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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柱成了厂里的笑料和公敌。男同事笑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女同事则拒绝跟他有任何接触,迎面遇上都要躲开好远。日记中提到的女同事中,有人已婚或有了男朋友,他们也纷纷扬言要好好教训一下赵金柱。一时间,厂里闹闹哄哄的,一度影响了日常工作进度。
为了安抚职工情绪,当时的厂领导专门为此事开了会,但他们也很为难。一方面,他们巴不得开除“刺头”赵金柱;但另一方面,赵金柱的行为又完全够不上违纪,甚至说他本身也是一名受害者——日记内容属于个人隐私,却被公安科泄露出去,厂里是不可能因为“思想龌龊”而开除他的。
“但这件事坏就坏在赵金柱平素风评太差,厂里有很多人看他不顺眼,想借着这件事看他的笑话。”朱警官说。
1996年7月,赵金柱经历了两个月的压抑、愤怒和委屈之后,再也忍耐不住了。7月16日下午,他对一位嘲笑他的同事大打出手,被人拉开后,赵金柱怒气未消,直接跑去隔壁车间找到王艳。
据赵金柱事后交代,那天下午,他去找王艳的目的就是想跟她当面对质。他已听说,就是王艳举报他“跟踪尾随、图谋不轨”的。
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赵金柱一怒之下要打王艳,虽然被人拉开,但拉扯的过程中,赵金柱扯破了王艳的上衣并喊出了那句最终把他送进监狱的话——“臭婊子,我要当众强奸你!”
现场围观的人都听到了这句怒吼,也看到了王艳被扯开的上衣。事后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至少7人在笔录中证实了这句话的存在。
“如果放到现在,赵金柱的行为很可能就是个‘寻衅滋事’,但那时候不一样,要知道,1996年7月,全国‘严打’正搞得激烈……”朱警官说。
赵金柱打死也没想到,自己的那句话在当时有多要命。后来他说,本以为最多就是被开除而已,没承想,法院直接给他定了一个“流氓罪”,“公共场所强奸妇女未遂”,有期徒刑7年。
收到赵金柱的判决结果时,连陈志都蒙了。但事已至此,陈志也不便多说什么。厂里有人吃惊不已,有人幸灾乐祸,也有人议论纷纷。
陈志私下找朋友问过赵金柱的量刑。“幸亏这次不比1983年严打,否则赵金柱够得上枪毙了。”朋友回答他。
“这就是陈志感觉对不住赵金柱的原因?”
朱警官点点头,说老陈本来只想教育一下赵金柱,一方面给厂里的职工们一个交代,另一方面也治治他的臭脾气,没承想竟然是这个结果。而且,直到赵金柱入狱后,陈志才第一次了解了赵金柱的家庭状况,更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赵金柱父母早亡,从小就辗转在一个哥哥和两个姐姐之间讨生活。那时哥哥姐姐皆已成家,对赵金柱都不太好。磕磕绊绊读完中专,赵金柱索性借分配招工之机离开武汉,想在这里安身立命。
单论工作能力,赵金柱工作10年,从未出过差错,每年的考评都是“优秀”和“车间骨干”。如果不是性格问题,恐怕早就当上车间领导了。
入狱后,厂里照例要开除赵金柱的公职。办手续时,赵金柱的车间主任呛了陈志几句,他直言道:这件事的罪魁祸首不是赵金柱,而是陈志的人——如果不是他们把赵金柱私人日记里的东西散播出来,哪会有后面的事,他们侵犯了赵金柱隐私,还把人家“逼上梁山”,按理也得坐牢。
陈志吃了瘪,回去越想越气,骂了陶运来和胡斌一顿,还扣了两人半年的奖金,这事儿就算是过去了。原本,陈志还想等赵金柱出狱之后想办法“照顾”他一下,但赵金柱本就性格偏执,心里又气不过,未等服刑期满便出了精神问题。
“赵金柱出狱之后,陈志帮他办了低保,算是解决了他吃饭的问题,又协调了医保方面的事情,算是解决了治病的问题,逢年过节也会送点东西。但赵金柱一直不领他的情,只要犯了病必然要去找他麻烦。我和陈志打了二十几年交道,有时候也劝他算了吧,但陈志总说是自己对不住赵金柱……”朱警官叹了口气。
于情于理,我还是觉得有点不至于。便问朱警官:“这个‘对不住’到底是啥意思?难道当年不该抓赵金柱吗?尾随王艳、撕扯了她的衣服,还说了那句‘我要当众强奸你’,陈志作为公安科科长,处理赵金柱也是他分内之事,有啥对不住的?难道当年应该坐视不管吗?”
我真心觉得,如果是因为泄露日记那事,陈志确实有领导责任,但罪魁祸首也是陶运来和胡斌。陈志当年没有处置二人,现在却不断说“对不住”赵金柱,的确有些惺惺作态。至于赵金柱入狱后得精神病一事,看似也不是陈志的问题。
听我这么说,朱警官微微点头,但他沉默了片刻转而又说,在“3·21专案”侦破之前,我跟你是相同的看法。
“3·21专案?”我有些不解。
“嗯,就是靶场女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