、粉尘、噪声、腐蚀性气体或液体等,需要采取不同措施。同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要求,以及结合经济性等综合因素进行分析比对,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互不干扰,布局合理,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考虑发展预留部分实验室。
3.5.2 下列实验室,宜布置在单层建筑物或多层建筑物的底层:
1 有隔振要求的精密仪器实验室;
2 设备体积或重量较大的实验室;
3 设备振动较大的实验室;
4 需要辐射防护的实验室。
本条对实验室布置在建筑物底层的情况作出了规定。
1 有些精密仪器如五十万分之一精度天平、电子探针、透射电子显微镜、原子力显微镜等,需要采取防微振设计才能保证测试精度和设备正常使用,布置在建筑物底层有利于采取隔振措施,减少振动对测试数据的影响。
2 有些设备体积较大,或者设备重量较大对支撑地面荷载要求高,便于设备运输以及实验室设计的经济合理等,将这类设备实验室布置在建筑物底层。
3 有些实验室如高频疲劳实验室等设备工作时会产生较大振动,影响其他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宜布置在建筑物底层。
4 射线检测实验室需要进行射线防护设计,包括X射线探伤机房、电子束加速器机房、γ射线探伤实验室等,布置在底层可以节省投资。
3.5.3 使用或产生易燃易爆物质的房间,宜布置在建筑物顶层且下风向。
3.5.4 产生有害气体、粉尘的房间,宜布置在建筑物的下风向。
3.5.5 有温、湿度精度要求的实验室、化学品贮存间等,宜朝北布置。
3.5.6 电子显微组织分析实验室等精密仪器实验室应远离振源、噪声源。
3.5.7 产生振动、噪声的设备宜相对集中布置。
3.5.8 精密仪器实验室不宜与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质的实验室相邻。
3.5.9 精密仪器实验室应远离变电站及大功率用电设备。
3.5.10 持久—蠕变性能实验室,布置数量较多的高温持久—蠕变试验机时,宜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且设备间净空高度应大于7m,地面至设备顶部之间的环境温度不宜高于35℃,室温突变不应大于5℃。设备排列间隔不宜少于1m,设备之间工艺走道宽度不宜少于2m,应将控制室与设备间分开设置。
持久—蠕变性能实验室,布置数量较多的高温持久—蠕变试验机,每台设备加热炉的散发热量聚集在实验室内,由于设备周围环境温度需要保持稳定,不能采取排风降温等措施,造成室温居高不下,影响试验人员正常工作。经过调研,这类实验室宜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应增加实验室层高,加大设备间距,以保证试验环境要求。
3.5.11 渗透检测实验室、试样加工室宜设置在单层建筑物内。
渗透检测实验室内需要设置专门渗透检测生产线时,宜设置在单层建筑物内。检测试样加工量较大,试样加工设备较多时,宜将加工设备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
3.5.12 射线检测实验室应布置在人流稀少的区域。
射线源产生的电离辐射会透过防护设施发生少量泄漏,对周围环境、工作人员产生辐射危害,因此,应将实验室布置在人流稀少的区域。
3.5.13 有通风要求的实验室,宜相对集中布置。
有通风要求的实验室,需要设计进、排风系统,如能相对集中布置,可减少对周围实验室的振动、噪声干扰,便于排风系统管道的布置。
3.5.14 同类型实验室、环境条件要求相近的实验室、工艺流程紧密联系的实验室,宜集中布置。
3.5.15 以生产现场测试为主的试验项目,宜将实验室设置在生产厂房内。
3.5.16 危险化学品必须单独设置贮存间,且必须设置警示标识。
本条系强制性条文,对易引起急性中毒的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及危险化学品存放作出了强制性规定。直接涉及人身安全,必须单独设置贮存间,并设计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
3.5.17 电子显微组织分析实验室、光谱分析实验室及介电性能实验室、绝缘材料的高压实验室等宜设置实验室前室。
3.5.18 理化测试中心宜设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