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家庭保护
1.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履行哪些监护职责?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家庭是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父母子女间的亲密关系,为父母教育未成年子女提供了有利条件。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法律和道德要求,采取正确的方法,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从正反两个维度全面规定了其职责。
其中,第十六条从正面维度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1)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2)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3)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4)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5)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6)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7)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8)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9)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10)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第十七条从反面维度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1)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2)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3)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4)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5)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6)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7)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8)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9)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10)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11)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上述二十余项监护职责是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作为监护人提出的新要求。父母在监护过程中,既要从正面引导未成年人,给未成年人传输“正能量”,也要严格管教未成年人,不能放任未成年人为所欲为,更不能侵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