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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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林夕的婚礼

林夕要结婚了。

两个月零一天之前,她还不认识自己的未婚夫,但就在今天,她却要和这个人一起走进民政局,去领那本将把两个人未来几十年都拴在一起的红色小本,人生有时还真是充满了惊喜啊,不是吗?

林夕的婚礼61天前。

林夕和他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第一次见面,场面倒算不上尴尬,虽然喋喋不休的一直是她的相亲对象。刚加完班的林夕又累又困,实在提不起精神来谈天说地,但出于礼貌,她还是强撑着微笑听男人自顾自地从工作聊到了房子,幸运的是,他还挺能自得其乐的,似乎也不需要林夕的回应。两个小时后,两人吃完饭叫来服务员结账时,林夕几乎是跳了起来,用了今天最快的语速提出要AA埋单,一付完钱,她便在男人欣慰的目光下一溜烟儿地跑了。

“小夕啊,今天的男生怎么样?有机会发展发展不?”

林夕有时候真的怀疑母亲身上是不是装了某种红外线感应装置之类的东西,自己才回家一秒钟,她就像闻了腥味儿的鲨鱼一样游到了门口,探照灯一般的眼睛来回扫视着,企图看穿她迷雾重重的情感未来。

林夕低着头换鞋,含糊地说:“不怎么样,再说吧。”

“不怎么样?怎么,哪里又不合你心意了?!”母亲的声音瞬间拔高了八个度,林夕逃一般地跑进了自己房间,母亲却仍在门外穷追不舍:“那个男孩子的照片我看过了,相貌端端正正的,一看就是个脚踏实地的好孩子,工作又在编制里,多稳定啊,要房有房,要车有车,林夕,你说说你到底还要求些什么?”

林夕在门内疲惫地说:“妈,我不喜欢他,对他没感觉。”

“喜欢?喜欢能当饭吃吗?”母亲的声音听着比之前更歇斯底里,“林夕,你28岁了,再拖下去你看谁还要你!好,你不结婚,你不要脸,那老林家还要脸呢!你知道上次你大姑妈怎么说的吗,这么大的姑娘还不嫁人,一定是……”

林夕戴上了耳机,用噪声般的音乐把母亲的声音隔绝了出去。她倒在床上,望着黑漆漆的天花板,努力把那想象成一片星空。

林夕的婚礼58天前。

林夕看了眼手机,离约好的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服务员第八次来给她加水,暗示她再不点单饭店就要打烊了,林夕便只好随便点了两个菜,再次给闺蜜打了个电话,依旧是无人接听。

半个小时后,风尘仆仆的闺蜜终于坐到了她面前,林夕看着她目瞪口呆到:“你怎么把孩子带来了!”

闺蜜的样子像是刚从战场上下来,乱糟糟的头发胡乱地用夹子夹着,颜色错乱的休闲衫和牛仔裤毫不搭配,更别提上面还有几摊奶渍,她小心翼翼地把婴儿车归置好,再把身上那个大得吓人的背包拿下来,如释重负地放到一边。

“你是要去深山老林里荒野求生吗?”林夕盯着那个帆布包问。

“别傻了”瘫倒在沙发座上的闺蜜翻了个白眼,“这是妈咪包,里面都是宝宝要用的东西。”

“呃,好吧,所以你为什么要把这个可爱小家伙带到这儿来?今天是周六,他爸爸呢?”林夕起身看了看小婴儿,粉嘟嘟的,还挺讨人喜欢。

“公司应酬,孩子他爸能不能升经理就看这次了。”闺蜜叹了口气,又问,“小夕,你不介意吧?我这也是没办法,孩子不能没人看着。”

“当然!我也好久没见他了,哦,这孩子长得可真快。”

一提起孩子,疲惫的闺蜜瞬间来了精神,她情不自禁地从孩子的衣食住行聊到未来的学习规划,就像艺术家聊起达·芬奇;音乐家聊起贝多芬;文学家聊起莎士比亚那样,母亲聊起孩子便能如海岛上的水管般滔滔不绝,林夕起先听着倒还算有趣,但半小时后她却几乎要像前几天相亲时一般崩溃了,终于,她抢过话头打断道:“别聊孩子了,你呢,你最近怎么样?”

闺蜜愣了愣,显得有些茫然,“我嘛,还是老样子喽。”不过她很快想到了什么,又恢复了活力,“对了,我前几天去参加了个婚礼,新娘你也认识的,就以前隔壁班的那个,哎,小夕啊,听说你前几天去相亲了哟,怎么样,啥时候介绍给我认识啊。”

林夕叹了口气,“别想了,我们俩不可能。”

闺蜜追问道:“不会吧,他二婚?有娃?等等,不会是个五十多岁的秃老头吧?”

林夕无奈地笑道:“都不是,就是…就是没有感觉。”

“什么感觉?”闺蜜瞪大了眼睛。

“爱情啊!”不知为何,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林夕有一种不真实感,仿佛自己刚才宣布了明天开始要去学芭蕾,后天就要登台跳四小天鹅似的。

显然,闺蜜也是这么想的,她倒在沙发座上,笑得前仰后合,而坐在她对面的林夕觉得自己活像被老师抓住早恋的懵懂高中生。

回家的地铁上,闺蜜带着笑意的话回荡在林夕耳边:“林夕啊,你以为自己几岁啦?18吗?”

到站的提示音恼人地啸叫着,林夕步履匆匆地走下地铁,从包里掏出手机,又看了一遍相亲对象早上发来那条信息:

“小夕,你什么时候有空?想约你出来吃个饭。”

林夕立在站台,一会儿调出删除好友的界面,一会儿调出对话框,最终,她微弱的挣扎随着一道叹息远去了,她打字回到:“下周末可以,地点你定吧。”

林夕的婚礼32天前。

她终于从那家可恶的公司辞职了,很难总结她离开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可能是那个色眯眯的爱盯着她的上司?可能是无休无止又没有加班费的工时?总之,林夕不干了,甩手走人了,但像很多冲动裸辞的小年轻一样,她很快又陷入了失业的焦虑中。

然而她的运气还不算坏,在家忍受了母亲几个星期的唠叨后,林夕总算找到了工作,新公司的规模不算小,是家上市公司,今天是她报道的第一天,林夕打算好好表现。

宽阔的平层里紧密地横放着十几张长条桌,一台台电脑放在上面,活像是黏在巧克力板上的坚果碎,林夕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有些紧张,但她很快就发现并没有人注意到自己,大家都像蜜蜂般忙碌,而比起另一只蜜蜂,他们显然更关心眼前待采的花蜜。

一直到了午休的时候,人们才有空从电脑中抬起头,好好打量一下这位新来的同事,林夕拿出最亲切随和的态度和同僚们一一打了招呼,而大方的同事们也很快接受了她,大家这才算认识了。

几天后,林夕顺利融入了同事们空闲时间的聊天中。公司里的闲聊一般分为两种:对工作的抱怨和对生活的抱怨,大家叽叽喳喳地倒出自己的苦水,再用一套恒久不变的说辞敷衍地安慰对方一通,双方便都满足了。几年的工作经历使林夕对同事之间的距离感已经有了精准的把控,也不再对他们抱有过度的幻想,所以点到为止的谈话和交情是再好不过的了。

但随着同事们间的熟络,麻烦也随之而来。他们已经摸清了林夕的感情状况,并对她这个年纪还未婚的事实表示了礼貌的惊讶和担忧。在林夕把那位不到一个月前认识的相亲对象当作男友介绍给他们时,同事们又显得高兴且欣慰,并热情地以学区房、适龄生育等为论据劝说起林夕要把握住机会,早日成婚。

林夕觉得母亲一定能和她的同事们做素未谋面的知己,她很难分清哪个更糟糕,是同事如母亲般教育她呢,还是母亲如同事般了解她呢?

林夕的婚礼21天前。

热气在沸腾的火锅间升腾,在人们的皮肤上蒸出一层薄汗,林夕没什么胃口吃东西,她心里还想着出门前与母亲的争论。

母女俩争吵的主题依旧没变,母亲觉得林夕还没提出结婚是愚蠢的,她很可能会错过这个好男人,林夕则觉得母亲越来越无可救药,两人在大吼大叫间并没有讨论出什么实质性的内容,最后以林夕孩子般赌气的夺门而出收场了。

林夕看着对面的男人,在火锅若影若现的白雾中,他的面目比平时更加模糊,自己爱他吗?林夕问自己,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自己将来会爱上他吗?这个问题从哪个角度看都十分可笑,当然,如果一定要给出一个答案,那无疑也是否定的。自己会和他结婚共度余生吗?这一次,她的回答没那么坚定了,心中的摇摆不定使她惶恐不安,她停下了思考,努力不再去想这件事。

一顿五味杂陈的饭后,男友叫来了服务员结账,像往常一样,林夕提出要AA制埋单,这次男友却史无前例地拒绝了,十分绅士地表示今天他请客。

正当林夕一头雾水时,男友又开始用陌生的、深情款款的眼神看着她,林夕记得很久以前在哪儿见过这种眼神,不一会儿她便想起来了,是在高中的一次晚会上,一个16岁的高一小男生演了罗密欧,当他错念了那句女主角的台词:“朱丽叶啊,你为什么是朱丽叶呢?“时,全场都为他拙劣的演技和犯下的可笑的错误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但林夕现在可笑不出来,她好像已经预见了事情的发展,觉得如坐针毡。

她看着男友的嘴一张一合,就像看着水里的鱼吐着泡泡,那泡泡把她包裹住了,令她觉得又闷又晕,在她还什么都没听清时,男友又不知从哪儿掏出了个黑丝绒的盒子,林夕非常清楚地知道里面装着什么。

男友把盒子从桌子那头推了过来,在油腻腻的桌面上留下了道不显眼的痕迹,林夕不知所措地盯着它,仿佛那是个拔掉了拉环的手榴弹,她听到男友在催促自己,便如提线木偶般拿起了盒子,打开了它,果不其然,里面是枚钻戒。

随着她的动作,男友毫无预兆地站了起来,对着空气张开了双臂,仿佛要拥抱什么人似的,他用唱歌般的语调说:“小夕啊!嫁给我吧!”那声音足以让周围人都听到。

服务员是最先反应过来的,他们带头开始鼓掌,像鼓励孩子走路般鼓动林夕答应他,随后客人们也高兴地加入了,霎时间,餐厅成了幸福和欢乐的海洋,只有林夕一人被这突如其来的抉择炸得头昏脑胀。

林夕环顾四周,透过那并不存在的万花筒,她清晰地看到了这个割裂的、对称的、等分的世界,这些喝彩的人真的是陌生人吗?当然不是,他们是家人,是好友,是同事们,答案已经显而易见,呼之欲出了,因为自己是家人的家人,是好友的好友,是同事的同事,所以正如他们知道答案一样,林夕也知道答案。

林夕点了点头,答应了。

林夕的婚礼13天前。

两对老夫妻知道这事已经有几天了,但他们的激动和欢喜并没有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消退,反而愈来愈烈了,自己的孩子终于要结婚了!他们简直想象不出还有什么比这事更令人值得高兴!

婚礼自然是不消说的,肯定是早早办了的好,几十年中所受的教训告诉他们,凡事在尘埃落定前都不能算是成功,尤其是当这事和孩子挂钩时,他们更是要24小时不眠不休,一直监督到它办成才肯安心去睡觉的。于是四个老人就这样抱着十二万分的热情,拉上了各自的孩子投入到了这场刻不容缓的战役中。

林夕妄图消停几天的幻想很快就破灭了,婚宴酒店、婚纱照、伴娘,哪一样看起来都要比母亲催婚的唠叨更加棘手,但她并不后悔,也不再反抗了,一是因为人类有自我保护机制,他们会为做出的选择辩解,努力把它合理化,以免自己落到绝望万分的境地;二是因为林夕已经疲惫不堪,除了顺从再没有力气去做其他事了,这种疲劳并不是近几个月才有的,它从很多年前就开始堆积,开始的时点并不确定,可能是毕业时踏出校门的那一刻,可能是和初恋被迫分手的那一刻,也可能从呱呱坠地后的第一声啼哭时便开始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身边的人都很高兴,所以林夕也很难再有别的心情。

今天是林夕第一次戴上戒指出门,倒不是说她不乐意让别人知道订婚的事,毕竟从十几年没见过面的小学同学,到过年时只串过一次门的远房亲戚,母亲已经把所有能联系到的人都通知了个遍,也不用她再遮掩什么了。林夕之前不戴戒指只是因为不习惯,在年会的时候戴几个小时的项链耳环倒还能忍受,但时时刻刻在手指上套个圈儿却实在困难,于是林夕早早打定了主意,这东西只在重要的场合,譬如结婚时戴,其他时间便收在盒子里罢。哪想还没过多久她就犯了错,几天前两家人第一次一道正式吃饭的时候,林夕忘了把戒指带出来,未婚夫自然是不高兴的,公公婆婆虽然没说什么,但瞧着也有些不满,林夕只得打了个哈哈糊弄了过去,回家后便诚惶诚恐地将戒指戴上了,就当是提前适应美好的婚后生活吧。

她一戴着戒指在公司亮相,所有人便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人的眼睛的好坏并不是由视力决定的,当眼前是他不想看到的东西——譬如自己的缺点,那人就像瞎子般盲目;但当眼前是他想看到的东西——譬如他人的八卦,那人就能像太空卫星般敏锐,林夕无名指上的戒指无疑属于后者,所以不到半天的时间,她订婚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公司。

祝贺纷至沓来,在表达恭喜的同时,很多同事还兴致勃勃地向她介绍着婚礼场所、婚纱品牌甚至是母婴用品,他们鼓掌欢迎林夕的加入,林夕也很高兴,她总算从落后的队伍里追赶了上来,加入了这浩浩荡荡的幸福天堂。

林夕的婚礼当天。

什么样的婚礼最牢不可破?是在民政局盖下法律的红章?还是在《婚礼进行曲》中走上神圣的红毯?或者是在某处天涯海角许下海枯石烂的誓言?以当今大多数人的准则来看,前两种形式无疑是必不可少的,而要举行一场体面的婚礼少不了几个月的筹备,相比之下,去民政局领那本盖章的小红本就要容易得多了,于是在所有人的赞许声中,林夕和未婚夫决定在今天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在夏天蛮横的高温之前,那段拖拖沓沓、又闷又潮的日子是最难捱的,太阳像个顽童般在云层间躲躲藏藏,中午时艳阳高照,热得人想要跳进河里游个泳,到了下午却又阴沉沉地下起雨来,冷得人直想把刚归置好的大衣再找出来披上,今天就是这么个令人难受的天气。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今天却又显得喜气洋洋,毕竟黄历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宜嫁娶”三个字,这便足够让这平凡的一天充满价值了,即使是工作日,林夕也顺利请出了假,坐上了前往民政局的公交车。

林夕今天穿了件白衬衣,衣服是新的,码数买小了,勒得她有些不自在,公交车倒是不挤,就是没座儿了,她只好扶着把手站在过道上,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

公交车刚走两站,外面就淅淅沥沥地下起小雨来,林夕打开包翻了翻,果然没带伞,她暗暗叹了口气,希望自己到站时雨已经停了。

红灯时,车停在了马路中间的花坛前,里面的花估摸着是春天时种下的,现在花根虽然还插在土里,但花叶已经被前几天的大太阳晒得奄奄一息了,如今天上落下雨来,打在花叶上,更显得它摇摇欲坠、楚楚可怜,林夕看了几眼便别过头去,远远地,她看到了两个孩子在雨中奔跑着。

红灯跳成了绿灯,车轰隆隆地启动了,司机踩了两脚油门便到了下一站,林夕刚才看到的那两个孩子上车了,原来他们不是为了躲雨,是为了追车才那样使劲跑的。

上车后,那两人正好站到了林夕后头,透过玻璃窗的反光,她能不甚清晰地看见他们的样子,毫无疑问,那是对正处于热恋期的小情侣,正亲昵地帮对方擦着身上的雨水呢,林夕望着他们,仿佛在看一部过时的旧电影,不知怎么的,她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自己做过的唯一一件称得上叛逆的事情。

那事发生在高三,其实大家也知道,处于那个敏感时期,任何一件比没吃晚饭稍大一点儿的事都要让老师和家长们神经高度紧张的,但林夕做的事可要严重的多,她早恋了。

那算得上是林夕的初恋,对方是个高三才转学过来的男生,一切都发生的很快,相爱得很快,被发现得也很快,老师和家长们自然是要不遗余力地棒打鸳鸯的。

爱情的终结也如同它的到来那么快,在一场大吵大嚷、大哭大喊后,男孩转学了,林夕则被严加看管起来,连单独出门上学也不被允许。从此以后,两人再没见过面。

其实现在想来,那场只持续了短短几个月的恋爱实在称不上轰轰烈烈,最多只能算一桩学生时代的趣事罢了,但当林夕回想起来的时候,初恋的笑容、草原上的牦牛和在高原时微微缺氧的感觉还是如此清晰,甚至比昨日与同事们的聚餐或前日与未婚夫的约会更加真实。

公交车的急刹把林夕从回忆中拉了出来,她踉跄了一下,抬头看了眼站名,民政局到了。

林夕走进民政局,还没从人群中找出未婚夫,母亲的声音就远远传了过来,“哎呦,你怎么还是穿了这件衬衫,昨天我给你熨好的那件呢?”

林夕惊讶地看着母亲,问道:“妈,你怎么来了?”

“这么重要的事我当然得到场了,哎,两位亲家也都来了,你快去打个招呼。”母亲一边整理她一丝不苟的领子,一边把她推到了不远处的等候区,那一家子果然也在那里。

林夕扯出笑,用最亲热的态度和未婚夫问了好。他今天梳了个新发型,发胶有些抹多了,看到林夕时,未婚夫做出了个成熟男人的笑,游刃有余得仿佛今天这事他已经做过了好多次一样。

衣着隆重的婆婆倒显得很热情,虽然几天前他们才见过面,但她还是仔细过问了林夕的工作和健康,林夕也用和之前相差无几的答案一一回复了她,婆婆显然很满意,拉着她的手高高兴兴地坐下了。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是个奇怪的地方,结婚和离婚都在这儿办理,简直像是把产房和殡仪馆放在一起般变扭,林夕望着周遭形形色色的人,很难分清谁更幸福,是即将结合的爱侣呢,还是即将分别的冤家呢?她转头看着身边的人,想着他们以后又会是哪般,是永不再踏足这个地方?还是在将来到某一天再度光临,提起离婚诉讼?

怪异的是,无论是哪一种设想,林夕的心情都毫无波澜,仿佛呈现在眼前的不是自己的未来,而是一出毫无营养的晚间泡沫剧。

像是休克的人突然意识到自己正坐在疾驶着的过山车上一样,林夕惊醒了,周遭的人第一次变得透明起来,她的眼前出现了个小姑娘。

这女孩看着是那么的眼熟,但林夕绞尽脑汁都想不起来她是谁,突然,女孩奔跑了起来,林夕下意识地去追,但很快她便停下了,她想起这女孩是谁了。

那女孩即将坐上前往LS的火车,那是一趟单向列车,它已经驶入名为时间的迷雾中太久,再也不能返航了。

“小夕,你在想什么呢?”婆婆攥着林夕的手问。

林夕愣怔了一下,抿着唇没有回答。

婆婆并未在意儿媳这不同寻常的反应,继续道:“小夕,刚才我说的话你可要放在心里呀,工作是可以缓一缓的,但生儿育女可是不能拖的啊,你现在年纪也不小了,趁早生个大胖孙子,我还能帮你们带带,你说是不是?”

林夕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可还没等婆婆露出笑容,林夕就挣开了她的手,蹭地站了起来。

父亲、母亲、未婚夫、公公婆婆,林夕在他们的面庞上看见了相似的疑惑,自己的脸上也浮现着同样的表情吗?林夕觉得有必要去弄清这个问题,这比其他的一切都更重要。

于是她含糊地说了句“对不起”,也不管有没有人听见,便转过身,用出十几年前的鲁莽和天真,逃走了。

太阳从云层中探出头来,雨停了,但林夕不再担心这天气会持续多久,也不再担心雨什么时候会落下来,现在是阳光明媚的晴天,知道这个已经足够了。

林夕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脱掉了碍事的高跟鞋,赤足感受着雨后潮湿又温暖的石板路,路人奇怪地看着她,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林夕!”突然,她听到身后有人在叫她的名字。

林夕转过身,在毛茸茸金灿灿的夕阳下,她又看到了那个人,那个曾牵着她的手登上火车的男生,岁月虽然令他脱胎换骨,但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男人站在那里,像是矗立在时间之海边的灯塔,林夕笑了起来,用尽全力朝他奔跑了过去。

人生有时还真是充满了惊喜啊,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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