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蒙你出现,够我喜欢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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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你就在对岸等我勇敢

作者感言:

我喜欢写一见钟情,因为我相信这世上很多感情不需要相处,你一眼就能分辨出那是不是值得你放在心上的人。尽管某些时候,一见钟情的环境并不是那么浪漫,但一旦那个人出现,你会肯定,就是他。

01

姜可到达乌斯怀亚是六月末,她裹了件绿色的军大衣,整张脸都用围巾护住。街道起了雾,天气越发阴冷,尽头是一间酒吧,名字叫“Why Nobody Fight”。

推开陈旧的木门,眼前是一条向下的楼梯,壁灯昏暗,隐有音乐飘出。姜可一边下楼一边脱下军大衣,露出里面的蓝底连帽衫。她将帽子捋顺戴好,只留一双眼睛在外面。

酒吧正放披头士的歌,熙熙攘攘坐了四五个人。老板是个满脸红胡子的法国人,正站在吧台擦杯子,看见姜可时,手上动作慢了下来。

姜可走近,扯下围巾,嘴角挑了个弯弯的笑,用法语说:“来杯威士忌。”

这笑也甜,声音也甜,用的还是家乡话,瞬间就打消了老板眼中的警惕,十分热络地给她倒了杯酒。姜可接过抿了一口,赞扬地点点头。

她前倾身子伏在吧台上,朝老板招手:“跟你打听个人。”

说着话,掏出一张照片递过去,老板看了两眼,浓密的红眉毛抖了抖,摇头回答:“没见过。”

“怎么会没见过?”她笑起来,左手勾住他的脖子往前带了带,嗓音更软,“你再好好看看啊。”

老板低头看了眼抵在自己胸口的手枪,再看看眼前笑得人畜无害的东方姑娘,艰难地吞了口口水。

姜可漫不经心地扭了扭脖子:“耐心有限,我只数三声。”

“一。”

“二。”

她笑了一下,扣动扳机,“三”还没喊出口,后颈一道冷风袭来。姜可猛地低头,身后人影已至,一掌劈向她的手腕,手指成爪扭转胳膊。姜可吃痛,下意识地松手,手枪便被夺了过去。她侧身格挡,抬腿就要踢中对方脑袋,枪口已经对准了她。

姜可抬到半空的腿缓缓放下,看着对面面无表情握枪的男人。他穿黑色夹克,高高瘦瘦的,眉峰很冷,五官却立体,一张少见的帅气的东方面孔。

她笑了一下:“有帮手啊?”

酒吧老板劫后余生,小跑到男人背后,痛心疾首道:“沈,你们中国人都会武功吗?怎么一个个都跟成龙似的。”

姜可挑眉,换回中文:“中国人啊?那就不用这么客气还用枪了吧,我不过是想打听个人。”

男人冷笑一声:“拿枪指着人打听?”

“这不是你朋友不配合吗?他要是老老实实告诉我,我也不用费这么大力气。”

她耸肩,笑得很无辜,男人目光瞟向吧台上那张照片。是一个外国人的入狱照,分不清哪国人,但看上去生得高大。她一个姑娘家,打听这种人做什么?

就这么一走神的工夫,胳膊猛地一沉,手腕被扭了个圈,枪已经被姜可夺了回去。这下换她拿枪指着他了,唇角勾着笑,漫不经心地说:“不用枪,你们怎么会说实话呢?”抬下巴点了点照片,“说吧,人呢?”

沈峰回头看布鲁诺,他红胡子一颤一颤的:“得文是我朋友,我不能做出卖朋友的事。”

姜可捋了捋头发:“你朋友上个月在密苏里州强奸并杀害了一名妇女,保释出狱后逃离了规定地区。”

布鲁诺顿时瞪大了眼:“他不是说是为了跟老婆离婚才逃出来的吗?!”

姜可不耐烦地打断:“他老婆早死了,快说,人去哪儿了?”

布鲁诺看了沈峰一眼,期期艾艾好半天才开口:“就在酒店背后那条街上的拳击旅馆。不过他好像联系了船队,今晚就要出港去南极了。”

姜可收枪,转身往外走。离开前,偏头看了沈峰一眼。挑着眼角,眼里有笑,意味不明,但令沈峰想起一个词。

蛇蝎美人。

布鲁诺凑过来:“这女孩什么来头啊?”

他望着她离开的背影:“赏金猎人听过吗?专门抓捕因保释出狱而逃脱的罪犯,美国现在很多州都合法化了。”他笑了笑,“这可是个肥差,赏金一般是保释金的百分之二十,按照美国的保释金法,抓一个逃犯,够你挥霍好几年了。”

只是女猎人,他还是第一次见。毕竟,这可是提着脑袋的卖命活儿。

02

乌斯怀亚是世界最南端的城市,素来有世界尽头的美称。因靠近南极,天黑得早,不过六七点的样子,夜色已经浓浓罩下来,天上星光和海港四周的灯光遥相辉映,照着远处矗立的清冷的雪山。

沈峰订的葡萄酒现在才到货,清点之后给布鲁诺打了个电话让他开车过来,然后一箱箱往岸上搬。搬到一半,船头沉了一下,伴随“啪嗒”一声轻响,有人跳到了船上。

沈峰站在货仓里,微微直起身子,借船头一盏吊灯,看见投过来的一道高挑身影。

“国际刑警,征用货船。”

用的是英语,声音熟悉,沈峰弯腰走出去:“赏金猎人什么时候变成国际刑警了?”

姜可愣了一下,转而笑开:“熟人啊,那就好办了,开船吧。”

沈峰觉得这女人挺逗的,一副天下唯我独尊的语气,对着他发号施令,还真拿他当软柿子捏?

他转身抱了一箱酒上岸,不再看她:“麻烦让让。”

肩头一沉,是她伸手按住了他的臂膀。沈峰偏头看了看,手指纤细修长,指甲上还贴了闪闪发光的钻,力气却挺大。

“帅哥,帮个忙嘛。那杀人犯应该是收到风声先我一步跑了,刚才去南极洲的船已经开了,现在闭港,我租不到船。”

沈峰转头看着她的眼睛:“我要是不答应,你是不是又要拿枪指着我?”

她笑起来:“怎么会呢?”身子前倾,贴他更近一些,“大不了把你踹下去,我自己把船开走。”

沈峰皮笑肉不笑:“试试。”

对峙半天,姜可弯起唇角。她五官长得精致,不属于妖艳型,反而偏天真清纯,收起戾气弯嘴笑时,跟个人畜无害的小白兔似的,但凡是没见过她真面目的,免不了会被她迷惑。

“他乡遇同胞,干吗这么针锋相对呀。”按住他肩膀的手改为轻拍,“大不了,赏金分你一半咯。”

沈峰说:“不缺你那点钱。”

姜可叹了声气:“我看你长得这么正人君子,正义感应该也很强吧?就这么放任一个强奸犯加杀人犯到处乱窜,良心不会过不去吗?”

她后退两步,抄着手看他:“我知道你身手不错。你现在要走,我也拦不住,你要是不怕晚上睡觉做噩梦,你就走。”

真不容易,都快把沈峰说笑了。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现在还道德绑架,这姑娘还挺能屈能伸的啊?

沈峰看了眼货船里剩下的酒箱子:“搭把手,把箱子全部搬上岸,否则重量会影响行船速度。”

姜可二话没说,转身进了货仓。

从乌斯怀亚港口出发到南极,八百多公里,一向是南极探险或考察的后方基地和最近出发点。这逃犯一路被姜可追捕,都躲到南极来了,也挺不容易的。

夜晚的大海,安静沉默,像沉睡时的猛兽,不知何时会醒来。姜可穿得薄,坐在货仓缩成一团,一个人在那儿看地图研究逃犯可能逃跑的路线,时不时抖抖脚。

沈峰定好航线后出来,倚着船舱点了根烟,余光瞟到她瑟瑟发抖的模样,终究还是看不下去,找了件大衣扔到她怀里。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拍拍身边的皮椅子:“过来坐啊。”

跟这是她的船似的。

沈峰掐了烟头走进去,在她对面坐下。她笑了一下,拿起大衣裹在身上,领子竖起来,半张脸都包在阴影里。

“你叫什么啊?”

“沈峰。”

“干什么的?”

“开酒吧。”

“酒吧老板,身手挺不错啊。”

沈峰看了她半天:“有没有人跟你说过,说话的语气温柔点才能讨人喜欢?”

姜可懒洋洋地撩头发:“我生下来又不是为了讨你喜欢的。”

得,这话沈峰没法接,转头就出了货仓。姜可冲着他的背影喊:“有没有液化气,煮点热汤来喝啊。”

沈峰没给她好脸色:“自己没手没脚?”

第二天一早醒来,船依旧行驶在风平浪静的海面,抬眼望去一片蔚蓝,看不到边。姜可蹲在船头,液化气上架了个小锅,正煮海鲜汤。旁边放了瓶红酒,挺眼熟的。

沈峰看了半天:“那瓶酒?”

“哦,昨晚帮你搬箱子时我留了一瓶,你这酒味道不错。”

沈峰沉着气:“没人教过你没经过主人同意不能乱动别人的东西吗?”

姜可终于抬头,看了他半天:“还真没有,不过有一句话倒是听得多。”她眯起眼,“凡是自己想要的,不择手段也要得到。”

沈峰先前还疑惑,一个正当年华的女孩子,怎么会做赏金猎人这样的差事。现在算是明白了,能教给她这种话的人,又能带给她什么样的生活?

姜可提着瓶子朝他走过来,沈峰想,她要是把瓶子砸自己头上,他就把她丢海里去。

走到他面前,隔两步距离,两根手指拎着红酒瓶递给他:“不过既然惹你生气了,还是跟你道个歉。就喝了一口,还你咯。”

沈峰长这么大,还从没见过谁道歉能道得这么嚣张。

03

时近午后,海上起了雾,前方出现一座中转岛屿,姜可站在甲板上看了会儿,回头跟沈峰说:“靠岸。”

见沈峰看过来,指了指港口:“标旗还没撤,证明不久前有船靠过岸。只有去南极才会途经这个中转岛,而最近前往南极的船队只有昨晚那一支。”

调查得还挺详细。沈峰按照她的话,停泊靠岸。

这个中转岛不住人,没什么建筑,面积也不大,有十几个地下仓库用来存放物资,以备南极考察之需。

守岛人不见踪影,这么冷的天,估计待在仓库里喝咖啡。

沈峰将船停好,姜可跳下去,拔出手枪子弹上膛,走了两步想起什么,转身交代:“你别跟来,在船上等我。”

沈峰环胸抱臂倚着栏杆:“我也没打算跟。”

姜可冲他笑笑,转身走了。

雾越来越大,整座岛屿都像要被笼罩起来,沈峰抽完一根烟,盯着前方未知领域,终究还是没忍住,胳膊撑住栏杆翻身跳了下去。

这岛说是不大,但要走完一圈,也得几个小时。岛上还保持着原生态的环境,地上长满了南极常见的苔藓类植被。

沈峰找了半个小时,遇到两座打开的仓库,看来姜可也猜到了对方的目的。逃亡南极只是借口,目的地是这个小岛,十几个仓库备用的物资够用好几年,何况这里终年也来不了几个人,是藏身的好去处。等风头过了,赏金猎人不可能把时间浪费在找一个失去踪迹的人身上,届时必然会转移目标。

只可惜姜可这位女猎人嗅觉实在灵敏,轻轻松松就摸上了岸。沈峰免不得同情那个罪犯三秒钟。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四周寂静无声,时而有海鸟掠过上空,发出一声暗鸣。快接近傍晚时,雾气突然散去,沈峰抬头看看天,海面之上一轮红日刺破云层雾气,在西沉之前竭力绽放余晖。

天快黑了,到了夜晚,恐生意外。沈峰没带武器,也不敢大喊,只能加快步伐。直到太阳彻底没入海平面,天色暗下来,南区响起了枪声,惊起漫天的海鸟。

沈峰拔腿飞奔,夜色越来越浓,离得近了,看见一丝光亮从地面照出来,是一间地下仓库,他纵身跃下,入目是一条甬道,湿润的墙壁上只有一盏闪烁的矿灯,不远处的铁门后传出打斗的声音。

里面,姜可正被身材威猛的逃犯拽住头发撞向了墙壁,她趁势用脚蹬住墙面,猛抬身子,身体在空中翻了个圈,双腿一跨坐在了逃犯肩上,两条腿交旋在一起狠狠一扭,逃犯猛地摔倒在地,手上却没松,依旧死死拽着她的头发。

这次回去了就剪短发!姜可狠狠地想。

逃犯力气够大,拖着她的头发朝旁边一甩,姜可疼得一阵头晕目眩,感觉头皮都快被拽下来了,正要想办法脱身,一道黑影飞奔而至,她下意识地抬手格挡,耳边却传来逃犯的惨叫声,头上一松,她终于脱离桎梏。

爬起来一看,逃犯的手腕被一把小刀钉在地上,另一只手被沈峰箍在脖颈处,勒得无法动弹。

姜可有点意外,先喘了口气,然后捋了捋头发:“不是说不跟上来吗?”

沈峰面色淡淡:“我只是不习惯站在女人身后。”

姜可撇嘴,走近逃犯,一脚踢到他脸上,骂道:“你妈没告诉你打架扯头发是女人才会做的事吗?”

她穿马丁靴,鞋帮还镶了几颗铆钉,这一脚带着气,当即就把逃犯踢晕过去。

沈峰气得不行:“踢晕了你背他走啊?”

姜可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啊,没想起这茬。”她看着沈峰笑,“那就麻烦你了。”

走到墙角捡起手枪,吹吹灰,别在腰上。沈峰冷冷地看了她几眼,找绳子把逃犯捆了,然后背起来。还挺沉,重得他差点没站稳。

再看看姜可,大约一米七的个子,身段却纤细,腰间盈盈一握。就这身板,能把这满身肌肉的壮汉打成这样,这姑娘,身手还真令他意外。

回船返航,逃犯被捆得跟个粽子似的扔在货仓,沈峰点开液化气煮了点热汤,进去叫姜可时,她正褪了一半衣服在上药。

沈峰脚步一顿,转身就想出去,她头也没抬地叫住他:“来都来了,帮我抹下药吧。”

他转过身来。

她穿一件衬衣,褪到胸口的位置,胸前缠了白布,长发散下来,仍可看到肩头累累伤痕。姜可换了个姿势,背对着他。

“看到了吗?就这儿,肩胛骨这里。”

是碎玻璃划出的一道伤口,血已经凝了,但伤口有些深,血肉翻出来,看上去触目惊心。沈峰先用酒精消毒,然后抹上药膏裹上纱布,做这些的时候,她将手指伸到吊灯底下左看右看。

他正奇怪呢,就听她说:“又得重新做美甲了。”

沈峰:“……”

包好伤口,她将衣服扯上来,仰头莞尔:“谢了。”

她安安静静笑着的时候,天真又可人,是那种男人看了之后想把她捧在手里疼的类型。他最后瞟了眼她胸前的伤,压下心里突然冒出来的莫名的不是滋味。

“出来吃饭。”

姜可高高兴兴地应了一声。

夜晚,大海、星辰、月光,面前一锅海鲜汤,半瓶红酒,这该是电影里才有的场景。姜可剥了一只虾,在沈峰匪夷所思的目光下沾着红酒吃。

也不知道该心疼虾的鲜,还是红酒的醇。

姜可见他盯着自己手上的虾看,以为他想吃,麻溜地又剥了一个,照例裹上红酒,用筷子递到他嘴边。

沈峰后撤一点,张嘴说:“我不……”

“要”字还没说出来,被她把虾塞进了嘴里。

舌尖先触到的是被稀释后淡淡的红酒味,紧接着海鲜的鲜味冲入味蕾,说不出是什么味道,但不难吃。

沈峰勉强咽了。

她笑起来,又剥第二个:“这次能这么轻松抓到人,得多谢谢你。你给我个银行卡号,我说到做到,回去领到赏金了分你一半。”

沈峰给自己倒了杯红酒,他一向不爱多管闲事,也无心别人的隐私,但面对姜可,他的原则似乎一再打破:“为什么做赏金猎人?”

姜可低头剥虾,动作很细致,去壳剔线,虾肉整个弹出来,跟她手指一样白:“为了生存呗。”

“这世上有那么多生存方式,为什么选择最危险的一种?”

她把剥好的虾放到他碗里,抬头冲他笑笑:“我以前说过,将来有一天如果我提起我的过去,那一定是对着我的恋人,怎么,你有兴趣成为我的恋人?”

沈峰不说话了,似乎表明自己没兴趣。

她朝他一笑:“什么时候你愿意了,再来找我啊。”

返航时天气良好,沈峰加快了速度,清晨回到了乌斯怀亚港口。下船时逃犯已经醒过来,沈峰总算不用背他走了。

姜可扭送他下船,踏上甲板时,他回头看着姜可,咧嘴一笑:“我认识你,玛雅身边那个小女孩。”

姜可脚步滞了一下,没说话,牵着捆他的绳子往前走。

“玛雅死了对吗?被人杀死了,一刀毙命,死在她自己家,听说当时她儿子也在,亲眼看着……”

姜可猛地抬手打了他一巴掌。逃犯用舌头舔了舔嘴角的血腥,低低笑起来:“你也会是这个下场。”

姜可转头看着沈峰:“我带他去警局联系美国警方办理移交手续,再见。”

沈峰点点头,目送她离开,叫了辆出租车回酒吧。

早上没什么生意,布鲁诺趴在吧台上玩电脑,看见沈峰回来差点跳起来:“还以为你被那女孩杀了。”

“你也太看不起我了。”沈峰抬手把电脑扯过来,打开网页输入“玛雅”二字,搜索栏没什么有用信息,他想了想,又加上“入室杀人、赏金猎人”的关键词,新闻果然跳出来。

是两个月前发生在美国纽约的一起入室杀人案,一名四十二岁的妇女在家中被人杀害,凶器是一把匕首,直穿心肺。新闻报道,当时玛雅正在家里给七岁的儿子做晚餐。

新闻上说,玛雅曾是纽约著名的赏金猎人,只是这几年逐渐隐退,这一次被杀害,警方初步估计是曾经被她抓获的罪犯出狱后的计划性报复,凶手身份目前存疑。

“和那女孩过夜了吗?怎么样?”布鲁诺八卦地凑近,沈峰一只手把他推开,他无趣地耸肩,“昨晚有电话找你,听上去挺急的。”

沈峰应了一声,转身上楼。

04

姜可再次来到酒吧是第二天晚上,她一进门布鲁诺就看见了她,惊恐地往吧台下躲。姜可笑眯眯地走近,手指敲了敲桌面:“来杯威士忌。”

递上酒杯时,布鲁诺手都在抖。

姜可喝了一口,慢悠悠打量四周:“沈峰呢?”

“走了。”

“去哪里了?”

“去工作。”

姜可眯起眼睛:“他是做什么的?”

布鲁诺有些警惕:“你打听他做什么?”

她撩了撩头发,手背枕着下颌,看上去天真无邪,唇角却勾着幽幽的笑:“一个女人,打听一个男人,你说做什么?”

布鲁诺现在已经不吃她小白兔这套了,躲得远远的:“他早上就走了,不在乌斯怀亚了。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总是很神秘。”

姜可喝光杯子里的酒,转身出了酒吧。后面又接连来了四天,都没见到沈峰,第五天美国警方派人过来接手逃犯,姜可随他们一起离开。

走之前,去酒吧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我还欠他钱。”她这么跟布鲁诺说。

回到密苏里州,天气总算有点夏天的样子了。姜可脱下军大衣换上衬衣短裤,感觉整个人都活了过来。她其实挺怕冷的。

在家睡了两天,收到一个包裹,她叼了块黄油面包在嘴里,一边拆开看一边煮咖啡。吃完早饭,收拾东西,整装出发。

出门时接到一个电话,那头声音很沉:“收到了?”

“嗯。”

“姜,警方还没给他定罪,你这样做是违法的。”

“没有监控,没有指纹,没有目击证人,怎么定罪?他策划了两年,为的就是这一天。有时候法律并不是万能的,还得靠自己解决。”

“那你打算怎么做?一枪崩了他?”

姜可锁上门:“他杀了玛雅,我绝对不会让他好过。”

目标在威斯康星州的一个小镇上,照片上他坐在临窗的面包店喝咖啡。姜可揣着照片,登上飞机。

到达的时候是傍晚,姜可在目标对面的旅馆住下,蹲在窗口架起了望远镜。等了一天一夜,没有见人出现过。她散着头发去对面旅馆问老板:“我男朋友和我吵架了,他还住这里吗?我想找他道歉。”

老板看了看照片:“昨天下午就走了。”

姜可骂了一句,刚回自己房间就收到电话:“姜,我们似乎小瞧了对方。他身边有个高手在帮忙,已经转移了,暂时失去踪迹。”

姜可一脚踹翻凳子:“跟我玩猫捉老鼠游戏是吧。”冷笑一声,“那就好好玩,别让我太快抓到。”

从威斯康星到怀俄明,姜可追着目标跨了几个州,始终慢人一步。而且越接近后面,对方行踪越隐秘,好几次差点失去线索。到这种地步,她反倒冷静下来。

不着急跟着当前线索去堵人,而是摊开地图,猜测对方的转移路线。两天时间下来,结合友人给的信息,姜可在密索公路上圈了个红点。

“不管怎么走,他们的车一定会经过这里。”

炎炎夏日,姜可趴在公路不远处的土坡上,荒草掩盖了她的身子。她在这里趴了快两天了。公路上埋了炸弹,她端着望远镜默默等待。

傍晚时分,一辆越野驶入视线,从这个位置看过去,刚好能看见副驾驶坐着的少年。有说有笑,轻松自在。是啊,耍得她团团转,很开心吧。

车子逐渐接近埋雷点,她缓缓握住引线,快要进入引爆区时,车子突然停住。她一愣,就看见车子转了个弯开向旁边的草地。公路旁是绵延几里的荒草地,视野极其开阔。

“Shit!”姜可骂了一声,猛地引燃炸弹,轰鸣声起,车子被震得一个摇晃,歪歪倒倒朝着前方冲过去。她一把扶起藏在身后的摩托车,飞跃而出追了上去。

一场荒野追逐,直至天黑,前方出现一个废弃的镇子,车鸣声消失,他们似乎不打算再开车逃离了。毕竟要甩掉她,没什么把握。

姜可下车,子弹上膛,步入小镇。

没有灯光,只有月色,敌在暗她在明。她巡视一周,很快找到制高点,压了压头上的棒球帽,沿墙体飞速移动。

对方却似乎比她更明白制高点的作用,她帽檐刚露了一半,脚下就炸起几声枪声。她后退躲开,转身上了对面的小二楼。

这次追击没有带狙,只能靠望远镜和经验判断对方所在。双方僵持不下,时不时开一枪吸引火力,但没什么实质进展。

姜可心想,大不了跟你在这儿耗,我有的是时间。她低头换弹夹,下一刻,对危险的敏感令她猛地侧身滚地,就在这毫秒间,她原先卧倒的位置被子弹打出几个孔。

对方不知什么时候,摸到了她藏身的地方。怎么忘了,他们是两个人。

姜可气得不行,滚地之后躲到一根柱子后面,开枪吸引火力,身体却猛地从一侧飞出,双腿急扫对方下盘,来人没想到她这么生猛,但很快反应过来,倒地之时借惯性后滑,抬手开枪以掩护。

子弹擦着肩膀而过,带起一道血丝,姜可就地翻滚,一脚踢中对方手腕将枪踢了出去。对方抬手就要来夺她的枪,她猛地侧身,那手打到她的帽檐,将帽子打了出去。

还要再攻,耳旁突然响起熟悉嗓音,带一丝震惊:“姜可?”

她一愣,就要开枪的手指慢下来,就这一愣神,手枪被夺了过去。沈峰站在她对面,屈肘箍住她的手臂,两人离得近,身子都紧贴着。

对峙片刻,她突然笑了:“竟然是你。”

把她耍得团团转的高手,竟然是他。她心底突然生出巨大的委屈。为什么偏偏是他?跟她对着干,拿枪打她的人,为什么会是他?

沈峰松开手:“你为什么要追杀他?他不是逃犯。”

她反问:“为什么要保护他?你是他什么人?”

沈峰眉色淡淡:“他是我的雇主。”

前不久还在一条船上的人,突然就被推到了对立面。一个要杀,一个要保,上帝还真是跟她开了一个玩笑。

她眯眼看着眼前的男人。他们相识不久,甚至算不上感情深厚,可有的人,就该是一眼就被放在心上的人。她想过他们下次见面,或许他依旧态度冷漠,她会出言调侃,无论如何,没想过是在这样的境地。

姜可笑了一下,转身捡起地上的枪,吹吹灰,别在腰上。然后收拾好其他的装备,做完这一切,看着他:“你救了我一次,我还你一次恩情。这次我会离开,但是沈峰,我一定会杀了他。”顿了顿,低低笑起来,“你千万,把他给看好了。”

转身要走,他伸手拽住她的手腕,嗓音沉沉的:“姜可,我不想和你动手。”

她猛地回头,死死盯住他:“你已经动手了!你朝我开枪了!”

向来令人捉摸不透犹戴面具的蛇蝎美人,这一刻突然有点像受了委屈后隐忍不发的小姑娘,仔细去看时,眼眶都红。

他嗓音晦涩:“我不知道是你,对不起。”

“对不起有什么用?”她冷笑一声,“你会把他交出来吗?”

沈峰沉默。

“下一次,你还是会朝我开枪,要么是我打死他,要么是你打死我。”她狠狠甩开他的手,抬着下巴,“下一次,谁都别手下留情!”

转身走出门口,已经快要下楼,身后终于传来他的声音:“因为他杀了玛雅是不是?”

姜可脚步一顿,沈峰已经走上前来:“千辛万苦地追杀他,因为你不相信警察?你要靠自己报仇?”

姜可没说话,沈峰皱起眉:“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人不是他杀的怎么办?”

“就是他!”

“那就等警方亲自来抓他,而不是你!姜可,你希望我们下次见面在监狱吗?”他声音冷冽起来,“既然知道要杀他的人是你,我更不会让你得手。”

她转过身来,就像那一次在船上,皮笑肉不笑地对他说:“试试。”

05

沈峰回到制高点,少年还躲在角落,时不时地朝窗外放两枪吸引注意力。见沈峰回来,有些兴奋:“你杀了那个女孩吗?”

“女孩?”沈峰笑起来,“你怎么知道是女孩?”

少年一抿唇,不说话了。沈峰勾勾唇角,劈手夺过手枪,子弹上膛对准他的脑袋,“玛雅是你杀的吗?”

少年瞪大了眼睛:“你不能这样对我!我雇了你!”

“那你应该很清楚,我从来不接杀人犯的单。”他手扣扳机,一字一顿,“我再问一次,玛雅是你杀的吗?”

字字如刀,带着锋利,逼得人无处遁形。

终究只是个二十岁的少年,很快就屈服在这气势之下:“是我!那又怎么样?她毁了我的一生,她该死!”

警察认为这是一场报复性谋杀,的确没错。三年前,玛雅亲手将保释之后逃脱的少年抓捕入狱。那个时候他才十七岁,因故意伤人罪被送上法庭。审判期间他被保释出来,为了参加伯克利大学的面试,潜逃出国。

只差一点点,他就可以面试成功,拿到入学通知,他为了考上这个梦寐以求的学校,不知付出了多少艰辛。可就在学校门口,玛雅出现了。她带着她的枪,还有法律文书,丝毫不理会他的求情,几近残酷地将他抓了回去。

明明只需要再给他一个小时,他就能完成梦想。

“是她毁了我!她毁了我的一生!”

一年之后出狱,带着歇斯底里的仇恨,谋划两年,等自己不再有嫌疑,趁着其他被玛雅抓捕的罪犯出狱期间,亲手将她杀死。

打开门的瞬间,她都没有认出他来。他入狱时才十七岁,是个清瘦干净的少年。三年过去,他胡子拉碴,眼眶血红,像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

两年细心谋划,精确到扔掉凶器的步骤,他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哪怕查到他头上,也无法定罪。唯一需要注意的,是玛雅一直带在身边的那个女孩。听说她也成了赏金猎人,于是花重金聘请保镖,故意放出风声引她前来,借保镖之手将其杀死。

沈峰看着眼前的少年,他被仇恨吞噬了心智,像一只魔鬼。他不知道,毁掉他人生的,从来都是他自己。

沈峰嗓音平静:“自首吧。”

“凭什么?警察什么证据也没有,他们抓不了我!”

沈峰点头:“是,他们抓不了你,但对面楼里的女孩会杀了你。”他将手枪扔下了楼,“我不会保护你了。”

少年睚眦欲裂:“你不能这么做!我们签了合同,你这是在自砸招牌!”

“反正你也是我接的最后一单。”沈峰不在乎地笑。

少年狠狠地瞪着他,目光瞟向角落的手枪,拔腿就要冲过去,被沈峰伸腿绊倒在地。他箍住少年双手,在他耳边一字一顿:“你才二十岁,一切都还来得及。三年前你已经错了,现在还要继续错下去吗?再完美的凶杀案也会留下证据,警方终有一天会找到你,你逃不了的。”

少年愤怒地扭着身体大吼,可眼泪却一滴滴掉下来,到最后,变成撕心裂肺的哭声。

他才二十岁,却仿佛已经煎熬了一百年。

楼下传来摩托车发动机的轰鸣声,沈峰走到窗口,小镇的道路尽头,骑在车上的女孩背影笔直,风吹起来时,长发在身后飞扬。

他想起前不久来到美国,跟熟人打听的故事。

“你说那个叫姜可的女孩啊?老玛雅带出来的徒弟嘛,挺厉害的。”

“她啊,听说十几岁杀了人跑了,是玛雅把她抓回去的。出狱之后就一直跟在玛雅身边了。”

“为什么杀人啊?好像是她继父性侵,她属于过失杀人,所以没关几年就放出来了。怎么也没想到,最后会成为赏金猎人啊。”

那个时候,她才多大呢?还没成年吧,年纪那么小,又杀过人坐过牢,出狱之后,该怎么活下去?

那天在船上,他问她:“为什么做赏金猎人?”

因为,别无选择啊。

06

沈峰回到Why Nobody Fight,布鲁诺还是老样子,坐在吧台擦杯子,看见他时兴奋得红胡子都在抖。

“那个女孩给你留了电话,你小子,还说跟她没什么。”

沈峰低头看蓝色便签纸上那一串数字,顿了顿,摸出手机。打了两次那头才接起,带笑的嗓音,听上去人畜无害:“Hello,it's COLA。”

“姜可,想去南极吗?”

电话那头沉默半天,恢复冷冰冰的嗓音:“沈峰,你躲哪里去了?我放你一次,不是让你带着他躲到山洞里,一点消息都找不到!”

他看看手表:“大约再过三个小时,你就会收到他投案自首的消息。”

姜可呼吸一凝,随后咬牙切齿:“谁要你多管闲事!我要亲手杀了他!”

“那你去吧,我就跟别的姑娘去南极看企鹅了。”

“沈峰。”

“嗯?”

“你死定了。”

他笑起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