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告
(一)什么是公告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按照公告内容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重要事项的公告和法定事项的公告。其中,重要事项的公告是指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如公布国家领导人的出国访问;法定事项的公告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如宣布某项法规或规章。
(二)公告包含哪些内容
1.首部:标题
公告的标题有三种形式:第一种由发文机关名称、事项、文种组成,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卫彦明等10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第二种由发文机关名称和文种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第三种只写出文种“公告”即可。
2.正文
公告的正文一般包括公告的原因、事项和结语三个内容。其中,原因部分要求用简要的语言写出公告的依据、原因、目的。事项是公告的主体,要求明确写出公告的决定和要求,可以分条款写。结语一般用“现予公告”“特此公告”等习惯用语,体现公告的庄重性、严肃性。如汶川地震时国务院发布的公告——“国务院公告: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其中,“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为公告的原因,其后的内容为公告的事项。
3.文尾
包括署名和日期。以机关名义发布,标题如已有机关名的,不必署名。
(三)公告格式
××公告
(发公告的原因)
(公告的事项)
特此公告(或现予公告)。
发布机关
年 月 日
(四)经典公告范文
1.重要事项的公告
2010年8月7日夜至8日凌晨,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突发特大泥石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10年8月15日举行全国哀悼活动,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
2010年8月14日
2.法定事项的公告
在经济发展的大潮中,高新技术企业始终走在引领潮流的最前端。为了帮助和促进高新企业的发展,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相关税收规定,现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三、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履行备案手续,同时妥善保管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具体格式见《工作指引》附件2);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本公告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16年1月1日以后按《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本公告规定执行。2016年1月1日前按《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6月19日
(五)公告写作注意事项
1.由于公告具有面向公众进行宣布的性质,因此,在语言上一定要做到通俗易懂,条理清楚。此外,还要注意文风严谨、不低俗、不做作,要严肃庄重。
2.写公告时,要做到开门见山,直陈其事,一事一告,实事求是地公告。
3.写公告时不要对公告内容或事项发表议论,不对公告作出说明,更不能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