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学史的视角及本书的研究视点
戏曲论是研究汤显祖文学思想的重要关节点,学界对汤显祖诗学本质的认识已经程式化,基本局限于其外在的艺术特征,而忽视对其独特诗学内涵的发掘。较早记录汤显祖文学地位的是《明史》。《明史》载明万历十九年(1591),因彗星临天,天垂星示,汤显祖上《论辅臣科臣疏》,故被降为徐闻县典吏,于卷二百三十只有“少善属文,有时名”寥寥几字。卷二百八十五《文苑》亦有载:“李攀龙、王世贞辈,文主秦汉,诗规盛唐。王李之持论,大率与梦阳、景明相倡和也。归有光颇后出,以司马、欧阳自命,力排李何、王李,而徐渭、汤显祖、袁宏道、钟惺之属,亦各争鸣一时,于是宗李何、王李者稍衰。”从这里可以看到汤是反复古派的重要一员。
清初文人李渔在《闲情偶寄》“词曲部·结构第一”中载:“汤若士,明之才人也。诗、文、尺牍俱有可观,而其脍炙人口者,不在尺牍、诗、文,而在《还魂》一剧。使若士不草《还魂》,则当日之若士已虽有而若无,况后代乎?是若士之传,《还魂》传之也。此人以填词而得名者也。”李渔的说法极为偏颇,于汤显祖的文学成就可谓“一叶障目”。
清初戏曲家尤侗在其《艮斋杂说》卷三中说:“明有两才子,杨用修、汤若士是也。二子之才既大,而人品亦不可及……(义仍)在南礼曹抗疏论劾政府,以致罢官。其出处甚高,岂得以《四梦》掩其生平乎!”[90]身为戏曲家的尤侗则不“以《四梦》掩其生平”,首肯汤显祖的价值自在其全面的创作,眼光自然高人一等。
新中国成立后,各种文学史在参照明清时人评价的基础之上,对汤显祖的诗学风貌也做了进一步的延展和说明,如刘大杰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中说:
(汤显祖)轻视形式上的传统,强调独创精神。论文不满摹拟,而主“灵性”与“灵气”……他反对诗文创作中的“步趋形似”,而强调“灵性”“灵气”的独创性,即使怪怪奇奇,不合传统之格,只要是从“灵性”“灵气”而来,就能感染人心。他这种论调,正是袁宏道的性灵说所宣传的内容。他又推崇宋文,反对“文必秦汉”的论点。他对公安派反拟古主义的文学运动,也是有一定影响的。
袁宏道的反拟古主义,汤显祖的反格律主义,精神上是基本一致的。一个在理论上的建树大,一个在创作上的成就高,而他们和李卓吾的反传统反道学又有其相通之处。我们所以重视汤显祖,因为他以强烈的反抗精神,丰满坚实的艺术力量,突破了格律派的樊篱,给晚明时期近于僵化衰颓的传奇文学以极大的刺激和转变作用,写出了精心之作《牡丹亭》。[91]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著的《中国文学史》在对汤显祖的生平和其戏曲作品做了简单概括后,对他的诗学主张及诗歌创作则说得更为简略:
在文学主张上,汤显祖与当时公安三袁的意见相近,这在他和袁氏兄弟特别是和袁中郎的来往书信中可以看出。他反对做文章只是模拟古人……讲究做文章要有灵性,要抒发己见。他批评前七子李梦阳和后七子李攀龙、王世贞等的文章不过是汉史唐诗增减字面而已,说他们在当时虽享有盛名,实际上并不真正懂得做文章的道理。这真是对复古主义者一针见血的批评……他强调戏曲要以内容为主,不能拘泥于格律音韵。所以他很重视戏剧的思想教育作用。[92]
游国恩、王起、萧涤非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把汤显祖另列单章,但只论其戏曲,对其诗歌未做论述,对其思想有这样简单的评述:
汤显祖在政治上既一再受到挫折,就把他的全部希望寄托在戏曲创作上。
汤显祖崇尚真性情而反对假道学。他说:“世之假人常为真人苦。”(《答王宇泰太史》)又说:“情有者理必无,理有者情必无。”(《寄达观》)这就是从一般人情出发反对理学家维护封建秩序的一套理论。他还推重有生气的奇士,如陈亮、辛弃疾等人物(参看《序丘毛伯稿》及《寄胶州赵玄冲》),肯定历史上的霸才,将管仲、商鞅的霸业和伊尹、周公的事业并提(《滕侯赵仲一实政录序》);而鄙薄当时的士大夫,以为“此时男子多化为妇人,侧行俯立,好语巧笑,乃得立于时”(《答马心易》)。这在精神上也和王学左派的思想息息相通。[93]
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把汤显祖既当作戏剧家,也作为一个诗人来看待,对其文学思想的分析能抓住汤氏思想的精神实质,只不过论述比较简略:
杰出的戏曲家汤显祖也是一位著名的诗人……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说王、李旗下所不能包容的诗人,一是徐渭,一是汤显祖,说明了他在明中期至后期诗风转变中的地位。汤显祖的诗偏向于六朝风格的华丽,不同于当时一般人之推崇盛唐。一些短诗具有敏锐的感受,显示出晚明文人的思想特点。
汤显祖不仅是位优秀的作家,他的文学思想在晚明时代也是具有代表性的。其要点是顺应时代变化提出的对于文学创作原则的新认识,大体可以归纳为尊情、抑理、尚奇。
对于文学汤显祖不是一般地重视其抒情功能,而是把“情”与“理”放在对立地位上,伸张情的价值而反对以理格情……这一论点的重要处在于它首先是一种具有人本主义色彩的表述,而以此作为文学的出发点……汤显祖所说的“情”是指生命欲望、生命活力的自然与真实状态,“理”是指使社会生活构成秩序的是非准则。理具有制约性而情则具有活跃性,任何时候都存在矛盾。而当社会处于变革时期,情与理的激烈冲突必不可免。在这种情况下尊性抑理,也就是把人追求幸福的权利置于既有社会规范之上,在文学创作中即表现为人性解放的精神。另外,和尊情相联系的,是强调“真”。因为情的特点就是真,而在理的约制下,常产生虚伪。
尚奇则主要是强调发扬作者的个性与才能,使生命的灵性表现为独特的创造,同时有偏重主观想象的浪漫倾向。汤显祖对人性在社会陈规的抑制下趋于委琐、僵死的状态至为厌恶……性为狂狷,则文易为怪奇……奇士心灵,心灵则富于想象力和创造性,因而文章有生气……强调“凡文以意趣神色为主”(《答吕姜山》)。这种态度和他的一贯文学主张也完全是相通的。[94]
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认为“汤显祖为明代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剧作家,其‘临川四梦’达到了同时代戏剧创作的高峰”,对汤显祖列出专章论述,重点落于戏剧。其对于汤氏的思想是这样分析的:
汤显祖的“至情”论主要是源于泰州学派,同时也渗透着佛道的因缘。
……
徘徊出入在儒、释、道的堂庑之间,使得汤显祖更加洞彻事理,更能从容建构自己的“至情”世界观,并在戏剧创作中予以淋漓尽致的演绎和张扬。
汤显祖的“至情”论大致表现在三个方面。
从宏观上看,世界是有情世界,人生是有情人生……从程度上看,有情人生的最高境界是“至情”,《牡丹亭》便是“至情”的演绎……从途径上看,最有效的“至情”感悟方式是借戏剧之道来表达……其以“至情”为中心的社会理想,充满着丰富与热情的人文关怀精神。汤显祖再三强调人的情感需要,肯定人的审美欲求,这正是对程朱理学无视情感欲望的有力反拨,是对统治阶级所设置的重重精神枷锁的挣脱与释放。[95]
2006年6月出版的由徐朔方、孙秋克撰著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优秀成果《明代文学史》,对于汤显祖论述得最详尽、全面,且论断公允。徐朔方是研究汤显祖用功最勤的专家,他的研究成果可以说是目前汤氏研究的至论。此书用一个专节来论述汤显祖与徐渭的诗歌,再用一个整章来论述汤显祖的戏剧,可见其对汤显祖的重视程度:
汤显祖留下了卷帙浩繁的诗歌,其成就引人注目。只是他在戏曲上的盛名掩盖了其他方面的成就,以至于后人对他的富有创造性的诗歌总是估价不足。在诗歌创作上,汤显祖是这样一位大家:在他的诗歌园林中有很多奇花异草,但是散布在丛生的杂英间,不细心观看就不能够赏识。它们有的在典雅中见功力,却不是像前后七子那样的假古董;时有独创的声调,而不同于公安派诗人的浅俗或竟陵派诗人的险仄。在当时诗坛上,汤显祖是能够不存门户之见而又独树一帜的诗人。
从思想到行为,提倡自由思想,自由言论,破除理学所建立的束缚身心的种种教条,是泰州学派给汤显祖的良好影响。但是,汤显祖对专制主义的反感和批判,在思想上并未达到近代民主主义的高度,在表达上也是感性多于理性,主观义愤多于客观剖析。这种情况在哲学上也许是弱点,但当它成为一代文豪文学思想的底蕴时,恰恰使汤显祖的传奇创作达到了前所未见的思想深度。
汤显祖把他对专制主义的批判和斗争称为“情”与“法”的矛盾……情与法的矛盾着眼于政治和伦常道德,从哲学思想上来看,表现为“情”与“理”的矛盾……情与理的对立,归根结底是民主思想与专制统治的对立。《牡丹亭》的作者汤显祖并未达到这样的清醒与自觉,“情有善恶”这个前提也表明他与理学存在一致的一面,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当时人们思想所产生的启蒙作用。[96]
从这里可以看出,文学史的研究逐渐还汤显祖以其本貌,并对汤显祖的诗歌理论及其创作越来越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