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糖尿病健康管理规范(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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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管理人群分类与风险评估

第一节 糖尿病健康管理人群分类

对收集到的糖尿病健康风险评估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其健康进行评估,可将人群分为一般人群、糖尿病高危人群及糖尿病患者,针对不同的对象按要求实施分类管理。

一、一般人群

本《规范》所指的一般人群指身体状况良好,同时不属于糖尿病高危人群和糖尿病患者的人群。

二、高危人群

(一)成年人中糖尿病高危人群的定义[8]

在成年人(≥18岁)中,具有以下任何一个及以上的糖尿病危险因素者,即可视为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

1.年龄≥40岁。

2.有糖尿病前期[有糖耐量减低(IGT)或IFG或两者同时存在]史。

3.超重[体重指数(BMI)≥24kg/m2]或肥胖(BMI≥28kg/m2[1]和/或中心性肥胖(男性腰围≥90cm,女性腰围≥85cm)。

4.久坐生活方式或久坐少动。

5.一级亲属中有2型糖尿病家族史。

6.有妊娠期糖尿病病史的妇女。

7.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1mmHg=0.133kPa)和/或舒张压≥90mmHg],或正在接受降压治疗。

8.血脂异常[高密度脂蛋白(HDL-C)≤0.91mmol/L和/或三酰甘油(TG)≥2.22mmol/L]或正在接受调脂治疗。

9.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脑血管疾病(ASCVD)患者。

10.有一过性类固醇糖尿病病史者。

11.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患者或伴有胰岛素抵抗相关的临床状态(如黑棘皮症等)。

12.长期接受抗精神病药物和/或抗抑郁症药物治疗和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患者。

(二)儿童和青少年中糖尿病高危人群的定义[8]

在儿童和青少年(<18岁)中,超重(BMI>相应年龄值、性别的第85百分位数)或肥胖(BMI>相应年龄、性别的第95百分位数)且合并下列任何一个危险因素者:

1.一级或二级亲属中有2型糖尿病家族史。

2.存在与胰岛素抵抗相关的临床状态(如黑棘皮症、高血压、血脂异常、PCOS、出生体重小于胎龄者)。

3.母亲怀孕时有糖尿病史或被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三)糖尿病前期人群

糖尿病前期是糖尿病最重要的高危人群。

IFG和IGT是正常血糖状态与糖尿病之间的一种中间代谢状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1999年糖代谢分类标准,IFG和IGT统称为糖调节受损(IGR,即糖尿病前期),高血糖状态分类见表3-1。

表3-1 高血糖状态分类(WHO,1999)

注:空腹血糖受损和糖耐量减低统称为糖调节受损,也称糖尿病前期;OGTT=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三、糖尿病患者

(一)诊断标准

目前我国糖尿病的诊断采用WHO 1999年标准以静脉血浆血糖为依据,毛细血管血糖值仅作为参考。空腹血浆葡萄糖(FPG)或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后的2h血浆葡萄糖(2h PG)值可单独用于流行病学调查或人群筛查。理想的调查是同时检查FPG及OGTT后2h PG(表3-2)。

表3-2 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二)分型

我国目前采用WHO的1999年糖尿病病因学分型体系,根据病因学证据将糖尿病分为4大类,即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特殊类型糖尿病和妊娠期糖尿病。其中2型糖尿病是临床最常见的类型。

1型糖尿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尚不清楚,其显著的病理学和病理生理学特征是胰岛β细胞数量显著减少和消失所导致的胰岛素分泌显著下降或缺失。2型糖尿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目前亦不明确,其显著的病理生理学特征为胰岛素调控葡萄糖代谢能力的下降(胰岛素抵抗)伴随胰岛β细胞功能缺陷所导致的胰岛素分泌减少(或相对减少)。妊娠期糖尿病包括妊娠糖尿病(GDM)、妊娠期显性糖尿病及孕前糖尿病(PGDM)。其中GDM是指妊娠期间发生的不同程度的糖代谢异常,但血糖未达到显性糖尿病的水平。特殊类型糖尿病是病因学相对明确的糖尿病。随着对糖尿病发病机制研究的深入,特殊类型糖尿病的种类会逐渐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