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急性中毒全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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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环氧化合物

环氧化合物(epoxy compound)是一类环型醚和氧化烯烃化合物,其中都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由一个氧原子和两个相邻碳原子所构成的环氧基团。本类物质在常温下除环氧乙烷外大部分是液体,小部分是固体,易溶于一般有机溶剂。分子量从最低分子量为44.05的环氧乙烷到分子量接近4000的环氧树脂单体。环氧乙烷用作各种表面活性剂、溶剂、合成树脂、黏合剂,也用作熏蒸杀虫和杀菌剂。环氧树脂用作胶合剂、增塑剂、稳定剂、纺织品处理剂、固化剂、稀释剂、涂料及用于模具浇注、密封线圈、层压板等。

各种环氧化合物的毒性差别很大。低分子化合物如脂肪族一环氧、二环氧和缩水甘油醚类化合物生物活性较高,随分子量增加,活性则降低;而已固化的环氧树脂,只含少量游离的环氧基团,它们基本上是惰性化合物。本类物质大部分可经消化道、皮肤吸收,蒸气也可从呼吸道吸收。其主要毒作用可归纳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刺激作用及拟放射线作用三方面。

本类化合物急性中毒无特效解毒剂,主要采取一般急救措施和对症、支持治疗。

环氧乙烷

【概述】

环氧乙烷(ethylene oxide)又名1,2-环氧乙烷(1,2-epoxyethane)、氧化乙烯(ethylene oxide),在低温下为无色透明液体,在常温下为无色略带醚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和一般溶剂。环氧乙烷用于制造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也用于制备乙醇胺、丙烯腈和表面活性剂,与二氧化碳混合可作熏蒸剂,并用作医疗卫生器材的消毒剂。

环氧乙烷急性毒性属中等毒,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吸收,以生产性中毒为主。急性中毒常系管道破裂、敞口投料及未戴有效防毒口罩检修等原因所致。作熏蒸剂使用时,不按操作规程作业,不注意个人防护,工作完毕后不注意清洗暴露皮肤均为引起皮肤损伤的原因。环氧乙烷的毒性可能由于在体内转化为甲醛或乙二醇,再氧化为草酸,引起细胞功能障碍,或与三甲胺结合形成乙酰胆碱,其代谢产物产生原浆毒,均对神经系统有明显抑制作用。接触低浓度环氧乙烷可产生鼻喉刺激,高浓度可引起气管与支气管炎症、支气管痉挛和肺不张,接触后12小时或更长时间可发生急性肺水肿,甚至可引起多脏器损害。用1%水溶液灌胃,大鼠经口LD50为72mg/kg,大鼠吸入LC50为4小时2627mg/m3。有人予大鼠吸入1.35g/m3浓度的本品蒸气,染毒50分钟后动物出现爬笼、躁动、张口呼吸和呼吸不规则。于70分钟取出动物,发现其呼吸时有水泡声,取出后2小时左右动物已呈濒死状态。

环氧乙烷蒸气对皮肤一般不产生刺激,但若接触部位因沾水或出汗时,因环氧乙烷极易溶于水,便可发生严重皮炎。环氧乙烷液体沾染皮肤时,由于蒸发可引起冻伤或灼伤,以40%~60%溶液损害最大,皮肤接触先有刺痛和冷感,随后红肿、起疱,愈后可留有黑棕色色素沉着。皮肤反复接触时可产生致敏反应。

【临床表现】

1.呼吸系统损害

(1)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出现剧烈咳嗽、胸闷、气短、乏力。

(2)支气管痉挛:出现剧烈咳嗽、呼吸困难、胸闷、恶心、呕吐,两肺闻及哮鸣音或少量啰音。

(3)肺水肿:病情严重者,可在吸入环氧乙烷后12小时或更长时间可发生肺水肿。

2.神经系统损害

(1)早期表现为剧烈的搏动性头痛、头晕、呕吐,继之手足无力、全身肌束颤动和步态不稳、言语障碍、定向力障碍;严重者出现不同程度昏迷。

(2)迟发性神经病:极少数中、重度患者在中毒后4~11天,患者由意识清醒转为嗜睡或躁动不安,定向障碍、幻觉、妄想、忧郁、焦虑、精神运动性兴奋或攻击行为等。故中毒者临床治疗应密切观察半个月。

(3)周围神经病:也有报道急性中毒可导致周围神经损害。

3.重度环氧乙烷中毒常并发心肌损害、心律失常,肝、肾功能损害。

4.眼部损害 眼结膜充血、水肿、角膜溃疡。

5.液态环氧乙烷或环氧乙烷水溶液可引起皮肤化学性灼伤。

【诊断要点】

根据在短期内接触较大量环氧乙烷的职业史,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损害为主要临床表现,并排除其他原因导致的类似疾病后,可诊断为急性环氧乙烷中毒。

【处理原则】

1.清除污染 迅速将患者脱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更换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污染的皮肤和头发15分钟以上。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受环氧乙烷刺激的眼睛15分钟以上。

2.解除支气管痉挛、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考虑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机械辅助通气。

3.积极防治脑水肿、肺水肿,如早期、足量、短程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等。

4.其他对症支持治疗。

环氧丙烷

【概述】

环氧丙烷(epoxypropane)又名甲基环氧乙烷(methyl oxirane),为无色液体,易挥发,易燃,其急性毒性属低毒类。主要用于生产丙二醇及其衍生物、表面活性剂,还可用作熏蒸剂、防腐剂和工业溶剂。化学活性介于环氧乙烷和环氧丁烷之间。急性中毒可因生产中管道破裂或泄漏引起,经呼吸道吸收致对肺的原发性刺激,也是一种轻度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和原浆毒。其蒸气对眼有刺激性,皮肤直接接触,对皮肤有刺激作用,严重者可引起皮肤坏死。

【临床表现】

1.呼吸系统损害

出现流泪、咽痛,咳嗽等刺激症状,甚至出现呼吸困难。

2.中枢神经系统损害

出现头晕、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重者可见有烦躁不安,多语、谵妄,甚至昏迷及多脏器损害。

3.眼部损害

出现结膜充血,水肿。

4.皮肤损害

出现接触性皮炎,甚至出现水疱和坏死。

【诊断要点】

根据短时间大量环氧丙烷接触史,出现以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在排除其他病因导致的类似疾病后,可诊断为急性中毒。

【处理原则】

应迅速脱离中毒环境,给予合理氧疗,防治肺水肿、脑水肿,加强对症支持治疗。眼结膜刺激症状与皮肤接触性皮炎,给予对症处理。

其他环氧化合物类

详见表2-9-1。

表2-9-1 其他环氧化合物

续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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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涛 编 孙道远 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