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权的基本概念和种类
(一)期权的基本概念
期权是一种合约,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一定期限内,以约定的价格购进或售出一定数量资产的权利。本质上来说,期权就是一种“权利”。期权交易就是一种权利的交易。下面介绍几个与期权相关的概念。
1.期权持有者和期权签发者
期权持有者在支付一定期权费后,就获得了在一定时日或一定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向期权签发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资产的权利。这个权利对于期权持有者来说,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即期权持有者有行使权利的权利,而无行使权利的义务。
期权签发者是指期权权利的提供方。在期权交易中,期权签发者在收取了期权持有者的期权费后,就承担着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该期权合约的义务,也就是说,在规定的时间内,只要期权持有者要求行使其权利,期权签发者就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规定的义务。这表明,对期权签发者而言,除了在成交时向期权持有者收取一定的期权费,期权合约只规定了他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未赋予他其他任何权利。
由此可见,在期权交易中,期权持有者和期权签发者在权利与义务上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性,这种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性,必然引起期权交易双方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性和获利概率的不对称性。期权持有者的损失是锁定的,最大损失为支付的期权费,而潜在的收益从理论上说是无限的;期权签发者的收益是锁定的,最大收益为收取的期权费,而承担的损失则可能是无限的。
2.执行价格
执行价格又称行权价格或敲定价格,是指期权合约所规定的、期权持有者在行使权利时所执行的价格。该价格一经确定,则在期权有效期内无论期权标的资产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到什么水平,只要期权持有者要求执行该期权,期权签发者就必须以此价格履行其必须履行的义务。
3.期权价格
期权价格又称期权费、权利金或保险费,是指期权持有者为获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而向期权签发者支付的费用。一经支付,不管期权持有者执行还是放弃该期权,期权费都不予退还。
(二)期权的种类
1.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按照合约授予期权持有人权利的类别不同,可将期权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这是期权最基本的分类方式。
看涨期权也称买入期权或买权,是指期权赋予持有人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以固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某种期权合约的权利。看涨期权的买方之所以要购买这一权利,是因为期权的买方对标的资产的价格看涨,故向期权的卖方支付一定的权利金,以获得按执行价格买入该种标的资产的权利。如果有关标的资产市场价格的变化与其预测一致,即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高于执行价格,看涨期权的买方就可以用期权合约上约定的执行价格购买标的资产获得收益;如果标的资产市场价格的变化与其预测相反,即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小于或等于执行价格,看涨期权的买方可以放弃购买权利。
看跌期权也称卖出期权或卖权,是指期权赋予持有人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以固定价格出售一定数量期权合约的权利。看跌期权的买方一般对相关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看跌,所以买入看跌期权。如果在未来规定的时间内市场价格与其预测一致,即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低于执行价格,买方可以按照期权合约约定的执行价格出售标的资产,而相应的看跌期权的卖方则买入该标的资产。需要注意的是,看跌期权的买方是卖出标的资产,而相应的卖方则是买入标的资产。如果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与其预测相反,即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上涨,看跌期权的买方有不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
2.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
按照期权履约时间不同,可将期权分为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
欧式期权是指期权持有者只能在期权到期日这一天行使其权利,既不能提前,也不能推迟。
美式期权是指期权持有者在期权有效期内任何一天都可以行使其权利,既可以在期权到期日这一天行使权利,也可在期权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个交易日行使权利。
对期权的持有者来说,美式期权比欧式期权更有吸引力,因为在相同的条件下,美式期权比欧式期权更有机会行权,也就有更多的机会获得收益;而对于期权的签发者来说,美式期权比欧式期权风险更大,因为在相同的条件下,签发美式期权比签发欧式期权有更多的可能履行其义务。我国证券市场中出现的股票期权(如认股权证和认沽权证)都属于欧式期权,但规定的行权时间通常为期权到期日前5个交易日。
3.实值期权、平值期权和虚值期权
按期权执行价格与标的资产市场价格的关系不同,可将期权分为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和平值期权。
实值期权具有正内在价值,即如果期权立即执行,期权持有者能够从行权中获得利益的期权。当看涨期权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大于执行价格,或看跌期权标的资产市场价格小于执行价格时,如果持有者决定执行期权,均会获利,此时期权为实值期权(不计交易成本)。当然,这并不表明投资实值期权一定有利可图,因为期权持有者取得期权时支付了期权费,如果行权中获得的利益无法弥补期权费,那么该投资者的期权投资总体是亏损的。例如,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7月31日发行可分离债券时派送了认股权证。该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2009年8月19日至2011年8月18日。该认股权证自从2009年8月19日上市之日起,大多数时间处于实值状态,其初始执行价格为5.23元,由于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目前的执行价格为3.48元。而在该权证上市之后的大多数时间,四川长虹股票的市价一直高于其执行价格。某一投资者以2010年12月31日的收盘价2.532元从市场上买进该认股权证,而当日四川长虹股票的收盘价为3.70元。假如该投资者立即行权,他最后还是亏损的,则说明该期权目前市价存在明显的“溢价”。
虚值期权具有负内在价值,即如果期权立即执行,期权持有者会发生损失的期权。当看涨期权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小于执行价格,或看跌期权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大于执行价格,持有期权的投资者执行期权时会发生亏损,此时的期权称为虚值期权。从静止的观点看,投资虚值期权一定会有损失,因为这时期权持有者会放弃行权,他至少要损失取得期权时支付的期权费。当然,如果期权还没有到期,投资者可以继续持有期权,希望将来该期权会变为实值期权。例如,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2月20日发行可分离债券时派送了认股权证。该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2008年3月4日至2010年3月3日,其初始执行价格为19.68元,到期日的执行价格为19.15元。据查,在该权证的存续期内,中国石化股票的市价从未高于其执行价格,可以说该期权一直处于虚值状态。
平值期权又称两平期权,不具有内在价值,即当期权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等于期权的执行价格时的期权。当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的执行价格与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相等时,该期权表现为平值期权。
实值、平值和虚值描述的是期权在有效期内某个时点的状态,随着时间的变化,标的资产价格会不断变化,同一期权的状态也会不断变化,有时是实值状态,有时是平值状态,有时则是虚值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