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思马克思资本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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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黑格尔在《逻辑学》第二部“主观逻辑”第三篇“概念论”第三部分“理念”第三章“绝对理念”中说过这么一段有名的话:把肯定的东西在它否定的东西中,即前提的内容中,在结果中坚持下来,这是理性认识中最重要之点。马克思承继了黑格尔这一重要的哲学遗产,并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提出:“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1]笔者认为,这暗示了马克思对资本的“理解”或者说马克思资本观包含着“肯定的理解”与“否定的理解”两个向度。

所谓“否定的理解”向度,就是指马克思对资本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方式特别是资本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种批判性分析,认为它属于一种历史现象而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走向灭亡,用恩格斯的话说即“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进行社会主义的批判,就是说,从否定方面来表述它的规律,证明这种生产方式由于它本身的发展,正在接近它使自己不可能再存在下去的境地”[2]。所谓“肯定的理解”向度,主要指马克思对资本这种独立的生产方式、资本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给予了肯定,既包括对它的合理性、进步性的分析与论证,也包括对它所采取的一种历史态度即肯定资本作为独立的生产方式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中拥有自己的历史位置与独立内容,用恩格斯的话说即“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相应的交换形式的规律从肯定方面,即从促进一般的社会目的的方面来加以阐述”[3]

本书以“重思马克思资本观”为题,直接源于资本概念本身在马克思学说乃至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所处的特殊位置。

马克思于1857年8月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说过一段人们熟悉的话:“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4]这段话表明,每一种社会形态都存在由某种“生产”及其“关系”构成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决定着该社会形态中的其他“生产方式”,处于“普照的光”位置即处于(对其他生产方式的)支配地位,尽管该社会形态还存在着其他生产方式或多种生产方式的“混合”。马克思紧接着对几个不同社会形态中处于“普照的光”位置的生产方式作了举例说明:游牧民族以畜牧业为主要生产方式,虽然偶尔也从事耕作即农业;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则是耕作即农业(生产方式)“处于支配地位”,连人们从事的工业及其组织也按“农耕”方式进行,其工业的所有制形式也多少带有土地所有制的性质,甚至中世纪传统的手工工具也具有类似土地所有制的性质;“资产阶级社会”则是工业生产或者说“资本”处于支配地位,农业只是其中的一个生产“部门”,连土地所有制或地租也处于资本关系的支配下,资本构成资产阶级社会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提出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5]命题可以说是对他的“普照的光”命题的准确诠释。他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还把人类社会各个历史阶段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分别称为“公社的生产方式”或“亚细亚的生产方式”、“以奴隶制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古代的或封建的生产方式”、“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联合的生产方式”或“一个更高的生产方式”。

马克思具体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各个环节即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之间相互支配与制约的情形,即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构成一个既相互差异又相互依存的生产系统。一方面,“生产”既支配着自身各个要素,又支配着“分配”“交换”“消费”等要素,这个过程总是从“生产”这一环节重新开始,“分配”“交换”“消费”不起支配作用,其中作为产品或作为生产要素的“分配”本身构成生产的一个要素。这样,一定的生产决定着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及其相互关系。另一方面,就生产系统各个片段或这些具体环节本身而言,“分配”“交换”“消费”也决定生产过程:当“交换”即市场扩大时,生产规模则相应扩大、生产过程分工细化;当“分配”变动如出现资本集中或城乡人口流动时,生产则发生相应的变动;当“消费”需要出现变动,则生产发生相应的调整。于是,“分配”“消费”“交换”与“生产”构成一个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本书以下也称“《资本论》手稿”)中明确地把“资本”视为“生产方式”,说“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或与资本相适应的生产方式”[6],“我们称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是这样一种社会生产方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生产过程从属于资本,或者说,这种生产方式以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为基础,而且这种关系是起决定作用的、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7]。他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把“资本”列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同位语”,且认为它是“占统治的范畴、起支配作用”。

同时,在资本主义生产的一般利润率平均化条件下,资本作为资本主义世界“普照的光”意味着: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在资本主义生产中,不仅以商品形式投入流通的价值额要求获取作为“货币形式”的等量价值额,而且预付在生产中的资本要求取得与任何另一个同量资本一样多或同所投资本量相应比例的剩余价值或利润,于是,各个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出现利润率平均化趋势,结果“资本就意识到自己是一种社会权力,每个资本家都按照他在社会总资本中占有的份额而分享这种权力”[8]。简单地说,等量资本要求获得等量利润——所有资本家都要求按照其拥有资本的份额共享资本“果实”。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在“剩余价值学说史”中把资本家称为“共产主义者”。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把“生产方式”处于“普照的光”的思想加以进一步抽象或“提升”: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且随着一定的生产方式的变动,社会的其他组成部分如政治上层建筑、思想上层建筑也会发生相应的变革。这样,作为一种在一定社会形态处于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不仅在经济领域是“普照的光”,而且在该社会形态其他领域也是“普照的光”,其中,资本作为一种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社会各个领域都处于“普照的光”位置。

恩格斯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从马克思一生对科学的贡献角度把马克思关于处在“普照的光”位置的生产方式思想估价为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的一大“发现”。他在《共产党宣言》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把这一思想阐述为:“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9]他在《反杜林论》“社会主义”篇中把这一思想归结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10]他在1890年《致约·布洛赫》中把这一思想简约为“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他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1892年版“导言”中把这个思想第一次称为“历史唯物主义”。他说:“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来表达一种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11]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一书中则从马克思研究历史科学的方法角度把马克思关于居“普照的光”位置的生产方式思想概括为“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12],这两个“划分”、两个“归结”是对这一思想准确而深刻的阐释。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对马克思关于居“普照的光”位置的生产方式思想作了这样简单明了的阐述:“社会的生产方式怎样,社会本身基本上也就怎样,社会的思想和理论、政治观点和政治设施也就怎样”,“这就是说,社会发展史首先是生产的发展史,是各种生产方式在许多世纪过程中依次更迭的历史。”[13]熊彼特也肯定了马克思这个思想:“这个理论的真正含义可以归纳为两个命题:(1)生产形式或条件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决定因素,而社会结构则产生各种态度、行动和文化。……(2)生产方式本身有它们自己的逻辑;也就是说,它们根据内在的必然性而变化,以致只凭它们自己的作用就产生它们的继承者。”[14]陈独秀在《资本主义在中国》一文中也运用了马克思这个思想:“我们观察各国的经济,要估计是哪一种经济成分居领导地位,来确认它是哪一种社会,没有什么一半一半,更不能因为它有各种经济成分,遂认为它是各种社会。”[15]

显然,马克思“普照的光”命题不能被简化为“生产关系”论或“阶级关系”论,而应该实事求是地还原为马克思所说的在一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论。国内有学者明确肯定:“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就是该社会的‘普照的光’。”[16]

在马克思资本观中,“资本”作为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一种普照的光”是打开这个世界全部奥秘的总“钥匙”或核心范畴。

其一,可以从“资本”概念出发去解开资本主义社会各种经济现象的奥秘及其经济范畴的本质。例如,马克思基于资本概念发现这个社会剩余价值的正常形式是“利润”而不再是“地租”,以至于从前的一切土地所有权都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土地所有权形式。这样,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就出现了“不懂资本便不能懂地租”[17]、“不懂地租却完全可以懂资本”[18]的现象。相反,“在资本还没有成为社会的支配因素的地方”如从事定居耕作的民族的工业及其组织、所有制形式都带着土地所有制的色彩,古代罗马人的工业完全附属于耕作,中世纪在城市中的工业模仿着乡村的组织,等等。也就是说,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只有“懂”地租或“土地所有制的性质”这一核心范畴,才能真正理解这个社会的其他经济现象或经济范畴。

其二,可以从“资本”概念出发去解开资本主义社会各种政治现象或政治关系的奥秘。譬如,马克思从“资本”概念出发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现象背后的实质,说国家不外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自己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19],“资产阶级国家不过是资产阶级用来对付它的个别成员和被剥削阶级的相互保险的公司”[20]。他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认为,“拿破仑第三”帝国代表了法国资产阶级的物质利益,并且以薪俸形式来补充它通常的利润、利息、地租和酬金形式所不能获得的东西。他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阐明资本主义社会的“教育”“传统”“习惯”等都服务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合法性”需要这一本质,说“政府,如亨利七世、亨利八世等等的政府,是作为历史上解体过程的条件而出现的,并且是作为资本存在条件的创造者而出现的”[21]。他认为,英国的殖民制度、国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和保护关税制度利用国家权力即有组织的社会暴力大大促进了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并得出“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等著名论断。例如,由亨利八世在16世纪30年代发起的英国宗教改革把很大一部分教会地产送给国王宠臣或廉价出售给租地农场主,土地上的居民因此而被抛入无产者行列,从而大大推进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过程。

其三,可以从“资本”概念出发去解开资本主义社会各种文化形态或“精神现象”的奥秘。马克思明确提出“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来决定的”,“有产者的良心不同于无产者的良心”[22]。一方面,马克思从“资本”概念出发肯定“自由”“平等”等近现代文明理念的历史进步性。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从“资本”概念出发,指出“自由竞争”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自由发展”,是“资本的条件和资本这一不断再生产着这些条件的过程的自由发展”。他从对“雇佣劳动”的历史分析这一侧面阐析了“自由”“平等”等观念的进步性:人们之间的平等地位、自由观念在历史上是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商品交换中才真正得到尊重的,这种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商品经济是一切平等观念和自由观念的现实基础,而古代世界的基础则是直接的强制劳动,当时共同体就建立在这种强制劳动的基础之上;作为中世纪的基础的劳动属于一种“特权”,是尚处于孤立分散状态的劳动而非生产一般交换价值的劳动。相反,资本主义社会的雇佣劳动既不属于古代世界或奴隶社会的强制劳动,也不属于中世纪那种要听命于作为最高机构的共同组织的特定劳动[23]

另一方面,马克思从“资本”概念出发戳穿了资本主义社会“平等”“自由”等文化观念或价值理念的“幻觉”:“自由!因为商品例如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只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他们是作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缔结契约的。契约是他们的意志借以得到共同的法律表现的最后结果。平等!因为他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占有者发生关系,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占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24]。这样,资本主义社会所标榜的“自由”“平等”观念实际上被演绎成“自由地”“平等地”剥削劳动力这一“资本的首要的人权”,或者说,“自由”“平等”这些原本代表人类公理的“符号”被资本异化成为之服务的“意识形态”。他在《资本论》第二十四章“所谓原始资本积累”中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初期的“欧洲舆论”为辩护资本积累的卑鄙行径而“丢掉了最后一点耻辱心和良心”。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剩余价值理论”部分认为,资产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阶级等等是依附于资本家的”,那些对资产阶级社会阿谀奉承的人的“首要业务”在理论上是为这个社会的“非生产劳动者”中纯粹寄生的部分恢复地位,或者为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的过分要求提供根据[25]。所以,在当年,“马克思恰恰是把他一生的很大一部分时间、很大一部分著作和很大一部分科学研究用来嘲笑自由、平等、多数人的意志,嘲笑把这一切说得天花乱坠的各种边沁分子,用来证明这些词句掩盖着被用来压迫劳动群众的商品所有者的自由、资本的自由”[26]

既然“资本”概念是马克思用以分析、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各种经济范畴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其他领域诸种现象的总“钥匙”或核心范畴,那么,研究马克思关于资本的基本思想就抓住了马克思整个思想体系乃至全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心环节。

值得注意的是,本书的价值不在于对马克思资本学说进行一番再“解说”或“整理”,而意在“闯开”马克思对资本所作的“肯定的理解”这一向度,并在此向度下重新阐释马克思关于“资本”的历史条件、资本的本质(主要是资本保值增殖的秘密)与资本的巨大历史作用的论述,澄明诸多关于马克思资本理论的著述或教科书所片面地“涂”在资本上的“恶”或“妖魔”幻象;意在在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领域推进《资本论》乃至整个马列经典著作研究功能的“建设性转向”,从对待马克思主义经典的“理论联系实际”式的“间接”运用马克思主义经典调整为向马克思主义经典寻觅、挖掘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所需要的“直接”文本依据。不能忽视的是,现有的马列著作特别是马列哲学著作的研究中“批判”范式在一定程度上遮蔽或弱化了其“建设性”功能。

重思马克思资本观一个直接的实践考量是,要冷静审视当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阶段性新特征。

在当代经济全球化大环境下,那场滥觞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涉及面广、波及至今。这次世界金融危机起源于美国次贷危机,发行MBS(抵押支持债券或者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美国主要机构Fannie Mae(房利美)、Freddie Mac(房地美)、Ginnie Mae(吉利美)从1989年以来,所发行的MBS殖利率平均高于美国十年期公债殖利率137个基本点,吸引许多法人投资。从1996年开始,雷曼兄弟MBS指数无论利率升降,其正报酬持续了10年,其中最差的1999年也拥有2.1%的报酬率,而同期的MSCI(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全球债券指数在1999年、2001年、2005年显示负报酬率,这种失败的资产证券化计划所导致的损害殃及整个房屋市场及其企业,进而引发次级房屋信贷危机,由此进一步引发金融系统的危机。全美最大的受押公司在2008年7月破产,房利美和房地美在同年9月被联邦政府接管,雷曼兄弟也在同年9月申请逾6130亿美元这一美国历史上最大破产保护债务。“房地产价格下跌,股票价格暴跌,数以千万计的人们对自己的未来产生恐慌。最糟糕的时候,世界股票市值的60%蒸发殆尽,约等于美国两年的GDP,总计30万亿美元。”[27]这种次贷危机进一步向实体经济渗透,波及全球,给世界经济带来严重影响。2009年,全球总产出下降了1.9%(其中高收入国家下降了3.4%),世界贸易额在2009年比2008年下降了50%,股票市场崩盘,全球失业现象剧增[28]。这场世界经济危机不仅引发了西方国家部分民众对资本关系或资本主义制度的反抗,也引发了学界对资本关系或资本主义制度的反思,越来越多的西方人进而开始对资本主义的“完美”产生怀疑,反资本主义情绪不断高涨[29],把目光转向《资本论》。例如,影响较大的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提出,资本的日益积累所带来的巨大资本收益越来越大于(劳动)收入和产出增长率,资本世界只能是两极分化现象日益严重而不是公平。这就要求马克思主义学者对这场危机的研究不可浅尝辄止,通过重思马克思资本观对其做出深层次的、准确的病理诊断:既不要一窝蜂地下否定“资本”的“方子”,也不要在发展自己的资本市场的实践过程中不顾西方的“前车之鉴”。在资本问题上,的确需要一点“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这一科学精神与辩证法精神。例如,同样是“感冒”现象,因其病因有细菌性的,也有病毒性的,治疗感冒的处方自然就不一样。

重思马克思资本观特别是拓展马克思对资本“肯定的理解”向度又一个直接的实践考量是,为中国理性地释放资本活力提供来自“老祖宗”的直接话语依据,即深化中国道路的理论依据。

30多年前发生的改革开放实践把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定性为“商品经济”,把中国社会发展水准定格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即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还处于人类社会“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的“第二大形式”[30]。党的十八大把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一步提升为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31],从而进一步促使中国大陆利用商品的力量、市场的力量和资本的力量去启动富民强国的闸门,开启了资本时代,即充分发挥本国现有资本的活力、激活本国既往资本的潜力、利用国外资本存量。“2009年我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0年超过德国成为第一大出口国,2013年超过美国成为第一大贸易国”[32],这些构成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与此同时,眼下中国在发挥、激活、利用资本力量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容回避的现实困惑:社会(成员之间)富裕程度差异以及社会贫富差别日趋悬殊的问题,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日趋不平衡的问题,行业之间收益差别日趋悬殊的问题,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问题,人被物化的现象日趋显现的问题,等等。当年马克思所揭露、批判的资本历史负效应在当今中国社会的生产、生活中“似曾相识”,甚至在一定范围“触目惊心”,这是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忽略的一个侧面。这方面的事实表明:尽管近代资本主义列强阻碍中国发展自己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欲置之于出口原料、进口工业成品的永久性经济附庸地位,但中国不能简单重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欧美模式”。马克思资本观恰恰为我们驾驭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流”与“支流”提供了直接话语依据,用邓小平的话说即“我们搞改革开放,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没有丢马克思”[33]。就前者而言,既然马克思对资本“肯定的理解”方面在逻辑上或理论上论证了资本的历史必然性、巨大历史进步作用,我们就须不惑于国际国内出现的任何风吹草动如“世界金融危机”“后现代性”或“资本逻辑”而坚定不移地、长时期地发展资本市场,培育资本的力量,并力求保持我国各行各业稳居高质量、高效率状态,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拥有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坚持这样的战略才有全面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的物质基础、政治基础、精神基础,否则就只能延续过去中国在对外开放中处于国际产业价值链低端或“世界工厂”的窘状。就后者而言,既然马克思对资本“否定的理解”揭示了资本的历史负效应或边界,我们就要在坚持这个战略的过程中始终警惕资本的历史负效应或负外部性“发酵”,努力“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34]这一和谐社会格局,使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以及个人身心和谐发展,摒弃资本的历史负效应。总之,马克思资本观特别是其对资本“肯定的理解”方面正是中国理性地释放资本活力的话语依据,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直接来自“老祖宗”的“尚方宝剑”。

当然,由此不难看出,研究马克思资本观对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具有直接的政治价值或实践价值。本书关于马克思资本观的肯定向度的研究为此提供了直接的而非间接的实体性根据或“硬件”。

本书重思马克思资本观的基本视野是,把资本现象置于马克思面向共产主义的历史观之中,也就是说,不把资本仅仅视为经济学范畴或经济现象。不过,马克思这一富有个性的历史观通常被阐释为“历史唯物主义”或“唯物史观”形式。

从马克思著述对“历史观”概念的直接使用(这里没有涉及马克思间接使用“历史观”概念的著述)情形看,有两个现象值得注意:一是马克思本人的“独著”虽然没有出现过一处“历史观”术语,但《资本论》及其初版——《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序言”、《哲学的贫困》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则集中阐明了他的“历史观”原创性内容。然而,在他早年至晚年所表达的“历史观”内容,这仅仅是以“历史之谜的解答”或“历史观点”或“指导我的工作的总的结果”形式出现,其中“历史观点”出现过五次。这表明,马克思的文本的确阐述过一系列具原创性的“历史观点”,但他本人当年并未着意去构建某种纯历史观“体系”(这并非意味着马克思否认某种纯历史观“体系”的存在)。二是他与恩格斯合著的著述中多次出现了“历史观”概念,并且具体阐明了其历史观的原创性内容,但始终没有出现过“唯物主义”与“历史观”之间的直接连接即“唯物主义历史观”或“唯物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概念。

这是否因为马克思与“唯物主义”无“缘”呢?“唯物主义”一词在马克思文本中存在两种含义。一种是作为本义的“唯物主义”即哲学本体论上“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用恩格斯的话说就是:“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还是自然界?……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承认某种创世说的人……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35]另一种是作为引申义的“唯物主义”。这又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科学的”或“客观的”意思,用恩格斯的话说就是:“人们决心在理解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时按照它本身在每一个不以先入为主的唯心主义怪想来对待它的人面前所呈现的那样来理解;他们决心毫不怜惜地抛弃一切同事实(从事实本身的联系而不是从幻想的联系来把握的事实)不相符合的唯心主义怪想。”[36]二是指“实践”或“行动”,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话说,就是做“实践的唯物主义者”,“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

从马克思文本中使用作为名词的“唯物主义”概念的情况看,共有102处,其中与恩格斯及他人合著的著述占了64处。在马克思独著的文本中使用“唯物主义”一词的38处中,在唯物主义一词引申义上使用的占6处。也就是说,马克思大多数情况下是在其本义上使用该词的,与“唯物主义”有“缘”,但他同时在“唯物主义”一词的引申义即“科学”或正确的“方法”之意上使用它。马克思对“唯物主义”概念使用中的“本义”与“引申义”情况要求人们不能习惯于哲学“常识”而把马克思历史观的丰富内涵简化成几条唯物主义“原理”。

显然,马克思所创立的历史观原初状态既非黑格尔的“精神世界便是实体世界”[37]之绝对精神史观的延伸,也非费尔巴哈“观察自然,观察人吧!在这里你们可以看到哲学的秘密”[38]之人本主义史观的延伸,而是一种基于“共产主义运动”“共产主义的历史”“共产主义意识”“共产主义革命”的“历史观”,即面向共产主义的历史观。这一新型历史观值得注意的有这么两个方面:一是这个历史观具体所指,就是论证并坚信人类社会历史存在一个面向“共产主义”的方向、总体上“走”“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之“程序”,这个“共产主义”是马克思历史观的核心与追求。就此而言,《资本论》可以说是“大写的共产主义论”。二是这个历史观观察历史的基本范式即每一个社会形态都有一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正是这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而非其他一般的生产方式不仅制约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并且它的根本性变化必定会引起这些领域的变革。就此而言,的确可以把马克思历史观归结为“生产方式发展观”[39]。但就马克思一生的科学研究事业或成果而言,他仅仅系统地研究了人类社会历史中一个极为典型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用列宁的话说,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抛弃了所有这些关于一般社会和一般进步的议论,而对一种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一种进步(资本主义进步)作了科学的分析”[40]

本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包括:在文本的选择上依据马克思著述,但不搞唯“马”(马克思)是“马”(马克思主义);在资料的收集、整理与鉴别上全面涉猎各个学派的观点与思路,对那些似是而非或有失偏颇的定论予以否定或澄明;对涉及马克思资本观的基本概念或范畴进行系统的文本梳理;在论证过程中以历史唯物主义即面向共产主义的历史观为视角和总标杆,注意区分马克思对历史上的经济学说所作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与马克思对资本现象的直接批判、对资本的“肯定的理解”这三者之间的层次关系。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2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528~529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528页。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31页。

[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17页。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88页。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98,第153~154页。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17页。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4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第292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704~705页。

[12] 《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第158、161页。

[13] 《斯大林文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19~220页。

[14]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键译,商务印书馆,1999,第53~54页。

[15] 《陈独秀文章选编》(下卷),三联书店,1984,第617页。

[16] 杨耕:《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第181页。

[17] 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地租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种分流或派生形式。

[1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31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第70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59,第338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502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第152页。

[23]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99~200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04~205页。

[25]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38页。

[26] 《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810页。

[27] 〔英〕罗杰布托:《市场的麻烦》,孙颖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第4页。

[28] 参见林毅夫《从西潮到东风》,余江译,中信出版社,2012,第14~15页。

[29] 参见柴野《西方人开始反思资本主义》,《光明日报》2012年2月6日。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07页。

[31]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载《求是》2012年第22期,第8页。

[32] 林毅夫:《我们为何能预测中国增长的奇迹?》,《光明日报》2014年12月11日。

[33]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369页。

[34]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6日,第1版。

[3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231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249页。

[37] 〔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第20页。

[38] 《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荣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4,第115页。

[39] 罗荣渠:《现代化新论——世界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商务印书馆,2004,第76页。

[40] 《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第1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