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国际格局的演变与大国关系互动研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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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联盟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秩序

四 结语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胜国通过国际联盟所建立的战后国际秩序是残缺不全的。这个国际秩序无法完成维护战后世界和平的宗旨与任务。它对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束手无策,对纳粹德国的扩军备战反应乏力,对意大利侵略阿比西尼亚(今埃塞俄比亚)的制裁半心半意,对被侵略国家的支持缺乏诚意。因此国际联盟在保卫世界和平方面没有做出应有的贡献,实际变成了维护战胜国利益的“战后新秩序”,反而在客观上助长了侵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标志着一战后建立的国际秩序的彻底破产,国际联盟也名存实亡。1946年4月19日,国际联盟正式宣布解散。

就在国际联盟正式解散之前,在国联的基础上重建的代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政治新秩序的联合国于1945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在创建联合国的过程中,联合国的缔造者将“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等内容写入《联合国宪章》,体现了二战结束之时人类呼唤世界和平与要求共同发展的时代特征和应当完成的历史任务。而且,宪章第一次把维护和平与解决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彰显了其缔造者深刻的战略思考。不仅如此,联合国所规定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机制,并以“大国一致”原则将制裁侵略的权力集中于安理会,也反映了二战结束时的世界政治力量对比,体现了大国的协调与合作,有利于从内部机制上保证集体安全。另外,联合国所规定的对德、日、意的殖民地和国际联盟的委任统治地实行国际托管计划及其实施的结果,使联合国关于在进入21世纪的时候不再有殖民制度的目标也基本实现。特别要指出的是,联合国之所以维护了战后世界70年的整体和平并促进了全球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正是因为克服了国际联盟的一些重要缺陷,使其成为维护二战后国际秩序、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国际机构。对国联的缔造者之一、英国的罗伯特·塞西尔子爵的那句名言“国联死亡了,联合国万岁”,[59]我们当做这样的理解。

(原刊于《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7期)


[1]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 徐蓝:《20世纪国际格局的演变——一种宏观论述》,《历史教学》2013年第10期,第3~13页。

[3]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是1648年欧洲在经历了三十年战争后建立的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它确立了国际关系中国家主权的独立性、统一性、不可分割性,开创了召开国际会议解决国际争端恢复和平的先例,但没有建立有效的解决和处理冲突的机制。

[4] 有关维也纳体系的内容,详见本文第一部分。

[5] 1939年以前,人们从未使用“第一次世界大战”这个术语,而是将1914~1918年的战争称为“大战”(The Great War),直到1939年欧洲再次爆发大战,才有了“第一次世界大战”这个术语。

[6] 国际联盟于1920年建立,而国际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也正式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这并不仅仅是巧合,而是与以国际联盟为代表的国际政治的发展密切相关的。

[7] 如:John Eugene Harley,The League of Nations and the New International Law,New York Cit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21;Alfred Zimmern,The League of Nations and Rule of Law,1918-1935,London,New York:The Macmillan Co.,1936;Lloyd E.Ambrosius,“Woodrow Wilson,Alliances,and League of Nations”,The Journal of the Gilded Age and Progressive Era,Vol.5,No.2,Apr.,2006,pp.139-165;George W.Egerton,“Collective Security as Political Myth:Liberal Internationalism and the League of Nations in Politics and History”,The International History Review,Vol.5,No.4,Nov.,1983,pp.496-524;F.P.Walters,A History of The League of Nations,Vols.2,London,New York,Toronto,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2(中译本见〔英〕华尔脱斯《国际联盟史》上、下卷,汉敖、宁京、封振声译,商务印书馆,1964);George Scott,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League of Nations,London:Hutchinson & Co.Ltd.,1973;F.S.Northedge,The League of Nations,its Life and Times,1920-1936,Leicester:Leicester University Press,1986;Stephen Pierce Hayden Duggan,The League of Nations,the Principle and the Practice,Boston:The Atlantic Monthly Press,1919(Read Books,2008;Hardpress Publishing,2012);George W.Egerton,“The Lloyd George Government and the Creation of the League of Nations”,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79,No.2,Apr.,1974,pp.419-444;等等。

[8]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53~154页;唐启华:《顾维钧与北京政府对国际联盟的参与(1919~1922)》,金光耀主编《顾维钧与中国外交》,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第86~112页;韩莉:《新外交·旧世界——伍德罗·威尔逊与国际联盟》,同心出版社,2002;徐蓝:《英国与九一八事变》,《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9年第6期,第24~33页;刘建武:《有关日本侵占东北后国际联盟调处的几个问题》,《抗日战争研究》1992年第1期,第95~109页;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现代史编》上册,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第四章第三节;李一文、马风书编著《当代国际组织与国际关系》,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第一章第二节;于琳琦:《国际联盟的历程》,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李铁城:《联合国宪章与国联盟约的历史比较》,《世界历史》1992年5期,第2~11页;等等。

[9] R.W.Seton-Watson,Britain in Europe,1789-1914:A Survey of Foreign Polic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38,p.48;Gordon A.Craig and Alexander L.George,Force and Statecraft,Diplomatic Problems of Our Tim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pp.43-51.

[10] 〔美〕迈克尔·曼德尔鲍姆:《国家的命运:19世纪和20世纪对国家安全的追求》,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译,军事科学出版社,1990,第4~5页。

[11] 参见Kalevi J.Holsti,“Peace and War,Armed Conflicts and International Order 1648-1989”,Cambridge Studie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p.135。

[12] 参见Kalevi J.Holsti,“Peace and War,Armed Conflicts and International Order 1648-1989”,Cambridge Studie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pp.135-136.

[13] 参见〔美〕迈克尔·曼德尔鲍姆《国家的命运:19世纪和20世纪对国家安全的追求》,第5~6页。

[14] 参见〔英〕华尔脱斯《国际联盟史》上卷,第13~14页。

[15] 〔英〕劳特派斯修订《奥本海国际法》下卷第1分册,王铁崖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第18页。不过公约未能规定签字国在承担仲裁方面的任何义务。

[16] 1902年开始工作的常设仲裁法院至今仍然存在,它独立于其他国际组织之外,截至2000年该公约有89个签约国,其国际局设在海牙。见联合国网站、国际法院网站,http://www.un.org;http://www.icj-cij.org。

[17] 参见〔英〕华尔脱斯《国际联盟史》上卷,第15页。

[18] 贝莎·冯·苏特纳是诺贝尔的老朋友,她的小说出版后,据说诺贝尔致信贝莎,称那是一部“值得景仰的杰作”。据研究,诺贝尔之所以设立和平奖,也是受到她的和平运动的影响并是由她促成的。1891年贝莎创立了奥地利和平组织。她本人也于1905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19] 需要指出的是,诺贝尔和平奖也由于评委的政治偏见颁给了一些并不应该获得这一殊荣的人。

[20] Sandi E.Cooper,Patriotic Pacifism:Waging War on War in Europe,1815-1914,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1,p.8.

[21] “国际联盟”这个名词在1914年还不出名,到1915年春就已经很流行了。它可能是从已经用了多年的法国名词Société des Nations(国际联合会)修改而来的,这个名词是1895~1896年担任过法国总理的勒翁·布尔日瓦1908年出版的一本书的书名。见〔英〕华尔脱斯《国际联盟史》上卷,第23页注释①、第21页注释②。

[22] 参见〔英〕华尔脱斯《国际联盟史》上卷,第23~24页。

[23] 〔英〕华尔脱斯:《国际联盟史》上卷,第23页。

[24] 参见〔美〕亨利·基辛格《大外交》,顾淑馨等译,海南出版社,1997,第199~200页;H.F.Hinsley,British Foreign Policy under Sir Edward Gre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7,p.474。后者引用的原文较前者更详细些。

[25] 大战爆发前夕和战争爆发后,豪斯上校曾以私人身份多次到欧洲调解欧洲各国的冲突。但是美国既要保持中立、不承担任何义务,又要对交战双方进行调解而实际参与欧洲事务的矛盾态度,使交战双方都不可能接受美国的调解,美国的调解也绝不可能成功。1917年1月31日,德国通知美国政府它决定进行无限制潜艇战,标志美国调解的彻底失败。

[26] Charles Seymour,ed.,The Intimate Papers of Colonel House,Vol.2,Boston & New York:Houghton Mifflin,1926,pp.109-110.

[27] Charles Seymour,ed.,The Intimate Papers of Colonel House,Vol.2,pp.296-297,note.1.

[28] 莫里斯·汉基在英国政府中担任过各种重要的秘书职务,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拥有很大的影响和权力。有关汉基的生平,参见Stephen Roskill,Hankey:Man of Secrets,Vol.2,London:Collins,1970,1972。

[29] George W.Egerton,“The Lloyd George Government and the Creation of the League of Nation”,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79,No.2,Apr.,1974,pp.419-444,421.

[30] Lloyd George,The Truth about the Peace Treaties,Vol.1,London:V.Golla,CZ,1938,p.67.

[31] 这篇演讲的全文,见Lloyd George,The War Memoirs,Vol.V,London:Ivor Nicholson & Watson,1936,pp.2515-2527。其中还谈到恢复比利时独立、阿尔萨斯和洛林归还法国、俄国问题以及民族自决权问题等。实际上,劳合-乔治为了选举的需要,曾经向选民承诺“把国际联盟变成现实”。Trevor Wilson,The Downfall of the Liberal Party,1914-1935,Ithaca,N.Y.: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66,p.145.

[32] “十四点原则”及美国官方对它的注解,见齐世荣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现代部分》第1分册,商务印书馆,1998,第3~12页。有关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协约国和美国围绕苏俄与德国媾和及和平问题展开的外交活动和斗争,详见齐世荣《论1917年底至1918年初真假和平的斗争》,《世界历史》1982年第1、2期,第1~7、48~55页。

[33] 罗伯特·塞西尔曾任英国外交部政务次官和联合内阁封锁大臣,后受封为子爵,是英国负责起草国联方案的主要负责人,他先后制订了几个方案。1917年11月又成立了以费立摩尔勋爵为首的,包括外交家、律师和历史学家的委员会,以塞西尔的方案为基础展开工作。参见〔英〕华尔脱斯《国际联盟史》上卷,第29、34页;George W.Egerton,The Lloyd George Government and the Creation of the League of Nation,p.428。英国的考虑,还可参见Kenneth Bourne and D.Cameron Watt,ed.,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BDFA):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Part Ⅱ,From the First to the Second World War,Series J,The League of Nations,1918-1941,Vol.1,Britain and the League of Nations,1918-1941:Attitudes and Policy,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2,pp.299-301。

[34] BDFA,Part Ⅱ,Series H,The First World War,1914-1918,Vol.4,The Allied and Neutral Powers:Diplomacy and War Aims,IV:July-November 1918,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89,pp.247-250.

[35] George W.Egerton,The Lloyd George Government and the Creation of the League of Nations,p.433.

[36] 参见〔英〕华尔脱斯《国际联盟史》上卷,第34页。但是,法国关于建立一支国际军队或成立一个国际参谋部的建议,遭到了英美的一致反对。它们害怕这个参谋部会落到法国元帅福熙手中,因为他们不同意福熙对德国的过于强硬的态度。〔法〕让-巴蒂斯特·迪罗塞尔:《外交史(1919~1978)》上册,李仓人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第60页。

[37] Charles Seymour,ed.,The Intimate Papers of Colonel House,Vol.1,Boston & New York:Houghton Mifflin,1926,pp.207-234.该著作收录了1915年11月的泛美盟约草案。1917年4月美国参战后,终止了泛美盟约的谈判。

[38] 这三个文件分别见Charles Seymour,ed.,The Intimate Papers of Colonel House,Vol.4,Boston & New York:Houghton Mifflin,1928,pp.27-36;Arthur S.Link,ed.,The Papers of Woodrow Wilson,Vol.53,November 9,1918-January 11,1919,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6,pp.678-687;The Papers of Woodrow Wilson,Vol.54,January 11-February 7,1919,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6,pp.138-148。

[39] 美国代表团内部对威尔逊的国联原则存在异议,例如国务卿蓝辛就不同意相互保证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希望以强制仲裁取代保证。因此威尔逊在第二个巴黎草案中,曾一定程度上考虑了蓝辛的意见,把原来的相互保证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改为“反对外来侵略”。但威尔逊最终坚持将相互保证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写进了盟约。

[40] 盟约起草委员会中包括中国代表顾维钧。鉴于小国代表抗议大国代表过多,又吸收了4个小国的代表,使小国代表增加到9人。

[41] 〔英〕华尔脱斯:《国际联盟史》上卷,第39页。

[42]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60页。

[43] William C.Widenor,Henry Cabot Lodge and the Search for an American Foreign Polic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0,pp.326-327;Robert James Maddox,William E.Borah and American Foreign Policy,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69,p.62;孔华润(沃沦·I.科恩)主编《剑桥美国对外关系史》(下),张振江、王琛等译,新华出版社,2004,第58页。

[44] 美国国会不批准《凡尔赛和约》的理由还有两点。一个是大选之前的党派之争,面对共和党控制的国会,批准条约并不容易;另一个是对巴黎和会对中国山东问题的处理不满。1919年7月18日,参加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团团长陆征祥致电外交部报告其事曰:近日美国上议院关于山东问题争辩甚力,前日开会,某议员至谓与日本宣战亦所不惜,断不能因日本以不入国际联合会,一再要挟,遂将中国数百万之友邦人民,让与日本,义气激昂,深堪钦佩。顾维钧也在其回忆录中写道:“中国的抗议和拒签则在舆论界和参、众两院议员中间得到普遍支持。换言之,美国人民对国联盟约的愤懑原已郁积心头,而和会未能对中国山东问题公平处理一事,无异于对此火上浇油”;“我深信,美国,特别是如果共和党在1920年的选举中获胜的话,不管对国联盟约如何,必将寻求某种有利于中国的办法来修改山东条款”。见王芸生编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册,三联书店,1980,第355页;《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201、203页。

[45] 本文所引《国际联盟盟约》的内容,均见《国际条约集(1917~1923)》,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第266~276页,以下不再注明。

[46] 由于美国最终未加入国联,所以国联行政院实际上只有四个常任理事国。后来德国于1926年加入国联并成为常任理事国。

[47] 盟约第16条并没有对违反盟约从事战争者实行“制裁”的字句,而是使用了“立即与之断绝各种商业上或财政上之关系,禁止其人民与破坏盟约国人民之各种往来,并阻止其他任何一国,不论其为联盟会员国或非联盟会员国之人民与该国之人民财政上、商业上或个人之来往”,以及“遇此情形,行政院应负向关系各政府建议之责,俾联盟各会员国各出陆、海、空之实力组成军队,以维护联盟盟约之实行”等字句。

[48] 〔英〕华尔脱斯:《国际联盟史》上卷,第6页。

[49] E.H.Carr,Internation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Two World Wars 1919-1939,p.5.也可见中译本《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国际关系1919~1939》,徐蓝译,商务印书馆,2009/2010,第3页。

[50] 1922年2月6日英、美、法、意、日五国在华盛顿会议上签订的《五国海军条约》,对五国的主力舰总吨位和航空母舰的总吨位规定了限额,对英、美、日三国在亚太地区的军事基地做出了限制。该条约可被视为20世纪大国之间的第一个裁军协议,但它并不是国联工作的结果。

[51] 〔英〕华尔脱斯:《国际联盟史》上卷,第61页。这一规定可被视为对美国曾提出的“一票否决权”的一种有限采纳。

[52] 《联合国史》的作者埃文·卢亚德深刻地指出,国际联盟关于保护其他受到侵略的国家的承诺是纯粹自愿的,因此极其软弱无力,而且没有任何价值。Evan Luard,A History of the United Nations,Vol.1,The Years of Western Dominations,1945-1955,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82,p.6.

[53] 有关国联对九一八事变的处理,参见拙著《英国与中日战争1931~1941》,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1,第二章。该书于2010年由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再版。

[54] 〔英〕丘吉尔:《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第1卷上部第1分册,第130页。

[55] E.H.Carr,Internation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Two World Wars 1919-1939,p.90.

[56] 1915年3月,英、法、俄三国以相互交换备忘录的形式,秘密达成瓜分土耳其的协定,规定战争结束后,英法获得土耳其所属的阿拉伯地区领土,俄国则拥有对君士坦丁堡、黑海海峡和马尔马拉海诸岛屿的所有权,但君士坦丁堡应开辟为自由港,并保证商船在海峡的自由通行。1916年,在经过英法谈判和英法俄谈判之后,三国进一步把美索不达米亚和巴勒斯坦划入英国的势力范围,把叙利亚和南部小亚细亚划入法国的势力范围,把亚美尼亚和库尔德斯坦划入俄国的势力范围;1917年英法又将整个小亚细亚半岛的地中海沿岸划归意大利,这样土耳其就只剩下小亚细亚半岛的中部和东北部地区了。

[57] E.H.Carr,Internation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Two World Wars 1919-1939,p.16.

[58] 美国虽然没有参加国联,但是至少参加了国联附属机构国际劳工组织、常设国际法院和知识合作组织的一系列活动,并出席了所有有关军备问题的会议和大多数有关经济和商业问题的会议。

[59] 〔英〕 华尔脱斯:《国际联盟史》下卷,第407页。这是罗伯特·塞西尔子爵在1946年4月8日国际联盟大会上所做简短演说的结束语。后来他担任英国联合国协会终身荣誉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