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箱记 The Wrong Box(双语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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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莫里斯的行动

于是在几天之后,应该有人(应该有G.P.R.詹姆士[1]的读者)看见,这无生气的家庭里的三个男人,在东车站上车离开了伯恩茅斯。这时天气阴寒多变,因此,约瑟夫被吩咐遵照法拉第·邦德爵士所规定的服装穿着起来;爵士(众所周知)对病人衣着的严格正不下于对于饮食。那些有教养的病人,在生活各方面,几乎没有谁不愿遵照这位苛细的医师的指示,至少也是遵照他的指示尽力地去做。“忌饮茶,太太,”读者一定听见他这样说过了,“忌茶、炸肝、含锑的酒和面包师傅做的面包。每晚十点三刻就寝;穿着方面最好穿全套合乎卫生的法兰绒。外边要穿一件貂皮的。还不要忘了买一双道尔·克伦比公司的卫生靴。”甚至在你已经付了诊费的时候,他还可能叫你回来,大声而郑重地加上一句:“我忘了一桩要紧的事。要像避开魔鬼一样,忌食熏鲟鱼!”不幸的约瑟夫像是衣服,连每一粒纽扣都要按照法拉第爵士的样本缝制;他脚上穿着卫生靴;身上一套衣服是用真正透气的料子裁制的;衬衫的料子是合乎卫生的法兰绒的,那是一种色彩稍嫌灰暗的针织品;外面包到膝部的是那件少不了的貂皮大衣。在伯恩茅斯车站(这位医师特别爱好的一站),那些搬运员就看出这位老绅士是法拉第爵士的作品。只有一样东西显出是他自己的本色,那是一顶盔兜式的步兵便帽;他曾经戴了这顶帽子,在以弗所[2]的平原上从一只垂死的豺狼口里逃生,在亚得里亚海上挨过一次大风暴[3],自此以后无论什么东西都不能使它和我们的旅行家分离。

这三位芬斯伯里一上了车,进了车厢,就争吵起来,这回事本身就不体面,对莫里斯说来更是非常不幸。要是他在车窗前多徘徊一会儿,这篇故事就根本不必写了。因为要是那么着,他一定会看见(就好像搬运员们没有错过一样)另外也有一个穿着法拉第·邦德爵士的制服的旅客走来。然而他正有着别的事情哩,而且还认为这事情重要得多——其实天晓得,他这一错真是错尽错绝。

“我从没听见过有这种事,”他嚷着,继续他们整个早晨差不多没有停过的讨论,“这张汇票不是你的,是我的。”

“上面写明是付给我的,”老绅士回答,神情非常固执,“我自己的财产,我爱怎么办就怎么办。”

这张汇票款额八百镑,是在早餐时给他签背书[4]的,他干脆塞到口袋里。

“约翰,你听听看!”莫里斯喊着。“他的财产!他身上的衣服都是我的哩!”

“随他去吧。”约翰说,“我对你们两个都头痛了。”

“跟伯父说话可不该是这样的,先生,”约瑟夫叫着,“我决不能容忍这种不敬。你们是两个鲁莽、无礼而又无知到极点的年轻小伙子,我已经下了决心不让事情再这样下去了。”

“哦,胡说!”这位温文尔雅的约翰说。

但是莫里斯心里却不怎么安定了。那种反常的不服从的行动已经使他烦恼,而刚才这句有反叛意味的话他听来更觉不妙。他惴惴不安地看着这老先生。许多年前,有一次约瑟夫在做一次演讲的时候,听众满场起哄;他们觉得这位先生拿来款待大家的东西实在无味,于是把娱乐这个问题接过来自己解决了;这位演讲者(连同那位公立小学校长、浸礼会的牧师和一位暂时充任他的护卫的工人候补代表)结果就被撵出了会场。那糟糕的一天莫里斯不在场;要是他曾在场的话,那么他对现在看见的他二伯父眼睛里那种想要战斗的光芒,和嘴边那种咬牙切齿的动作,就一定会觉得眼熟。不过这些征兆即使让一个外行看来,也觉着有危险的气息。

“好吧,好吧,”莫里斯说,“等我们到了伦敦再跟你谈吧。”

约瑟夫不回答,连看都不看他一眼;他用发抖的双手拿出一份《英国机匠》杂志,装模作样地埋头阅读起来。

“我想知道什么东西使他这样嚣张。”这侄子思索着,“我实在不放心这种样子。”他狐疑地抓抓鼻子。

火车向前长驱而去,载着它经常载着的货物——那些早已湮没无闻的旅客,也载着老约瑟夫,他装作沉浸在刊物里的样子;约翰一边拿着一份《粉红报》[5],一边打瞌睡;还有莫里斯,他心中辘轳般转着一桩桩旧恨新仇,还有疑团和惊心事。火车驶过了在海边的耶稣堂,在松树林中的赫恩,以及在蜿蜒的河旁的令伍特。迟了一些时候(但是对西南铁路[6]来说可不能算怎么长的时候),火车在一个车站的月台前停住,这是在新福里斯特的森林之中,它的真名(只怕铁路公司会对我“依法起诉”)我不提,姑且把它化名为百朗亭吧。

许多旅客探头对窗外看着,其中一位老先生我想在这儿说几句,因为我现在快要把他结果掉了,而(在这整个故事里)我一点都不像还有机会遇见第二个这样正派的人。他的名字无关紧要,他的习惯却得说说。他穿了一身苏格兰呢制衣服在欧洲大陆漫游,消磨了一辈子;多年阅读《格里奈尼先驱报》,终于损伤了他的视力,他忽然想去看看亚述[7]的河流,于是到伦敦去找了一位眼科医师。通过眼科医师就找到牙科医师,再通过这两科医师找到内科医师,这种步骤好像是免不了的;不久就归在法拉第爵士的治下,穿上了透气的衣服,被送到伯恩茅斯去;现在他正要回去对那位作威作福的准男爵(他是他故乡中唯一的友人)做报告。那些穿着苏格兰呢制衣服的漫游者的情形是很有趣的。我们都会看见他们走进旅馆的公共餐厅(斯培西亚[8]的、格拉茨[9]的,或是威尼斯的),带着一种温和而忧郁的面貌,以及一种到过印度而未获成就的沮丧的神情。好几百个旅馆的账房里都晓得他们的名字;然而,如果明天这整个漫游大队不见了踪影,也不会引起别人丝毫的注意。所以假定只是其中一个人——譬如这位穿着透气衣服的先生吧——失踪了,当然更算不上一回事了!他在伯恩茅斯的账已经付清;他在人世间的全部财产都在行李车上的两个大皮箱里,而这些,过了相当一段时间之后,就会被当作无主的行李卖给犹太人,法拉第爵士的管家在年底可能少掉半克朗[10]的收入,而欧洲各个旅馆的业主相近这时候也会叹息在利润上有着虽小却是很显然的下降。可是影响也就是这么一点儿了。或许这位老先生对此亦有所感,因为当他把没戴帽子、鬓发灰白的头从车窗前缩进来的时候,带着一副够明显的愁容,这时,火车在那座桥下冒着烟,往前开着,愈开愈快,驰过那常青灌木和其他树木掺杂着生长的新福里斯特。

可是,在刚开过百朗亭几百码的时候,忽然起了一阵刹车的轧轹声,全车的人浑身打战,火车猛然停住了。莫里斯·芬斯伯里听到腾起了乱糟糟的人声,跳到车窗边。妇女们在尖声大叫,男人们在从窗口翻到路轨边,路警们在嚷着,叫他们各守原位;与此同时,火车开始一点点增加速度,慢慢向百朗亭方向倒退;然而转瞬间,这种种声响都被一列猛扑过来的下行快车的催命似的汽笛声、雷鸣似的急驰声淹没了。

冲撞的那一刹那莫里斯没有听见声响。可能他已晕过去了。他做了一个怪梦,看见车厢从半中腰折断了,又碎成片片撒了一地,好像哑剧里的戏法;的确是的,他醒过来的时候,真的躺在露天的硬地上。他的头疼得要命;他把手举到额上一摸,看到手被鲜血染红了,倒也不觉得奇怪。他满耳只听见一种不堪忍受的、一阵阵的轰鸣声,他原以为恢复了知觉就会听不到了,可是不但不然,反而好像变得更响、更不留情地刺透他的耳鼓。那是惊天震地的雷鸣的声音,好像锅炉工厂在钉铆钉。

现在他的好奇心也开始活动,他坐起来,环顾四周。在这儿的路轨,绕着一座长着树木的小山丘,角度很小地兜过来;靠近他的这一方,整个儿都给伯恩茅斯火车的庞大残骸占了去;那列快车的残骸大部分都被树林遮蔽;就在转弯的地方,在一股股直冒的蒸汽,以及石冢似的堆散满地正在燃烧着的煤块中,可以看见横倒在那儿的两辆机车的残余部分,一个压着另一个。在这条轨道的那边,常青灌木林的边缘,许多人来来往往地奔跑,一面跑,一面喊,另外还有许多人一动也不动地躺在那儿,好像睡着了的流浪者。

莫里斯忽然得出了一个结论。“出了事儿啦!”他想着,对于自己这么明察秋毫得意非凡。差不多与此同时,他看见了约翰躺在近旁,脸色白得像纸一样。“可怜的老约翰啊!可怜的老家伙啊!”他想着,不知从什么忘了好久的地方涌出一种小学生似的感情,他以孩子气的相亲相爱的样子握住了弟弟的手。或许是手的接触碰醒了他吧;无论如何约翰是睁开了眼睛,一下子坐了起来,欲言又止地动了几次嘴唇,然后说:“什么事这样吵?”是恍恍惚惚的鬼似的声音。

那个魔鬼的锻冶场上的噪声,依然在他们耳朵里雷鸣般地震响。“让我们离开那东西吧。”莫里斯喊着,指指那边仍然从两个撞坏的机车里冒出来的蒸汽。他们互相搀扶,爬了起来,颤抖着,摇晃着,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这一片死亡的景象。

就在这时候有一队人朝他们走来,那些人已经组织了救护队。

“你有没有受伤?”其中一个大声问,那是一个年轻人,苍白的脸上挂着汗珠,从别人对待他的样子看来,他显然是个医师。

莫里斯摇摇头,年轻人冷酷地点点头,递给他一瓶酒。

“喝一点吧,”他说,“看样子你的朋友得赶快喝些酒才好哩。我们要每一个有活动能力的男人都参加,”他又说,“我们面前有极多的工作要做,没有谁可以逃避。要是你不能做别的,你可以去抬担架。”

医师刚离开不久,莫里斯借了酒力,神志完全清醒过来。

“我的天!”他喊起来,“二伯父约瑟夫呢!”

“是啊,”约翰说,“他在哪儿呢?他不会离这儿很远。我希望这老头儿没有摔坏才好。”

“来帮我去找。”莫里斯说,突然狠狠地下了一个决心,这跟他平常的态度迥然不同,于是片刻不稍待地迈开了脚步。“他可不能摔死了呀!”他喊着,向老天挥着拳头。

兄弟两个往来奔波,睁大着眼睛看着一个个受伤的人的脸,又把死去的翻过身来看看。他们这样验查了总有四十个人,可是仍然不见二伯父约瑟夫的影子。然后他们一路搜索过来,现在已走近了撞车的中心地点,这儿两只汽锅还是在喷出蒸汽,声音还是响得震耳欲聋。这儿是这块场地中尚未经救护队来收拾的一处地方,地面,特别是树林边上的地面,很不平坦——这儿一个坑,那儿一座顶着一丛金雀花的小丘。这种地方是可能隐匿好多尸体的,他们就像猎狗追踪猎物似的搜寻着。在前面领路的莫里斯突然停了下来,食指向前指着,一副悲痛的样子。约翰沿着他哥哥手指的方向看去。

在一个沙坑的坑底躺着一个曾经被称为“人”的东西。脸毁伤很严重,已经无法辨认;不过也无须辨认。那雪白的头发、貂皮的大衣、透气的衣料、合乎卫生的法兰绒——一切的一切,就连从道尔·克伦比公司买来的卫生靴,都足以证明这是二伯父约瑟夫的尸体。只有那顶步兵便帽一定是在那场激变中失落了,因为这死人光着头。

“可怜的老骨头啊!”约翰说,声音里有着真情流露的意味,“我真情愿拿出十镑来赎回我们刚才在车上对他不敬的罪愆!”

可是莫里斯只呆呆地看着这死人,脸上冷冷的,没有表情。他咬着手指甲,翻着眼睛,皱着的眉毛表现出一种悲痛的恼怒和悲痛的用心思索的样子,他静静站着,一声不响。到头来还是一桩不公平的事;他是一个孤儿,在学校里念书的时候被人盗用了钱,被人拖累在一爿没落的皮革店里,被人加了一个海士尔坦小姐的负担,被堂兄欺诈“通蒂会”里的钱,这一切我们差不多可以说,他已经以正人君子的风度忍受下来了,可是现在呢,他们竟然把他的二伯父弄死了!

“来!”他突然说,“抓住他的脚,我们必须把他弄到树林子里去。我决不能让任何人看见这尸体。”

“哦,胡说八道!”约翰说,“这又有什么用呢?”

“照我的话做就是,”莫里斯一面冲着他说,一面抬起这尸体的肩膀,“难道要我一个人背吗?”

他们把他抬到了树林的边缘,再走十几步就到了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再往后退一点,到了林中沙质的空地上,他们把这负荷放了下来,站着,厌恶地看着他。

“你打算怎么做?”约翰轻声问。

“当然是把他埋了!”莫里斯答复了,他打开一把小折刀,发狂似的掘起土来。

“用这劳什子你一辈子也掘不成。”另一个反对道。

“你要是不肯帮忙,你这个胆小鬼,”莫里斯尖声大叫,“你尽可以给我滚!”

“这是最最幼稚的蠢事,”约翰说,“但是我却不能让人称作胆小鬼。”于是勉强动手帮他的哥哥掘起土来。

这儿沙质的土很松,但是四周枞树的根纠结着,像一床席子垫在下面。金雀花刮破了他们的手;他们把坑里的沙土掏出来,常常弄得沙土上染着他们的血。在莫里斯不懈的努力和约翰的不热心的帮忙下这样过了一个钟点,可是壕沟还是只有九英寸深。尸体就被胡乱地扔到这里边;再盖上沙土,这之后还得掘一些沙土,并且割一些金雀花来堆在上面;然而在这肮脏的小土堆的一端,还是看得出凸着一双脚,而且那漆皮鞋的鞋尖在闪闪发亮。这时候他们两人都丧失了勇气,即使莫里斯也觉得这工作可怕得够受;他们于是像两头野兽似的偷偷摸摸地躲到近边最密的树丛中。

“我们最多只能做到这样子了。”莫里斯说着坐下来。

“那么,现在,”约翰说,“你或许可以客客气气地跟我谈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吧。”

“要是你自己还不明白,”莫里斯大声说,“毫无疑问,我对你说了也等于白说。”

“哦,这当然是关于那个‘通蒂会’的什么鬼把戏啰,”对方回答,“但是这简直是胡闹。我们已经失去了它,这也就完了。”

“我跟你说说吧,”莫里斯说,“大伯父马斯特曼已经死啦。我知道这桩事,我听见一个声音这样说。”

“好吧,可是二伯父约瑟夫也死了哪。”约翰说。

“我要是说他没有死他就是没有死。”莫里斯回答。

“如果这样呢,”约翰大声说,“假如你的话是对的,大伯父马斯特曼是死了好久了,我们只要宣布真相,揭发迈克尔不就得了。”

“看来你是把迈克尔当作一个傻子了,”莫里斯嘲笑地说,“你难道还不明白这个骗局他已经准备了好几年啦?他什么都准备好了:护士、医师、殡仪馆,全都买通了,死亡证书上也样样齐备,只等填上日期!要是他一得到我们这里的事变的风声,你等着瞧吧,大伯父马斯特曼一定不出两天就死了,不出一个星期就埋掉了。可是你看着吧,约翰,迈克尔能做什么,我也能。他会玩一套空城计,我也会。他的爸爸要是永远活下去,我的二伯父也势必会活下去!”

“这是违法的,是不是?”约翰说。

“一个人多少得有点维护正义的勇气吧。”莫里斯大义凛然地回答。

“那么假使你猜错了呢?假使大伯父马斯特曼是活着而且手脚轻健呢?”

“嗯,就算是这样吧,”那阴谋家答复,“我们的情况可并不比从前坏;实际上反而更好。大伯父马斯特曼总有一天是要死的;而只要二伯父约瑟夫一直活着,他随便哪一天都可能死;可是我们现在却完全不用烦这个神了:我打算玩的把戏可以无限期地玩下去——一直玩到天国降临的时候。”

“我真不明白你打算怎样做!”约翰叹了口气,“可是你晓得,莫里斯,你从来都是一个粗坯,干不来细活的。”

“我倒要听听我到底把什么事情弄糟过,”莫里斯嚷着,“我搜集的一套印章戒指是全伦敦最好的哩。”

“嗯,你也知道那爿皮革店的情形,”对方提醒他,“那是被认为相当糟糕的。”

莫里斯倒是受得了这句话,不理睬,也不反诘,甚至心中也不怀恨,这是他有一种异常的自制力的表现。

“关于我们眼前的事情,”他说,“只要我们能把他弄到布鲁姆斯伯里就没有什么问题了。我们可以把他埋在地窖里,那地方好像是专为此而造的哩;然后我只要到外面去收买一个医师就行了。”

“为什么我们不能让他就埋在现在这个地方呢?”约翰问。

“因为我们对于这地段毫无所知,”莫里斯辩驳道,“这座树林可能经常有情侣来散步。你还是把脑筋转到真正困难的问题上来吧——我们怎么样把他弄到布鲁姆斯伯里去呢?”

种种办法都经讨论,都经否决。百朗亭火车站当然不行,因为这儿现在一定是爱打听之人和流言蜚语聚集之地,他们要想把一具尸首一下子运出去而不被人注意,那(比起任何事情来)是最最不可能的了。约翰有气无力地提议弄一只麦酒桶把尸首假作啤酒装出去,但是莫里斯认为这个办法不当之至,简直不屑作答。要是去买一只货箱,看来同样无望,因为既然这两位先生没有任何行李,那为什么需要一只货箱呢?他们要是需要干净的衣服才比较合理一点。

“我们尽朝这方面想可错了,”莫里斯终于这样嚷起来,“这事情必须从长计议。假定现在,”他又这样说下去,兴奋地、断断续续地,好像在自言自语,“假定我们租一幢租期按月计算的农舍。那么一个住户买一只货箱是不会引人注目的。再假定我们今天叫人让出了房子,今晚弄到了一只货箱,明天我就可以去租一辆客车——或者一辆我们自己可以赶马的货车——载着那只箱子,或者我们弄到的别的什么东西,到令伍特或者林德赫斯特或者别的地方去;我们可以在那上面弄个标签注明‘标本’字样,你懂吧?约翰,我相信我毕竟摸准了路了。”

“嗯,这办法似乎比较行得通。”约翰承认。

“我们当然得用假名字,”莫里斯继续说,“用我们本来的绝对不成。你看就用‘马斯特曼’这名字怎么样?它听起来既文静又庄重。”

“我才不愿意叫马斯特曼哩,”弟弟回答说,“你要是喜欢,你用好了。我要叫万斯——伟大的万斯,‘最后六晚,决不延期’。像这样的名字才带点劲儿。”

“万斯!”莫里斯嚷着,“你难道以为我们是在演一出戏来玩玩吗?叫万斯的从来没有一个不是演艺馆里的歌唱家。”

“它好就好在这儿啊,”约翰回答,“它立刻让你有了个身份啊。你尽可自己叫自己福特斯库什么的,叫得震天价响,也不会有人来注意你;可是一叫万斯,他自然而然就高贵起来了。”

“不过带有戏剧性的名字还有很多哩,”莫里斯大声说,“莱伯恩啊,欧文啊,布鲁啊,图尔啊——”

“我一个也不要!”他的弟弟回答,“我打算跟你一样,要在这事情里边找出一点个人的乐趣。”

“好吧,”莫里斯说,他看出约翰是决心固执到底了,“我就叫罗伯特·万斯吧。”

“我就叫乔治·万斯,”约翰喊着说,“如假包换的乔治·万斯!大家拥到我的周围来呀!”

他们把身上凌乱的衣服尽可能地整理好,这芬斯伯里兄弟就取一条迂回的道路回到百朗亭去找吃中饭的地方并去找一个适当的农舍。在一个偏僻的地方,要在短时期内找着一个备好家具的住所,并不很容易,但是幸运之神不一会儿就把我们的两个冒险家介绍给一个耳聋的木匠,他有着好多所备着家具的农舍,真心诚意地立刻供应给他们。他们拜访的第二个地方要一英里半以外才有旁的人家,对此,他们交换了一下满意的眼色。不过走近了一看,这地方不免有令人失望之处。这农舍坐落在遍长着常青石楠灌木的潮湿的洼地里;高大的树木遮在窗前,望不远;桷椽上的盖草看得出烂了,墙壁上又沾着斑斑点点有碍健康的绿霉。房间也小,天花板又低,家具只不过徒有其名;厨房里充满着一种怪异的寒气和一种潮湿的氤氲不散的气息;卧室里只有一张床。

莫里斯为了要使房钱减少,提出了这一缺点。

“很好,”那个人回答说,“要是你们不能两个人睡一张床,你们最好还是住别墅去吧。”

“其次哩,”莫里斯继续说,“又没有水。你们用的水是打哪儿弄来的呢?”

“我们从泉水那儿打水来把那个灌满。”木匠说,一面指着门旁一只大水桶。“说起来,泉水离这儿并不太远,而且用吊桶汲水也很容易。那儿就有一只吊桶。”

他们看着那只大水桶,莫里斯用胳膊肘儿捅捅他的弟弟。大水桶是新的,做得很结实。如果他们还缺少什么东西使他们拿定主意,那么那只特别实用的大水桶可起了决定性作用。交易很快做成了,一个月的租费当场付清,大约一小时之后就可以看见芬斯伯里兄弟回到这所糟透了的农舍里来,带着钥匙,这是他们租赁权的象征;一盏酒精灯,他们彼此打趣说这可以用来做饭;一个相当大的猪肉馅饼;还有一夸脱汉普郡[11]的最劣等的威士忌酒。他们已办妥的还不止这些事,而且已经(借口自己是风景画家)租好了一辆轻而坚固的两轮载货马车,预订明天一清早使用;所以当他们换了那种新身份的时候,他们大可以对自己说事情最棘手的部分已经迎刃而解了。

约翰着手烧茶;莫里斯在屋子里东找西找,一下子在厨房里的架子上发现了大水桶的盖子,开心得不得了。这样一来,可就是只完整的货箱了;既然没有稻草,这几床毯子(至少他自己没有一点儿意思要照这东西现有的用途用一用)正好作包装的代用品;困难一个一个地克服了,莫里斯几乎高兴得发狂。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尚待解决,这一个问题是他全部计划的关键所在。就是约翰肯不肯一个人待在农舍里?他还不敢提出这个问题。

这哥俩儿兴致勃勃地在冷杉木桌旁坐下来,动手解决那个猪肉馅饼。莫里斯详述了他是怎样发现桶盖的,那位“伟大的万斯”兴奋得用地道的演艺馆的做法,拿叉子敲打桌子,表示赞美。

“这才对啦,”他喊着,“我一直说这种事必得要弄一只水桶才成。”

“当然啰,”莫里斯说,一面想,这正是让他弟弟做个准备的好机会,“你当然不得不待在这儿,等我通知你再离开这儿;我得对外宣称二伯父正在新福里斯特休养。我们两个都在伦敦露面是不成的,那样我们就怎么也解释不了那老头儿怎么不见的事了。”

约翰的下巴颏儿耷拉了下来。

“哦,不行!”他喊着,“你自己待在这间牢房里好了。我可不干。”

莫里斯涨红了脸。他看出无论如何要说服他的弟弟。

“请你想想,约翰,”他说,“‘通蒂会’里的那笔钱。假如我成功了,我们各人就可以有五万镑存到银行里。是呀,差不多有六万镑。”

“但是假如你失败了,”约翰回答,“那怎么办呢?在那种情形之下我们银行里的账目又将怎样?”

“那由我来付一切费用好了,”莫里斯说,内心却在做斗争,“你什么也不用破费。”

“好吧,”约翰说,笑了一笑,“要是费用归你,一半利润归我,我倒不在乎在这儿待上这么一两天。”

“一两天!”莫里斯喊着,他发起脾气来了,好不容易才压制住,“哼,你就是想在赛马中赢五镑,也得比这多做点事吧!”

“也许是的,”那位“伟大的万斯”说,“那是由于天生爱好艺术之故。”

“简直荒谬绝伦!”莫里斯发作起来了,“我担着一切风险,我担负一切费用,我跟人平分利润,而你都不肯吃一点点小苦帮帮我。这是不合理的,这是不诚恳的,这甚至是不存好心的。”

“但是假定,”约翰提出异议,他哥哥的激烈的态度给了他相当深刻的印象,“假定大伯父马斯特曼根本还活着,而且还要活上十年,那么我就得烂在这儿十年不成?”

“当然不是,”莫里斯回应,声调变得温和起来,“我顶多只要你待一个月;要是那时候大伯父马斯特曼确实没有死,你就可以到国外去。”

“到国外去?”约翰急切地跟着说了一句,“那为什么不让我现在就去?对他们说约瑟夫和我到巴黎去见世面去了。”

“别胡闹。”莫里斯说。

“就算吧,可是你瞧瞧看,”约翰说,“这种房子,这种猪栏,又是这样寂寞和潮湿。你自己也说潮湿得很。”

“那只是对木匠这么说,”莫里斯分辩着,“为了压低房租。不过这是真的,你知道,我们现在住进了这幢房子,我觉得我见过比这儿更糟的。”

“那么叫我做什么好呢?”这牺牲者叫苦,“我若是要招待一个朋友怎么招待呢?”

“我亲爱的约翰,要是你认为不值得为‘通蒂会’里这笔钱受这么点麻烦,就直说吧,我可以完全放弃。”

“你对这笔钱是绝对有把握的了,是不是?”约翰问。“好吧,”——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把《粉红报》和所有的滑稽刊物按期寄来吧。我来挑这副担子吧。”

下午渐渐过去了,农舍里闻到的当地沼泽的气味,更觉刺鼻了;令人寒战的阴冷占据了各个房间;炉火冒着烟,一阵雨珠乘着顺风,从海峡飘来,打在窗户的玻璃上,沙沙作响。间或在沉闷的空气浓得死沉沉的时候,莫里斯就递过去一瓶威士忌,约翰起初欢迎这调剂品——可是维持不了多久。有人说这酒是汉普郡出产的最坏的一种;只有那些熟悉本郡的人才能领略出这“最坏”两字的味道来,所以到末了即使“伟大的万斯”(他不是识货的人)也对这苦汁挥手,不愿沾唇了。黄昏袭来,一支孤零零的兽脂蜡烛无力地抵抗着,使这儿染上了一种悲剧的色彩;约翰忽然停住他从指缝间吹出来的口哨——他已经被弄得只好练习练习这种技艺了——对刚才的让步深深慨叹起来。

“我不能在这儿待一个月,”他嚷着,“没有一个人待得下去。这事情是胡闹,莫里斯。就是下过巴士底监狱[12]的人也会起来反对这样一个地方的。”

莫里斯却很可钦佩地装出一副安之若素的样子,还提议玩玩掷钱游戏。这位外交家有什么事不肯迁就!约翰最喜欢玩这种游戏了,也实在是他唯一会玩的东西——他觉得其他一切游戏都太费脑筋——他玩起这个来技巧跟运气同样好。另一方面,对莫里斯自己来说,他对这玩意儿根本没有兴趣;他掷得不好,抛起来手气坏,输起来又要心痛。可是约翰的情绪已经危险,做哥哥的只得不惜任何牺牲。

到了七点钟,莫里斯已经输掉几个半克朗钱币,心痛得令人难以置信。即使有那一大笔“通蒂会”里的钱在他眼前闪烁,这也是他所能忍受的极限了;于是他说了句下次有机会再来报复的话,就提议吃点东西,喝点掺水的酒。

他们还没有用完这顿简餐,已经到了动手工作的时间。从大水桶里打出一吊桶的水,以应目前需要,然后大水桶被倒净了,滚到厨房的炉火前烤干;于是这两兄弟在不见星光的天空下,出发冒险去了。

注释

[1]G.P.R.詹姆士(George Payne Rainsford James,一七九九—一八六〇):英国当时一位多产小说家,作品达一百部,多以史实为题材,有《黎塞留》(Richelieu)等。

[2]以弗所(Ephesus):小亚细亚的一座古城。

[3]原文为bora,指亚得里亚海北部的干冷凶猛的东北风。

[4]原文为endorse,指由收款人在汇票或支票背面签名。

[5]《粉红报》(Pink Un):当时在英国盛行的、用粉红色纸张刊印、登载赛马消息的报纸。

[6]西南铁路(South-Western):一条从伦敦到英国西南部的铁路。

[7]亚述(Assyria):亚洲西部地区,位于阿拉伯之北,地中海之东。

[8]斯培西亚(Spezzia):意大利一城市。

[9]格拉茨(Gräz):奥地利一城市。

[10]克朗(crown):英国旧货币名,值五先令,上面印有皇冠。

[11]汉普郡(Hampshire):英国南部滨海之一郡,南安普敦在此郡内。

[12]巴士底监狱(the Bastille):法国巴黎一座著名的要塞及监狱。始建于一三六九年,毁于一七八九年七月十四日开始的法国大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