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现场施工快速入门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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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焊缝的补强与加固

1)当焊缝缺陷超出容许值时,应进行返修。在处理原有结构的焊缝缺陷时,应根据处理方案对结构安全影响的程度,分别采取卸荷补焊或负荷状态下补焊。

2)角焊缝补强宜采用增加原有焊缝长度(包括增加端焊缝)或增加焊缝计算厚度的方法。

①当负荷状态下采用加大焊缝厚度的方法补强时,被补强焊缝的长度应不小于50mm,同时原有焊缝在加固时的应力应符合式(2-1)的要求:

式中 σfτf——角焊缝按有效截面计算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的名义应力和沿焊缝长度方向的名义剪应力;

η——焊缝强度折减系数,见表2-10;

——角焊缝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表2-10 焊缝强度折减系数

②补强与加固后的焊缝,其长度与厚度均应符合《钢结构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另册])》(GB 50017—2017)的规定。

3)用于补强或加固的零件宜对称布置。加固焊缝宜对称布置,不宜密集、交叉,在高应力区和应力集中处,不宜布置加固。

4)用焊接方法补强铆接或普通螺栓接头时,补强焊缝应承担全部计算荷载。

5)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构件用焊接方法加固时,栓接、焊接两种连接形式计算承载力的比值应在1.0~1.5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