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探寻进路:庭审直播中行政机关应诉形象之完善
政府形象是政府的整体素质、综合能力和施政业绩在国内外公众中获得的认知与评价。 (7) 不良政府机关形象会严重污染社会,行政机关应诉形象是政府形象的重要体现。为完善庭审直播中行政机关的应诉形象,提高出庭应诉水平,增强政府法治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司法行政机关须携手并进、协同配合。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推动法治政府、法治中国建设。
(一)行政机关
1.思想层面:加强出庭应诉重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政机关要从根本上加强对庭审直播和出庭应诉的重视,更加关注庭审直播中行政机关执法形象塑造的重要意义,更加关注提升出庭应诉能力的实践价值。具体包括:
(1)聚焦“出庭价值”,出庭应诉更“真心”
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出庭应诉意识,充分认识出庭应诉的重大意义,要将庭审直播中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向公众展现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助推本机关依法行政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抓手,确保“有案必出庭”。负责人应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出庭应诉。若负责人确实无法出庭应诉,行政机关务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向法院提交工作说明,详细说明理由。
(2)聚焦“争议化解”,出庭应诉更“诚心”
诉讼阶段,行政机关要全面了解行政争议的症结,尽量知晓对方当事人的真实诉求。要真诚地与行政相对人沟通交流,解答对方的疑难困惑,不能拒绝沟通、懈怠沟通。行政机关要主动配合法院的协调化解,在职责范围内尽全力解决涉诉纷争,解决行政相对人面临的实际问题,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展现政府责任担当。
2.行动层面:加强庭审直播准备
(1)聚焦“庭审直播”,出庭应诉更“用心”
行政机关可通过资料收集、与法院沟通研讨、观看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的庭审视频等形式,多途径全面了解庭审直播。行政机关既要充分了解庭审直播的重要意义,又要全面掌握庭审直播的重要内容、庭审直播案件范围、直播方式、直播规则流程等。要从不同庭审直播视频中汲取经验教训,及时改进本行政机关庭审直播中发现的问题,做好庭审直播的心理准备。
(2)聚焦“庭前准备”,出庭应诉更“安心”
庭审直播前,行政机关要将答辩状、证据材料、质证意见等各类出庭应诉材料准确齐全,做好庭审直播的诉讼资料准备。有证据原件的,尽量携带证据材料原件,以便法庭查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律师要提前深入沟通,认真调查核实行政执法的各个流程、环节和时间节点,确保庭审过程中能准确及时发言。要反复认真核对,确保庭审发言内容和证据材料的一致性。
3.技能层面:修炼出庭应诉技巧
(1)聚焦“言辞技巧”,出庭应诉更“知心”
行政机关应加强对出庭人员应诉技能的培训。庭审直播过程中,行政机关出庭人员发要注意言辞技巧,发言要准确严谨、条理清晰、前后连贯、有理有据,不任性随意,不超必要限度,不泄露敏感信息。要学会换位思考,认真耐心地解答对方当事人的疑问,积极稳妥回应对方的质疑和不满,展现政府良好风貌。
(2)聚焦“举止表现”,出庭应诉更“细心”
行政机关应对出庭人员庭审直播前后的行为举止加强关注。一方面,行政机关出庭人员要准时参与庭审,严格遵守各项法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画面采集范围。另一方面,面对庭审直播过程中的各类突发情况,行政机关要严肃认真对待和审慎处理,避免引发不良舆情。出庭人员要积极踊跃参与庭审,全面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准确细致回答法庭询问。
(二)司法机关
作为司法机关,法院要多措并举、勇于担当,忠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与行政机关深化交流、良性互动,帮助熟悉掌握庭审直播内容,提升出庭应诉能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新发展。
1.深入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
法院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多途径、多形式深入推进庭审直播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例如,尽早发放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函,庭前反复沟通出庭应诉事宜,尽早告知案件是否庭审直播,加强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导,加强庭后交流反馈等。要以出庭应诉为媒介,与行政机关密切沟通,使庭审直播成为展现行政机关良好执法形象的重要途径,使行政机关通过出庭应诉充分听取民众呼声,感受民众诉求,发现自身行政执法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法院要定期向司法局反馈庭审直播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据和出庭应诉表现,推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更好地落实、落细,提高出庭应诉的效率和效果。
2.深入及时反馈庭审直播概况
法院要以行政审判动态为抓手,通过诉讼统计分析、调研报告等多种调研宣传形式,总结一定时期的庭审直播概况和特点,向行政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及时反馈行政机关庭审直播过程中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出庭人员表现等,帮助行政机关发现庭审直播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新形势下庭审直播要点和注意事项。法院可与司法局共同建立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考核监督机制,通过定期督促总结庭审直播情况和应诉表现等,使庭审直播更加常态、更加有力。必要时,法院可通过发送司法建议,指出行政机关在庭审直播应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操作性强的建议。
3.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互动交流
法院内部可通过法官会议、案例研讨等形式,对行政机关庭审直播中已经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对可能出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清晰完备的庭审直播流程、应急策略,与不同当事人的沟通办法等,使庭审直播更“有序”。法院可定期选择具有典型借鉴意义的行政案件,邀请行政机关组织观看庭审直播视频,带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使庭审直播更“有效”。法院要增进与各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和良性互动,帮助预防和降低庭审直播过程中行政机关不恰当言行的发生概率。在区域内重大行政执法领域,要加强庭审直播的风险研判,加强与区委、区政府的沟通协调,确保案件依法公正稳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