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内外关于女性就业流动的文献回顾与述评
对于女性就业流动问题的研究要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当时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对该领域都有相关的学术贡献,但早期的研究更多是简单的描述性分析,定量方法较少采用,侧重于描述宏观层面上女性就业流动的整体状况,探讨女性就业流动的动因、特征、流向等(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课题组,1992;孙淑清,1996),对于影响因素的分析较少,无法解释女性就业流动的个体差异性。2000年以来的研究引用国内外对于女性就业流动的文献,形成独树一帜的理论体系,建构了较为完整系统的理论解释框架,并更多地采用定量的实证分析方法,从社会与制度、经济成本与效益、家庭禀赋、个体成长因素等方面作为切入点,对相关影响因素的探讨更加到位。
一 女性就业流动的理论基础
(一)就业流动中的女性身体与身份
1.结构二重性的女性身体与流动
国外学者对于身体的关注,主要沿袭了经典社会学的思想要义。比如马克思认为身体是社会阶级和社会关系再生产的结果;韦伯认为身体确立地位群体的特定生活方式和声望分配;涂尔干则将身体原始分类为认知功能和实践功能;布尔迪厄将身体与社会世界相关联,表现为“结合”“吸纳进来”“成为整体”,教育培育规范内化的身体,使之呈现出文化资本的形式并表现出差异性,从而再生产出社会规范。女性身体就是在流动迁移的过程中,与社会场域产生种种联系,一方面明显地体现着技术化所带来的社会变迁,成为历史和社会的寄存之所在,在这样的背景下做出流动的选择,受制于社会语境的规范化规训,以及道德性和技术性因素的框约,成为无意识的“柔顺身体”;另一方面社会世界寄居于女性身体之中,女性身体化的倾向体现着与社会世界的现实客观结构之间的契合性,表现为“身体—权力”的范式转换。女性身体会在特定场域表现为对社会世界的消释和解构,通过女性群体间的“合谋”,达致社会规范的重塑。正如女性就业流动的行为选择,就要受制于家庭秩序、父权制和社会规范的牵制,在其流动的性质上体现为符合女性身体的秩序。但随着女性流动的频繁和职业层级的变动,女性的身体会对家庭秩序、父权制和社会规范等产生冲击和消解,通过女性话语体现象征权力,女性权力逐渐获得有效性和合法性,并为社会和男性世界所接受和内化。可以说,女性就业流动的过程,体现着明显的结构二重性的思想。二重性指的是女性身体和制度场域两方面。社会世界寄居于身体之中,身体化的倾向体现着与社会世界的现实客观结构之间的契合性,而制度场域则经由仪式化的行为,表征着对社会世界的认识。女性通过权力的运作,使制度和规范得以重塑并内化于心(Pierre Bourdieu,2000)。
2.女性身份的变迁与流动分层
英国的女权主义思想家朱丽叶·米切尔在《妇女:最漫长的革命》中提出女性受压迫的“四大机制”理论,即生产、生育、性和儿童的社会化。她指出当技术发展已经使得体力不再成为决定性的因素时,妇女参与社会生产并没有改变她们的劣势处境,反而使职业成为女性更大的负担,女性既是劳动力的蓄水池,更是劳动力市场最不稳定、最易受剥夺的群体。除此,女性职业身份的流动还要受制于生育功能和子女社会化的社会角色期待,就是“生理即命运”。米切尔进一步指出,生育和子女教化是女性的生物本能,占据妇女生命的很大部分,加上与人口生产相联系的家庭职能,使得女性在就业流动中的社会角色无法充分扮演和发展,只能维持比男性低的角色地位(米切尔,1997)。美国人类学家盖尔·卢宾在1975年写作的《女人交易——性别的“政治经济学”初探》,力图阐明社会性别制度造成性别分层,卢宾指出,社会性别是社会强加的两性区分,是社会关系的产物。社会性别制度为了将两性做明显的区分,压抑了男性的女性特征和女性的男性特征,压抑人的原始本性,使得男性在社会分层中占据主导地位。同时,社会性别制度与社会其他制度相互关联,女性一旦在社会性别制度中处于下风就意味着在所有的社会制度中居于弱势(王政、杜芳琴,1998)。凯特·米利特在1969年的《性的政治》一书中,指出“我们的社会仍是男权制社会,因为我们的军队、工业、技术、高等教育、科学、政治机构、财政等所有通向权力的途径,全都掌握在男人手里”,并提出“男权制理论”,认为男权制就是按照性别区分的集团(男人和女人)之间所建立的权力关系,是生理因素以及文化、制度因素所决定的差异。男性和女性之间的支配与从属关系是性别分层最明显的表现。人们接受文化性而非生物性的差异,使得男权制的存在合理和必然(凯特·米利特,1999)。
现代社会存在着明显的社会分层,在这个分层体系中,女性分布在每一个不同的层级中,女性是一个受各种社会等级分割的非同质性群体,基于出身和地域分散于不同的阶级与阶层中,在身份层级中产生变动不居的发展轨迹和现代化历程。现代社会的分层机制,则是通过职业、职位及报酬体系将女性分别按照能力、学识划分于不同的社会阶层中。在这里,职业不仅体现为向人们提供不同的物质报酬,而且还给予地位、声望等精神补偿。研究中常依据职业所占有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拥有量,将女性归入不同的社会阶层结构中(郑杭生,2007)。但女性究竟会被归入哪个社会层级,取决于其所从事的职业,这就涉及性别等级的问题。一般而言,每个阶层中都有女性,但高阶层所占比重较小,而低阶层所占比重较大,总体呈现出男高女低的性别分层状况。正如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中所言,“男做女工,一世无功”(费孝通,1982)。人类学家古德曾说:“无论男子的工作有多么严格的限制,其中多数都被看成是高贵的工作。”(金一虹,2000)说明了男女所从事的职业是有高低之分的。跨文化的研究表明,女性大都位居职业阶层底部,即使男女从事相同职业的工作,整体而言却同工不同酬。较低的工资收入导致女性对于男性的依赖,也造成男性对于女性的权力。同样,男性也会面临着传统性别等级带来的压力,如果他们发挥不了养家糊口的工具性功能,就会自觉角色失败,陷入角色期待的困境。在就业流动中,女性由于制度和秩序的制约,只能在较低的职业层级上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由于传统的性别结构与性别观念,以及职场性别歧视等因素的存在,女性向上流动的机会和频率较低,常遭遇“玻璃天花板”效应(沈奕斐,2005)。在现存的社会结构中,男性为了保持在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拥有上的优势地位,常设置障碍来阻扰女性的竞争。而女性由于生理方面的弱势和家庭的性别期待,又使得雇主和用人单位出于成本和效用的考虑,无法给予重要的岗位,在招聘雇佣、职业晋升和退休等职业阶段体现出性别歧视,即使她们付出同样的努力。
(二)就业流动中的性别分工
正如费孝通所言,“社会的形成是靠分工”(费孝通,1982)。就业流动中的性别分工并存着学界的解释系统。以帕森斯为代表的结构功能主义的两性分工理论强调结构和过程对于维护社会系统的重要性,一切行动都要维护系统的稳定功能,都要符合社会结构和过程。他在《美国社会结构中性别作用分析》中指出,传统的两性劳动分工有利于社会稳定。适度不平等的男性和女性的角色分工和功能分化,可以有效维护家庭的团结和家庭稳定功能的发挥(贝蒂·弗里丹,1999)。男性的工具性角色和女性表意性角色分工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性别关系的深化。这可以解释就业流动中,女性更多承担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的工作,成为留守妇女,或者家庭迁移时,女性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从事低级的、无价值的家务劳动,或者在职业的选择上从事女性化的职业类型,其活动场所更多是家庭私领域;而男性更多承担养家糊口的义务,工作场所更多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公领域,呈现出此岸和彼岸的分化,如此的性别分工都是为了家庭功能合理有效的发挥和运作。
经典社会学家们往往基于男性立场和价值取向,由男人掌握话语权建构起对社会分工的见解。公领域与私领域,男性与女性的劳动和角色划分是生物决定论的文化诡计,预设了男性和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角色扮演的合理和不平等地位存在的合理,让处于支配地位的女性认同于现有的制度安排,接受分工带来的社会定位。女性主义学者对劳动性别分工理论提出多元的理论阐释,批判了传统的劳动分工方式,认为传统的劳动分工方式造成了男性在公领域,女性在家庭私领域的分工状况,女性附属于男性并屈居次要的权力地位。对此,朱丽叶·米切尔指出生产、生育、性和儿童社会化四个因素将女性排除在生产之外而局限于家庭之中,导致女性的从属地位;美国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凯琳·萨克斯在《重新解读恩格斯——妇女、生产组织和私有制》中,分析了最新的民族志,认为“阶级社会中妇女的从属地位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家庭财产关系造成的,而是妇女没有社会性承认的地位造成的”(凯琳·萨克斯,1998)。她还指出“阶级社会趋向把男人的工作社会化,把妇女的工作家庭化。因此就产生了否认妇女的社会性成人的物质基础,从而统治阶级把女人限定为男人的被监护人”。为此,她主张家庭个体劳动必须成为公共劳动,打破家庭和社会、公领域和私领域的分隔,使家庭个体劳动成为公共劳动的组成部分,使女性真正成为社会性成人;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女权主义者海迪·哈特曼的二元制理论阐释了资本主义制度和父权制度与性别分工的内在关系,她认为性别分工维护男性对女性的优势,等级制家庭分工在劳动力市场中永久化,女性被资本主义国家机器排斥于市场之外,“家长制和资本主义的相互适应给女性带来恶性循环”(海迪·哈特曼,1997)。资本主义利用父权制,加剧性别差异,使女性缺少技能和获得较低报酬,使父权制呈现等级化特点,达到男性对女性的支配。与此同时,世界体系又使得女性的分层和差异扩展到世界范围并固化成等级结构(佟新,2001)。
建构主义的两性劳动分工理论也为性别分工提供强有力的解释框架。建构主义论者认为劳动的性别分工建立在公私领域划分的基础上,不是自然就有,而是被社会建构出来的。学者对性别分工的理论预设是,性别分工是人们有意建构的衍生物;规范人们的选择机会和行为模式,呈现结构化的特征,并为个体所重塑;公私领域也属于性别分工的范畴,社会将男性界定于公领域并保证高报酬的合理性,将女性界定于私领域,即使进入公领域也只能从事低报酬的职业。法国存在主义女权主义者西蒙娜·德·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指出,“女性所拥有的身体和心理是被建构出来的,所面临的社会与文化也是被建构出来的”(西蒙娜·德·波伏娃,2011)。后结构主义女权主义也认为性别不平等是被社会建构出来的,存在男性为中心的符号体系,不是自然或生物使然,但也存在被重构的可能性,可以寻求妇女解放对社会重新组织,确保男女能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的理论,她认为女性从属于男性是社会文化建构出来的性别制度,并由生活方式来强化两性的角色期待,性别分工的文化一旦被建立,就会被不断地描述和再生产,以此强化两性差异,规范两性行为模式,所谓的性别、性别角色、性别分工等都是相对的概念(玛格丽特·米德,1949)。
(三)女性主义迁移理论的解释
就业流动和人口迁移研究共同支持这样一个基本假定,那就是男女在就业流动的选择上具有同样的价值判断标准和行为方式,女性在迁移中主要处于从属依附的地位,这是社会期待赋予其人口再生产、家务劳动、养老抚幼等社会角色使然(Pedraza Silvia,1991;UN,1998)。20世纪下半叶,鉴于女性迁移人数的增多和在劳动力市场中扮演的日益突出的角色地位,女性主义迁移理论开始系统化发展并形成专业的研究框架。该理论不仅描述迁移过程中的性别差异,分析女性迁移的特点、规律、群体特征、性别歧视的表现形式,探讨表象背后深层次的经济、社会、文化因素,并形成理论假说。
第一种是性别选择理论。人口迁移过程中会表现出迁移选择性,这成为一个普遍的人口特征,在开放式的就业流动中,混杂着迁出人口和迁入人口,但却都是遵循特殊的社会经济和人口特征,并非简单随机的过程。在迁移对象的选择性中,年龄是重要的评价标准。一般情况下,年龄在15~35岁的年轻人,其迁移倾向较为明显,这可以从生命周期和成本—收益的角度来分析。年轻人一般还未组建家庭,有着行动的自由性,且年轻人迁移的机会成本较小,没有家庭的拖累,在劳动技能的学习、人际关系方面的适应较为容易,并能获得最大化的预期收益,他们拥有比年长者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就业流动中就表现为年龄高度集中的特征。而青年人中的年轻女性,更具有年龄高度集中的特征,社会传统对于性别角色的安排和生命周期中的重要事件,大都未涵盖未婚的青年女性,宽容的社会舆论环境和角色期待使得女性迁移人口主要为青年女性,而其他年龄段的占大多数的女性,则遵循社会传统选择留在原生地,这可以解释处于家庭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女性差异化的迁移水平。
第二种是角色地位理论。该理论认为社会角色对女性所从事工作有角色期待,希望女性能更多地照顾家庭,这就使得女性有较大的就业灵活性,但也造成女性在就业流动中受到社会期待和个体生理、文化素质的综合影响,女性常只能在非正规部门就业,或在以家庭为基础的生产单位中从事非付酬的劳动,在工作环境和收入待遇方面遭受歧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角色地位。
第三种是性别分化理论。该理论考察女性所属的环境和地位的因素,特别是其中有关性别分化的观点对于女性就业流动研究有较强的解释力,比如父权制,对于女性就业流动来说,她们是否就业、是否流动,以及流动的地点,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制于男性(父亲或丈夫或儿子)的决策安排,女性在自身行为模式的选择方面常处于从属被动的地位,对于社会网络资源的利用只能通过家庭中的男性间接获得,导致就业流动中的性别差异和分化(杨云彦,2001)。
(四)新迁移经济理论
以家庭决策为基础的新迁移经济理论认为人们的迁移决策取决于三种家庭效应:一是风险转移。这与“风险厌恶”理论有相似的论调,认为家庭为了规避家庭收入紧缺和本地单一收入来源的风险而选择将家庭成员流出到异地赚取更多收入,促使家庭收入来源的多元化;二是经济约束。家庭在当地遇到资源供给和制度支持方面的困难时,就会选择外出务工来解决困难,获得预期的收入、技术等资源;三是相对贫困。Stark调查了墨西哥的移民,认为移民迁移的动因是与同期群群体参照比较后产生的“相对失落感”,而不全都是因为流出地和原生地的绝对收入差距;持有该理论的学者们认为,就业流动是家庭集体决策的选择(Stark,1982;Mincer,1986),家庭成员的就业流动是一种家庭生计策略(Chambers & Conway,1992),家庭成员为了实现全体成员福利最大化,就需要对家庭成员的分工进行理性选择,一般情况下,会依照家庭的性别分工决定外出还是回流(Stark,1982),比如男方外出打工赚钱将收入寄回家庭以贴补家用而女方留守家庭养老抚幼和从事农业劳动,家庭成员间对于就业流动的选择实行分工合作,对家庭成员来说,是在完全不同的工作环境下承担不同的家庭责任。同样的道理,当家庭成员在外打工没有获得预期的收入或因个体原因被迫回流家庭的,家庭会给予其关心和支持(Stark & Taylor,1991)。
(五)与家庭相关的理论解释
学界常将家庭作为研究城乡之间人口流动的一个重要的切入点。他们对于家庭的考察不是简单地将其作为社会变迁的结果,而是从动态的角度强调家庭自身变化的动力以及家庭与社会变迁的相互影响,尤其还放到更广阔的社会领域,探讨家庭与工业化的关系等(张永健,1993)。中国是家庭本位的国家(冯友兰,2007),家庭已成为考察中国城乡之间人口流动的重要因素。
1.混沌理论:原生家庭对个体行为选择的影响
原生家庭即个体出生和成长的家庭,渗透着父母与子女的互动,全方位塑造着子女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特征。原生家庭在居住安排、经济援助方面的频率不再遵从于父权制的传统思维,而是对子女施以同样的影响力,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倾向于女儿,使子女与原生家庭保持着经济上和亲情上的互动。而子女行为决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父母。国外学者Contrary & Treas的研究发现,父母会对子女的就业提供帮助,而子女并不因工作后身份的改变或工作的繁忙而放弃照顾父母的权利与义务(蔡沛婕,2003)。由原生家庭对于子代的影响而衍生出诸如“应付框”“模范框”“角色框”“定义现实框”“倒转框”“效忠框”等理论形态。在具体操作中,心理学家常在混沌理论视角下,利用洛伦茨模型来探讨原生家庭对于子女行为选择的影响(见图2-1)。在洛伦茨模型中,左右两个不动点位于吸引子的两侧,代表父母双方的思想态度,左右两个运动轨迹所形成的场,代表父母各自的影响力,子女的行为决策就是在这两个轨迹所形成的场中不断变化发展。当轨迹经过不动点附近时,父母的影响力达到最大值,与此同时,子女逆反心理和趋向自由的本能促使运动轨迹绕到另一个簇的边缘并向内绕行,代表着理解和接纳父母另一方的思想观念。子女就是通过随机性的运动轨迹,对于父母的思想观念不断地吸纳—排斥—再吸纳—再排斥,逐渐形成个性化的行为决策。可见,对于就业这个个体的行为选择,此过程就是父母的想法与子女决策间的动态平衡,交织着父母与子女对于利益的考量和权力的博弈(卢婧,2011)。
图2-1 洛伦茨吸引子
2.系统论:家庭决策形成的基础
贝特森“将家庭作为一个系统来理解”,强调个体的行为模式和选择意愿要放诸多重化的家庭背景来认识。1975年卡恩特和莱尔将家庭界定为“家庭系统,像其他所有社会系统一样,是有组织复杂性、开放性、适应性以及信息运作的系统”,强调了家庭是由反馈机制控制的、相互依赖的因果联系网络,内部关系处于循环和彼此相互影响的状态;家庭与外界环境保持着相互的能量交换,不断改进家庭的生存、变化和延续能力;家庭成员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具有主观能动性,能自觉地调整行动方式来适应并改造环境;家庭系统与其他系统或环境间通过信息来沟通和交换。家庭通过双向的信息运作,获取外界信息,以此做出判断和决策。可见,系统论既关注家庭系统的整体性,又关注家庭成员的组分构成,对于家庭决策的做出,通常要考虑家庭的整体利益最大化和家庭成员的具体实际,综合权衡判断,得出最优化的决策。同时,家庭作为一个系统单位,从横向来看,系统内部存在着各种复杂的关系链条,如亚系统、界限、缠结、三角化、疏离、融合、共生等,家庭成员彼此之间通过互动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从纵向来看,家庭系统是非线性的连续动态系统,呈现出阶段性和变化性的特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家庭生命周期。从家庭系统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可以看出,家庭系统内部存在各种利益关系群体,通过竞争和博弈,在家庭网络中占据不同的地位,家庭主导者会通过家庭整体利益的考虑,对家庭成员的分工做出安排,比如男主外女主内、谁流动谁留守等。但同时也要看到,家庭是个开放的系统,家庭植根于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环境中,家庭成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必然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家庭主导者决策的做出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制于传统的家庭观念、性别观念、父权制的深刻影响,在决策判断中突出表现出来。但随着家庭日益核心化和女性权力的崛起,家庭决策主导者逐渐让位于核心家庭的集体决策,甚至出现妻管严、女性讨价还价能力高于男性的状况,而对于就业流动的决策选择,相当部分属于夫妻外出共同经营、共同务工的情形,还有部分属于女主外男主内,这充分体现了平等的性别意识和女性权力对于家庭系统的冲击,改变了家庭决策主导权的男性归属(黄华,2006)。
3.控制论:家庭影响力的潜移默化
控制论可以有效描述家庭的整体运转,是以信息为媒介进行输出和反馈双向循环的恒定系统。控制论认为控制的基础是信息,一切信息传递都是为了控制,任何控制又都有赖于信息反馈来实现。系统将信息输送出去,将其作用结果折送回来,并对信息的再输出发生影响,加以控制以达到预定目的。控制论常用于家庭系统中,家庭系统的“内稳态”失衡可以通过内部负反馈得以纠正,或通过正反馈改变家庭系统的固有规则(卢婧,2011)。在现实生活中,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到来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影响了人们的家庭生活模式,传统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的状况被打破,女性角色出现颠覆性的革命,不少女性走出家门成为职业女性,融入就业流动的群体中,而且女性的社会和家庭责任的变化使女性从生育束缚中解脱出来,家务劳动社会化促使女性可以承担家庭以外的角色,女性广泛参与社会劳动,在社会关系网络中与男性同台竞争,积累社会资本,实现向上流动和个体发展。女性的根本性变化使得家庭的“内稳态”出现失衡,家庭的控制力趋于弱化。于是家庭通过负反馈和信息传递维护固有的规则。比如为男孩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提升其人力资本,将社会资源更多向男孩身上倾斜以使男孩得到更多的就业和发展机会,而女孩受制于家庭和社会设置的障碍,在就业竞争中没有占据优势地位而回归家庭,或在职业发展体系中从属于男性。
(六)女性就业流动的地位实现模型
在传统社会,女性个体的代内流动和代际流动很少,或者足不出户,或者奔波于单位和家庭间,而现代社会的流动机会大大增加,女性就业流动成为一种常态。这不仅源于女性教育水平的提升,使得女性在就业流动中有较高的竞争力,而且相较于传统社会,现代社会的地位获得自致性高于先赋性。对此,美国学者布劳和邓肯于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职业结构》提出的“地位实现模型”,通过职业地位和职业活动来了解社会流动的具体途径(Peter M.Blau & Otis Dudley Duncan,1967)。他们认为,现代社会中,个人所从事的职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其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地位实现模型采用路径分析统计方法和线性回归技术,通过对职业地位和职业流动的分析,可以把先赋性因素和自致性因素作为因变量,以个体在社会流动中获得的社会地位来表示,建立包含四个自变量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此回归模型将就业流动分解为职业起点和职业终点,明晰了职业流动的内在逻辑和地位获得路径。假设个体地位获得主要由先赋性因素来解释,则社会较封闭,就业流动的频率和速度很低,父辈的职业地位和业已存在的不平等会在子代程度不同地再现,出现“地位恶性循环”和“贫困循环”;假设个体地位获得主要由后致性因素来解释,则社会较开放,就业流动的广度、频率、流出率、流入率和社会距离流动比等参数较高,社会的地位获得路径较为合理和平等。究其四个变量,模型表明,教育在社会再生产和流动中起着主导作用,调查中大约2/3人的职业获得可以由个体的教育程度来解释(Ganzeboom,et al.,1989)。除此,初职、现职的获得也与个体受教育程度高度相关,而先赋性因素中,约1/3的子女地位获得与父亲教育程度显著相关。
对于地位实现模型的提出,兼顾了先赋性因素和后致性因素,但随着女性就业流动的规模拓展和人数的增加,性别因素成为地位实现模型不可或缺的重要变量。市场隔离理论认为,即使在生产能力相同的条件下,由于劳动力市场和单位组织对于女性的歧视,相当部分的女性难以进入初级市场,只能在次级市场获得工作机会,且难以有工作变动的可能性;拉斯莱特的玻璃天花板理论则认为,女性在职业升迁中,尽管具备与男性同等的竞争力且付出与男性一样的努力,但到一定程度会遇到玻璃天花板,难以进入管理阶层的权力位置,成为可望而不可即的目标。在社会流动的话语体系里有“女性难以流入最高决策层”的推论(Murrell & James,2001);英格兰德在1992年出版的《可比的价值:理论与验证》中比较了男女两性的工资差异,用实证数据对其原因进行探讨和验证。他的理论解释了受制于传统观念的左右,已经成形的制度化惯习深刻影响着职业竞争,产生社会歧视和性别社会化,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遭到排斥。性别社会化使得男女两性不同的人力资本投资取向导致女性个体角色社会化影响职业地位获得和同工同酬,即使女性进入男性职业领域,也被社会角色期待到女性化的工作岗位,并贬低女性的工作技能和经验积累,造成工资差异。正如英格兰德经验研究的实证调查数据所表明的,性别偏见和女性工作贬值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一个持续而显著的特征,是造成两性工资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England,1992)。玛瑞尼在1989年《社会学年评》也全面讨论过“性别工资差异”。他引用经济学供需关系的市场概念对性别工资差异做理论解释。强调女性个体在教育机会、工作训练、工作技能和心理适应等“供”方面的弱势,以及劳动力市场歧视的“需”方面的弱关系。玛瑞尼验证了“性别因素对个人酬劳有独立的影响,进而影响其地位”(Bridges & Berk,1974)。
对于地位获得模型,学界在布劳—邓肯模型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和补充,进一步提出了政治—经济模型,即核心模型。同时,林南与边燕杰还发现地位获得模型对中国社会的效用,为地位获得模型添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位地位”变量。他们糅合了单位地位、职业地位、党员身份、国有企业与国家机构的差异这四种测量方法,考察中国的地位获得过程及性别差异。发现在初职的获得上,父亲单位地位对于男性影响较大,而教育程度对女性影响较大,父亲单位地位只是间接的微弱的代际传承作用;男性在跨单位的向上流动中比女性获得更多的机会,流动率较高;男性更容易在网络中获取所需的资源(Lin & Bian,1991;李路路,2000)。
(七)新家庭经济模型的解释
从新家庭经济理论的视角来看,在新家庭经济模型中,家庭作为生产和消费的单位,家庭消费品的价值是市场价格和家庭生产所消耗的劳动时间而形成的影子价格的统一体,女性在家庭生产中主要承担家务劳动,家务劳动的影子价格成为女性是否参与就业的保留工资水平的比照以实现家庭效益最大化(Becker,1965;Gronau,1973、1977、1980)。当家务劳动的影子价格高于劳动力市场工资时,女性就会选择在家从事家务劳动而使就业流动局限于家庭的范围内,“迁而不工”。此外,保留工资水平是女性就业流动选择的关键,家庭结构和人力资本显著影响女性的保留工资水平,对人力资本的实证研究表明,培训、技能等级和受教育程度等变量在入职前的就业选择和入职后的工资获取阶段分别发挥不同的作用(王德文,2008),对家庭结构的考察也支持了子女学前教育可获得性增加会提高女性就业率,而学前儿童较高的抚养教育成本会提高妇女家务劳动的价值,促使其就业流动方向的改变(杜凤莲,2010;Kilbum,2002)。李强通过对2007年北京市城八区844个农民工家庭化迁移的实证调查也印证了以上的结论,他认为城乡迁移和家庭迁移同时发生的“双重迁移”,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女性的就业和生活状态,受到传统家庭性别分工的影响,“双重迁移”会改变女性就业流动的选择,女性常倾向于较低的劳动参与率,“迁而不工”,且这是个长期普遍的现象(李强,2012)。
二 女性就业流动的特征及规律
20世纪90年代初,国内学界对于女性人口迁移的研究已初见端倪,但那时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女性劳动力的乡城流动,探讨流动的整体规模、人口特征、流动方向、动力机制等,且更多是静态的描述分析,关注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状况、婚姻、家庭等静态的数据资料,缺乏定量的数理统计方法的运用和多维影响因素的挖掘(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课题组,1992;王树新、刘秀花,1995;孙淑清,1996;谭深,1997)。随着对女性人口迁移研究的日益增多,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等学科的涉入,学者们尝试着从流入地的生存状况、适应状况、心理状况以及行为方式的变化、女性迁移对城市化的影响等社会经济动态特征加以探讨(杨云彦,2001;苏群,2003;戴霞,2005;何明洁,2007)。
(一)就业流动的方向
根据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主要数据,可以发现,目前正在外出流动的妇女中87.9%从事有收入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服务业;61.5%的人对在外期间的工作感到满意,52.4%和50.9%的人认为外出务工经商使家庭住房和子女教育状况得到了改善。她们中有46.9%希望能留在城里,30岁以下的有48.8%更希望能在城镇中寻求个人的发展机会。流动妇女在外打工期间遇到的主要问题是“被人看不起”和“工资被拖欠或克扣”,分别占14.7%和14.2%。未实现就业流动的农村留守妇女,考虑较多的问题依次是:丈夫在外的安全(91.7%),家里有事没人商量(61.5%),老人生病没人帮忙(60.1%),农忙时没人帮忙(56.0%)。在回流的妇女中,由于婚姻和子女原因返乡的占74.3%,男性为30.0%(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课题组,2011)。
第一,农村女性在就业流动中表现出家庭化迁移和城乡迁移同时发生的“双重迁移”。不管是就业回流还是流出,家庭化迁移使得女性处于原来的传统家庭结构中,深受男性占据明显优势地位的父权制家庭特征的影响(金一虹,2010),尽管就业流动到城市也没有因此而减少家务劳动时间(MacPhail,2007),而且还降低女性的就业水平,出现“迁而不工”现象(李强,2012)。
第二,女性就业流动以平行流动为主。在所有经历过就业流动的女性中,平均有52.5%在同一层次职业间流动。在各类职业中,平行流动最大的是农、林、牧、渔业劳动者,其平行流动率为63.5%,第二是生产、运输工人及有关人员,流动率为57.2%,第三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流动率为49.4%和50.6%。另外,有28.2%的中国妇女的职业变动以向上流动为主,从较低的职业层次流动到较高的职业层次。如在专业技术人员中,有17.9%来自农民,5.8%来自工人,8.2%来自办事人员。与男性相比,男性向上流动率为37.3%,女性则为28.2%。女性向下流动的就业变更占20.1%,流动原因主要为下岗分流、政府裁员和撤职降职。这源于市场转型中,企业减员增效、改革用工制度的考虑,使得女性向下流动率高于男性(王国敏,2000)。
第三,女性在就业流动的方向选择上表现出与家庭生命周期对应的发展规律性。无论是就业流出还是回流,都受制于家庭生命周期中的重大事件。据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2009年我国迁移流动人口中男性略多于女性,男性占57%,女性占43%;迁移流动人口主要是青壮年,15~59岁年龄人口是流动人口的主体,达到1.6亿,占全部流动人口的89.8%(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2011)。从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分年龄段的数据可以看出,在0~14岁进入青春期之前,女性与男性在社会参与方式上没有显著的差异,该年龄段迁移性别比较为接近,属于正常范畴;在15~29岁这个年龄段,迁移性别比小于100,说明女性迁移的人数多于男性,而这个年龄段,女性正处于未婚到年轻夫妇家庭这样的生命周期中,外出求学、打工的数量多,且初婚年龄集中,成婚成为普遍现象,通婚范围扩大,婚姻迁移规模大,处于流动的活跃期,在流动方向上表现为更多的是从原生地流出;而男性的初婚年龄相对较晚,且所受教育年限较长,因此流动的数量低于女性。在30~64岁的年龄段,迁移性别比超过100,而该阶段女性正处于成长中的核心家庭、成熟的核心家庭、扩大家庭和空巢家庭阶段的家庭生命周期中,社会角色期待女性能养老抚幼,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受到更多的家庭牵制,而家庭分工倾向于让男性出外打工,因此该年龄段女性迁移数量低于男性,而65岁以后的年龄段,迁移性别比低于100,该年龄段女性进入空巢家庭,或者为了照顾孙辈的需要或者是丧偶的原因而迁往子女所在地,老年女性的迁移数量也就多于老年男性(国家统计局,2006)。
(二)就业流动的选择意愿
英国统计学家拉温斯坦在对迁移的调查中观察到,迁移人口中女性多于男性(李竞能,1992)。而有些国家的事实表明,情况往往依特定的条件而变化。例如在印度,考姗姆比发现这样的现象:在一定的距离内,迁移者中的女性多于男性;而随着迁移距离的增加,迁移者中女性的比例下降,而男性比例上升(考姗姆比,1997)。相比较而言,中国的情况则是,女性就业流动的选择受制于家庭角色和性别特征(蔡昉,2000)。蔡昉解释了流动决策的选择取决于家庭内部劳动力之间的比较优势、不同家庭成员留在土地上的生产率,以及外出赚钱能力的差异,并估计家庭成员去留之间的相对收入,判断时间成本和心理成本。以此认为在家庭成员中,受教育程度越高、年纪越轻,外出后的终身预期收入越高,承受的心理成本也越低。因而,具有这样的人力资本比较优势的家庭成员外出,而另一部分成员留在土地上,可以使家庭收入最大化。对于山东省济南市的调查也支持这样的提法,女性在外出打工的实际收入和预期收入方面不占优势(蔡昉,1997)。
(三)就业流动的满意度
宋冬霞通过对江苏沿海乡村的问卷调查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指出女性就业流动呈现出阶段性特点:18岁至婚前较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多数在周边工厂或外出打工,就业流动呈现向上流动的趋势;生育后直至50岁前,为了照顾家庭的需要,大多在周边就业,就业流动保持向上流动的状态;50岁以后,出于照顾孙辈的需要回归家庭,或者年龄大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而回归农业,就业流动表现为逆向、被动或向下流动(宋冬霞,2012)。土地流转和城镇化,使得年轻女性的就业流动机会增多,对其家庭地位、社会地位、婚恋观念、生育观念产生正向改变,但在女性所处的生命周期后期,会产生农业女性化,女性身兼农业生产和家务劳动,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下降,远离集体事务、缺乏参与制定“游戏规则”的机会而难以公平享受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此外,女性就业外流会冲击原生地的人才结构和经济发展后劲,也产生留守儿童现象,影响儿童的教育发展,频繁的就业流动也会加剧社会焦虑、婚姻危机,挑战传统家庭伦理秩序(宋冬霞,2012)。女性受教育水平会影响女性的就业流动性、就业能力、工资收入、职业分层(段成荣,2009;戴霞,2005;叶文振,2005;张志敏,2003)。陈金梅通过对福建省17个县(市、区)女性流动人口的调查所掌握的就业信息,发现受教育水平高的女性就业流动的层次较高,往往通过正式的市场选择职业并获得较高的工资收入和工作稳定性(陈金梅,2012)。受教育水平、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的可获得性可以有效提高女性就业流动的机会和工资收入(李强,2012)。
女性在就业流动中,常遇到玻璃天花板效应[1],使其向上流动的速度和机会受到一定限制,在就业流动中处于较低的、辅助性的层次地位,即使能跻身管理层,其收入也低于同一级别的男性(杜政璇,2008)。经济结构的调整改变了传统产业结构的布局,也扩大了非公经济和非正规就业的范围,女性就业流动呈现跨行业和跨所有制的流动。部分女性进入第三产业和技术管理岗位,获得城市稀缺的就业资源,实现向上的就业流动;部分农村女性抓住非农就业的机会,实现经济身份的转变,她们在工资收入、生活方式和性别理念等方面有了明显的提升(郑真真,2004),但仍面临行业和职业的性别隔离,遭遇性别歧视(谭深,1997;李实,2001),并且由于流动的频繁,她们难以形成一个稳定的群体(李小星,2010),不少女性结婚后不再外出就业,而是选择留守农村从事农业劳动;国企下岗女工深受国企改革的冲击,更多转向非正规就业,从“体制内”向“体制外”流动,历年劳动统计资料显示,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和改革力度最大的制造业和零售业,很多女性被迫回归家庭,或提前退休,或进入低保状态(李实,2004);男性外出打工和女性在家务农的“男主外女主内”分工模式,农村女性特别是已婚女性别无选择地留在农村种地养家,肩负照料家庭和土地劳作双重任务,呈现出“男工女耕”的分工格局,留守女性在工业化进程中逐渐被边缘化,她们在土地、融资等农业资源的占有方面明显处于弱势,在基层政治中缺位严重(蒋永萍,2006)。
三 女性就业流动的多维影响因素
国外学者对于就业流动更多是理解为迁移,对此往往从流动的社会经济动机和决定因素进行探讨,主要集中于就业流动所耗费的时间总量,以及回流的决定因素,比如就业流动的方式、在外地逗留的时间和流动的频率(Radu and Epstein,2007);Hill则将就业流动与家庭紧密联系起来,假设个人效用依赖于在迁出地和迁入地之间停留的时间路径,该路径是通过在迁入地度过的最佳时间总量和往返频率的最大化而实现的(Hill,1987);对于就业流动中的往复现象,世界上某些行业的招工计划就增加了很多奖励措施和迁移的条件来保持人员的稳定性(Dayton Johnson,2007);Florin and Matloob还发现往复式流动与就业迁出地和迁入地以及家庭的共同受益预期有密切关系(Florin and Matloob,2009);对于就业流动的决策动机,主要采用“推—拉理论”,认为就业流动的动力来自于推力和拉力、迁出地的消极因素,比如自然资源的枯竭、农业生产成本的增加、农村劳动力过剩、收入水平降低等,促使迁移者迁出原住地,而迁入地的积极因素,比如较多的就业机会、较高的收入水平、较好的文化和公共设施、较好的受教育条件等,对劳动力起着拉力作用。但迁出地并非都充满消极因素,也有一些积极的可挽留因素,比如熟悉的环境、人情关系网络等;同理,迁入地也存在排斥的消极因素,比如陌生的环境、激烈的竞争以及生活压力等。就业流动者往往要权衡各方面的利害得失,因此做出迁移的决策(郑杭生、李路路,2005)。陆益龙则更侧重于就业流动的决策权衡,认为个人因素、城市或迁入地的因素、农村或迁入地的因素综合的多维指标影响流动的决策(见表2-2)。
表2-2 影响迁移的主要因素
我国女性就业流动的原因很多,比国际人口迁移更加复杂,有经济性迁移、非经济性迁移等,但最普遍的是经济性人口迁移。我国理论界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相关的经典理论,对影响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因素进行了诸多的实证研究。综合起来看,可以归纳为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社会系统因素与女性就业流动的关联
1.社会变迁及制度体系
第一,工业化和城市化。当前我国存在的女性就业流动,主要是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引起的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一方面促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促进流入地经济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对于流出地来说,女性特别是年轻女性的大量外流,使得养老抚幼的家庭责任无法正常履行,农业生产缺少劳动力,降低了地域的边际生产力,影响流出地经济的发展(王春光,2006)。
第二,户籍制度。林善浪将影响就业流动的制度因素归结为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制度,以及农村极不健全的非农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林善浪,2010)。很多家庭选择部分家庭成员就业外流而剩下家庭成员留守原生地从事农业活动,就是因为户籍制度的排他性福利政策提高了家庭式迁移的成本,使劳动力迁移非家庭化(Anderson,1990)。李强从推拉效力的角度指出户籍制度是中国的推拉模式区别于国外的最主要差异,不仅对推拉模式有普遍性影响,而且还使得推拉作用发生异化乃至失效,在此过程中,就业流动者的生活目标、生活预期、心理定位、生命周期等发生深刻的变化(李强,2003)。城市为了寻求发展表现出对于资金和优秀人才的偏好,降低了优势群体户口入迁的门槛,也出于解决本地劳动力下岗问题而保护本地户籍群体的利益,却难以应对低素质劳动力进城所带来的就业、教育、交通、卫生等方面的压力,而选择较为严格的流迁限制。因此,在优势群体、本地户籍人口与低素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博弈中,户籍制度保护了前者,而使后者处于弱势地位,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彭希哲,2007)。王良虎研究表明,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制度是导致农村劳动力回流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村劳动力普遍认为自己在城里被人看不起,得不到尊重,从而选择回流(王良虎,2007)。如果家庭户籍地处经济发达地区,则子代在就业时有较多的优势,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总是倾向于招收本地劳动力以保证就业稳定性和企业持久的利益,同时,子代就业地点属于经济发展程度较好的地区,出于向上流动的本能,往往选择留在户籍所在地就业,就业流动趋于停滞和稳定;反之,家庭户籍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则有着较低的在本地就业的意愿。根据马斯诺的需要层次理论,往往选择职业发展前途较好,能获得较高经济收入的经济发达地区,因此子代就业流动更大更频繁。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强,户籍制度却成为人口流动的藩篱,限制着人口的自由流动。发达地区的落户门槛,在住房面积、居住年限、受教育程度、年纳税总额等方面设置人为的障碍,使得人口出现分层,筛选出人力资本和经济资本较高的人口得以落户,而限制人力资本和经济资本较低的人口进入。但这也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阻碍劳动力流动,难以形成全国的统一劳动力市场(蔡昉,2000);阻碍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城市化需要的劳动力不足(王红扬,2000);造成城乡二元发展格局和城市的社会分层(陆益龙,2008),城乡之间基于户籍制度形成对立的利益体,享受不同的福利,使得劳动力出现单向度的乡城流动。
第三,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土地流转。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的劳动生产率,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显性化和自由化,而工业化和城市化为主的经济战略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农村非农就业的数量未能吸纳足够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部分劳动力有着强烈的流动动机,但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也为农民提供了安全感,他们尽管离土离乡却改变不了农民身份,有着深刻的回流倾向;另一方面城市的国企工人满足于稳定的收入和就业机会,养成流动的惰性,这些都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成为城乡两栖人口群体,并由于户籍的限制以及留恋于农村牢固稳定的社会关系网络而选择“流而不迁”(彭希哲,2001)。蔡昉的观点与彭希哲颇有相似之处,但其侧重于对土地流转问题的探讨。他认为当前绝大部分地区并没有实行有效的土地转让制度,或者没有相应的机制和环境土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农民以基本的生产手段和衣食之源,还提供了就业保障。劳动力就业外流就是实现了土地的职能转换,或者将土地交给家庭其他成员耕种,以维持土地的保障功能,或者把土地转让出去,实现物质形态的保障职能到价值形态的保障职能的转换。中国农村特有的土地制度安排的特点,使得就业流动往往不是举家迁移,而是采取家庭成员分工的部分成员迁移模式(蔡昉,1997)。中国现有的土地制度,不仅限制了农民就业流出的意愿,而且解决了就业回流农民的后顾之忧,从某种程度上说,土地制度保障着农民的基本生存需求,使他们能在不利的生命周期,如年长体衰或经济危机被迫下岗时选择回家务农。调查结果也支持了这样的结论:就业流出的农民往往不会放弃家乡的土地,或者由妻子或父母耕种,或者流转给亲戚耕种,以此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甘满堂,2005)。
第四,国家的缺位。诚如潘毅所言,国家在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中是缺位的(潘毅,2012)。就业流出的女性由于生理和社会资源的弱势,而只能选择在次级劳动力市场就业,从事城市居民不愿意干的工作,处于较低的职业层级上,无法获得稳定的就业机会,无法享受到平等的社会保障,很容易受到经济环境变动的风险。同时,城市的高房价和高消费,限制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可能性,而农村的低生活成本、教育成本和医疗成本,有利于家庭再生产成本的降低,使他们不得不将部分家庭成员留守家乡负责家庭的再生产,以此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分散家庭经济风险(罗小锋,2013)。
第五,劳动力市场分割。根据西方劳动力市场分层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是指基于社会和制度性因素、劳动力市场产生的部门差异(Stolzenberg,1975)不同人群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渠道和获得的就业信息不同,在就业部门、职位以及收入模式上产生差异化配置(Haufman,1983)。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差异。城乡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的正规劳动力市场,使其只能进入非正规部门,城市劳动力更多比例地集中于白领职业而农村劳动力更多比例地集中于蓝领职业(孟昕、张俊森,2000)。蔡昉利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将城市劳动力市场作为解释变量,发现城市劳动力市场发展情况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劳动力就业流动的机会和报酬系数(蔡昉,2003)。王西玉、崔传义等人研究了中国二元结构下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指出了人际关系网络对农民外出务工的重要性,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也是影响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重要因素(王西玉、崔传义,2000);除此,人口经济增长的不平衡过程、技术进步以及产业结构变动导致的劳动力结构性剩余或短缺,会导致劳动力供求失衡,使劳动力在地区间重新配置,产生就业流动,而不断的劳动力流动又会使劳动力市场趋于均衡(杨云彦,2000)。按照结构分析方法衍生出劳动力市场分层理论,该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受制于社会和制度性因素而形成部门差异(Stolzenberg,1975);群体间在获取劳动力市场信息和进入劳动力市场渠道的差异性,造成就业部门、职位、收入模式上的群体分化,主要表现在性别与流动人口之间(Kaufman,1983),对此,学者们以我国劳动力市场客观存在的政策性分割,特别是业已存在的户籍制度和性别因素,来解释城乡、男女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分层。比如户籍制度,会给女性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女性劳动者带来权利义务的不对等和社会保障程度的迥异。非正式迁移的女性劳动力,进入的部门主要集中在工业、制造业和一般服务业等非正规部门,而男性劳动力主要集中在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比重也高于女性,进入城市的门槛也较低,男女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各自系统内自求平衡,获得差别化待遇,也形成重要的职业分层(杨云彦,2001)。
第六,地区间发展差距和就业替代。就业流动的方向还受到局部地区就业紧缩和再工业化趋势的影响,前者表现为所有制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以及农村劳动力对于城市劳动力的就业替代等,导致负就业弹性,就业压力凸显;而后者会造成地区间在发展水平和就业结构方面存在明显的梯度和发展落差。以上因素的双重作用使得地区间存在就业替代关系。各地就业结构发展的不均衡,需要就业存量予以调剂,产生就业存量间的替代关系,占据区位优势的地区获得就业替代,人口迁入,而其他不占优势的地区就出现人口净迁出(杨云彦、朱金生,2003)。长此以往,流出地会产生“智力流失”,而流入地则汇集了大量的高素质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资源而成为“核心”,其他地区则成为外围的“依附”,地区间差距的扩大形成“极化效应”(杨云彦,1999)。
2.经济成本及收益
这一方面的因素是历来众多研究人口流动的学者所重点关注的(见表2-3)。Murphy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指出,就业流动是为了达致个体生活条件的改善,当流入城市没有得到预想的结果,生活条件没有明显改善(Murphy,2002),或者就业流动者的原生地有更好的投资和发展机会(Christiansen & Kidd,1983)、低技能耕作方式需要劳动力支持时(Wang & Fan,2006),他们就需要进行再选择。除此,还有风险厌恶理论,是指当面对具有相同预期价值的投机时,风险厌恶者喜欢结果比较确定的投机,而不喜欢结果不那么确定的投机。因此学界也有采用风险厌恶理论来探讨女性就业流动方向的,发现风险厌恶者更倾向于回流,而风险投机者更愿意流出原生地到外面发展(Co et al.,2000)。彭希哲认为农村劳动力流动遵循着风险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并以此作为家庭迁移决策的重要依据(彭希哲,1993)。劳动力和家庭对流动中物质成本、社会成本、心理成本以及可能收益的估计,影响着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意愿和流动的方向(蔡昉、杨涛,2000),农村劳动力乡城迁移的持续动力在于收入的剪刀差,以及由此导致的相对经济地位的变化(蔡昉、都阳,2002)。赵阳的研究也支持这样的结论,他认为农民工就业流出和就业回流的选择动因是高收入预期(赵阳、孙秀林,2001)。白南生和何宇鹏的研究也暗含了经济因素的重要性,研究结果显示,因外出务工困难而回到家乡的最多。农村劳动力的供给有限、过低的工资和日益恶化的就业环境都可能成为劳动力就业回流的原因,由此判断刘易斯的劳动力迁移模型无法有效解释我国的劳动力迁移状况(白南生、何宇鹏,2002;刘铮,2006)。罗明忠对于预期收益和比较收益的差异化理解,以及金沙对个体人力资本因素和心理因素对于就业回流影响的论断都与此不谋而合(罗明忠,2008;金沙,2009)。对于迁移者来说,迁移决定的做出,主要的动机不在于劳动力的市场供求状况,而取决于迁出地和迁入地在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等方面潜在的差异性,以此对成本和收益做深入的权衡并力求效益最优(郑杭生、李路路,2005)。
表2-3 影响迁移行为的成本收益因素
3.社会性别系统
西方经济学者主要从人力资本、人的生产效率和企业成本负担来探讨就业流动中的性别差异,分别提出人力资本理论(Mark Blaug,1976)、劳动市场歧视理论(Joseph G.Altonji,1999)和统计性歧视理论。而社会学者则从传统文化和社会制度因素探讨性别因素的影响,主要有互动理论(Ridgeway,1997)和制度理论(Tukky,1998)。Knight和Song发现中国劳动力市场中,性别歧视在特定年龄和低文化素质的劳动群体内表现尤其突出(Knight & Song,1995)。女性在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中常受到普遍的歧视,女性在就业流动中主要处于从属的地位,受制于其所赋予的再生产、家务及养老抚幼等社会性别角色。性别因素也因户口类型的不同而对就业流动产生复杂的作用。
一是传统性别观念。传统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观念使得政治资源、经济资源与文化资源大量集中于男性麾下,作为既得利益者,他们会利用手中的权力继续保持相较于女性的优势地位,阻碍女性在职业发展中功能的正常发挥,且女性承担的家庭职责和家庭角色也使得她们在就业流动中无法自由地流动并获得与男性“同工同酬”的待遇(郑杭生,2007)。传统性别意识及其制度、传统的社会性别分工意识、统计性性别歧视和职业中的性别隔离制度也是制约女性就业的重要影响因素。(吴瑞君、邓春黎,1996)比如基于男女性别差异的职业性别隔离,亦即劳动力市场中男性职业和女性职业的分野,无形中给女性职业层级的提升造成了障碍,限制和减少女性职业发展的空间以及在劳动就业市场上公平竞争的机会(刘德中、牛变秀,2000)。相对资源理论认为男性往往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提供者,他们占有较多的资源而在家庭中拥有较大的家庭决策权力,主导着对女性的流动选择(Blood,1960)。家庭成员的性别观念越传统,女性成员的家庭地位越低,越难以在就业决策中拥有选择权。女性就业流动中遇到的“玻璃天花板”效应还在于社会歧视和性别社会化,社会歧视在于买方因素对于女性的排斥,而性别社会化在于卖方性别差异化的人力资本投资(杜政璇,2008)。主流性别意识影响着就业结构,导致就业排斥,使女性在就业流动中面临家庭照顾和就业务工的双重负担和剥夺,并内化了主流性别意识,深化了性别殖民化(吕卓文,2008)。传统社会性别规范还会通过家庭在家庭教育投资、家庭分工格局、社会资本的获取和使用,以及劳动力市场方面对女性,特别是农村女性的就业流动产生影响(刘妍,2009)。但社会性别系统等宏观因素虽然揭示了传统性别文化和制度对女性职业发展的规制,但却无法解释进入同一个城市的农村流出妇女之间在职业发展上的个体差异,必须进一步从微观层面将农村流出妇女的职业发展与她们个人的流动经历和就业能力联系起来(叶文振,2002)。
二是父权制。女性的就业流动挑战传统的父权制文化,促使其向性别平等的修正的父权制文化过渡,女性在就业流动中释放了个体的潜能,但家庭地位格局仍受制于完全的父权制文化(杨雪燕,2011)。以男性为主导的性别文化制度对家庭劳动力迁移决策有显著的影响,男性具有天然的优势(Chattopadhyay,2000)。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家庭总是在衡量就业流动的利益和损失,一般会倾向于支持男性而不是女性(Edward S.Shihadeh,1991),女性常因为长距离的家庭迁移而退出劳动力市场。妻子的收入还与丈夫收入高度相关,就业流动迁移中妻子常处于附属迁移者的地位,丈夫收入显著提高,则随迁的妻子收入水平下降,那些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妻子,收入下降的幅度更加显著(Holmiund,1984)。况且,男性在非农转移过程中,从传统社会继承下来的社会资源、组织资源、技术操作的优势、生理和心理优势,都会促使男性重构对女性的支配关系(金一虹,1998)。
三是性别角色期待。对于女性而言,家庭角色预期使得女性不敢从事一些具有风险性的活动,包括就业流动(Yang and Guo,1999)。中国特殊的代际继承关系,也强化了传统文化和道德对子女赡养父母的角色定位,就业流动的性别分工常将年长者或妇女留下来照顾家庭,尤其在非户口迁移的女性中体现得尤其显著(杨云彦,2008)。作为社会性别系统主观反映的性别角色期待,对就业流动的家庭决策也起着显著影响,表现在夫妻各自的性别角色定位(Sheth,1974)、夫妻性别角色取向(Qualls,2001),影响家庭成员按照传统的关于男女性别角色的分工采取行动的自觉程度。在中国的场域中,未婚女性在原生家庭是过渡性角色,就业流动有较大的自由度,而已婚女性的个人发展与传统婚姻派定的角色和责任是相冲突的,就业流动会受到家庭的限制(谭深,2005)。很多研究发现夫妻性别角色分工趋于平等的家庭,在就业流动决策中越倾向于默契和联合。余驰等人还发现农村女性的就业流动常采用自组织的方式,传统农村社会赋予其特殊的性别角色,她们在劳动力市场上与男性平等竞争,还要挑战传统的性别分工和权力分配,就业回流成为她们的重要选择(余驰,2011)。男性和女性的性别角色和分工取决于他们留在土地上的生产率和获取经济收益的能力,要比较性别间的相对收入,时间的要素和各自承受的心理成本,从家庭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决定性别分工和就业流动人员的选择。蔡昉从家庭人力资本禀赋的视角进行的调查显示,年长的已婚女性更多是生存型就业流动,家庭对其贡献量要求较高;而年轻的未婚女性更多是发展型就业流动,家庭对其贡献量要求不高。
四是社会性别话语。性别因素在就业流动研究中常被忽略,男性主流的价值体系中,女性的很多社会活动难以找到其应有的位置,女性从事生产、家务劳动、养老抚幼等价值被低估,女性的话语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运用女性主义理论进行批判的基础在于话语系统的变革,打破男性价值观主导的社会价值体系(杨云彦,2001)。妇女解放运动和男女平等意识形态的推进,已婚女性的绝对服从状态有所改变,有着较多的自主权和个人意识,能较多表达自己的意愿,但面临比男性更多的个人与家庭间的冲突和抉择(谭深,2005)。
(二)家庭禀赋与就业流动的关联
从家庭层面探讨就业流动的成本和收益也是学界研究的重要领域。对于就业流动的实证研究表明,性别对就业流出意愿的影响有限,而年龄、婚姻状况则有较大的影响(白南生、何宇鹏,2002)。个体生命周期带来的劳动力供求年龄结构的不匹配也是造成回流的重要原因,青壮年一般选择就业流出,而中老年则更容易就业回流(章峥,2006)。农民工就业流动意愿和城市定居的选择受到婚姻状况和举家迁移的双重制约,一般而言,女性比男性更愿意留在城市工作生活,举家迁移的农民工更愿意定居城市(李强、龙文进,2009)。除此以外,有些学者认为新生代和老一代在留城和返乡的意愿方面差异很大(白南生、李靖,2008),有些学者刚好持相反的观点(李强、龙文进,2009)。在实证调查中,学者们常采用工具性的调研方法予以论证。比如学者们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二元选择模型,还有其他的计量经济学分析工具,较为典型的是参数估计的威布尔模型(Hare,1999)、面板二元选择模型(罗凯,2009)、事件史模型(葛晓巍、林坚,2009)等。
1.家庭经济状况
父母家庭年收入仅对来自城市的毕业生有统计显著性的影响,对来自农村的毕业生来说,差异不显著,来自城市的毕业生的父母年收入增加1万元,相应学生的初次就业月收入会增加3.3%;来自农村和城市的学生初次就业收入具有显著的不同,对于家庭年收入在34000元以下的城市生源学生来说,其初次就业收入明显少于农村生源的毕业生,但家庭年收入在34000元以上的城市生源学生具有明显高于农村生源毕业生的初次就业收入,城市父母每万元年收入的增加,会引起学生初次就业收入增加2.8%;在非政府部门工作的父母,其受教育年限对其子女初次就业收入没有显著影响,但对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父母来说,其受教育年限则对其子女初次就业收入具有显著的影响(袁诚,2009)。而在农村,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会显著影响家庭成员迁移与否的选择。调查发现,家庭人均土地数量每增加1亩,迁移劳动力回流的概率会增加1.1倍(Wang & Fan,2006)。
2.家庭决策
国外学者从家庭禀赋层面探讨劳动力的就业流动要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国际性劳动力迁移的状况和原因是当时重要的研究主题;80年代末广泛采用的新劳动力流动经济学却持有不同的观点,Stark和Taylor把回流看作是在家庭层次上“盘算”的合理结果,是实现家庭目标的一种成功(Stark & Taylor,1991),并客观地提出“相对剥夺”的重要概念,研究对象的选择不再局限于新古典经济学一贯坚持的个体行为,而是转移到家庭成员相互依赖的家庭层面上来(Hare,1999)。到90年代,Dustmann等人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探讨工资收入、工作表现对就业流动预期的影响,构建个体谋求福利最大化的生命周期模型来解释就业流动意愿,指出就业流动决策受到三方面因素的制约:流出地和回流地的相对价格比较;迁移者的人力资本积累;迁移者的主观意愿(Dustmann,1996)。
但中国的实际情况是,劳动力迁移并不单单是个体行为的选择,更是家庭集体决策的结果。传统以来形成的家庭观念,家长有着绝对的决策权,在子女独立生活或成家前,承担起照顾子女的义务,在此家庭基于血缘关系联结起特殊的代际继承关系,因此家长权威就体现在对经济的控制上,特别是家庭成员的职业选择和就业地点往往都由家长决定,家长也会对家庭成员的就业分工做出合理的安排,子女也会在此方面与家长充分沟通后才会做出选择,且这种影响力会持续到子女成家前,一旦子女经济独立后,家长权威就会减弱。而在中国特别是农村地区,家庭是联系个体的纽带,家长拥有绝对的权威,家庭成员的迁移决策、迁移区域、迁移人数等,常常是家庭集体商量讨论做出的(盛运来,2007)。杨云彦基于对湖北省和河南省3145户农村居民的抽样调查,利用OLS回归模型分析后发现,农户家庭禀赋所表现出来的物质资本、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显著影响着家庭成员的外出务工决策。其中,家庭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越丰富,家庭成员就业流出的可能性越大,而家庭财富积累状况和耕地数量与就业流出可能性呈“U”形相关关系,家庭物质资本较好或较差的农民更愿意外出打工。有外出打工经历的家庭,会产生辐射带动效应,其他家庭成员就业流出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杨云彦、石智雷,2012)。家庭成员的就业流动,更多是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和分散经营风险(杜鹰,1997),而不是简单的为了个体的前途和发展。就连国外学者Murphy也认可了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农村迁移群体,其迁移行为得以实现是基于原生家庭为其提供保障支持系统(Murphy,2002)。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家庭是劳动力迁移决策的基本单位。叶文振则认为中国妇女的市场就业并不是一个完全的个人行为,而更多是一种家庭选择,配偶的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和孩子生育数量及其年龄分布都可能成为女性就业选择时的参考变数,婚姻家庭因素对已婚妇女的影响尤其显著。因此,对于已婚流动妇女的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恰当的解释,还必须把相关的家庭背景,特别是丈夫的个人因素,引入理论思考中(叶文振,2002)。
3.家庭关系网络
Brecht调查了到德国打工的南欧劳动力,发现家庭社会网络会显著影响移民流动的方向,来自农村的家庭成员更容易回流,而来自城市的迁移者更愿意融入迁入地(Brecht,1994);同质性的社会网络有利于劳动者回乡创业,比如有深厚社会资本根基的劳动者个体或者家族中有开办私营企业的个体(汪三贵,2010)。学者们还肯定了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双重作用对于就业流动的影响。比如在一项针对“中国城镇劳动力流动”的研究中,赵延东利用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与挪威FAFO应用社会科学研究所的资料数据进行的回归分析发现,城乡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有利于经济地位获得和就业流动中的优势地位,在此过程中,原有人力资本和原始社会资本在新环境中积极转型(赵延东,2002)。Burt 认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流动更多受到强关系的影响,这源于劳动者个体所受的教育程度有限,当个体接受足够多的教育,人力资本提升了,其关系网络就会越大,网络顶端就越高,弱关系起的作用相应就会越大;反之,当个体接受的教育有限时,人力资本存量低,其关系网络就较小,除了强关系外只能认识有限的弱关系,因此在就业流动中更多运用强关系(Burt,1992)。杨云彦也指出社会网络和社会资本的缺失以及农民工融入不了城市的生活也是造成农村劳动力回流的一个重要因素(杨云彦,2012)。实证调查结果也显示,过多依靠家庭社会资本实现就业的女性,就业流动次数较少,但工作稳定性不强,容易产生流动(石智雷,2009)。
4.婚姻状况
对于女性而言,婚姻状况是决定其就业流动方向的重要影响因素。现有的研究发现,已婚女性的回流概率是未婚女性的3.7倍,这主要是出于已婚女性对货币成本、生理成本和心理成本等迁移成本的考虑(Wang & Fan,2006;Vadean & Piracha,2009);有配偶的流动女性更容易倾向于回流,其概率要比年轻单身女性高15.4%,除非女性与配偶共同外出打工,否则女性很少有外出的就业流动,即使有,其回流的概率也会增加16.1%(赵耀辉,2002);扎卡然科模型也适用于以上结论,尤其对已婚女性更具推论意义(Zakharenko,2008)。谭深的研究也发现,未婚女性的就业流出基本上属于个人的自主性流动,而已婚女性就业流出的概率就比男性下降一半。近年来农业还出现女性化趋势,即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以女性青壮年为主,可以说,婚姻带来的责任感促进男性就业流出的可能性而制约了女性外出的机会。即使夫妻共同流出,也是丈夫先出然后才是妻子,且在流入地也会延续原有的性别分工,丈夫工作赚钱而妻子照顾家庭,形成妻子的从属性流动。可见,男性在就业流动中的地位始终不变,而女性则在进入婚姻后退为配角。婚姻的本质在于女性从原生家庭向丈夫家庭的转移,夫主妻辅的性别角色分工不可替代并固化下来(谭深,1997)。但丈夫在外从事非技术工作的农村女性,则就业流出的概率和就业流动的次数就会增加(石智雷,2011)。在就业流动质量方面,流动妇女的职业发展与流动妇女配偶的文化程度呈正相关,配偶文化水平越高,越能对妻子的就业流动产生支持和帮助,流动妇女找到合适工作的可能性就越大;与配偶收入水平呈负相关,配偶的收入越高,养家糊口的能力越强,则会降低流动妇女就业流动的可能性和就业流动的质量(叶文振,2005)。
5.家庭结构
家庭结构中家庭成员的数量、性别、健康状况也是影响女性就业流动的重要因素。学术界常用学龄前或未成年子女数量以及老人数量和健康状况、享受社保情况来判断女性就业流动的时间长短、流动方向、流动地点的选择等。比如达斯曼等人研究发现家庭中孩子的数量对女性就业流动的方向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即孩子数量越多,母亲流出的可能性越大(Dustmann,1996),未成年子女的数量和教育问题也会影响女性的就业流动意愿(刘俊,2001),而且生育的孩子数量越多,耗费在生育和养育子女上的时间和精力越多,越不利于就业质量的提高,但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投资于子女的教育、生活开支越大,日常照顾时间越少,女性求职的可能性越大(叶文振,2005)。但在模型的建构中,学者对子女和老人年龄的判断标准却有些变化:段成荣和蔡昉采用14周岁以下子女数作为判断标准(段成荣,2009;蔡昉,2000);林善浪采用子女年龄小于16周岁作为未成年子女数变量的判断指标(林善浪,2010);石智雷、杨云彦、彭希哲采用7周岁以下学龄前儿童和65岁以上老人作为标准(石智雷、杨云彦,2012;彭希哲,2007);赵耀辉则进一步细化,采用家庭6岁以下、6~12岁孩子数量以及65岁以上老人的数量作为指标估计就业流动方向(赵耀辉,2002);白南生和何宇鹏也肯定了学龄前子女数指标的科学性,以此作为估计劳动力流动方向的重要指标,并通过实证调查发现,有近10%的女性选择回流是因为子女读书(白南生、何宇鹏,2003;石智雷,2009),这也反映了随迁子女在城市教育中面临的困境和不平等待遇;还有学者利用多元回归模型,发现家庭中正在上学的孩子数量对于女性就业回流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家庭中学龄儿童数量每增加1个,女性就业回流的概率就会增加1.1倍(Wang & Fan,2006;Fabian & Straka,1991)。宋月萍采用原始回归和最近邻匹配方法发现,随迁子女的性别、年龄,配偶的就业状况、受教育程度,夫妻就业流动时间比较、在流入地家庭规模等家庭因素都会对已婚流动女性参与劳动力市场产生影响(宋月萍,2012)。
(三)个体因素与女性就业流动的关联
行为主义研究方法认为劳动力迁移是个体行为的选择,并以劳动者的性别、年龄、受教育水平、婚姻等个体因素来探讨对劳动力迁移的影响,认为就业流动是个体为了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而做出的行为选择结果(Todaro,1969)。为了反映迁移者个体特征对就业流动的影响,国外学者在方法论的选择上常采用迁移选择性系数(IMS),在人口普查中筛选出各种社会经济特征的人口数和迁移人口数,以此计算人口迁移的选择性系数(段成荣,2001)。叶文振在厦门的实证调研发现,流动女性在流入地居住的时间、年龄、文化程度、结婚年数以及配偶的收入是影响她们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叶文振,2005);杨云彦对女性迁移流的考察也支持了性别、年龄结构、受教育年限、职业数、职业培训经历、生命周期、婚姻状况、家庭结构、依托关系(亲友介绍工作)、社会资本(兄弟姐妹个数、现住地性质)、获得第一份工作依靠的资源等因素对女性迁移活动的影响(杨云彦,2001;石智雷,2009、2010)。
1.女性个体的人力资本
劳动者个体所具有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等,对于就业流动选择和收入分配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在国外,西奥多·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就认为,通过教育可以提高人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生产的能力,从而增加个人收入,使个人工资和薪金结构发生变化;Mincer运用收入函数的方法,求解和估计了工人教育投资收益率、职业培训收益率等,系统探讨了人力资本投资与收入分配间的内在联系(Mincer,1958);Meng发现教育水平可以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促进工资增长,并以改革开放后的农村工业部门工资作为佐证(Meng,1995);Zhang,Huang和Rozelle还发现,经济衰退对于较高知识水平的劳动者的影响有限,高素质劳动者可以保持工资收入不变并获得更高的报酬(Zhang,Huang & Rozelle,2002);Huffman的研究也证明了,人力资本比物质资本更能获得高回报,并能提高利用和获取资源的效率(Huffman,2001);V.Yakubovich分析了俄罗斯的市场转型,发现传统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人力资本很难适应市场经济对于劳动者的要求,进而出现贬值的状况(V.Yakubovich,2001)。
国内学者主要是通过实证调研来支持相应的观点。比如赖德胜认为教育水平、劳动力市场与收入分配间存在动态平衡的机制(赖德胜,1998);正规教育和职业培训有利于劳动力经济地位的获得(李培林,2001);周逸先、崔玉平就利用问卷调查获得的实证数据,发现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与农户家庭收入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劳动者的文化素质所起的作用远高于劳动者数量(周逸先、崔玉平,2001);侯风云根据全国15个省市的农民调查样本数据,发现培训是提高非农收入的重要因素,在对教育、培训、技能等不同形式人力资本收益回报率的估计中,计算得出参加培训相较于不参加培训来说可以增加27.89%的收入,还可提高劳动者的非农参与机会(侯风云,2004;张艳华、李秉龙,2006)。赵耀辉利用四川省农户调查的数据研究发现,教育在农村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到非农业部门的作用非常显著,并且教育程度对促进农村劳动力进入本地非农产业部门的作用要比促进外出的作用大得多(赵耀辉,1997)。而且人力资本对于劳动力流动的方向也作用明显,比如赵耀辉利用河北、陕西、安徽、湖南、四川和浙江六省的农户调查数据,采用计量的方法对回流的原因和影响作了分析,结果显示年老、受教育程度较高、有一个未外出伴侣、家里责任田多、家乡非农就业机会多的外出劳动力更倾向于回流(赵耀辉,2002);张林秀研究发现,教育不仅决定农村劳动力能否获得非农就业机会,而且决定农村转移劳动力非农就业的稳定性(张林秀,2000)。李强和龙文进认为,在诸多影响农民工留城与返乡意愿的因素中,教育的作用最为明显,人力资本水平越高的农民工留在城市的意愿就越强(李强、龙文进,2009)。有些学者虽然没有直接研究教育对劳动力回流的影响,但也间接地强调了教育对劳动力回流的作用(李萌,2004)。但人力资本也会存在异化的现象。如李培林和张翼利用辽宁省1000个城市下岗职工的抽样数据发现,下岗职工业已达致的人力资本存量对其收入提高作用有限,收入决定、阶层认同和社会态度等,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力资本失灵”的现象(李培林、张翼,2003)。叶文振等人对厦门流动妇女的实证调查也证明了这样的结论,流动妇女的教育水平越高,获取就业信息的渠道就越多,就越能适应岗位的技能要求,找到好工作的可能性就越大(叶文振,2005)。
2.流动女性自身居留行为模式
女性就业流动的目标、行为和居留模式选择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女性就业流动的方向和未来发展趋势。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变化,女性居留行为模式也会出现新内容和新特点,使得女性群体内部存在居留的不确定性,并处于不断的新老交替中。朱宝树比较分析上海市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发现,女性打工者群体内部不断进行新老交替而永葆年轻,不同滞留时间使得女性打工者不断更替(朱宝树,1997)。还有学者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大部分还没有把流入地作为其最终落脚点(朱宇,2004;迟书君,2005),存在明显的“乡土情结”(Lucas,2003;Dustmann,1996);而且很多女性流动者抱持着随遇而安的态度,没有走的打算也没有长期居留的考虑(陈月新,2007);女性在城市的居留方式也影响着城市的人口空间分布格局,且与所从事的职业密切相关。一般而言,从事商业、服务业的女性多采取租房式散居,从事加工业和建筑业的多采取工棚式聚居,从事工商业和自由职业的多采取村落式聚居(靳小怡、彭希哲,2005),如北京的浙江村和广州的石牌地区(千庆兰、陈颖彪,2003)。对于流动人口聚居区的诸多研究也表明,女性流动人口在大城市具有明显的非居民化居住特征,集中于城市边缘,居住地更换频繁,居住质量差,居民身份认同感缺乏(康雯琴、丁金宏,2005),使得这些女性隔绝于市民和主流文化,融入城市不深,难以有长期扎根城市的打算,容易产生回流或往复式流动的倾向。
3.女性个体的发展预期与成果
结构主义理论持有这样的观点,区域发展不平衡所产生的中心和边缘地位,构成了劳动力流入和流出这两个截然相反的状态,但在一定情况下也会发生逆转,一部分女性劳动者由于生育、年龄大、生病等原因无法胜任城市部门的工作而选择永久性回流家乡,并在农村形成一个边缘化的弱势群体(Sander,2007);也有部分女性劳动者由于个体的素质能力等因素难以抵御金融危机、单位改组的风险变化而被迫回流(Bastia,2011);或者在城市没有把握合适的就业机会,在城市处于相对贫困状态而选择流动到其他地区;还有部分女性在城市积累丰富的人力资本,对于家乡的回报率和可能获得成功的机会更大而选择回流(Ammassari,2004);此外,女性要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这是其生物和社会特征所决定的,因此女性出于分散家庭风险和满足家庭角色期待的考虑也会选择回流家乡,或者往复式流动于工作地和家乡之间。
4.女性就业流动经历
农村女性的职业发展与她们个人的就业流动经历和就业能力息息相关,流入城市的时间越长,越能够建立起自己的社会网络,就能了解和适应城市劳动力市场,并为流动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而且与就业能力相关的年龄、教育水平和流出前的就业经历等个人背景也会影响妇女就业流出后的职业发展。农村女性较低的受教育水平、单一的农业从业经验、低下的普通话水平都可能成为就业流动的障碍(叶文振,2005)。女性就业流出时间较长,则更容易适应城市的思想观念和生活节奏,随着在外流动时间的增加,就业回流的可能性增加,就业流出超过3.5年后,就业回流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就业流动的时间会影响就业回流的概率(余驰,2011)。就业流动经历还会带来丰富的就业流动经验,降低工资收入的边际贡献差异,影响就业流动满意度的提升(钟甫宁,2001)。石智雷在湖北省的调查也证实了,女性就业流动的次数越多,就业稳定性越差,不利于技能和经验的积累以及雇主信任的获得(石智雷,2009)。
四 文献述评
综观现有的文献,对于女性就业流动的研究成果颇丰,业已形成系统规范的研究脉络。但从整体上看,现有的研究成果仍存在如下的不足,需要在本书中予以规避并发展出一套全新的研究范式。
(一)大多数研究成果对于女性就业流动影响因素的探讨更多是宏观角度的考量,缺少微观视角
现有对于女性就业流动的考量视角更多是宏观层面,主要从经济体制、制度环境、社会文化方面解释就业流动中的性别差异(叶文振,2005),比如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分割等制度层面,或者简单地归因于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性别分工意识、统计性性别歧视,如用人单位招聘中的苛刻条件和对于女性生育的限制,以及职业发展中的性别隔离制度,如劳动力市场中职业的性别化分野,为女性就业流动设置人为的障碍,限制和削弱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力和未来发展空间。诸如此类的多维因素探索虽然揭示了女性就业流动的整体限制,但忽略了女性个体的差异性,无法解释个体人力资本形成的性别差异性和进入相同流入地的职业发展差异。因此,有必要以微观层面作为切入点,探讨女性人力资本的形成、社会资本的构建,并与她们个体的流动经历和就业能力相关联。同时,辅之以生动的个案访谈资料,充实对于微观个体的理解和认识。可以说,无论是对于女性就业流动的纵向时期观察还是横向性别比较,研究的规模毕竟有限,对于女性就业流动的宏观把握和微观分析要引起学术界更多的重视,投入更多的研究时间和资源,从多学科视角来付出更大的学术热情。
(二)研究方法更多是普遍化、碎片化、时点化的调查,没有宏观整体把握和微观个体动态的有效结合
现有的研究所使用的资料和数据主要来自于普遍化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以某个省份或城市的样本数据,较少有针对女性群体的面对面的个案访谈,没有从女性特有的细腻和内心感受方面描述就业流动的决策和家庭的变化,研究流于表面特征的描述,缺乏心灵深处的沟通与交流。在具体的研究范式上,把女性就业流动的方向、类型、质量分开探讨,就某一个观念或行为进行研究的比较多,而将家庭生命周期、女性就业流动经历结合起来进行全景式概貌的研究还比较少;对女性的人口迁移进行简单描述的文献较多,而把描述分析和解释分析结合起来,在理论建构和方法论剖析方面的贡献较少;采用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学科背景进行单一学科分析比较多,而结合多学科理论与方法进行学术交叉和综合研究的比较少。基于业已存在的研究局限性,现有对于女性就业流动的研究更多属于碎片化、时点化的理解和认识,其理论品质、学科价值和决策建构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本书将着力于拓展方法论的研究,将人口学的定量研究和社会学、人类学对于个案访谈的定性研究的生动性有效结合起来,形象再现女性就业流动的过程、结果以及可能产生的多维影响。同时,辅之以管理学的结构方程模型予以论证,融合因子分析、多元回归分析,建构综合性的方法体系,以获得生动的描绘和立体式的解释框架。
(三)对于女性就业流动的现状描述和影响因素探讨没有特别明确地体现性别因素,缺乏专业化的女性学的学科品质
传统社会学对于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的理解都是基于男性的视角,属于男性的学科范畴,并形成习惯性的学术表现,在这样的价值体系中,女性的很多社会活动难以找到其应有的位置(杨云彦,2001)。女性在家庭所从事的家务劳动、抚养后代、赡养老人等付出的价值往往被忽略和低估。即使是那些包含了女性的研究也无法全面反映女性的实际状况,或者将女性排除在样本之外,或者将女性列入样本只是为了与男性的性别比较,或者研究所用的地位量表以男性职业结构为基础,从而使女性的就业流动无法得到真实的测量(甘泽布姆,2003)。况且,学术界研究常把女性定义为弱者,常将女性群体置于从属地位,是被动的服从者,屈从于社会系统、家庭决策的安排,没有将女性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主体列入研究对象的范畴,忽视了女性在就业流动中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以及对现有制度体系的解构和弱嵌入性。这充分体现在现有研究鲜少从新兴学科,如女性学的社会性别视角来研究女性就业流动,还未将女性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探讨其就业流动的意愿和满意度,并且没有从女性学这个学科独特的视角予以诠释,更多是从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的学科视角考量农民工迁移和流动的现状、原因、影响因素、对策等的分析,对于女性的描述也只是简单带过,或者出于与男性的性别比较的考虑才有相关的阐述。可以说,现有研究没有从女性社会学的角度提出一个全新的理论解释框架,没有从个体的生理、心理,乃至社会宏观层面的传统性别观念、父权制、性别角色期待、社会性别话语等方面予以全面系统的解释说明。可见,各个相关学科共同参与的多学科探讨固然重要,但如果忽视或不重视结合社会性别的理论视角来研究,就很难比较准确地把握女性就业流动的现状,并从性别文化与制度结构等较深层面来解释女性在就业流动中基本特征和个体差异性,以及由女性就业流动所产生的对于个体、家庭乃至社会的深刻影响。
(四)学界对于女性就业流动更多是对个体行为模式的探讨,却较少关于家庭经济发展能力和家庭禀赋的分析
女性就业流动是个体的行为模式,但不单单是个体理性选择的结果,往往是家庭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做出的集体决策,特别是已婚和大龄女性,其流动的行为选择还受到丈夫、家庭结构、未成年子女数等家庭禀赋的影响。当前学界对于女性就业流动的分析,更多是从个体人力资本,如受教育程度、培训状况等,或者个体社会资本,如关系网络的网络密度、网络顶端、网络规模,关系网络的资源丰富程度以及获取嵌入于网络资源的可能性等角度来探讨,缺乏家庭经济发展能力这一对女性来说至关重要因素的深层剖析,忽略了女性的原生家庭和夫家对于其就业流动意愿和满意度的双重影响。所以,要对女性在就业流动中的考量和发展做出较为恰当的解释,就必须把相关的家庭禀赋因素纳入研究的理论思考中,以充实对于女性就业流动的多维理解。除此,国内研究对象主要关注农村女性及非知识型女性的就业流动,对她们的职业隔离、婚姻质量、社会融入等领域较为关注,但对于城市女性的就业流动以及城乡之间的比较却鲜有涉及。
(五)现有研究对于女性就业流动的探讨更多关注结果而不是中间环节
现有对于女性就业流动的研究,更多是探讨女性就业流动的单位类型、收入水平等,对于过程的考量主要是职业的性别隔离、家庭决策对于家庭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学分析,却很少涵盖女性就业流动的目的、流动依托、流动次数、流动时间、就业满意度、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环节的描述,同时,在研究的影响因素分析中,更多关注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就业状况、婚姻、家庭等静态的因素,而女性就业流动中的社会经济动态特征,比如生存状况、城市融入、心理适应、社会距离等方面,以及社会性别特征,比如性别角色期待、性别分工、女性在家庭的话语权等,却没有动态的跟踪的解释说明,以展现女性就业流动的发展轨迹。因此,有必要对女性就业流出前和流出后的生存和工作状态进行对比,探讨她们就业流动意愿和满意度的变化,深化现有研究对于就业流动变化全过程和主要特征的认识,估计就业流动中的性别负能量,以此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性路径,并能触类旁通,为由女性就业流动而产生的其他领域,如女性参政、女性地位、家庭决策等的研究提供线索性导引。
[1] 玻璃天花板效应是一种比喻,指的是设置一种无形的、人为的困难,以阻碍某些有资格的人(特别是女性)在组织中上升到一定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