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从山坡小径尽头的门栏处眺望,视线越过海崖上狭窄的放牧草场,就能将小海湾一览无余。巴达斯穿过草场,钻进了湾口正上方崖顶上的灌木丛。这是个不会被人发现的观察点。
下面碎石海滩上的士兵看起来不慌不忙。他们已经把又长又重的驳船拖上了岸,正在卸下装备:盔甲、斧枪、背袋和行囊,都用上了蜡的棉布罩住,但依然被淋得湿透了,泛着水光。他们看起来筋疲力尽。这很正常。在这种天气里,就算乘上好的船从沙斯特到思科纳岛,也会把人折腾得够呛,更别提沙斯特人造的那种劣质又落后的浅平底船了。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坐那种东西,彻头彻尾的内陆人巴达斯打了个寒战,向自己保证,只有白痴才会主动选择被水包围。
他点清了人数:七十五名重甲步兵,大名鼎鼎的沙斯特斧枪手。他之前从未亲眼见过,而现在,他不得不承认,他们看起来和任何士兵一样:局促,蛮横,陌生,无论出现在哪里都显得格格不入。也许雨里的士兵都是一个样,他想,行军时总会下雨,迟早都会。幸好我已经不是他们的一员了。这是份糟糕的工作,而且永远有更好的选择。
一名士官开始高声发号施令,士兵们脚步沉重地列成纵队,脚下的碎石咯吱作响。一个看起来像军官的人正在研究一张被雨水淋得越来越湿、逐渐失去作用的羊皮地图。从他反复低头又抬头、观察四周岩壁的样子来看,地图要么拿错了,要么拿反了,要不就是不怎么准确。最后,军官像对待一张旧抹布似的胡乱把它塞进背袋,迈着笨重的步子走过碎石滩,脚底下直打滑。他真像一只母鸭,洛雷登看着他想,一只领着小鸭子摇摇晃晃往河边走的母鸭。他向四周最后看了一圈,好像想看到什么激发灵感的东西一样,然后领着队伍走向悬崖侧面的小路。那条路通往洛雷登住处附近的村庄。
啊,我的房子,洛雷登沮丧地想,好吧,至少它被淋湿了,火烧不旺。为了消磨时间,他考虑了一下战术方位。从海滩上山只有一条易守难攻的小路,只要有五个人把守,无论什么军队都打不上来,但前提是能在短时间内找到五个不要命的疯子。如果现实点的话,十几个训练有素的佩里美狄亚弓箭手也可以困住这些士兵,固守通往海边高地的小路。如果带着两打枪兵绕到草场后面,从另一边那条羊踩出来的小径下到海滩的话——但他根本没什么手下,这大概也是件好事。毕竟,这本来就跟他无关。士兵们可能会打砸他的房子,除非任务是烧掉村子。重要的是他不属于这里,所以不必参与进去。四处漂泊的最大好处就是这一点。
他保持安静,一动不动地等待士兵们离开。从逻辑上讲,如果他们的目标是村庄,那就没理由靠近他住的地方。毁掉他的房子只会浪费时间,还会让人趁机跑到村里甚至最近的哨所传话(巴达斯知道村里人已经接到了警告,而最近的哨所就在思科纳镇)。就算他们真的去了他的住处,又能造成多大损失呢?湿透的茅草烧不起来,也犯不着花时间用绳子和铁棍拆毁房子。再说哪个正常人会洗劫木工作坊?刨子、刮刀和辐刀对于掠夺者来说没什么诱惑力。只要确认了屋里没人,他们就会离开,去干正事。
确信他们走远之后,他仍然待在原地不动——既然走远了,再等一刻钟也无妨。他在外套里蜷起身体,躺在一丛挡雨效果出乎意料很不错的大灌木下。雨越下越大,海上刮起了风。其实,在这里待一整天也是没问题的,可能还是眼下最明智的做法。只不过,待在这里实在太无聊了。他站起来,扯下扎在腿上胳膊上的黑莓枝叶,小心翼翼地钻出树丛。
他一眼就看到住所的方向没有冒烟,这令他满意。啤酒桶,他突然想起来了,主屋里放着他们两天前才过滤装桶完毕、质量很不错的新啤酒。士兵们隔着老远就能闻到味道,就算逆着风也一样。事实上,他们做到这一点大概用的不是嗅觉,而是某种更深奥的方式,类似他的老朋友亚历克修斯倾心研究的那种形而上学。很可能得和他的啤酒说再见了。不过,如果他们忙着喝酒,至少没时间破坏其他的东西。
在雨水、泥浆和军靴的共同作用下,士兵们留下的足迹就连瞎子也能找到。巴达斯从悬崖小路上跟着它一路来到他的住所门口,发现它没有拐弯,而是一路下了山坡、向村庄方向延伸。也许那个军官终于看懂了地图,或者他们根本没意识到这里有什么建筑物。现在想来,他的房子被露出地表的岩石和他上个月就打算清理掉的荨麻丛挡得相当严实。还好没有清理,真应该庆幸他持家不力。
该回家了,他想,他们大概一会儿就会原路返回,那时候他们已经完成了任务,急着想走,不太可能中途停下。我应该回家,甚至干点活。我没有打扰任何人,又有谁会来打扰我呢?
他没有回家,而是抄近道从岩石边上那条危险难行的崎岖小路朝村庄方向走去。他已经很久没走这条路了,不得不踩过或者钻过一个季度没有修剪的荆棘和树枝。该死的大自然,你就不能让这些东西规矩点吗?他一边爬过一棵倒在路中间的山梨树,一边恶狠狠地想(山梨树?做不了弓,压根儿就不该长出来浪费砍树人的时间)。至少可以确定,今天除了他没人走过这里,而且由于小路位于山脊顶端,从主路上看不到它。逃到这里不如待在家里明智,不过好歹躲过了军队。
村子靠海一侧的正上方,有一块像教堂一样拔地而起的高大岩石。小路在岩石下陡然转弯。他刚走到拐角处,就发现了一具尸体。死者是个斧枪手,面朝下躺在一摊泥里,一支箭从耳朵射进了脑袋。是我做的箭,他意识到,是那批低价卖给村里人的劣质白鹅毛箭。死者的斧枪不见了,背上还被捅了好几次,但是没有出血。攻击者大概想确保他死透了,或者是在尸体上泄愤。后者意味着发生了什么值得愤怒的事。头盔也不见了,这倒不奇怪,如果他戴着头盔,就不会被射死了。
这么看来,村里有人组织了反抗。巴达斯皱起眉头。以他的经验,他们并不好战,更不可能喜欢和强盗搏斗、到海滩上伏击海盗。那样的人其实很少。他参军的那段日子曾经为了保护城市袭击过草原人,在他们的营地纵火。他充分了解人们在这种情况下会做出什么反应。一般来说是逃跑,偶尔会逃掉,但更多时候是绕着圈来回跑,就像鸭舍里进了狐狸之后惊慌失措的鸭子。没有跑的人会躲起来,但这个办法不一定管用。有的人只是站在那里瞪着眼睛,有的会大喊大叫,还有的会极力和你讲道理,说服你离开。但有件事他们很少做,那就是反抗。这大概是因为人类总算没有愚蠢到那种程度——就算反抗,某种生存本能也会让他们在弄死敌人之前停手。如果说有什么事能包管一支突袭队对你怒不可遏,那就是杀掉他们的战友了。
也许这些人根本不懂这些,洛雷登想。不论如何,现在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回家,打包一些食物和干衣服,然后去山里那些他以前见过的废弃农舍,躲上一两天。
但他没有那么做。正相反,他走过转角,沿着小路走向村庄。那里一团糟。他看到了几具尸体,但破坏基本上只是普通程度——洪水和暴风雨做起这种事来比人类擅长得多。也许是出于不久前的航行经历,突袭者们冲着村里那些不畏风浪的白蜡木皮革小船发泄了许多怒火。这倒不难理解。不幸的是,袭击发生前,大多船只被拖到了广场,以便重新涂抹新羊毛制成的那种气味恶臭的厚重防水油。油经历了一个夏天的熟化,现在已经是最后阶段。每年到了这个时候,绵羊油和鞣革液的气味都像一群蚊蠓一样浮在思科纳岛上方。现在的广场上已经没有一条完整无损的船只了。木材和皮革碎片散落得到处都是,像落叶一样被踏入烂泥。
五六个渔民以活人绝对做不到的姿势垂挂在被毁的船上、倒在地上。洛雷登看到了散落在地上的箭。大概是有人发了火,跑回家里,拿出弓箭从窗口向外射击。这儿趴着个中年女人,身下压着半袋面粉,背上插着一支箭,旁边是个脑袋像核桃一样被砸开的老人。那里有个身上插着斧枪的年轻胖女人,几尺外还有一只从肘部断开的男人的胳膊——它被砍了大概两三次才彻底断掉。洛雷登想象得出胳膊的主人用自己身体上可以牺牲的一部分抵挡攻击,直到攻击者砍够了,决定任由他逃跑的情景。还有一只几乎被砍成两半的死鸡、一只肚子被撕裂开的狗,以及一只身体一侧被割开的羊,伤口顺着肋骨线条从肩部延伸到背部。洛雷登走近的时候,它抬了抬头,然后继续反刍。他还看到一个死掉的斧枪手——死得很彻底——看起来有两三个人用小刀和切肉刀攻击了他,躺在大泥水洼里的大概也是攻击者中的一个,手里拿着一把小斧头,胸前凝结着一片手掌大的血迹。比起战斗,看起来更像是街头斗殴,洛雷登暗暗摇头,失控到这个程度是军官的错。我们当年做这种事情做得好多了,不过草原人已经习惯被突袭,和我们一样清楚流程。
这儿有他们试图点火的痕迹,看起来试了好几次,而屡次失败让他们恼怒起来。一个己方士兵被一箭射死,这没能改善他们的情绪,因为他们把没有点燃的房子毁得一塌糊涂。房子里的两个人也一样。顺着街道走了一段,他发现了一个活人,不过也只剩一口气了。洛雷登根据头盔顶上一圈华丽的金边认出,这是在海滩上发布命令的那个士官。他已经背靠着一面墙壁把自己撑了起来,拔出了胸口的箭。看起来有人试过把他的喉咙割开,没怎么成功,之后弃他而去。在洛雷登打量着他、断定他已经没救的时候,他还想开口说话。洛雷登摇了摇头,像路过一个毫无说服力的街角乞丐一样走开了。他走到了村中主路的尽头。四周除了落雨声之外什么也听不见。他的鞋浸透了水,不禁厌恶地动了动湿漉漉的脚趾。现在该做的是回家换上干衣服,免得死于肺炎。
相反,他跟着突袭者留下的足迹,向山下的另一个村庄走去。
从沙斯特到思科纳的航程很短,但是颠簸得厉害,尤其是这样的天气。从小帆船“蝴蝶号”的跳板上走下来,满怀感激地踏上贸易码头时,一直是个好水手的高戈斯·洛雷登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些脚步不稳,恶心反胃。
高戈斯·洛雷登一向很高兴回家,但只有这一次,他感到轻松感涌向全身,仿佛血液重新流入睡觉时被压得麻木的腿。他在七分者的土地上比以往多待了一段日子,打了一场意料之外的仗,还带回来了几个他估计会很棘手的问题。
这些问题中的一个昨晚还试图死在他手上。朱弗雷兹院士本来比较简单的伤势突然恶化了,倒霉的家伙矫情地发起了高烧,尽管野外手术、烈酒和面包霉保住了他的性命,但他对于生存的兴趣好像和高戈斯对于科里昂宗教诗歌的兴趣差不多。从某个层面上说,高戈斯能够理解他—— 一个把自己的人生和国家事务统统搞砸的人,想就此结束一切也是可以原谅的。但是没有哪个生意人乐意让自己的货物砸在手上,所以“蝴蝶号”一靠岸,他马上派了个传令兵去找医生。思科纳银行的囚犯无法拥有死亡这种奢侈品。
医生的助手们用门板抬着伤员离开了,高戈斯把背囊甩到肩上,向海滨步道走去。没走多远,一个信使就奔到他身边,拉住他的袖子。
“紧急消息,”那男孩气喘吁吁地说,“突袭队到了牛角岬附近的山里。他们已经烧了一座村子,杀了所有的人。董事让你赶快过去,越快越——”
“牛角岬,”高戈斯重复道,“你确定?”
男孩点了点头。“我表亲住在那里。”他说,仿佛那是什么决定性的证据一样,“他们袭击的村子应该是布利欧拉,就在海岬那边,牛角岩下面。我猜他们肯定是在小海湾那里登陆的。”
高戈斯皱起眉头。“我从没有去过那儿。”他说,“这消息是谁告诉你的?”
“有个孩子从那边跑过来报信,是他亲眼看到的。我来这儿之前和他说过话。他们本来要叫其他人过去,但是看到了你的船。”
“真是好运。那孩子说了敌人有多少吗?”
信使摇了摇头。“他只说有很多人,可能有一百个以上。”他伸手抹了抹从湿刘海上流进眼睛的雨水,“他说,都是真正的士兵,穿着盔甲。有些村民想反抗,他们就狂性大发,开始毁坏看到的一切东西。”
高戈斯深深吸了一口气。“好,”他说,“你照我说的做,去银行传个口信,让人告诉董事我这就带着第十连在码头营房的五个排赶过去。让她尽快召回第七连,派他们跟上我。你传完信后到码头营房的后门来找我。找得到吗?”男孩点了点头,“我需要一个向导,而你听起来对地形很熟悉。你愿不愿意?”
“那还用说。”男孩开心地笑了。
“那就好。你快去,别说错了。”
幸运的是,高戈斯手下和他一起坐“蝴蝶号”回来的人大多还在码头附近。他找到一个传令兵,派他去把大家召集回来,又让另一个传令兵去营房下动员令,告诉士兵们他马上就到。
布利欧拉村,牛角岬附近。他一边从码头走向营房,一边尽力不要胡思乱想,我就知道,不该放任他到处乱跑。如果他出什么事的话……理智告诉他,这么想完全是犯傻。牛角岬附近的山地从来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再说巴达斯·洛雷登既然能从陷落的佩里美狄亚全身而退,沙斯特突袭军就更不成问题了。把巴达斯监禁在思科纳镇是行不通的——他不是囚犯,那么做只会让他躁动不安,乱惹麻烦。他已经为这个人做了他能做到的所有事。责怪自己是毫无意义的。但说是这么说,当家人遇险时,你没法不责怪自己。
卫队长在大门口和他碰面。“我们一个小时后就能出发。”他手忙脚乱地扣着锁子甲上的挂钩,头发没梳,护甲底下穿着袖口磨破了的旧衬衫——接到命令时他大概正在吃晚饭,高戈斯微笑着想,食物,神啊,我还记得食物,那是一种只有别人有时间吃的东西。“但我们没有船。你回来时坐的那条能用吗?”
“‘蝴蝶号’,”高戈斯说,“好主意。派一个传令兵去找船长,让他召集船员,做好在一小时内起航的准备。船上勉强能装三个连,选一个人负责另外两个连,让他自己去找艘船。”他抬头看了看天。对于绕岛航行来说,天气实在太恶劣了。他不知道牛角岬的具体情况,但单桅帆船应该很难在那儿靠岸。不过,“蝴蝶号”的船长一向靠得住。“好了,”他说,“顺便给我拿一张那个区域的地图,再看看你手下有没有人熟悉地形。我们不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人,不能浪费时间摸索着找路。”
该死的弟弟,他一边默念,一边在门口坐下平复呼吸,给自己腾出珍贵的几分钟以便清理思绪,为什么麻烦总是跟着你,就像猫跟着农夫的妻子?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在脑子里某个隐蔽而不体面的角落,赶去拯救弟弟的想法让他兴奋,几乎到了愉快的程度。在良心受到谴责的时刻,他总是会想:什么人才会做下他这些年做过——不得不做——的那些事。为了摆脱这种想法,他会提醒自己,关心家人的人不可能真的坏到哪里去。从佩里美狄亚的混乱中救出巴达斯是件好事,现在他又在做同样的事了。这肯定是有意义的。拯救自己的兄弟差不多等于做平账目。
巴达斯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他的理智坚持道,记得吗,他之前是个士兵,更别提还有那么多年的斗剑生涯。你应该希望他把敌人给你留下几个。这才是合理的,他承认。然后他想到了那个男孩的话:一些村民想反抗,事态才因此升级。他们会打什么仗,他苦涩地想,搞不定又来求救。噢,为什么人们就不能待在自己的位置上,好好听话呢?
要快,要准,要狠。俗务院院长是这么说的。一次快速行动,趁敌人毫无防备,从后面袭击,然后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就撤退回家。听起来可行性很强,至少院长解释的时候是这样的,但是实行起来时好像哪里出了错。
思科纳特遣部队的指挥官伦瓦特院士坐在一棵倒在地上的树上,用斧枪刃刮掉鞋底干结的厚厚泥浆。也许问题出在恶劣的天气,也许是因为普利门灾难性的失败一传到基金会,他们就被仓促派了出去,连准备和计划的时间都没有。也许这一切都是他的错。这也无所谓了。现在唯一重要的是,在情况变得更糟前尽快脱身,以免把朱弗雷兹·波瓦特衬托得像个战术天才。
“九人死亡。”护旗士官向他报告,声音不带一丝起伏,“四人受伤,有一个人伤得很重,但另外三个不碍事。”
伦瓦特点了点头。伤亡情况比他预想的要好,他手下还有六十五个完好的士兵,可以继续行动。“让他们列队,”他说着站起身,疼得嘟囔了一声,“我受够了。我们撤退。”
雨已经停了,天上甚至露出了零星的几抹蓝色,像暴风雨后海滩上留下的漂流物。只需要一点暖意就可以烘干他们身上湿透的衣服,也许还能烘干地上的稀泥,让他们走起路来不那么艰难。只要一点点暖和的阳光,一切都会变好。他们仍然有可能从这个烂摊子中全身而退,明天这个时候回到沙斯特的家里。
当然,前提是他们的船还在原处,并且返途中不会沉到海底。唉,但人的生命不就是痛苦地栖息在由种种前提所构成的脆弱床榻上,像蒙在船架上的皮革一样置身于希望和恐惧之间吗?至少在隐修所的时候,他们是这么告诉他的。在这里,这句话听起来油滑讨厌,又准确得令人沮丧。一流教育的好处大概就是这样吧。
原路返回?他不喜欢这个主意。他十分清楚,由于这场雨,以及村民们出人意料的反抗,此刻他们已经落后于预定计划,而思科纳的武装力量主要由轻步兵和弓箭手构成,调动和行动起来速度很快。理论上说,这不是个问题,因为两个装备精良的重甲步兵连应该可以直接突破敌人的围堵。但今天不是个适合战斗的日子。出身于贫贱者中上层家庭、受过良好教育的他并不迷信运气。他学习过元理的基本运行方式,在他看来,那只不过是披上了花哨外壳的运气而已。也就是说,今天的元理不站在他这一边。从另一条路——地图上标注着“备用路线”的红线——回去是个更明智的选择。再说,拖着沉重的脚步穿过那些凄凉可怕的村庄,想起来就让人抑郁到极点。他在被雨水淋湿的挎包里摸索着地图,摸出一团湿冷粘手、已经开始发胀的皮革。趁着士兵们慢吞吞列队的工夫,他在倒地的树干上将地图铺开,努力辨认起来。
多亏了他的运气(或者元理),地图上的红墨水比黑墨水稍微更防水一点,他用指尖沿着备用路线描下去。如果此刻身处的位置和他的猜想一样的话(又加了一个前提),那么备用路线就在他们来时那条路的上方,山脊之下,绕着另一座微不足道的小村庄转了个圈,一直延伸到小海湾的滩头。他点了点头,面甲卷起的边缘处积攒的雨水落了下来,滴在地图上,洇出几片红色墨迹。幸好他也不迷信预兆这回事。
他的脚很疼,湿透的长袜把脚跟磨出了恼人的水泡。左边靴子的缝线绽开了,右侧面甲中了一箭,冲力让金属变了形,每次一转头,耳后的皮肤就会被刮到。雨水把木质的斧枪柄泡胀了,一根木刺扎进了他的指甲底下。他身上没有一处称心如意的地方。不该是这样的。他下令队伍前进。一只疯疯癫癫的老狗足足跟了他们二十分钟,一路狂吠,时而沿着队伍跑动,时而两耳平贴着逃开,似乎在躲避攻击,但没人有力气或者心情去踢它。最后它在一摊泥水里趴了下来,伸着舌头,拼命地摇动尾巴,好像看见了什么极其有趣的东西。
第二个村庄看起来和前一个很像,只是没有被破坏的船只。主路上散落的是被砸碎的柳编栅栏,一辆老旧的双轮马车的残骸,几个被扯破的装满玉米种子的麻袋,一些打碎的储物罐,还有更多的尸体。袭击者想毁掉一架犁,但它太结实了,框架和扶手上只留下了一些刀砍的痕迹。一辆装满海运煤的马车被掀翻了,几码之外躺着一个死掉的士兵,没戴头盔,头顶上有斧子或者鹤嘴锄留下的伤痕。
至少现在没下雨了。巴达斯把兜帽放下来,折叠到肩膀上,把打湿的袖子挽到肘部。继续跟踪足迹已经没意义了。他在一辆掀翻的马车上坐下,伸手从衣兜里拿出一个在路上捡的苹果。
没找到男孩的踪迹,但至少没看到他的尸体。洛雷登皱起眉头。他派男孩去村里报信,让他们避开敌人,但那些人显然没有那么做。好吧,既然他不是死人中的一员,那么就可以合理地猜测他还活着。他咬了几口那个又小又酸的苹果,把剩下的部分从一堵围墙上方扔了过去。
附近有什么东西在动。他静静地听了一会儿,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走开几步,转回马车后面,弯腰往底下一抓。
“我正在想你去哪儿了。”他说。男孩认出了他,停止了挣扎。“显然,我这辈子的职责就是把你从屠杀现场的马车底下拉出来。”
“我还以为你是那些士兵。”男孩说着站了起来,浑身沾满了泥浆,“我和村民们讲了,但没人想躲起来。”
巴达斯·洛雷登摇了摇头,“好吧,”他说,“反正我待在这里也没什么好处。我们可以回家,也可以到山里去,以防万一。你怎么想?”
“我?”男孩耸了耸肩,“我不知道。”
“你还真会帮忙。好,我们回家。最好走大路到布利欧拉,再从那里抄近道,免得他们赶时间原路返回,跟我们碰上。说起来,你没事吧?”
“没事,”男孩回答,“我按你说的把弓和箭都给了他们——”
洛雷登皱起眉头。“我不该那么说,”他说,“坏主意。事态是在他们开始射箭之后才变糟的吧。”
“差不多。我是说,士兵们本来在砸东西和揍人,但村里人朝他们射箭之后,他们就发火了,开始杀人。有些村里的男人跑掉了,其他人试图阻止士兵,然后他们抓住一个小女孩,把她扔进了布利欧拉的井里。有个女人拉扯他们,他们把她的手砍断了,像修剪嫩枝一样。之后她就站在那儿,他们也走开了,似乎他们害怕她多过她害怕他们。”
“快走吧,”洛雷登说,“我刚才说了,我们最好不要在大路上多待。”
“我觉得军队马上就要来了,”他们踩着泥水走了半里路,男孩说,“然后就会好好打一仗。”
洛雷登耸了耸肩。“也许吧,”他说,“更可能的情况是,军队及时赶到,包围敌人,迫使他们投降。如果敌人是坐船来的,军队就会凿穿他们的驳船,让他们没法逃跑。”他微笑起来,“他们在布利欧拉砸毁那些渔船,相当于断了自己的退路。”
“如果他们投降,军队会对他们做什么?吊死他们吗?换我的话我就会那么干。”
洛雷登摇摇头。“应该不会。如果你把俘虏杀光,敌人就不会再投降了。那样你每次都得和他们死战到底。愚蠢极了。战争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赢。”
男孩点了点头。“你当兵的时候,杀了很多人吗?”他问。
“不多。”
“那你赢了吗?”
“如你所见,没有。”
男孩沉思了一会儿。“城市陷落的那天晚上,你和那些人战斗的时候是赢了的。”他说,“我看到了。”
“没错,但我的职责是保卫城市,记得吗?所以我输得没法再输了。”
男孩又沉吟了片刻。“如果你手下有更多的人,城门又没有被人从里面打开,你肯定会赢。”他宣布,“所以当时根本不公平。”
“谢谢你,”洛雷登说,“你这么说真是让我如释重负。”
转过弯道走向布利欧拉村的时候,雨又下了起来。男孩没有兜帽,所以他们停了下来,找到了一顶合适的。“这是偷窃,”男孩一边把带子系在下巴底下,一边指出,“不是吗?”
“算掠夺吧,”洛雷登回答,“不过掠夺一般指黄金和宝石。如果只拿走有用的东西,我们以前管这叫征用。”
“噢。征用不是坏事吧?”
“只要没人看见就不是。哎,如果你受不了的话,把那倒霉玩意儿扔了就行。”
“但那样我会淋湿的。”男孩抗议道。
他们沿着村子外围走上了小路。那个死掉的斧枪手还在原位。雨水把山坡上的泥浆冲了下来,略微盖住了他的头发,好像群山急着要埋葬他似的。男孩一言不发地跨过尸体。
这条路分外难走,因为一路都是上坡,小径被雨淋了几个小时,变得更加湿滑了。走了一里路后,他们停下来休息。
“他们找到我们的房子了吗?”男孩问。
“从旁边过去了,”洛雷登回答,“算我们走运。”
男孩点点头,“如果他们要砸房子的话,你会和他们打起来吗?”
“绝对不会。”巴达斯·洛雷登回答,“七十五个人对我一个啊。”
“噢。你是因为这个才没有去帮助村民吗?你本来可以去告诉他们该怎么做的。”
洛雷登皱起眉头。“他们那么做是犯傻。”他说,“应该离开村子,等到突袭军走了之后再回去。话说回来,这些人和这场战争都不关我们的事。只有蠢蛋才插手别人的争斗。”
男孩看着他。“你以前就会插手。”他说,“在城里当律师的时候,你会为了别人的争端在法庭上打架。”
“那不一样,”洛雷登说,“那是我的工作。而且,那时候也不是七十五对一。”
“我明白了。”男孩满腹疑惑地说,“就是说,如果有报酬,又有胜算的话,就可以插手。”
“如果我是你的话,就不会继续谈这个话题。”洛雷登说,“事实上,你要是聪明就该乖乖闭嘴。”
“好吧,”男孩说。“我不是有意冒犯你。”
“继续走吧,”洛雷登说,“再走一会儿就到家了,没必要坐在这里淋雨。”
两人艰难地爬上坡顶,到了牛角岬上布满岩石的地方,草地没有延伸到这里。洛雷登让男孩待在原地,自己去前面探路。他一路小心地走到悬崖边的灌木丛,然后钻了进去,望向底下的海滩。
小海湾里有一条船,像是军队的单桅帆船,已经尽量驶到了离海滩较近的地方。水上有两艘坐满了人的大艇,正在划向海滩。军队到了。
洛雷登一动不动地向下看着。大艇里是思科纳的兵,他们背的不是斧枪,而是弓套和箭筒,或者盾牌和粗短的矛枪,头盔也是另一种样式。离岸较近的大艇的前端站着一个人,没戴头盔,雨水在他的光头上闪闪发亮。洛雷登皱紧了眉头,从灌木丛爬了出来,快步走回男孩那里。
“军队来了,”他说,“正在登陆,应该会顺着这条路上来去追击敌人。我们现在该到山里去,等一切结束了再出来。”
“可是……不下去汇报一下我们看见了什么吗?”男孩问,“我是说,我们知道敌人去过哪儿,这可能对他们有帮助。”
“不关我们的事。”洛雷登坚决地说,“别插手,让他们自己想办法。”
“因为那是他们的工作。”男孩说。
“对。我们最好一路上山,到上次赶马车经过的那些废弃农舍去。从今天待到明天早上,他们应该就完事了。”
“好吧,”男孩说,“不过,我还是想看他们打仗。”
“那是因为你是个残忍的小坏蛋。”洛雷登说,“不过,你这个年龄的孩子都这样。不管怎样,这次你没眼福了。我们快点动身吧,免得再出什么意外。”
通向深山的马车道在距离牛角岬两里地的位置从临海小路分岔出来,弯弯折折地一路攀上主山崖,偶尔隐入较小的岩群后面。一开始,山坡很陡,有了泥浆之后更是难以行走。但到了山坡上后,地面干燥了一些,坡度也平缓了。他们经过了一些树林(白蜡木和红豆杉只剩树桩了)、一些岔路,以及因为降雨而分外湍急的小溪。低垂的云层遮盖着上方的高地,但他们并不准备到那么高的地方去。他们在一座面向海边的农舍塔楼前停下。不同寻常的是,塔楼还保留着圆锥形的板岩尖顶,但农舍建筑的石材已经被拆走很久了。
“这里就行,”巴达斯宣布,“可以一眼看到山坡底下。砍一点金雀花挡住大门,从小路那边看过来,这地方就完全被植物覆盖了。”
坐在房子中央,看了一个小时残破的墙壁和楼梯之后,男孩彻底无聊透了。“我很冷,”他说,“我们不能生火吗?”
“别犯傻了。”洛雷登回答。
“我饿了,”男孩补充道,“可以出去下套子捉野兔吗?”
洛雷登皱起眉,“我们没带铁丝。”
“把你的弓弦解下来不行吗?我们可以拿它下套子。”
洛雷登很不高兴。“这条弓弦,”他冷冰冰地说,“是用二十四缕质量最好的亚麻线编成三股,两头绕成三叉套子,再缠三股护舷的丝线做成的。花了我四个小时,还不算纺线的时间。你一边去行吗?”
“好吧,”男孩说,“那我们干吗不拿弓箭出去打点东西吃呢?”
“因为我们应该好好藏着,”洛雷登烦躁地回答,“你只能饿一会儿了,不会太长时间的。”
“我好无聊。”
“你当然觉得无聊了,我们被卷入战争了。不论什么战争,其中五分之四的时间都是非常无聊的。剩下的五分之一会让你意识到无聊是多么美妙的事。还有,你说话小声点行不行?待在这里并不意味着没人听见我们。”
男孩想了一会儿,“你编绳子很拿手吗?”
“那是弓匠必须会的手艺。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家里农场上用的绳子和线都是我们自己做的。只要是有纤维的东西,基本都可以用来编绳子。”
男孩点了点头,“你会编绳子的话,可以从外衣上扯一些线下来,编成绳子拿去下套。”
洛雷登叹了一口气,“我再说最后一次,我们不能出去下套。如果敌人看见四处都是新下的套子,就会知道附近有人。我们就待在这里,别的什么都不做,明白吗?”
“好吧。”男孩打了个哈欠,“你会教我编绳子吗?”
“以后会的。我说过,这是你必须学的。”
“你为什么不能现在教我?”
“没有为什么。”
废弃的塔楼房顶基本上不漏水,但水还是从少数地方渗了进来。雨水流淌滴落的声音让洛雷登想起了他刚到佩里美狄亚时租的便宜公寓。像大多数被叫作“岛屿”的巨大建筑群一样,它属于某个手工艺行会,租金收入会补助给年老或生病的行会成员,以及他们的家人。这个值得称赞的计划的实行者,同时也是城里最臭名昭著的贫民窟房东,这一点总是让他费解。不过,在建筑密集繁复的佩里美狄亚,没人弄得懂复杂又古旧的地产法,而由于法庭剑士的剑是解决所有纠纷的办法,也没人需要弄懂。一个月十二块钱,这个地方不愁找不到租客,他仰头看着房顶破洞中的天空,想着,想租的人肯定会排成长队。
“他们为什么要修这种塔?”男孩问,“这里以前不是农舍吗?”
“确实是,”洛雷登回答,“但是从前的日子很不好过,成群的士兵四处转悠。所以人们都在旷野里而不是村里安家,每座农场外面都修了高墙和塔。如果局势再这样下去的话,也许一切又会变得和从前一样。”
男孩想了一会儿,“那我们是不是也该修一座?以防万一嘛。”
洛雷登摇摇头,“如果情况恶化,我们就离开。我一点都不想跟别人的战争挨得这么近。”
“别人的?”男孩看着他,“我不明白。”
洛雷登没有回答。
多亏了熟悉当地情况的信使,高戈斯·洛雷登对山顶小路有了充分了解。他决定兵分两路,人数较多的那部分顺着主路前行,他自己则带着四十个士兵沿着山顶小路迎击突袭队,阻止他们继续前进。如果幸运的话,他就能拖住敌人,直到另一队人马从后方绕过来完成包围圈。这样可以更省力地控制住敌人,等待思科纳的大部队从陆路赶来增援。
他带头越过湿泥和岩石向上攀登,心里知道这么快的前进速度无法保持太久。运气好的话,也没有保持的必要——这取决于敌方突袭队行进了多远。据信使说,这是条捷径。主路向西通往布利欧拉,从那里向北边延伸向下一个村庄佩纳,拐一个直角,又从佩纳转个急弯下了山坡,一直通向思科纳镇。连接两个村庄的山顶小路,就是这个直角三角形的斜边。
猝不及防遭遇迎面而来的敌人时,双方都吃了一惊。他意识到麻烦大了。对于半个连的弓箭手来说,和重甲步兵离得如此之近相当危险。后撤已经来不及了,敌人平举斧枪准备冲锋时,他不知道该做何反应。留给他思考的时间只有几秒,不过,这大概是一种幸运。
带领斧枪手的军官下令冲锋,但小径狭窄湿滑,又位于陡坡之上,这命令毫无意义。斧枪手们只能小心地向前挪动。战斗本身则像一场闹剧,让人想起集市上两个人踩着涂了油的木板,用塞满羽毛的布口袋打闹。小径窄得仅容一人,由于地形原因,无法从上方或者下方绕过去包抄。双方都在向前推进,高戈斯和他的对手挤在一起,两人都完全没有动用武器的空间。冲突变成了推搡比赛,人数众多的突袭者反而因为地势险恶吃了亏。让人极其不舒服的十五秒过去了,高戈斯面前的斧枪手脚下打滑向前扑去,试图抓住他的手保持平衡,导致他的双臂被按在身体两侧动弹不得。高戈斯拼命阻止自己被拉倒,因为此刻最大的危险显然是倒地后被拥过来的人踩扁。最后,他向后仰倒,却被身后的人抓住他的后颈,就像捉一个在果园里撒野的坏孩子一样。士兵们前进的势头把他推得重新站了起来,但是他仍然摆脱不了双臂的钳制,只能和几寸之外那个充满恐惧、圆睁着双眼的斧枪手对视。这是他一生中离自己试图伤害的人距离最近的一次。
接着,推搡比赛唐突地停下了。敌人不再试图前进,而是开始后退,高戈斯向前扑了过去,压着那个斧枪手,和他一起倒在地上。对手倒下时脑袋磕到了一块石头,松开了高戈斯的手臂。高戈斯想站起身来,但身后的人将他向前推去。这次他跪倒时膝盖压上了斧枪手的脸,那人的鼻骨发出清脆的断裂声。高戈斯想抓腰间的匕首,但够不到。
那个斧枪手不知怎么地带着他翻过身来,仓促地站起来,转头就跑。高戈斯想抓住他,但却脸朝下摔在了泥地里,被一块石头划破了前额。他听见身后某处响起开弓的声音,但箭射偏了。
有人抓住他的胳膊,一把将他拉起来。他这么做大概是出于好心,但成功地拉伤了高戈斯右肩的肌肉。他疼得喊了出来。
“放开我,你这蠢蛋。”他叫道,“你以为你在干什么?”
由于他已经知道答案,所以没有等待对方回答,而是有些徒劳地下令全员止步,观察敌人的动向。
敌人已经消失在转角后面了。他们准是有什么计划,高戈斯意识到,我能猜到就好了。他挥手让士兵前进,小心翼翼地走过小径的转角,这才看见斧枪手们在做什么。他们正沿着一条溪流连爬带走地向山崖上攀登。这个举动很奇怪,但高戈斯没有浪费时间猜测他们的动机,而是下令放箭。
但这一天并不适合射箭。雨水浸透了弓弦和弓身的木料,削减了弓箭的射程。第一轮箭不达目标就落了下去。弓箭手们试图加大射程,让第二轮箭大多越过了敌人。两个沙斯特士兵倒了下去,但又重新爬了起来。向陡坡上仰射也让弓箭手对距离的估算失了准头。等到他们搭上第三轮箭,斧枪手们已经到达了陡坡中段分布的巨岩之间,双方拉开了一百二十码以上的距离,四十张弓射出的箭无法有效覆盖敌人所在的区域。高戈斯恼火地带着手下追在他们后面向山崖上攀登,但沙斯特的士兵行动迅速,他们只能勉强跟上,没有时间排开阵型再进行一轮齐射。他们逃不掉的,他告诉自己,然后减慢了追赶的步伐。其实更糟糕的是真的追上了敌人。四十名弓箭手对六十五名重甲步兵,对方还占据着有利地形,这等于是邀请敌人向他们发动进攻。他派了两个人回去找大部队告知情况。运气好的话,思科纳镇来的主力部队可以绕到山崖的另一面,包围敌人。不管他们跑到哪里,都无处可逃,他提醒自己。如果他是敌方指挥官的话,此刻除了等待思科纳的增援人数达到可以光荣投降的地步之外,其他什么也做不了。
他们肯定把船毁了。这肯定是他们做的第一件事。而我们在一座海岛上。
在队伍的最前方(逃跑的时候,一定要以身作则),伦瓦特拖着身体努力爬上山脊顶端,却发现那不是真正的山顶,眼前是一片刚才由于角度问题无法看见的盲区—— 一片洼地,另一侧连接着一面不那么陡峭的坡地,一直延伸到大约四分之一里外真正的山顶。他示意全体止步。洼地中有一样东西也许能够解决他的问题,至少暂时解决。
又一座凄凉的小村庄。不过却很有看头。第一,整座村庄都被七尺高的石墙包围着,两扇厚重的大门还配有门楼。第二,没有河流或者溪流穿过村庄,这意味着村里一定有无法轻易从外界分流或者阻断的水源。第三,它看起来似乎被仓促地遗弃了。
“佩纳?”士官问。
“什么?”
“地图上说的,”士官说,“附近有座叫佩纳的村子。”
“嗯,但佩纳离我们应该有几里远,在那边的某个地方。”伦瓦特向他们来时的方向模糊地指了指,“不过,也可能是佩纳吧,或者我们以前破坏的村庄之一?这不重要。带一支先遣队进去看看。”
但佩纳这个名字唤起了他的回忆。他想起了基金会早期建造的佩纳隐修院,大概在七十年前被遗弃,后来改造成了一座村庄,像是顶着笠贝壳子的寄居蟹。这就解释了这里的石墙和门楼,还有墙内目力所及的几座很不错的石质房舍。这就更好了。防守一直是基金会建筑师优先考虑的功能。在最需要保护的时候,他们碰巧找到了一座为防守而建的要塞。运气还真是好过了头,他想。
“村里没人,”士官不久后向他报告,“但是有水、面粉和熏咸肉,四处都是乱跑的鹅和鸡,甚至还有两座鲤鱼池和一座鸽舍。我们要做什么?”
好问题。他们可以带上补给,继续向海岸艰难跋涉,也可以掘壕固守,等着被敌人围困。富有军人精神的勇敢选择应该是继续前进,充分利用他们领先敌人的这一段路程,同时相信驳船仍在原处等着他们。在属于敌方的海岛,藏身这座村庄有可能让他们获得一两天的安全,但长远来看,这等于自杀。进去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办法自己出来了,唯一的希望只有沙斯特来的援军。作为一个忠诚信赖基金会的人,伦瓦特真诚地希望他们不会做那种蠢事。
“我们要做什么?”士官又问了一次,“不论怎样,都得抓紧时间。”
伦瓦特深吸了一口气。总有一天,整个沙斯特都可能沦落成这副模样,而基金会也会灭亡消失。
“我们待在这里,固守据点。”伦瓦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