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法律对于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的员工有什么保护措施吗?
案例背景
2019年6月,朱先生进入某空调公司从事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工作,空调公司安排老员工李先生教导朱先生熟悉工作。9月份,由于人手短缺,空调公司安排朱先生独立地进行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李先生觉得朱先生学得还很有限,还没有完全上手,不能独立工作,并且从事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需要考取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朱先生还没有参加考试。于是,李先生向有关部门举报了空调公司。
学法有疑
法律对于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的员工有什么保护措施吗?
法律讲堂
我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报告或者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进行核查和处理。”因此,如果有关部门接到了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生产安全培训的举报,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进行核查和处理。
在上述案例中,李先生认为朱先生既不具备独立操作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能力,也没有考取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此种情况下空调公司安排朱先生独立进行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是不合法的,李先生向有关部门举报公司的行为是正确的,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进行核查和处理。
法律条文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报告或者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进行核查和处理。
一句话说法
员工如果知道用人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应当勇敢地向有权部门检举揭发,既不能夸大事实,也不能大事化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