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前社会心态的特点
当前社会心态的轮廓,主要包括三个层面。其一,是根据系统的指标体系对社会心态进行测量。基于我们的经验,我们将社会心态的指标体系设计为两个方面:社会认知和感受方面、社会态度和行为倾向方面。社会认知和感受方面主要包含生活压力感、生活安全感、社会稳定感、风险认知、幸福感、尊严感、归属感、社会支持感、社会参与感、社会公正(平等、公平)感等。社会态度和行为倾向包含个体或群体对社会各方面的态度和价值观,以及亲社会行为、矛盾和冲突的应对策略和人际沟通模式等。这些描述基本上是从宏观的角度对社会整体心态的反映。其二,是在具体领域对社会生活感受、态度、行为倾向等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描述、解释、预测。其目的是通过对重点现象的分析,理解社会心态整体特征的形成原因。其三,是对当下各种事件中反映出的社会心态进行典型案例分析,特别是对各种突发事件及其过程进行社会心态角度的分析。上述三个层面是相互联系的,共同反映和刻画了当前的社会心态。
本报告是根据社会心态的主要指标,对当前特别是过去一年里整个中国社会以及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心态做简要的分析,也对一些社会心理反映的问题给予关注和剖析,并对社会心态的发展态势提出了我们的看法。
(一)生活压力感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城乡居民感受的生活压力明显增大,尤其是来自经济方面的压力,影响到了许多老百姓日常基本生活物品的购买。
两年来,消费者物价指数(CPI)持续走高,国家统计局2010年11月11日数据显示,1~10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0%,10月CPI同比上涨4.4%,11月同比上涨5.1%,创28个月的新高。物价上涨已经成为目前社会大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来自调查机构的数据显示,2010年4月,有60.8%的城镇受访者认为通货膨胀严重,其中认为比较严重的比例为51.9%,认为非常严重的比例为8.9%。73.3%的受访者对通货膨胀严重性判断的依据是“生活受到了物价上涨的直接影响”,调查当月CPI为2.8%。尽管城镇居民对物价上涨感受明显,但54.8%的居民表示对于当时的物价水平可以承受,30.5%的人表示“一般”,仅有14.2%的人表示难以承受。[1]
该调查机构于2010年10月中旬再次进行了类似调查[2],结果显示,在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分别有49.8%、40.5%和47.7%的受访者表示当前的生活压力比较大或很大。在城镇和农村地区,分别有近六成(58.8%)和超过六成(64.%)的受访者表示无法应对目前的物价变动;而在表示可以应对的群体中,绝大多数只是“基本可以应对”,完全可以应对者比例均不超过2%。
在4月的调查中,居民认为完全不能承受的主要是住房、汽车、保健品和子女教育,这四项不能承受的比例分别为76.8%、71.9%、37.7%和33.9%,而选择日常基本生活用品的比例只有0.8%。而10月的调查则显示居民基本生活压力感加大,47%的城市居民感受到来自住房的压力,45.3%的城市居民感受到来自基本生活成本的压力;49.2%的小城镇居民感受到来自基本生活成本的压力,34.7%的居民感受到来自住房的压力;54.8%的农村居民感受到来自基本生活成本的压力,34.9%的居民感受到来自子女教育费用的压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08年基本社会状况调查显示,与2006年相比,2008年调查中“住房条件差,建/买不起房”和“家人无业、失业或工作不稳定”两项的比例有所上升,研究发现,“虽然整体上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可是生活消费品价格、住房价格、医疗费用的上涨与居民收入的上涨不同步,这种不同步就会使生活消费品价格、住房价格、医疗费用给居民造成问题和压力”(刁鹏飞,2011)。
(二)安全与风险感受
在近年来的一系列调查中都可以发现,民众对于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医疗安全和社会治安很担忧,居民评价的各项安全感基本上处于“比较安全”的水平。
由于受到几乎存在于中国整个奶业的三聚氰胺事件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居民食品安全感多年来一直很低;由于城市汽车数量的激增和农村公路数量的增加,城乡居民都感受到了交通事故隐患;这几年医疗的改革并未取得明显效果,医疗安全事故常见诸报端;社会治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这些因素使得居民的安全感处于低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06年和2008年的两次调查(王俊秀,2011a)在安全感方面得到的结果比较接近,其中,交通安全感和劳动安全感的总体平均分完全相同,2008年调查的食品安全感、医疗安全感、财产安全感和人身安全感高于2006年调查数据,个人信息与隐私安全感一项低于2006年数据,这也使得两次调查的各项安全感排序不同。在2006年安全感从低到高的排序中,最低的是食品安全感、医疗安全感、交通安全感,然后是财产安全感、劳动安全感、人身安全感、个人信息与隐私安全感;2008年安全感从低到高的排序是交通安全感、食品安全感、医疗安全感、劳动安全感、财产安全感、个人信息与隐私安全感、人身安全感。
2010年6月,小康杂志社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对全国12个城市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欧阳海燕,2010)。调查结果显示,群众最担心食品安全的比例为72%,担心社会治安的比例为67%,担心医疗安全的占55%,担心交通安全的占51%,担心环境安全的占39%。
2010年“两会”期间,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市的一项安全感调查中调查了哪些因素影响居民安全感,结果显示,选择“生活成本高、生活压力大”的最多,占27.5%,选择环境污染的占19.3%,选择城市治安的占13.7%,选择食品安全的占13.3%。[3]
不断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和重大恶性事故使得居民感受到各种风险的存在,群众对那些致命性强、伤亡大、危害性强的风险更为担忧,虽然这其中的许多风险发生的概率都很小。我们在2009年11月到2010年1月做的居民风险认知调查(王俊秀,2011b)中发现,被认为最危险的风险源前20位分别是:核泄漏、毒气泄漏、战争、燃气爆炸、核武器、传染病流行、恐怖袭击、地震、癌症、交通事故、炸药、炸弹、枪击、罪犯伤害、艾滋病、火灾、吸毒、社会动荡、高压电线和雷电电击。这些风险源造成的多数属于事故型和社会性风险,包含很多人为因素。
(三)社会信任的特点
社会心态蓝皮书课题组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的社会信任状况调查的最新结果(杜军峰、饶印莎、杨宜音,2011)显示,三市总体的社会信任状况堪忧,社会信任总体得分仅为62.9分,到了信任的底线,即“低度信任”的最下限。市民的特殊信任程度高,而普遍信任程度低,不适应以生人为主的工商社会生活,也极大地影响了人们对制度、规则、机构等的信任和对契约、规范等的遵从。
虽然我国的公共权力机构和管理部门的社会信任程度高于其他机构和组织,但市民对这些机构和管理部门的社会信任评价水平并不算高,接近中度信任水平,而市民对商业行业的信任评价则处于基本不信任的水平;对中央政府的信任程度高于地方政府;从对媒体的信任程度来看,中央媒体高于地方媒体,电视媒体高于广播媒体,广播媒体又高于报纸,报纸高于网站,民营性质的网站低于政府政务公开网。人们对中央政府的高信赖,仍然是重要的社会整合的心理资源,但是,这也反映出地方政府的公信力较低、社会组织健康成长的环境较差的现状。在不同行业中,银行的社会信任度最高,处于中度信任水平,接着是计算机行业和家电行业,而社会信任度最低的是广告业、房地产业、食品行业和制药行业,前两者处于高度不信任水平,后两者处于基本不信任水平。在人际信任上表现出传统的人际观念,最信任的是家庭成员和亲密朋友,其余依次为熟人、单位同事、一般朋友、单位领导和邻居,最不信任的是网友和陌生人。人际信任退缩在家人密友中,说明信任一般人的风险过大,这是一个影响社会正常发展的问题。
(四)幸福感与尊严
幸福感的概念对于中国人来说可能已经不陌生了,近年来“幸福感”常常见诸报端,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关于幸福感的调查发布,但从2010年起幸福感的测量有了不同于以往的意义,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执政目标。
根据调查,目前百姓觉得幸福和有尊严的比例为七成多。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中国民生指数”课题组2010年8月的调查中,认为自己“非常幸福”的比例为14.9%,认为自己“比较幸福”的比例最高,为59.2%,两项相加得到倾向于认为自己生活得幸福的居民比例为74.1%;13.6%的人选择了介于幸福和不幸福之间的“说不清”;但9.8%的人认为自己生活得“不太幸福”;2.5%的人选择了“不幸福”,倾向于不幸福回答的比例为12.3%。
在这次调查中,有一个关于尊严的问题,即“你是否觉得自己生活得很有尊严?”调查结果显示,有21.2%的受访者回答“非常同意”,有50.8%的人回答“同意”,有21.2%的人回答“说不准”,回答“不太同意”的比例为4.7%,回答“不同意”的比例为2.1%。这样来看,倾向于同意的比例为72.0%,倾向于不同意的比例为6.8%,而说不清的比例为21.2%。
(五)阶层认同
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变动相对剧烈,社会阶层的差距也逐渐拉大。然而,多年来,中国居民的阶层认同特点变化很小,居民的阶层认同偏低,多数人自我阶层认同为中层和中下层。
200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居民社会观念”抽样调查中受访者自认为社会阶层(社会经济地位)为上层的占1.6%,中上层的占10.4%,中层的占46.9%,中下层的占26.5%,下层的占14.6%。2006年武汉大学在武汉的调查中,选择上层的为1.1%,选择中等偏上的占14.4%,选择中等的占41.0%,选择中等偏下的占25.2%,选择底层的占18.3%(谢颖,2009)。
200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调查显示,受访者选择社会经济地位属于上层的比例为0.5%,选择中上层的占6.1%,选择中层的占39.5%,选择中下层的占28.7%,选择下层的占24.3%;2008年的调查中受访者选择社会经济地位属于上层的比例为0.6%,选择中上层的占7.1%,选择中层的占39.3%,选择中下层的占30.4%,选择下层的占21.3%。[4]
我们在2008年的调查中(王俊秀,2011c)进一步发现,月收入与经济地位之间存在不对应,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多数人(55%~65%)自认为是下层,收入在1000~3000元的半数人自认为是中下层,收入在3000~4000元的自认为是中下层和中层的比例相当(各占四成),收入在4000~8000元的多数人(五成到五成半)自认为是中层,收入在8000元以上的人选择也相同(五成半人认为自己是中层)。
(六)利他行为
利他行为是亲社会行为中最高级别的助人行为,主要特征是没有利己动机在其中。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的救灾过程显示了民众的奉献精神和利他行为。
中国民众慈善捐助、志愿者行动等亲社会行为逐年增多,这些行为受到2008年汶川地震、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玉树地震、2010年上海世博会、2010年亚运会等重大事件的影响。
2008年汶川地震,中国内地民众个人捐款达458亿元,占捐款总额的54%,高于内地企业捐款数(388亿元),改变了过去一直保持的个人和企业捐赠2∶8的比例。根据审计署数据,截至2010年7月9日,全国接收玉树地震捐赠款物共计106.57亿元。据估计,汶川地震救灾期间入川志愿者为130万人次,省内志愿者达300万人次;其他省(区、市)参与赈灾宣传、募捐、救灾物资搬运的志愿者超过1000万人,所有志愿者的服务价值高达165亿元(王婧、刘艳平,2010)。
我们在北京奥运会前后的两次调查[5]中发现,北京奥运会前北京市民参加过希望工程基金捐款的比例为32.4%,参加过无偿献血的比例为21.6%,给亲朋好友捐赠的比例是24.4%,给乞丐施舍的比例为31.1%,给寺庙捐赠的比例为14.9%,自己给灾区捐款捐物的比例为51.7%,参加单位和社区组织捐赠的比例为58.7%。参加北京奥运会之外其他志愿者活动的市民比例分别为:参加一两次的占29.2%,参加若干次的占10.2%,参加次数比较多的占2.9%。
由于第一次调查是在汶川地震之前,第二次调查是在北京奥运会后,受汶川地震捐款和志愿者行动的影响,第二次调查的一些利他行为比例更高。其中,给希望工程等基金捐款的市民比例为36.3%,参加过无偿献血的比例为25%,给亲朋好友捐赠的比例为26.1%,给乞丐施舍的比例为29.9%,给寺庙捐赠的比例为15%,给教堂捐赠的比例为2.4%。自己给灾区捐款捐物的市民比例为70.7%,参加单位或社区组织捐赠的市民比例为66.2%。为汶川地震捐款的市民比例高达93.8%,捐款额在100元以下的市民占26.6%,捐款额在101~500元的市民占47%,501~1000元的占13.7%,1001~5000元的占6.9%,5000元以上的占0.4%;通过单位捐款的占56%,通过社区捐款的占46.8%,通过慈善机构捐款的占13.3%,通过媒体捐款的占4.5%,自己直接联系灾区的占2.5%。参与其他志愿活动一两次的市民比例为29.1%,参加若干次的占14.6%,参加过多次的占9.6%。
(七)公众参与
中国民众的社会参与热情逐渐升高,尤其是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根据公众参与程度的不同可以把公众参与分为关注、交流与表达、行动三种类型。目前公众参与较多的是关注型参与,以信息获得为主,而真正的行动参与比例还不够高。
我们在北京奥运会期间进行的调查发现,民众对与奥运会相关的各方面信息的关注程度都接近“非常关注”;而对于与奥运会相关的各类活动的信息交流互动比例偏低,基本上是处于“很少”的水平。公众参与的自发性还不高,需要单位和社会等组织的动员,调查中发现有六成到七成的市民愿意参加单位或社区组织的奥运相关活动,但只有三成到四成的市民愿意主动参与,而实际参与的比例更低一些。调查发现,奥运会前北京受访市民参加过一两次与奥运会有关的志愿者活动的比例为22%,参加过若干次的比例为7.8%,参加次数比较多的比例为3.3%;而奥运会后的调查发现,市民参与的比例明显增加,参加奥运志愿者活动比例在一两次的市民占23.7%,参加过若干次的占13.2%,参加过多次的占15%。[6]
社会建设需要每个公民的努力,需要提高公众参与水平。在“后奥运时代”,城市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社会秩序维护这些日常的工作不可能采取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举办期间所采取的公共部门全民动员式的方式,需要不断鼓励自发的公众参与,使公众参与习惯化,使参与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八)矛盾冲突的应对策略
目前,沟通和上访是民众解决冲突和矛盾的主要策略,诉讼策略使用率很低。在2006年和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进行的两次全国调查中发现,在遇到矛盾和冲突时人们首先采取的解决策略基本接近。2008年的调查显示,多数的策略是“无可奈何,只好忍了”和“没有采用任何办法”。采取这种消极忍耐方式的最多的情况是“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使生产、生活受到损失”,其次是“学校乱收费”,接下来是“政府有关部门乱收费”、“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和“工人下岗没得到妥善安置”,然后是“政府人员司法不公、执法粗暴”、“征地、拆迁、移民及补偿不合理”,采用此种方式最少的是“员工与老板(或单位)发生劳动纠纷”。
除了上面提到的不采用任何办法的放弃解决的策略外,尝试解决问题策略中用得最多的是沟通策略和上访策略,也就是选择“与对方当事人/单位协商”和“上访/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与对方当事人/单位协商”在医患冲突、劳资冲突中使用得最多,比例分别为33.5%和29.2%;接下来是遇到社会保障纠纷,比例为21.8%;比例最低的是遇到消费欺诈,比例仅为3.8%;遇到学校乱收费比例为8.5%;其余的如政府部门乱收费、征地拆迁等补偿不合理、司法不公、环境污染等的比例都在10%上下。采用上访策略最多的是遇到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问题,比例为26%;其次是社会保障纠纷和环境污染问题,比例分别为24.4%和16.7%;接下来是下岗安置问题、司法不公问题和劳资纠纷,比例分别为15.4%、13.2%和12%;比例最低的是消费纠纷,仅为0.6%;政府机关和学校乱收费、医患纠纷的比例在5%左右。
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比例很低,使用该手段比例最高的是遇到司法不公,仅为8.1%,其余依次是劳资纠纷6%,医患纠纷4.8%,社会保障纠纷3.4%,消费纠纷、征地拆迁纠纷3.1%。
找关系疏通的策略很少有人采用,比例最高的是遇到政府部门乱收费,比例仅为3.5%,总体上仅有不到2%的人会采用这种策略。
对抗性策略极少被使用,但少数人认为在个人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会使用,如遇到司法不公、医患纠纷、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劳资纠纷和环境污染等损害时,有人会采取暴力抗争,比例分别为2%、1.6%、0.8%、0.8%和0.1%。在类似问题上也有极少人采用罢工、静坐、示威等策略,比例最高的是劳资冲突,有5.2%,其余均在1%以下。通过互联网发帖曝光的比例极小,只有在遇到政府、学校乱收费,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医患纠纷和环境污染损害的情况下才有不到1%的人采取这种策略,消费纠纷中也仅有1.2%的人采取这种策略。
(九)人际沟通模式
移动化、即时化、整合化的通信方式正在改变着中国人的人际沟通模式。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中国社会正在由传统的、乡村社会的“熟人社会”逐渐演变为“陌生人”社会,城市生活空间限制了人们的交往,但是,随着通信方式的改变,人际交往和人际沟通的模式发生了改变。电话特别是移动电话的普及使得家人、朋友之间的人际联结加强,而随着互联网的延伸,人际沟通模式正在发生新的改变。如果说电话依然是熟人社会的人际沟通补充的话,互联网才是适应陌生人社会的沟通方式,各种形式的网络应用已经悄然改变了人际交往的范围。
一是QQ、MSN、UC、飞信等即时通信软件被大量使用,成为通信手段的重要补充,而且增添了传统通信手段不具备的功能,成为人们扩展交往范围的重要途径,它们也比传统通信工具更加灵活、成本更低,这种人际沟通模式经历了从线下熟人间的使用,扩展到结识线上陌生人,再回到生活中成为友人并建立具有共同兴趣的社交伙伴关系和网络的过程。目前,中国的4.2亿网民中,有72.4%的人使用即时通信软件,且以每半年11.7%的速度增长[7],仅用手机使用即时通信软件的用户就有2585万人。
二是像人人网等类型的社交网站广受欢迎,这种拥有相当数量实名用户的社交网站把用户的交往对象构成了一张强大的社会网络,不仅具有即时信息发布、接收的交流功能,而且具有照片、视频、文字、链接的分享功能,增加了人际沟通的内容,增进了人际了解。目前,有一半的网民使用社交网站,且以每半年20%的速度增加。
三是博客、空间、微博应用的普及。博客、空间满足了人们自我表达的愿望,人们利用文字、图片、音乐、视频、个人空间装扮、游戏等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感受,抒发自己的情绪,实现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梦想,也可以与熟人或陌生人分享、交流。随着这些功能与即时通信、社交网站功能的整合,这种方式已经固化为许多人重要的沟通形式。而微博的迅速崛起,更是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微博用户超过了千万,到2010年底,甚至有观察机构认为中国微博访问用户达到了1.25亿[8]。微博成为人们了解新闻的一种新方式,也成为人们沟通方式的一种补充,人群被按照兴趣类型分割,定制来自特定对象的信息,也把自己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等信息随时随地发布出去。在2010年的一些重大事件中,微博的作用渐渐凸显,有些事件的解决离不开微博的推动。有人褒扬微博是“微言大义”,有的人甚至发出“围观改变中国”的预言。我们也看到微博中的地方公安机关的数量在增加,他们的“粉丝”数量也在增加,这无疑是一个好的征兆,说明民间和政府部门的沟通增加了一个新的渠道,有助于彼此信息的交流、理念的沟通、情感的拉近,有助于公共权力机关和民间互信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