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四、地震行政执法人员
(一)地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地震行政执法人员是指地震行政执法机关直接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在编在岗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地震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地震行政执法资格,依法履行地震行政执法职责。地震行政执法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公共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等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由同级人民政府统一制作颁发地震行政执法证书。地震行政执法证书一般每3—5年核发1次;地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等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地震行政执法工作;地震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一般为3—5年。
(二)地震行政执法人员义务。地震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执法中正确适用地震法律、法规和规章,执法行为规范;勤奋努力,敬业爱岗,服从命令,不得随意散布行政执法内容;公正廉洁,克己奉公;着装得体、仪容整洁、举止文明、语言规范、行为端庄。
(三)地震行政执法人员用语规范。地震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牢记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理念,树立热情服务、服务发展的意识,做到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细致、服务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