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美之为美
一、什么是美?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无论是自然景色,还是美味佳肴,大多数人都能分辨出美与丑,都愿意选择景色优美的景区去旅游,喜欢选美味食品去品尝。人们对于穿着打扮,以至人的品德性格,也能够分辨出美丑和善恶。
但是,若要问他们:“你们喜欢的美,到底是什么?”那么多数人莫可名状。即使是《辞海》等大辞典,以及古今中外有关著述,对于“美”,也没有给出什么确切的说明,更没有大家公认的“定义”。所以人们常说:“美”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即是说人人可以体会到美,但无法说出其所以为的美到底是什么。亦即对于“美”,人们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当然,对于“美”的含义,也有一些为多数人所同意的说法。例如:美,是人们对自然和事物(包括人自身)某些和谐、顺眼的感觉和愉悦的心理反应。如对大自然优美景色的赞叹,对适口美食的赞誉,对亲人、好友的留恋感情和表现(握手、拥抱、亲吻等),对古今优秀诗文的吟诵,以至赏心悦目,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是的,所谓“美”是客观事物对于人们主观(主要是感官)内心愉悦的反映,主要是感性(包括感情)的,但并不限于感性,也有理性的因素(内心的思想体验)。
若从中国古人对汉字“美”的造字来看,“美”是一个表意字。其上部是个“羊”字,下面是个“大”字,因此有“羊大为美”的说法。在远古时代自然条件恶劣,物质(主要食物)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如果有一只大而肥的羊可以充食的话,那确实是一种美味,是一种美好的享受,内心一定十分满足和愉悦,一定感觉很美了。也就是说在中国老祖宗开始造字的时候,“美”字,其字源自人的味觉感受。这是可以理解的。人类因有食物充腹,才能够生存。所谓“民以食为天”嘛!
图1-1-1 羊大为美
但人的感官的感觉,是互通的。人的欲望是可以不断扩展和提高的,人的感觉也是可以转移的。这种味觉“美”的感觉,便逐渐迁移到视觉、听觉等其他方面。
当然,这与人类所处环境和自身生理和心理变化有关。由于社会的进步,食物比较充足,人们才有时间去满足精神层面的美的享受。例如春秋晚期,孔子去太庙,听到太庙里演奏的韶乐,感觉到很好听,以至于痴迷到“三月不知肉味”的地步。这说明孔子已经感觉到音乐(听觉)之美,超过肉味之美了。
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对于所生活的区域山川之秀丽,花草树木之赏心悦目,就发之为言语的赞叹。言语之不足,继而发展为人的肢体语言:手舞足蹈,而为歌舞。歌舞之不足,发而为诗——歌舞只能乘一时之兴,不能“永言”,便付诸文字记录而成为诗词和文章,以期可以保留长久。优美的诗文可流传千百年。
所以说,人对于“美”的感觉和体验,人类的美感和理念,是人类自身进化和社会进步的产物。它既是人类自发的天性,又是不断延伸和发展的一种后天的素养和品质。人类从对美好事物的欣赏和赞美,逐步发展到对美好事物的记录和颂扬:绘画以记录大自然秀丽的风光,山川之雄伟壮丽;写作诗文,以抒发对自然和人事的赞美之情;如此等等。进而,从自然美的感觉,逐步上升为理性美的思维,以至在思想和行为上对“美”的追求,追求文化美、科学美和技术美。
总之,“美”是人们对外界客观事物的内心愉悦的感觉、理性的欣赏和情感慰藉,以至产生对美好事物(包括文化和思维方面)的冲动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