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乌贼与龙虾
弗兰克·阿尔杰农·考珀伍德出生在费城,这是一个有二十五万人的城市。城里随处可见漂亮的公园、宏伟的建筑,以及遍布四处的历史遗迹。许多我们今天以及后来所熟悉的事物那时都还不存在,比如电报、电话、快递公司、远洋轮船、邮政信箱。那时候没有邮票,也没有挂号信。街车也还没出现。只有公共马车可以代步。长途旅行要借助正在缓慢发展的、靠运河联系起来的铁路干线。
弗兰克出生的时候,他的父亲亨利·华盛顿·考珀伍德只是一家银行的小职员。但是十年之后,当他开始懂事,并用新奇热情的眼光观察这个世界的时候,亨利·华盛顿·考珀伍德先生因为银行总裁去世,职员依次晋级而升迁为出纳,拥有了三千五百美元的丰厚年薪。他高兴地把这个消息告诉太太,并决定搬家,从木头纽扣街二十一号搬到新市场街一二四号。新街区的环境好,漂亮的三层楼的砖房比原来的两层要高出一层。当然也许哪天他们会碰到个比这更好的,但是目前这已经足够好,他非常知足。
亨利·华盛顿·考珀伍德只相信眼睛能看到的东西,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信心十足——一个银行家,或者未来的银行家。此时,他的外表依然挺拔瘦削,并且富于好奇心,有着办事员的干练风范——修剪齐整的鬓角长及耳垂。上嘴唇平缓方阔,鼻子高挺,下巴有棱有角。眉毛浓密,让他的一双略带灰色的绿眼睛显得格外明亮。头发短而顺,梳理得整整齐齐。他总是穿着一件长外套——那时候金融圈流行的着装,并且戴着一顶高礼帽。他的双手和指甲总是干净整齐。他的举止庄重又文雅。
他一心想要出人头地,因而对于跟谁谈话以及谈到谁都非常小心。对那些令人不愉快的时事和社会现象,他不愿意妄下评论,就像怕被人看到他跟坏人搞在一起似的。对于时事他更没有什么实质性意见要表达。他既不支持也不反对黑奴制,虽然废除和反对的呼声一样激烈。他坚信铁路才是赚大钱的机会,如果你有资金,以及那种奇妙的东西——即能赢得他人信任的磁铁般的人格魅力。他相信安德鲁·杰克森反对尼古拉斯·比德尔以及联邦银行整个儿是错误的,这是当时的大新闻之一。他自然很担心,他也的确应该如此。大把大把的贬值钞票在流通,他在银行里看到这种钞票源源不断地涌入,然后打折后又加了利息贷给那些等不及的人,银行因此从中获利。他供职的费城第三国民银行位于费城市中心,这里可以说是当时全国的金融中心——即第三大街。银行的股东们也顺带做股票生意,这种情况在各州银行都发展得十分猖獗,大大小小的国有银行,几乎没人监管那些来路不明的资产,随意发行票证,因此很多银行以惊人的速度倒闭或停业。及时掌握这些信息,成了考珀伍德先生的工作重心,他于是成了小心谨慎的代名词。不幸的是,他缺少在任何一个领域成功所必需的两大因素——有魅力的个性和远见。他注定成不了伟大的金融家。虽然他已经算是比较成功了。
考珀伍德太太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她身材娇小,有一头浅棕色的头发,一双清澈的棕色眼睛,年轻时曾经很迷人。但如今却变得脾气古怪。她将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照顾得过于周到。三个儿子中老大弗兰克最让她恼火。他总是不停地往城里跑,到各处探险。她担心他会和坏孩子们混在一起,或者接触他不该接触的人。
弗兰克·阿尔杰农·考珀伍德十岁时就显露出天生的领导才能。不论是在小学还是后来的中央高中,大家都认为他是最具远见并且值得信赖的人。他年轻、健壮、勇敢而又热衷于挑战。他似乎生来就对经济和政治感兴趣。他不喜欢书本,是一个干净、瘦高的男孩儿,长着一张干净而又精明的脸;一双大而清澈的灰色眼睛;宽额头,深棕色的短发。他举止得体,身手敏捷,对世界充满好奇,总像是在探究,并充满期待地寻找智慧的答案。他身体健康,胃口极好,对弟弟们来说他是个铁腕人物。“快点儿,乔!”“赶快,爱德华!”他发号施令的时候,并不凶,却坚定有力。乔和爱德华听他的话。他们一开始就把弗兰克当成主人,对他言听计从。
他好像总是在思考——每件事都令他好奇,因为他想不明白他来到世间这件事——生命究竟是怎样组成的。世界上这些人都是怎么来的?他们都在干什么?是谁开始的所有这一切,又是怎样开始的?他听妈妈讲过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但是他不信。离家不远的地方有个卖鱼的市场,他去父亲银行的路上,或者跟弟弟们一起探险的时候,总喜欢去逛这里的一家店,去看那家店门口摆放的鱼缸,里面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海洋生物标本,都是特拉华海湾的渔民捕捞的。有一次他在那里看到了海马,就是一种看起来有点儿像马的奇怪海洋生物。另一次他看到一条电鳗,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在试验中解释过的那种。有一天他看到一条乌贼和一只龙虾被放进了鱼缸里。之后他目睹了一场让他终生难忘的惨烈的悲剧,在看完这场悲剧后,那些他想不明白的问题仿佛一下想明白了。据那些无所事事的旁观者说,渔民不给这只龙虾喂食,因为乌贼就是它的食物。清澈的透明玻璃鱼缸里,龙虾躺在缸底黄色的沙子上。它看起来好像什么也看不见,因为你无法判断龙虾那一对亮晶晶的眼珠在往哪儿看,但是显然它的视线从来没有离开过乌贼的身体。而乌贼呢,看起来苍白如蜡,简直就像一堆猪肉脂肪或玉石,但它移动起来却像台风一样快。显然它的一举一动都没有逃过龙虾的视线。因为它身体的一小块儿已经不见了,被龙虾无情的大夹子扯了下来。龙虾会弹射一般突然跳起来,乌贼看起来像是在做梦,却也一下子警觉地跳开来,同时喷出乌云一样的墨汁,然后消失在墨汁后面。可是它身体的一小部分,被下面的魔爪夹住。少年考珀伍德对这戏剧性的情景很着迷,每天都来看。
一天早上他站在鱼缸前,鼻子几乎贴在鱼缸上。乌贼的身体只剩下一部分,墨汁袋也已经空了。龙虾卧在鱼缸的一角,看起来是准备行动了。
少年考珀伍德一直待在那里,这惨烈的搏斗吸引着他。也许再过一个小时或者一天,这只乌贼就完了,被龙虾杀死、吃掉。他又望了一眼卧在角落里那只浑身散发着青铜绿的摧毁机器——龙虾,好奇它什么时候会发动进攻。也许就在今晚。他要晚上再来看。
那天晚上他又来看。呀!真的像他想的那样。鱼缸那儿围了一小圈人。龙虾在角落里,面前是被扯成两段的乌贼身子,它正在吃其中的一段。
一个围观的人说:“到底把它吃了。一小时之前我看那龙虾跳起来一下就抓住了乌贼。乌贼太累了,反应也不够快。倒是往后退了,但是龙虾预料到了它会那样,一下就把它抓住了。这么多日子它早就搞清楚了乌贼的动向。今天终于把它逮住了。”
弗兰克只是盯着。真遗憾,他错过了激战。他看着乌贼的残骸,一点儿也不觉得可惜。然后他又盯着胜利者。
他自言自语道:“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吧,乌贼不够快。”
“乌贼无法杀死龙虾,因为它没有武器。而龙虾可以杀掉乌贼,因为它全身都是武器。乌贼没有任何吃的,龙虾却可以把乌贼作为战利品吃掉。那么结果是什么呢?还会有什么别的结果吗?乌贼本来就没有机会。”在回家的路上他终于得出了结论。
这件事令他印象深刻,可以说是大致解释了一直缠绕在他心底的谜团。生命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组织形式?生物链的问题就是这样。龙虾吃乌贼和其他东西。那谁吃龙虾呢?当然是人。那什么东西吃人呢?他自问着,是其他人吗?野兽吃人,还有食人族吃人。风暴和事故也能杀死人。他对人是否吃人不太确定,但人是会互相残杀的。战争和抢劫算不算?他见过抢劫。他那天放学时看到有人正袭击报社大楼。父亲跟他解释过,是有关解放奴隶的事。对了,人当然吃人。看看那些奴隶。他们也是人,这些日子的骚动就是围绕他们而起的。人杀死其他人——黑奴们。
得出这个结论,他高兴地回家了。
“妈妈,”他一进屋就大声叫着,“它终于把它吃掉了。”
“谁吃掉谁了?怎么回事儿?”妈妈惊奇地问道。
“还有谁,当然是那只龙虾把乌贼吃掉了,我那天不是告诉过你和爸爸了吗?”
“那可真是不妙,你怎么会对这种事情感兴趣呢?快去洗手吧。”
“这种事情并不常见,我就没见过。”他走到后院有水龙头的地方,还有个木桩,上面有一张小桌子。桌子上有一个亮晶晶的洗脸盆和一桶水,他洗了脸和手。
然后他跟爸爸说:“爸爸,你知道那条乌贼吗?”
“知道。”
“它死了,龙虾把它吃了。”
“嗯,那真是糟透了。”爸爸正在看书,他漫不经心地说道。
但是许多天后,甚至许多星期后,弗兰克还会想起这件事,以及自己所处的世界。因为他已经思考他在这个世界上究竟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以及怎样生存下去。他看着父亲数钱,知道自己会喜欢在银行做事。而第三大街,也就是父亲办公室的所在地,对他来说就是世界上最整洁、最令人惊奇的一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