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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安全生产

1.劳动者是否有权了解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案例背景

2019年5月,张先生进入某玻璃厂制造车间工作。开始工作后,张先生发现制造车间存在很多危险因素,而入职培训只培训了设备的基本操作方法,并没有提及这些危险因素以及相关的防范、应急处理措施。于是,张先生向车间领导反映,要求玻璃厂告知自己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领导认为张先生是没事找事,拒绝了张先生的要求。

学法有疑

劳动者是否有权了解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法律讲堂

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各种危险因素,劳动者只有提前了解并做好防范措施,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因此,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中的危险因素,以及用人单位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具体到上述案例中,张先生作为新入职的员工,想要玻璃厂向自己告知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用人单位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的要求是合法的,玻璃厂理应向张先生如实说明,以便张先生能够在工作中做好防范措施。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一句话说法

工作中,劳动者不仅需要知道自己的工作内容,还需要了解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在工作中做好防范,避免出现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