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原始信仰的神灵崇拜
同世界上的许多原始民族一样,我国的古代先民也是在梦魂观念的基础上,以原始信仰的方式崇拜神灵,从而过渡到梦兆迷信的。离开了对原始信仰中的神灵崇拜的研究,关于占梦的起源我们便无从谈起。
作为人类野蛮时代的思想反映,古代神灵之说体现了思想史上前逻辑时代人类的心理意识。人们“对灵性存在物的信仰”[15],来源于人们对梦幻等心理现象的推断而导致的灵魂观念的产生。所以——
从这个时候起,人们不得不思考这种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如果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就没有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这种观念在那个发展阶段出现决不是一种安慰,而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命运,并且往往是一种真正的不幸,……通过自然力的人格化,产生了最初的神。[16]
恩格斯的这段话告诉我们,在原始人类中,“灵魂不死”并不是宗教上的安慰的需要,而是由普遍的局限性带来的困境:人们不知道已经被认为存在的灵魂在肉体死后究竟怎样了,所以,“灵魂不死”这一感觉最初对原始人类并非吉兆和慰藉,而是给他们带来惶惑和不安。
然而,越是如此,原始人对于“灵魂不死”的追溯就越执着,由此产生了崇拜神灵的原始信仰方式。这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原始人的天性,由于认识水平的低下,他们无法正确理解灵魂、梦魂及鬼魂观念;另一个是当时的社会处在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所说的人类“野蛮时期低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原始人无法正确认识神秘莫测的自然界。正是在这两个因素的作用下,原始人便以神灵崇拜的形式,开始了原始的信仰和造神运动。这正如普列汉诺夫所指出的:“万物有灵论的各种概念的产生都是由于人的天性,不过这些概念的发展和它们对人的社会行为所发生的影响,归根结底都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17]
现代人类学的研究成果表明,维持初民基本生活秩序和思想文化秩序有两条途径,一条是由原始信仰所产生的对自然、氏族神灵、祖先和图腾的崇拜所形成的秩序,另一条是依靠血缘辈分的自然序列形成的秩序。初民的社会比哺乳动物的社会更加复杂,就在于它发展出自然、祖先、图腾及神灵崇拜。当时的初民放弃了个体的意志,而以神的意志为意志,但神并不直接说话,而是通过巫师的启示“告诉”少数人。众生跪在神灵的脚下,他们所自愿服从的,乃是一个人为的彼岸世界。正如荷马所说:“诸神都把他们的意志传给人。”[18]所以,在初民生活中,神灵的权力似乎比血缘的权力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因为通过超自然界的设立所形成的合法性的信仰,要比子代对亲代的服从牢固得多。章太炎《国故论衡·原儒》中说:“生民之初,必方士为政。”中国的古代先民就是这样被笼罩在一种神秘的超自然崇拜的氛围之中。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理解初民的梦魂观念所导致的神灵崇拜,既是作为原始信仰的一种方式而出现,同时也是作为“神启”的方式使梦兆迷信走向一种文化系统而出现的。
在初民的梦魂观念与神灵崇拜的直接关系这一问题上,初民们并没有为我们留下文字材料或其他方面的证据,这无疑使我们的论证遇到了困难。但无论如何,了解一下初民的包括神灵崇拜在内的原始信仰现象,至少对于我们把握梦兆迷信的思想基础和占梦的起源是有帮助的。
初民在创造属于自己的现实世界的同时,也创造了一个色彩斑斓的神灵的虚幻世界。在那块神秘莫测的领域里,初民寄托着他们对于自然、民族、图腾和祖先等的种种原始信仰。在这个人神重合的境界里,自然信仰是一种在原始人群中首先产生并且必定产生的信仰形式。这是因为人类最初的认识必定是同人类生存问题密切相关的,而人的生存便是依赖于自然物的生存。初民的自然信仰包括了对山和石头的崇拜,对水和火的崇拜,以及对天体的崇拜和对土地的崇拜。氏族信仰主要的是一种姓氏崇拜,在古代先民的理解中,同姓的人都是一位女性祖先的子孙,姓是母系氏族社会有同一血缘关系人的标记。而到了父系氏族社会,血缘关系按父系计算,族中又分裂出“氏”的支族,氏就成了新的男姓氏族首领的标记。图腾信仰是一种既十分原始然而又包含了丰富的历史因素的信仰,它不仅提出了氏族起源及朦胧的生殖观念问题,而且开始使用了动植物分类的观念,具有初步发展的想象力。初民的图腾形式主要有鸟图腾、蛇图腾、狗图腾、虎图腾以及植物图腾、昆虫图腾和鱼图腾等。从表面上看,图腾信仰在许多方面可以和自然信仰混同,但是从物类的层次及群体的发展历史上说,图腾信仰是比自然信仰更为高级的一种信仰形式。
祖先信仰是沟通原始信仰和后世宗教的一种信仰方式。这种信仰不仅投射给活着的祖辈,而且往往投射给死去的祖先;它不再以简单的灵性观念为存在条件,而是以灵魂观念、鬼魂观念这些灵性观念为存在条件。对于初民来说,祖先信仰仍然是原始信仰的一种方式,也是原始信仰的最后阶段。影响祖先信仰的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从灵魂信仰(梦魂观念)到鬼魂信仰的演变。我们在上一节已经说过,灵魂观则是最早的梦魂观念,它在整个灵性观念的发展中是一种成熟形态的观念,在这种观念的导引下,原始人把梦幻中的自我看作第二自我。而鬼魂观则是高级形态的灵性观念。原始人认为灵魂是一种不灭的、能够离开人体活动的独立的个体,是一种超自然物。所以,鬼魂崇拜所信仰的是作为灵魂化身的超自然体,它按人的现实生活和现实社会关系创造了一个幻想的鬼魂世界。
这样,我们便能够在初民的梦幻世界里找到那种冥冥之中支配着人的灵魂活动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鬼神。初民们最初的梦魂观念只是把梦看作魂游,而不是看作一种梦兆。而当他们的原始信仰进入了鬼魂崇拜的高级层次时,他们才知道,寄居在人体之内的灵魂由于人的做梦的需要,离开了肉体,这便是梦魂之外的鬼神或神灵在支配着人本身。实际上,这种支配包含着鬼神的启示,也就是“神启”,是神为了把自己的意志告诉人们而采用的一种预见性的前兆,也是一种“导引”。所以,我国古代的傈傈族人遇恶梦时要祭“梦鬼”,景颇族人遇恶梦时要“念鬼”,古代印第安人做梦前要斋戒三日,睡时要避开妇女,一人独处。这都说明了做梦时灵魂外游要受到鬼神力量的支配;同时需要有一个宁静的环境和心境,才能在梦中认真地聆听神灵的启示。这种现象,就是梦兆迷信的开始,也是我国古代占梦活动的起源。所谓“帝所通梦引起魂魄之官”[19],说的便是上帝手下的“掌梦”神对于上帝或其他鬼神的“导引”所采取的注释活动,这种活动使得原始的梦兆迷信转化成了占梦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