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情报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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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态保护

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14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了对自然生态的保护和修复。

出台实施《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指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确定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制定实施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2010年,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国家的部署,结合山西实际,经几年努力,2014年3月17日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将全省15.67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区域,并赋予其不同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及目标、开发指引,并制定了区域政策和规划职责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其中,重点开发区域,主要包括太原都市圈中的重点开发区域、三大城镇群(晋北、晋南、晋东南)中的重点开发区域,占省域面积的20.15%,涉及39个县(市、区)。太原都市圈重点开发区域包含太原市杏花岭区、小店区、迎泽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晋中市榆次区、介休市、平遥县,忻州市忻府区,吕梁市孝义市、汾阳市、文水县、交城县17个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吕梁市离石区,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4个省级重点开发区域。晋北、晋南、晋东南三大城镇群重点开发区域包含大同市城区、矿区、南郊区、新荣区、大同县,朔州市朔城区,运城市盐湖区、闻喜县、河津市、永济市,临汾市尧都区、侯马市、襄汾县,长治市城区、郊区、潞城市、长治县,晋城市城区18个省级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是:支撑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升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核心区,引领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示范区,全省重要的人口和经济密集区。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主要包括汾河平原、桑干河河谷盆地、滹沱河河谷盆地、寿(阳)—昔(阳)—平(定)农产品主产区、漳河—沁河河谷盆地,占省域面积的28.65%,涉及34个县(市、区)。限制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是:汾河平原为国家优质强筋、中筋小麦为主的优质专用小麦主产区,国家籽粒与青贮兼用型玉米为主的专用玉米主产区,全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域和优质、高效、高产的农业综合发展区域;桑干河河谷盆地为全省节水旱作农业重点实施区域,以肉、乳产品为主的畜牧业重点发展区域;滹沱河河谷盆地为全省优质玉米、杂粮生产重点区域;寿(阳)—昔(阳)—平(定)农产品主产区为国家旱作节水多种经营农业示范区域;漳河—沁河河谷盆地为优质玉米、杂粮和特色农林产品的主要生产区域。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国家级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和省级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域,涵盖水土保持型、水源涵养型、防风固沙型和生物多样型四种类型,占省域面积的50%以上,涉及46个县(18个国家级县和28个省级县)。18个国家级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县,地处国家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包括忻州市的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临汾市的吉县、乡宁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吕梁市的中阳县、兴县、临县、柳林县、石楼县,总面积2.9万平方公里。28个县省级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县,包括太原市的娄烦县,大同市的灵丘县、左云县,阳泉市的盂县,长治市的平顺县、黎城县、壶关县、沁源县,晋城市的沁水县、阳城县、陵川县,朔州市的平鲁区、右玉县,晋中市的左权县、和顺县、灵石县、榆社县,运城市的平陆县、垣曲县,忻州市的五台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临汾市的古县、安泽县,吕梁市的岚县、方山县、交口县,面积5.1万平方公里。禁止开发区域,主要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湿地公园)、重要水源地等,有国家级的禁止开发区域42处、省级禁止开发区域956处。扣除相互重叠的面积,全省各类禁止开发区域实际面积2.22万平方公里,占省域面积的14.2%。《规划》的出台实施,不仅对于推进全省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全局性的战略意义,而且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的意见》。该《意见》于2014年2月20日由省政府印发,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政策支持、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对进一步推进全省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作出部署。目标任务是:以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为重点,科学实施“两山”造林、“两网”绿化、“两林”富民、“两区”增绿、“双百”精品、“双保”管护等省级林业六大工程和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每年完成营造林40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年均增加1个百分点,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森林蓄积量达到1.3亿立方米,力争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5亿立方米;每年发展经济林100万亩以上,到2015年全省经济林总面积达到1800万亩,实现农村常住人口人均1亩经济林的目标;林业生产总值2015年达到500亿元,力争到2020年再翻一番,达到1000亿元;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农民林业收入“三增”目标,使全省林业生态建设步入全国先进行列,基本达到生态良好标准。其中,“两山”造林、“两网”绿化、“两林”富民、“两区”增绿、“双百”精品、“双保”管护等省级林业六大工程和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是“十二五”以来持续推进的林业工程,具体指:太行山和吕梁山“两山”造林工程、绿色路网和绿色水网“两网”绿化工程、干果经济林和速生丰产林“两林”富民工程、大城市郊区和矿区“两区”增绿工程、新造乔木林100万亩和改造灌木林100万亩的“双百”示范工程、天然林保护和森林资源综合保护“双保”管护工程。《意见》总结近年来全省造林绿化的成功经验,明确提出了“造林绿化的领导力度只加大不减小,资金支持只增加不减少,目标考核只加强不减弱”的“三加三不减”的要求和举措。2014年,全省营造林462万亩(人工造林完成345万亩,封山育林完成108万亩),完成占年度任务的102.7%。其中,“两山”造林工程完成270.9万亩,“两网”绿化工程完成21.9万亩,“两林”富民工程完成99.3万亩,“两区”增绿工程完成34.65万亩,“双百”精品工程完成34.8万亩。

启动实施晋祠泉复流工程。晋祠泉是山西省19个岩溶大泉之一,泉域分布于太原西山一带,于1994年4月30日断流。通过多年来汾河河道渗漏补给、水源置换和关井压采、煤炭资源整合压采减少矿坑排水等一系列措施。2013年,太原市出台了《晋祠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在多方面的努力下,晋祠泉水水位近距离泉口由2004年的27.76米上升至2014年的9.03米,为晋祠泉复流创造了一定的基础条件。2014年1月,省长李小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启动晋祠泉复流工程,让千古名泉早日重现昔日风采”的任务。4月27日至28日,《晋祠泉复流工程实施方案》经国内知名水利专家组评审并通过审查。5月16日,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该《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晋祠泉复流工程修复的原则是“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综合治理”,未来3年至5年时间,在泉域范围进一步实施关井压采和煤矿禁采限采措施,建设汾河及其支流的补源工程,加大对晋祠泉域的渗漏补给量,同时加强晋祠泉域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治理,增加泉域内植被覆盖面积,促进降水入渗,实现泉水复流。

继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山西是黄河中游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之一,而严重的水土流失又是造成山西生态环境脆弱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在国家的支持下,山西对水土流失的治理持续不断推进。2014年,全省继续推进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5个国家重点水土保持项目,继续实施坝滩联合整治工程、沟坝地治理项目、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等3个省重点水土保持项目。这些项目实施地域,涵盖全省大部分山区县。全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6.8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15.6%。至2014年末,全省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7万平方公里,累计治理度达到52.5%。

继续开展和深化区域生态建设活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示范区等建设,是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2014年,全省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示范区等建设进一步推进。一是推进森林公园建设。全年新增建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15处省级森林公园、1处县级森林公园,新增森林公园面积2.68万公顷。其中,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是晋城陵川县棋子国家森林公园,15处省级森林公园是金牛(古交市)、长城山(大同县、新荣区、阳高县交界)、大泉山(阳高县)、石马寺(昔阳县)、鹿泉山(寿阳县)、宝峰湖(襄垣县)、卢医山(潞城市)、白杨坡(平顺县)、灵通山(沁源县)、华阳山(泽州县)、阳光(阳城县)、红叶岭(安泽县)、九龙山(运城市盐湖区)、梅洞沟(方山县)、金沙滩(怀仁县、应县、山阴县交界)等森林公园。至此,全省累计建设国家、省、县三级森林公园127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19处、省级森林公园51处、县级森林公园57处,总面积达56.77万公顷(851.55万亩),占全省面积的3.64%。二是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全年新增国家级湿地公园6处,分别是浑源县神溪湿地公园、沁源县沁河源湿地公园、长子县精卫湖湿地公园、稷山县汾河湿地公园、孝义市孝河湿地公园、静乐县汾河川湿地公园。至此,全省累计建设国家湿地公园12处,还有省级湿地公园36处、省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3处,全省40.5%湿地面积纳入这一保护范围。三是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6月22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公布了国家首批55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名单,运城市芮城县、太原市娄烦县成功入选。根据相关要求,先行示范区要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格局,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耕地质量稳步提高,物种得到有效保护,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此外,至2014年末,全省共建有自然保护区46个(国家级8个、省级38个),面积116万公顷,占全省面积的7.4%;建有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汾河源头、沁河源头)2个;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6个(县、市、区);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8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建成省级生态县2个、省级生态乡镇239个、省级生态村13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