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在推理中发现情绪
如果我们生活在20世纪初,并且碰巧对心智相关的问题感兴趣,或许我们会认为已经可以用科学从多个层面去理解情绪,并可用确定无疑的证据去回答公众日益增多的疑问。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达尔文已经告诉我们,在情绪现象方面,人类和动物有着惊人的相似度;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和卡尔·荣格提出了一个新颖的观点来解释人类如何处理情绪;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也将情绪置于心理病理学研究的中心;查尔斯·谢灵顿(Charles Sherrington)也开始对情绪的大脑回路展开神经生理学研究。
然而,对情绪的全面研究在当时从未出现。相反,随着心智和大脑的研究在20世纪逐渐繁荣,研究者的兴趣逐渐转向神经科学,而神经科学中的情绪研究并不是主流。诚然,精神分析学家和精神病学家们从来没有忽视情绪,还有一些值得尊重的例外,即那些研究心境障碍的药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以及深耕情感的心理学家和神经科学家。但是,那些例外更突显了对情绪研究的忽视。行为主义、认知革命和计算神经科学也都没有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减少上述忽视。
1994年本书第一次出版的时候,虽然情况有些许改观,但大体来说依旧如此。本书通篇都在讨论情绪的大脑机制,以及情绪对广义的决策和狭义的社会行为的影响。我原本只是希望可以安静地陈述观点,只要不被人轰下台就好,我从未期待自己的观点会得到如此的欢迎和重视。事实上,国内外的读者都对本书表示了宽容、关注和欢迎;许多专业和非专业读者都思考了本书的观点。同样出乎意料的是,许多读者都急切地希望参加讨论,提出问题、建议和修改意见。我和那些读者建立了联系,其中一些读者还成了我的朋友。我从他们的意见中获益颇丰,时至今日,我依然能收到从世界各地发来的关于本书的邮件。
十年之后,情况发生了极大改观。在本书出版后不久,两位利用动物研究情绪的神经科学家相继发表了自己的著作,约瑟夫·勒杜(Joseph Le Doux)1996年出版了《情绪脑》(The Emotional Brain),雅克·潘克塞普(Jaak Panksepp)1998年出版了《情绪神经科学》(Affective Neuroscience)。此后,位于欧洲和美国的一些神经科学实验室也将重心转移到情绪的研究上。研究情绪的哲学家也获得了新的关注,玛莎·努斯鲍姆(Martha Nussbaum)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研究情绪科学的书也开始受到欢迎,如丹尼尔·戈尔曼(Daniel Goleman)的《情商》(Emotional Intelligence)。一个世纪之后,正如先行者所希望的那样,情绪获得了应有的关注。
本书的主题是情绪和推理的关系。基于多年对同时存在决策障碍和情绪障碍的神经疾病患者的研究,我提出了躯体标记假设。该假设认为情绪位于推理回路中,情绪可以帮助决策,而不是像大多数人所认为的那样只会干扰决策。现在大家已经不会对这个观点表示惊讶了,但该观点在刚提出时却震惊了许多人,并遭受了许多质疑。总的来说,现在这个观点已经广为流传了,甚至某些情况下还遭受了误解。例如,我从未说过,情绪对推理的帮助只能在非意识层面进行。相反,针对躯体标记假设,我提出的第一个观点就是意识层面的直觉,不过我依然承认躯体标记也有非意识层面的变种;我也从不认为皮肤电传导就是躯体标记,我认为皮肤电传导只是躯体标记的一个指标。最后,我也从未表示情绪可以代替推理,但是一些对本书肤浅的解读似乎在说,只要听从本心,一切万事大吉。
当然,在一些情况下情绪可以代替推理。其中一种情绪反应机制,即所谓的恐惧,可以帮助人们在短时间内不靠推理便可迅速逃离危险。一只松鼠或一只小鸟都可以不假思索地迅速对外界威胁作出反应,人类当然也可以。事实上,特定情况下,过多的思考还不如完全不予思考。这也正是演化中情绪的美妙之处,情绪使有机体可以不用思考即可完成决策。然而,对人类来说,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推理可以实现情绪的功能,但却是以刻意的方式。推理可以使我们在决策前审慎地思考,这同样是一件好事。显然,面对复杂环境,情绪可以解决其中许多问题,但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有时候,情绪所提供的解决方案是徒劳无益的。
不过,我们人类这一复杂物种又是如何演化出精妙的推理系统的呢?本书提出了一个新颖的观点,即推理是自主情绪系统的延伸,而情绪本身在推理系统中也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例如,在决策中,情绪可以凸显某一前提的重要性,从而使决策结果倾向于这一前提。情绪还可将决策所需的各种知识储存在心智中。
情绪在推理过程中的切身参与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这取决于决策环境和决策者的既往历史。想要了解决策环境的作用,可以参考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Malcolm Gladwell)的《眨眼之间》(Blink)一书的开篇:盖蒂博物馆的馆长迫切希望收藏某件希腊雕塑,所以声称那件雕塑是真品。而馆外专家看了一眼,便凭直觉判断那件雕塑是赝品。可以看到,不同种类的情绪在不同决策阶段参与了这两个决策。对一些人来说,他们有被奖赏激发的强烈渴望去承那个物品的真实性;而对另外一些人来说,他们会马上觉得不对劲,并凭直觉判断那个物品有缺陷。然而,无论是哪种情况,推理都不是单独在起作用,这是我在本书中提出的关键观点。如果情绪被排除在推理过程之外,就类似特定神经疾病的状态,那么推理过程就会漏洞百出,这比情绪干扰决策时还要糟糕。
躯体标记假设认为,有机体用情绪来标记特定情境或特定行为的可能结果。有时候情绪标记的过程是相当明显的,如通过“直觉”的方式;有时候标记的过程是隐秘的,如通过位于意识水平之下的信号,这些隐秘的信号可能是神经调节反应,如多巴胺或5-羟色胺,这两者都可以改变表征选择的神经元的活动。推理中使用的知识也同样既可以是外显的,也可以是内隐的,通过直觉来解决问题。
换句话说,直觉是一种快速认知过程,我们通过直觉快速得出结论而无需通过逻辑知识的中介推演,而情绪在直觉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这并不是说中介步骤的知识是缺失的,只是情绪带来的决策太直接、太快速,以至于没有多少知识来得及进入心智。这就应了那句老话:“直觉偏爱有准备的头脑”。但是,在躯体标记假设的语境下,这句老话有什么含义呢?这其实是说,个体直觉推理的好坏依赖于既往推理的质量;依赖于个体在过去对情绪相关经验分类总结的能力;也依赖于对过往直觉判断好坏的反思能力。
直觉只不过是一种快速认知过程,这种认知过程所需的情绪和过往经验被隐藏起来了。显然,我并不希望将情绪和推理对立起来,我认为情绪至少可以帮助推理,并且可以和推理进行合作。我认为情绪直接或间接地通过感受来传达认知信息,因而我不认为情绪和认知是对立的。
建立躯体标记假设的实证基础来源于我多年来对神经疾病患者的研究,由于大脑额叶的特定区域的损伤,这些患者的社会行为出现严重失调。对这些患者的观察最终引出了本书另外一个重要观点,即共同参与情绪和决策的脑区也通常涉及社会认知和社会行为的调节。这个观点开辟了一条新路,将社会结构、文化现象与特定神经生物学基础结合了起来,而这个结合具备强有力的事实支撑。
本书的出版还引发了一个相关发现。一些年轻人的某些行为类似于我书中的额叶损伤患者,他们的父母敏锐地发现了这点,并写信询问他们子女的问题是否也源自脑损伤。通过研究发现,事实的确如此,我们在1999年发表了相关问题的第一篇研究。这些年轻人早年曾遭受脑损伤,但他们的父母要么不知情,要么知情但没有将其与异常的社会行为联系起来。我们还发现了早年脑损伤患者和成年脑损伤患者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早年就遭受脑损伤的患者通常无法习得本该指导行为的社会习俗和伦理规范;与之相对,成年才遭受脑损伤的患者清楚地知晓这些规范习俗,但无法遵守;换句话说,成年脑损伤患者的问题表明,恰当的社会行为需要情绪的参与;而早年脑损伤患者的问题则表明,想要习得恰当的社会习俗和伦理规范,情绪也是必需的。上述发现对于我们理解异常社会行为的原因意义还没有得到普遍的重视。
在本书的后记中,我指出了未来神经生物学研究的一个方向:人类的基本体内平衡机制构建了人类价值观的文化发展蓝图,这种价值观让我们能够判断行为的好与坏、事物的美与丑。在当时,我提出这个观点是希望能够在神经生物学和人道主义之间搭建一座桥梁,从而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人类的冲突,以及更全面地理解人类的创造力。我很欣慰地看到,现在这座桥梁的搭建已经有所进展。举例来说,一些研究者致力于研究道德推理的大脑机制,而另一些研究者试图探索审美经验的神经基础。这些研究并不是希望将道德推理或审美降格到脑回路的层面,而是希望找到神经生物学和文化间互相连接的线索。现在我满怀希望,希望这样一座乌托邦式的桥梁能够付诸实践;我也乐观地相信,这样一座桥梁对人类也有所裨益,而我们也不必再等上一个世纪。
安东尼奥·达马西奥,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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