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说家事:黄莉凌律师精选家庭财产纠纷2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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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互相欺骗的婆媳

重大误解与撤销合同

2011年年底,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坐在原告席上的一对老人声泪俱下地说:“那房子是我们一生的积蓄啊,不能这样被骗走,你必须还给我们!”而坐在被告席的那名女子也满含眼泪,委屈地说:“是你们骗了我啊,骗了我大好的青春,毁了我一生的幸福。这房子是你们当初自愿送给我的,怎么又反咬说我骗你们呢?”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这名女子会说这对老人毁了她一生的幸福呢?这名女子叫周梅,是这对老人的儿媳妇,准确地说是前儿媳妇。为什么他们会对簿公堂,都说对方骗了自己呢?他们争的是什么房子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2004年5月1日,这一天,对于生活在南方某县城的罗家来说,是一个喜庆的日子。年近六旬的罗瑞平、张淑娣夫妇忙里忙外,张罗着办了二十桌酒席,把儿媳妇周梅娶进了家门。

罗小华和周梅走的是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模式,两人经介绍认识。罗小华是罗瑞平、张淑娣夫妇的独生儿子,家境不错,可不知为什么年近三十还没结婚。当时新娘周梅并没有多想,听媒人说这小伙子长得一表人才,家庭和睦,接触几个月后便踏上了红地毯。婚后不久周梅就怀孕了,并在次年8月,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军军。军军茁壮地成长,一家人平平淡淡地过着日子,直到有一天,罗小华出现了异常……

2010年7月,罗小华与周梅一起下班,在公交车站等车,这时一辆公交车失控一般冲向站台,冲着罗小华和周梅就来了。幸亏当时有人拽了他们一把,他们及时躲开了,公交车撞在柱子上停了下来,没有人员伤亡。但这一下把大家都吓得够呛,半天都回不过神来。

回家以后,周梅就觉得罗小华不对劲,一直发呆。之后罗小华慢慢地变了,经常呆呆地坐着,一坐就是半天,喊他他不应,拉他他不理,问他话,他的回答也是颠三倒四、不着边际。更让周梅无法理解的是,丈夫经常盯着某个东西,一看就是大半天,嘴里还喃喃自语,仔细一听,其实就是不停地重复一句话。公婆抢着照顾丈夫,让周梅安心上班,千万别请假,他们带着罗小华去医院,回来就说罗小华是工作压力大,受了惊吓,精神紧张,休息休息就好了。周梅心里隐隐约约有些猜测,丈夫是不是精神出了问题?但她不愿承认,她接受不了这个残酷的现实。但公婆为什么不让自己去医院呢?丈夫这是怎么了?

纸终究包不住火。这天周梅意外碰到了罗家以前的老邻居,才得知,原来罗小华在上大学期间,因为失恋导致精神异常休学过一年,经过回家治疗后才复学,听说这病是治不好的,只能控制,这事儿老街坊们都知道。毕业后,罗家全家搬离了老家,来到县城居住。

自己的丈夫居然是个精神病患者!这时周梅也就明白了,为什么罗家放着老家的大房子不住,非得在县城挤在一套小房子里;为什么自己结婚只在县城里举行婚礼,没回罗家老家,而且一家人一直生活在县城里,从不回罗家老家。很可能就是怕自己知道了这件事。自己该怎么办?周梅很纠结。

知道了罗小华的病史,这对周梅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她后悔婚前自己没了解清楚,她也怨恨公婆对自己刻意隐瞒。可当她回家看到公婆的时候,她又不忍心当面拆穿、质问他们。是啊,他们是罗小华的父母,他们是为自己的儿子好。如果换成是自己的儿子军军有这样的问题,自己会和公婆一样吗?想到这些,周梅选择了先沉默,她需要好好想想该怎么办。

周梅经过暗中了解得知,罗小华患的精神病,不是狂躁抑郁性精神病,治疗后多年未复发,但也从未被治愈。如果坚持吃药,应该与正常人没什么差别。但如果受了较大的刺激,就会出现反复。而每一次反复都会让病情加重,罗小华也会逐渐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她恨自己婚前没了解清楚,也恨公婆对自己刻意隐瞒。她想离开罗小华,她看到网上有人说,婚前隐瞒精神病史,这种婚姻是无效的,可也有说是有效的。如果婚姻有效,和精神病患者离婚还很麻烦,涉及精神病患者的行为能力鉴定的问题。这么多专业问题把她彻底搞晕了,她决定去找专业人士——律师咨询一下。

律师解答了她的疑问。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那么,精神疾病是否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呢?从司法实践看,以精神疾病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有的法院支持,有的被法院驳回了。这是为什么呢?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疾病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理论上一般认为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等传染性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重型精神病和重度智力低下等疾病的人不应当结婚。根据周梅的介绍和她提供的医院的病历、诊疗证明,罗小华的病情并不是重型精神病,所以他的这种情况还不属于法律上说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那罗小华和周梅的婚姻还是有效的。

面对这样残酷的现实,周梅左右为难,自己已经和罗小华结婚了,还有了儿子军军,这样的婚姻要维持下去吗?可是自己还这么年轻,自己的下半生都要陪伴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吗?怎么办?离婚,或许是最好的选择。可要离婚又谈何容易。听律师说,和精神病患者离婚需要先帮他做行为能力的鉴定,需要征得他的监护人的同意。她知道,公婆那一关是不容易过的。

通过咨询律师,周梅明白了,罗小华不发病时,他的行为还是有法律效力的。可是罗小华正常的时候会同意和自己离婚吗?周梅左右为难,后来她一想,既然你们能骗我结婚,我也就趁罗小华糊涂时骗他离婚,先把手续办了,将来他们也无可奈何。

打定主意后,周梅开始实施离婚计划。2010年12月,罗小华又有些神志不清了,周梅试探着拿出一纸离婚协议让罗小华签字时,罗小华没有迟疑,没有思索,爽快地在协议上签了字,这时的罗小华正在犯病时期,他根本不知道那协议上写的是什么。次日,罗小华又跟随周梅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当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问起他们为什么要离婚时,周梅抢着回答:“感情不和!是他提出来要离的,这协议我们都写好了,孩子问题、财产问题也都已经说好了!”当工作人员向罗小华求证时,他冷漠地点了点头,这让周梅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她还接着说:“他就这样,冷暴力,也不说话,对我和孩子根本就没好脸色!”周梅的描述,配合罗小华当时冷漠的状态,使工作人员相信了她的话。这样,周梅出乎意料地顺利办完了离婚手续。

办理了离婚手续,罗小华又呆呆地和周梅一起离开了民政局,工作人员没有觉察出丝毫异常。

走出民政局的大门,周梅知道,从法律上讲,身边的这个男人已经不是她的丈夫,他们之间夫妻关系已经终止。可是傻呆呆的罗小华依然寸步不离地跟着她。面对罗小华的信任,周梅不知道怎么和他解释这件事,更怕刺激他,使他病情加重。

这件事还是先和公婆说吧,好让罗小华得到稳妥的照顾。可当周梅回到家,看到公婆近乎讨好的模样,她欲言又止,真没准备好跟公婆说这件事,更何况儿子军军也需要公婆帮忙照顾,周梅想也不急于一时,过些时候再说吧。所以,她依然扮演着妻子的角色。这个家庭一如既往的平静,公公罗瑞平和婆婆张淑娣被完完全全地蒙在了鼓里。

自结婚以来,周梅一直跟公婆住在一起,现在离婚了,她还是跟公婆住在一起,只不过在法律上,他们的身份变了,丈夫变成了前夫,公婆也变成了前公婆。此时,罗小华的精神病迹象已经越来越明显,公婆每天惴惴不安。他们心里嘀咕,照这情形,儿媳周梅肯定已经知晓了真相。可是周梅出乎意料地没有丝毫埋怨和责怪,反而一直默默地照顾罗小华,照顾孩子。这让老两口对周梅满怀歉疚,心存感激。而对于周梅来说,她也一直很纠结,现在她已经离婚了,她需要的是寻找离开的合适时机,但她没有找到,因此她也一直没有离开。就这样,在一个屋檐下的老两口和周梅,相互欺骗,他们每天都过得心神不定,惴惴不安,又都没有勇气说出真相,坦诚相待。

他们各自纠结地过了半年,一个大工程在罗家启动。罗家在老家有一处破败的旧房子,闲置好多年了,罗瑞平和张淑娣夫妇决定趁着年纪还不算太老,把房子修起来,给儿子、儿媳,尤其是孙子留点固定资产。房子一动工,忙忙碌碌就是好几个月,到了2011年9月,一幢造价50余万元的两层小楼如期竣工。为了这幢楼房,罗瑞平夫妇投入了全部积蓄。望着刚刚修好的新房,想想儿子的病,想想孙子的未来,想想孝顺的儿媳,为了减轻心里的愧疚感,平息自己不安的心,老两口有了新的打算。

罗瑞平对老伴说:“这么多天来我左思右想,盘算了好久,我们年纪都大了,这房子迟早是他们的,可现在小华的状况,真让我放心不下。靠儿子还不如靠孙子,我想一步到位,干脆把房子登记到军军名下。”

老太太建议:“登记到孙子名下,我没有意见,只是怕周梅有意见。现在儿子这个状况,周梅从来没有嫌弃,这儿媳还真是不错。我看不如这样,把儿媳的名字也加上去,这既是补偿,也让我们心里舒坦些。今后,就算她有什么想法,也不好意思开口了。”

听完老伴的建议,罗瑞平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好是好,就是怕到时候人财两空。如果她拿了房子还要跟小华离婚,可怎么办?”

老太太平时总和邻居大妈聊天,有一定的法律意识,说:“夫妻共同财产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写儿子的名字媳妇也有一半,写媳妇的名字儿子也有一半。将来他们真要离婚,这房子一半是孙子的,儿子还有分四分之一,周梅也只能要到四分之一。把她的名字写上吧。”

公婆的这个决定让周梅颇感意外,自己正打算怎么离开这个家,但转念一想,自己似乎没有理由拒绝,不管怎样,房子登记到自己名下,对自己没有任何坏处。于是,周梅没有丝毫推辞,欣然接受。

2011年9月的一天,罗瑞平召开了一次家庭会议,除了老伴张淑娣、儿子罗小华、儿媳周梅外,还特地邀请了几个亲戚和邻居参加。在家庭会议上,罗瑞平宣布了和老伴商议的决定,把新建的房子赠与儿媳周梅和孙子军军。他们还写了一个赠与协议,表明老两口自愿将房产赠与周梅、罗军军。周梅接受并在协议上签了字。

两周后,这幢新楼的产权登记办理完毕,周梅和军军成为了房产的主人。日子还和以前一样平静,然而,不久之后,纠纷来了。

2011年11月的一天,周梅外出办事去了,婆婆张淑娣帮儿子收拾东西时,发现了抽屉中的离婚证……离婚时间是2010年12月,竟然在他们办房产赠与的大半年前,儿子与媳妇竟然已经离婚了!老两口不禁目瞪口呆。

等周梅一回家,罗瑞平和张淑娣把她喊到了跟前,问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事已至此,周梅不再隐瞒,说:“我怕刺激你们,总想找个合适的时机,用合适的方式告诉你们,现在你们知道了更好!”

罗瑞平和张淑娣说:“那你和小华复婚,这事就当没有发生过。”周梅想都没想,迅速地摇了摇头。

看到周梅去意已决,罗瑞平迟疑了半晌,才抛出了下一句话:“那你把房子还给我们,我们不送给你了。”周梅仍然摇了摇头,沉默一会儿后,质问公婆:“你们这么理直气壮,你们不觉得亏欠我吗?你们为了自己的儿子就可以牺牲我的幸福吗?”局面僵在那里。

那天之后,罗瑞平、张淑娣又找周梅协商了几次。在公婆给出的要么复婚、要么退房的两个选择中,周梅坚持走第三条路:既不复婚,也不退房。双方彻底闹僵了。

这可怎么办啊?罗瑞平夫妇没想到,原本希望用这房子挽留住儿媳,没想到,儿媳早不是自己的儿媳了,可房子却已经登记在周梅名下。不动产的权属以登记为准,登记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这房子可是自己一生的积蓄,难道自己真的鸡飞蛋打了吗?将来自己养老、儿子看病可都没着落了!

无奈之下,2011年11月,罗瑞平夫妇找到了律师。听了他们一番讲述后,律师提示他们,周梅和罗小华这个离婚手续有问题,老两口可以提出要求确认当时罗小华是否处在发病状态,这婚离得是不是有法律效力。可是罗瑞平夫妇一想强扭的瓜不甜,和周梅已经撕破脸了,一番折腾还是得离。他们现在只想把房子要回来,将来自己带着儿子过算了。

可是房子是他们当众表示赠与周梅与军军的,早已办完了产权登记,这送出去的东西还能往回要吗?律师继续帮他们分析。

律师说,他们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赠与合同。那么什么是重大误解呢?重大误解的情况下可不可以撤销合同呢?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重大误解由以下要件构成:

(1)必须是表意人(即作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

(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对方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

(4)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有可能对误解人造成较大损失。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误解会给误解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法律正是从保护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误解方的利益出发,才允许其撤销或变更合同。

重大误解不是一定会使合同撤销,当事人一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出请求,经法院或仲裁机关审理,酌定将合同变更或撤销。

在律师的帮助下,罗瑞平夫妇一纸诉状将周梅告上法庭,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赠与合同,把周梅名下的房子要回来。老两口说,他们将新建的房屋赠与周梅和军军,是基于周梅是他们儿媳、军军是他们孙子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亲情赠与。可是在签订赠与合同时,周梅事实上已与罗小华离婚,已经不是他们的儿媳,但是周梅隐瞒了这个事实,仍然以儿媳的身份接受了赠与,这是一种欺骗。这种欺骗导致他们产生了重大误解,让已经失去儿媳妇身份的周梅成了受赠对象。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他们请求法院撤销他们对周梅的赠与。

可是周梅辩解说,她和罗小华离没离婚,与房产赠与没关系,前公婆将房子赠与她,完全出于自愿,这点在合同中写得清清楚楚,是“罗瑞平夫妇自愿将房产赠与周梅、罗军军”,并没有强调儿媳和孙子身份。所以她作为儿媳接受赠与也好,作为前儿媳接受赠与也罢,都不影响赠与的效力,赠与与身份没关系。而且赠与已经履行完毕,她和军军已经成为房屋的所有人,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的确,白纸黑字的合同上并没有强调周梅的身份,没有明确表示罗瑞平夫妇是因为周梅儿媳的身份才作出的赠与。老两口作出赠与决定时的初衷是本案的焦点问题,到底谁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经过合议庭认真合议,最终法院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审判法官可依据法律规定和日常生活经验推定事实。根据社会常识和日常经验,罗瑞平夫妇在签订赠与合同时,不知道周梅已经与罗小华离婚,他们表示把房屋自愿赠与周梅,与他们认为周梅是自己儿媳妇这个特殊的身份密不可分。可是周梅隐瞒了她已与罗小华离婚的重要事实。正是基于对事实的错误认识,罗瑞平夫妇才作出与他们真实意愿相违背的赠与决定。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罗瑞平、张淑娣夫妇对周梅的赠与。房屋由罗瑞平夫妇与孙子军军按份共有。

律师点评

这起亲情赠与纠纷的案件,经过法院判决之后,终于尘埃落定,但是原本和睦的家庭已不复存在。

欺骗无法得到长久的幸福。罗瑞平老两口一时骗来了儿媳,但骗不来一个稳定和睦的家。周梅隐瞒离婚真相获赠了房产,但最终还是空欢喜一场。

心乱一切乱,心安一切安。而且在互相欺骗的那段时间里,罗瑞平夫妇与周梅都背着欺骗对方的良心债,又担心谎言被揭穿,每天都在纠结、不安与惶恐中度过。真相被揭开之后,伤口暴露在空气里,但最后有可能治愈。他们虽然心怀内疚与愤怒,但都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往后的生活反而可以更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