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党员党内表决权的行使

【条文】第十三条 党员有党内表决权,有权按照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参加表决,在表决前了解情况,在讨论中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者弃权。

新《条例》首次使用“党员有党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