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蓝的故事3:未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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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是我的发小,我们两人一起在厂大院长大,同一年上学,直到初中毕业都一直是同班。我母亲和陈超的母亲刘阿姨是同车间的同事,父亲和陈叔叔又都是搞电力出身,两家走动非常频繁。

陈超个头比我高,胖墩墩的,始终坐在班里最后一排。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尤其擅长数学,小学时就被学校选拔参加奥数竞赛。我们平时一起上下学,周末一起去新华书店看书,除了回家吃饭睡觉,几乎形影不离。

当年男生们常玩“骑马打仗”,两人一组,一个背着一个,往对手身上贴贴纸。我和陈超一直是“黄金搭档”——他力气大,跑得快,我俩一度“战无不胜”。有段时间我爬墙扭伤了脚,陈超每天都背我上下学,时间久了母亲不好意思,托人从北京买了一套进口文具送给陈超,刘阿姨收了文具也觉得不好意思,赶在我生日时又送了我一辆自行车。

1996年,厂子破产改制,母亲选择等待改制结束后进入新厂子上班,刘阿姨则买断工龄后做起了专业股民。几乎在同一时期,陈叔叔被派往国外援助建设电力工程项目。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陈超一直在我家吃午饭。

很快,陈超家的经济条件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陈超有了自己的电脑,身上的衣服也逐渐变成了时下流行的品牌。等2000年升初中时,陈超家已在市里买了商品房,我家也搬出了大院。

当然,这些都没有影响到两家的友谊——我和陈超依旧形影不离,刘阿姨也经常邀请我和母亲去他们的新家过周末。母亲和刘阿姨聊天,陈超则带我打电脑游戏。

那时候,“古惑仔”风靡全国,初中校门口也常有身着奇装异服的“不良少年”。有的是本校学生,有的是本校学生的外校朋友,还有一些社会青年。每天,他们都在放学时聚集在一起,用挑衅的目光扫视路过的学生,也偶有传闻称某位同学放学路上被人拦住,或被打伤,或被“借”了钱。

学校虽然三令五申禁止学生跟校外人员,尤其是不良少年们来往,但实际效果相当有限。一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劝退或开除学生,“留校察看”的处分对坏学生几乎没有威慑力;二来大部分针对学生的不法事件都发生在放学之后,学校既鞭长莫及又不想多管闲事。

当时我们学校的“老大”名叫张平,与我和陈超同届,剃着光头。张平能当“老大”有两个原因:一是他小学读的是武校,“打架特别厉害”;二是因为他有个哥哥名叫张龙,从我们学校毕业后,在隔壁三职专上学,经常带着他的“朋友们”来学校帮张平收拾“不服气”的同学。

听母亲说,张平与张龙的父亲以前也是厂里的职工,1993年因为寻衅滋事被判了刑,出狱后成了附近有名的流氓头子。母亲还再三告诫我,既不要跟张平走得太近,也不要和他发生矛盾,如果遇到麻烦,要马上告诉她。

那时候,瘦小的我自然不敢靠近张平。

张平最喜欢的就是找同学“借”东西,无论是衣服、书包,还是文具、自行车,只要被他看上了,总会用各种方法“借”过来。他身边还有几个和他一样把头发剃得很短的“小弟”,自称“光头党”,经常收拾那些不肯“借”东西给他们的同学。一次我放学经过铁路桥下的涵洞,正好遇到“光头党”在殴打隔壁班的一名同学。事后听说,只是因为那名同学新买的手表被张平看上不愿“借”而已。

陈超同样跟张平没有任何交集。虽然他身高已经突破一米八,体重也飙升到一百七八十斤,看上去很“不好惹”,但却依旧是个胆小老实的孩子。学习成绩也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每天都把“好好学英语”“将来要出国读金融”挂在嘴边。

只是没想到,张平和“光头党”还是找上了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