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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高血压母亲分娩的新生儿
一、妊娠高血压分类
1.妊娠高血压
妊娠20周后发生高血压,无蛋白尿。
2.轻度子痫前期
①BP≥140/90mmHg;②蛋白尿>0.3g/d;③妊娠超过20周。
3.重度子痫前期
①BP≥160/110mmHg;②蛋白尿++~+++或≥2g/d;③羊水少、胎儿生长受限;④孕母血清肌酐增加;⑤母亲症状(如头痛、视觉紊乱、上腹痛、肺水肿);⑥HELLP综合征(溶血、转氨酶增高、血小板减少)。
4.子痫
子痫前期+无原因的癫痫发作。
二、对新生儿/胎儿的影响
1.FGR
中重度子痫前期孕妇生育的婴儿常因宫内缺血缺氧导致FGR、早产。它们很难耐受宫缩而发生宫内窘迫常需复苏。
2.产前、产时用药
(1)硫酸镁:
可导致呼吸暂停、肌张力低下、胃肠道蠕动减少。
(2)抗高血压药:
包括钙通道拮抗剂可能影响胎儿,如新生儿低血压。抗高血压药及硫酸镁不是母乳喂养的禁忌证。
3.血常规
约1/3的子痫前期母亲的婴儿出生时血小板计数降低,但一般会迅速恢复正常。约40%~50%新生儿存在中性粒细胞减少,可在1周内恢复。这些婴儿发生新生儿感染的危险性可能升高。
4.喂养不耐受
常因宫内缺血缺氧导致肠道缺血。
三、出生后评估
1.血常规
常有中性粒细胞绝对值减少、血小板计数减少、红细胞增多。
2.血气分析
常有代谢性酸中毒。
3.电解质检查
常有高镁血症。
四、治疗
支持治疗,无特异治疗。
五、转诊
多数患儿不需要转诊。如果存在严重窒息需要低温治疗者建议转诊。
(谢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