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1 矿田范围及资源量的编写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说明国土资源部门批复的划定矿区范围和矿区总体规划确定的矿田境界;
2 说明矿田勘探范围,勘探面积,分煤层、煤类列出获得的煤炭资源量;
3 应附插图“划定矿区范围、矿田境界、矿田勘探范围示意图(含拐点编号)”;
4 附表应包括划定矿区范围、矿田境界、矿田勘探范围边界拐点坐标表及矿田资源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