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velopment |发展之路
金融科技创新推动支付行业进入新阶段
“技术驱动”行业样本下的审慎与合规。
巴曙松
北大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金融学教授
香港
5G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支柱和数字经济的新引擎,也将给包括支付行业在内的金融业带来深刻的影响。
近十年支付行业快速发展变化的探索历程沉淀,叠加上新技术的创新应用等,中国支付行业正在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代。过去五年,在支付市场各类服务中,业务规模(笔数和金额)增幅排名最前、最具活力的主要是以新技术驱动、新系统支撑的各类新型支付业务。这证明了“技术驱动”对支付业务发展的重要作用。
支付行业进入新阶段的推动力
经济转型发展需要适配的金融基础设施
经济金融发展决定支付体系发展,中国经济正进入行业整合洗牌、产业转型升级、市场持续开放的新阶段,客观上也需要与之适配的以支付体系为代表的核心金融基础设施。
国际清算银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中界定的重要支付系统、中央证券存管、证券结算系统、中央对手和交易数据库等五类金融基础设施,都涉及大量规则与技术的有机组合。随着对支付清算结算规则、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入和新技术应用的不断发展,近年来,中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成果很多,其中尤以各类市场化、支付类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发展引人注目。例如,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即“网联”)建成运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等等。可以说,这种围绕开放经济、新经济需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趋势仍处于不断深化的进程中。
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支付行业产生广泛的影响
从个人观察来看,对支付行业而言,5G环境下的VR(虚拟现实)和AR(增强现实)技术能够在更加复杂的交叉验证、信息综合条件下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与实名制管理,进一步提升支付行为的安全与效率。
图1:2015年至2018年支付服务累计增幅(TOP5)
数据来源:2015-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体系总体运行情况》
除5G之外,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金融云、大数据等诸多新技术及其组合都可能带来支付行业、金融业乃至整个经济由点到面的突破性影响。WEF(世界经济论坛)预计到2025年,全球10%的GDP将存储在各类区块链系统中。从更为广泛的技术组合来看,“5G+”在包括支付行业的各种产业上的应用值得期待,而且随着探索的深入会有更多的应用出现。
支付行业基本特征的变化:资本和技术密集程度提高
如果按照创新后果评估,可以把技术创新大致分为三种类型:“节约劳动的技术创新”“节约资本的技术创新”“中性的技术创新”。其中,通过节约劳动的技术创新,经济中的资本密集程度将提高。
近年来,支付行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影响之一是节约了大量活劳动,而与此同时,物化劳动投入大大提高。从商业银行角度观察,支付业务的电子银行(含自助机具)业务替代率已经超过90%。其直接原因是银行卡业务明显地被无卡支付、手机扫码分流,移动、线上支付迅速替代柜面业务。而更深一层的,则是以系统建设、设备投入为具体表现形式的资本与技术投入。从新型支付应用的市场拓展来看,新的支付习惯的培育也少不了市场主体以多种优惠、补贴形式表现的资本投入。
竞争合作重点的变化—以新技术驱动综合效能深化
过去十年,随着非银行支付机构“登堂入室”,实时零售支付逐渐成为了支付行业的发展重心,同时,支付机构推动的支付体系生态变化进程逐步发展到数据变现时代,传统的铺设支付通道、收取手续费的盈利模式已成为过去。在新的支付生态下,支付行业市场结构的变化主要发生在与消费者关系密切零售支付领域,尤其是增长最快的移动支付领域,支付宝、财付通等两家领先机构的市场份额已经超过90%,基本上形成了“双寡头”的市场结构。
在支付行业发展重心、发展生态和竞合力量的变化中,支付行业竞争与合作的重点已经步入以新技术驱动的、以数据分析透视为主要手段的综合效能深化利用阶段。
综合以上分析,往前看,是迎面而来的新的转型发展要求和基础性新技术广泛应用;往后看,是已经存在的行业基本特征、市场竞合重点变化等客观变化。正是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中国的支付行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金融科技创新与新阶段支付行业发展的关键
综合来看,创新、开放的支付行业在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四个关键方面。
基本方向:把握实体经济需求与供给侧改革趋势
回顾近十年支付行业的发展历程,基础关系违法、内部管理失当以及外部欺诈等构成了支付市场发展中的主要风险“图谱”。近年来,人民银行针对支付机构违规问题的行政处罚也主要集中在特约商户资质审核、网络支付接口管理、交易处理、资金结算等方面。特别是接口被转接用于非法交易、违规外包相关业务、持续的身份识别措施不到位以及未确保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等问题产生了很多的不良后果,影响了行业声誉。
过去几年,在解决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的过程中,市场各方基于不同视角提出或采取的回归本源、守正创新等各类建议、措施,都蕴含着对支付业务和市场发展理解的不断加深。归纳起来看,消费者需求、实体经济需求以及支付服务追求安全效率平衡的基本特征一直是支付行业相关各方推动创新发展的基本动力。这也是未来科技创新推动支付业务能否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关键。
支付体系综合效能的深化,关键在能力的提升
一是支付业务信息处理基础能力的继续提升。在处理方式上需要继续沿着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第三方服务)方向发展;在支付业务处理能力上,系统容量、处理能力、保障能力、灾备能力仍需兼顾强化。
图2:1997-2017年中国支付结算法规制度数量统计表
注:相关数据源自《中国支付结算制度汇编》和《中国支付结算制度汇编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
二是利用新技术推动支付行业“社会簿记”功能的升级换代。这一点与前述支付服务综合效能深化“一脉相承”,是支付服务应用于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等新领域的关键,这些支付行业的“社会簿记”功能升级能够为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是业务规则的完善健全与层级提升。1997至2016年的20年中,列入《中国支付结算制度汇编》两辑丛书的重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总数共计338件,其中前十年(1997年至2008年6月)129件,后十年209件,数量的大幅增加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近十年监管部门在具体业务规则完善方面的努力;从篇目结构上看,业务规则主要增加在综合管理、银行卡管理以及支付机构管理等业务领域,这与零售支付行业快速发展的现实是吻合的;但从时间分布看,支付业务领域几乎所有法律法规均出自前十年,发布时间最早的法律法规距今已经超过20年。客观地说,支付行业长期健康发展需要支付制度规则根据新的条件进行改进与提升。
四是均衡与协调发展的问题。支付行业在各个细分领域的不均衡、不协调发展的情况客观存在,例如零售支付与批发支付、新兴与传统支付工具、城乡支付服务、境内与跨境支付等等。尽管目前这些问题似乎还不突出,但从支付行业的基础设施和“准公共产品”特性出发,均衡与协调发展是长期发展必须考虑的问题。
图3: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体系监管职能变化对照表
注:原职责引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3号);新职责引自2019年1月19日起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金融科技创新中的合作机制
面对创新及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市场各方在以新技术驱动支付行业发展的确定趋势下,客观上需要加强创新合作,以分散技术创新风险、提升业务创新效果。例如建立市场主体(支付机构、清算设施以及整个产业链条)间基于业务创新的联合实验机制,对于降低创新不确定性是十分有益的。
此外,支付行业在综合效能深化的过程中要重视创新的衍生风险管理,特别是要关注新技术应用对支付产业链延伸新领域的风险管理,比如支付业务新型受理终端的生产厂商、数据处理技术的提供厂商以及其他来自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操作风险等等。
中国支付行业的宏观审慎监管
2015年以来逐渐形成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司治理”的一体化监管体系和“严监管”常态化趋势是未来市场各方理解监管、认识监管中的“不变量”。同时,市场各方也要注意到,支付体系监管正处于从微观的安全效率目标发展到兼顾宏观审慎管理的进程中。
对照2008年和2019年人民银行有关支付体系监管职能的变化(参见图3),其中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强化了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下的支付体系监管职能。新增的“组织开展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评估,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并拟订相关业务规则”和“开展支付信息运用和监管”等职能均与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有关。
在中央银行日益重视宏观审慎管理的政策框架下,市场各方都需要逐渐树立、培育和强化宏观审慎意识。简而言之,需要市场主体逐步形成最广泛的、最严格的合规意识。一方面要更广泛地考虑自身市场行为的宏观影响,避免微观主体利益与宏观整体利益的冲突与矛盾。另一方面市场主体要逐渐学会从最严格或“最不利于自身”的视角来理解观察监管政策、制度规范和具体措施,这样才符合审慎原则的精神,才能更好地适应和对标监管的未来发展与变化。
金融科技创新与支付行业发展涉及的问题很多,细节上更是千头万绪,其中影响深远的就是支付行业在新的发展阶段的新的特征以及创新的进展,这些因素在下一阶段的发展中依然会发挥不容忽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