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抽查法
1.抽查法的定义
抽查法亦称抽样审计法,是与详查法相对的一种方法,即从被审计单位的全部账目和业务中抽取一部分作为样本进行审查,并根据样本审查的结果对总体的特征进行推断的一种审计方法。在采用抽查法时应注意解决以下主要问题。①明确界定总体的范围,即解决“审什么”的问题,其基本要求是构成一个总体的每个单位应该具有同质性。②合理确定样本容量,即解决“抽多少”的问题,这要求从抽样结果的精确度、可靠性,总体自身的特点,以及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等诸多方面进行权衡和分析。③正确运用选样方法,即解决“抽哪些”的问题,要求根据不同情况选用适当的随机选样法或非随机选样法。④正确地解释抽查的结果,推断总体的特征。
正确地运用抽查法,可以大大减少审计工作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所以,现代审计多以抽样审计为主,全面审计只在特殊情况下才运用。但是,由于抽查不可避免地要产生抽样误差,抽查法的结果不如详查法那么可靠。所以,抽查法的运用要以审计人员正确的职业判断为前提。另外,在财经法纪审计及经济案件鉴定中,一般不宜采用抽查法。
2.抽查法的分类
抽查法包括任意抽查法、判断抽查法和统计抽查法(又称随机抽查法)三类。
(1)任意抽查法。
任意抽查法是从详查法向抽查法演变时最先运用的一种抽样方法。最初审计人员运用这种抽样方法的目的是减少工作量,对于抽样的规模、技术和内容等均无规律,只是任意抽取样本。由于任意抽查法是任意地抽取样本,故审查结果缺乏科学性和可靠性,所以,这一方法很快就被判断抽查法替代。
(2)判断抽查法。
判断抽查法是审计人员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在遵循有关原则的基础上,有重点地从检查总体中选出样本,进而通过对样本的检查结果推断总体存在的问题。采用这种方法能否取得检查成效,取决于审计人员的实际经验和判断能力。为此审计人员只有深入实际地调查研究,掌握各方面的情况,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3)统计抽查法。
统计抽查法是运用概率论原理,遵循随机原则,从总体中抽出样本进行检查,并根据对样本的检查结果推断总体的一种抽样检查方法。这里所指的总体是被做出结论的自然综合体,如对某一时期的全部购入材料的银行存款付款凭证进行抽样检查,则该时期全部购入材料的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就构成了一个总体。这里所指的样本是从总体中抽出的若干抽样单位的集合,如从某一时期全部购入材料的银行付款凭证这一总体中,抽取每一本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的第一张凭证组成一个集合,则这个集合就是样本。抽样单位是指总体的组成要素,所有抽样单位的总和就是总体。
统计抽查法在审计工作中的具体应用,主要有属性抽查法和变量抽查法。
①属性抽查法。
属性抽查法是以测定总体质量特征为基本目标的统计抽查法。
在查账工作中,属性抽查法用于测定被审查总体的质量特征,具体应用于符合性测试领域。被查总体的质量特征,一般指被审查业务或被审查内部控制系统是否遵守了既定的标准(是否具备某种属性),以及存在的错误或偏差的水平。运用属性抽查法对样本检查,结论只有两种:是与否或者正确与错误。属性抽查法包括各种不同的技术方法,如固定样本规模抽查法、连续抽查法、验收型抽查法、发现型抽查法等。
②变量抽查法。
在实质性测试中运用的抽查技术,主要是变量抽查法。变量抽查法是指对稽查对象总体的货币金额进行实质性测试所采用的抽查方法。
变量抽查法可用于确定账户金额是多是少、是否存在重大误差等。变量抽查法通常用于:检查应收账款的金额;检查存货的数量与金额;检查工资费用;检查交易活动,以确定未经适当批准的交易金额。
变量抽查法的主要形式有均值估计抽样法、差异估计抽样法、分层抽样法、货币单位抽样法。
3.抽查法的特征
根据被审查期的审计对象总体的具体情况和审计的目的和要求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然后根据对样本的审查结果来推断总体的正确性,或推断未抽查部分有无错误和弊端。
4.抽查法的优缺点
(1)抽查法的优点。
抽查法的主要优点是能明确审查重点,省时省力,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和事半功倍的效果。抽查法摆脱了详查法不分巨细、一律审核的大量而繁重的工作,具有高效率、低费用、省时省力的优点,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抽查法的缺点。
抽查法的缺点是审计结果过分依赖抽查样本的合理性,如果抽样不合理,或样本缺乏代表性,则审计往往不能发现问题,甚至以偏概全,导致审计人员得出错误的审计结论。因此,这种方法仅适用于内部控制制度较健全、会计基础较好的企业事业单位。
通常,审计人员除了对特定业务进行详细审计,或从审计对象总体中选择有特殊重要性的项目进行全部审查外,均应采用抽查法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