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汤显祖诗学理论构建之一
——汤显祖的“情感论”
关于汤显祖“情感”的论述,已有的研究对汤显祖美学思想的分析与阐释大多归结在一个“情”字上。唐卫萍在《汤显祖“至情观”辨析》一文中认为汤显祖的“情”在这里至少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对“情”的承认和赞美,二是“理”对“情”的引导和收束。前者是论“情”的起点,后者则是论“情”的落脚点。因此汤显祖不仅是“情”的歌颂者,而且也是“情”的批判者。[1]黄南珊的《以情抗理 以情役律——论汤显祖的情感美学观》则从“情生诗歌”的情本论、出生入死的情感超越论、以情抗理的情理观和以情役律的情形观来概括汤显祖的情感美学思想,这四种思想内涵分别解答了情感与艺术、情感与现实、情感与理性、情感与形式的关系问题。汤显祖怀着强烈的自觉意识和使命意识为情立极,表达了反对封建礼教、要求个性解放、呼唤人的尊严和价值的愿望,这具有近代民主主义因素。[2]赵静春的《汤显祖美学思想核心——“情”的浅析》则认为:“‘情’是汤显祖美学思想的核心。汤显祖张扬的‘情’有其独特的内涵,并由此独特的美学观出发,生成了其戏曲创作的浪漫主义风格。”[3]刘晓光的《汤显祖言情说之我见》则是从汤显祖的哲学思想出发,赞赏他的言情说既具有哲学上反程朱理学的意义,又有文学上创造出的深刻的艺术规律并给予后世巨大影响的意义。此外,他的言情说也反映出了明代中叶以来社会思潮与文艺思潮发展的新动态。[4]许艳文的《论汤显祖戏曲的言情观——兼论明清戏曲发展》一文则以明清戏曲发展为背景,论述了汤显祖戏曲“因情成梦,因梦成戏”的言情观,以反对吴江派以音律为戏曲的审美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汤显祖以“情”战胜“理”的审美理想。文章认为汤显祖的言情说一方面是对封建正统思想和宗教禁欲主义的有力冲击,这是对历史发展和戏剧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其历史地位应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当时社会的局限和汤氏本人思想的局限,他的言情观仍停留在以往那种一见钟情的基础上,精神层次的恋爱稍有欠缺,这一点显然是汤显祖《牡丹亭》存在的不足,也是汤氏逊色于盂称舜言情观的重要一点。[5]
上述诸篇研究资料研究切入点各异,均有独到见解,但多是对“至情”思想中的哲学成分进行分析,孤立地考虑汤显祖的某个观点,难免会有遗漏之处,未能全方面而深刻地展现出汤显祖“情感论”的理论内涵与价值。本书试从古代情感论的流变入手,分析汤显祖“情感论”思想形成的缘由和具体的美学内涵,以及“情感论”思想的影响力与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