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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对象的显示和隐藏
对象的显示和隐藏.
当工作区内图形太多,不便于操作时,可暂时将不需要的对象隐藏,如模型中的草图、基准面、曲线、尺寸、坐标、平面等。“菜单”→“编辑”→“显示和隐藏”菜单下的子菜单提供了显示、隐藏和取消隐藏命令,如图2-23所示。
图2-23 “显示和隐藏”子菜单
(1)显示和隐藏:选择该命令,弹出如图2-24所示的“显示和隐藏”对话框,用于选择要显示或隐藏的对象。
(2)立即隐藏:隐藏选中的对象。
(3)隐藏:该命令也可以通过按Ctrl+B组合键实现。选择该命令,弹出“类选择”对话框,可以根据类型选择需要隐藏的对象。
(4)显示:用于将所选的隐藏对象重新显示出来。选择该命令,弹出“类选择”对话框,此时工作区中将显示所有被隐藏的对象,用户可以在其中选择需要重新显示的对象。
(5)显示所有此类型对象:用于重新显示某类型的所有隐藏对象。选择该命令,弹出如图2-25所示的“选择方法”对话框。在该对话框中,可通过“类型”“图层”“其他”“重置”和“颜色”5种过滤方法确定对象类别。
图2-24 “显示和隐藏”对话框
图2-25 “选择方法”对话框
(6)全部显示:用于重新显示所有在可选图层上的隐藏对象。该命令也可以通过按Shift+Ctrl+U组合键实现。
(7)按名称显示:用于显示在“组件属性”对话框中命名的隐藏对象。
(8)反转显示和隐藏:用于反转当前所有对象的显示或隐藏状态,即显示的全部对象将会被隐藏,而隐藏的对象将会全部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