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论丛(第二十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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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保义军节度使刘澭事迹考实

唐保义军节度使刘澭事迹考实

任兆杰

提要:刘澭与时任幽州节度使的长兄刘济同室操戈,战败后诣阙。刘澭所领之秦州并非陇右道之秦州,乃是德宗于吐蕃占据河湟后割普润、麟游等县所侨置之行秦州。刘澭在普润治军严整,御边有方,因挫败罗令则等人反对宪宗的阴谋而获得不少封赏,但终未能得到宪宗的完全信任。这是因为刘澭身上的“河朔气度”既有助于他治军守边、赢得声名,又容易使其在中晚唐强藩林立的背景下受到君主的猜疑。刘澭在朝廷选帅讨伐刘辟时落选及其有志收复河湟而不被重用,皆与此有关。

关键词:刘澭 行秦州 罗令则 收复河湟 河朔气度

刘澭(759—808),幽州昌平(治所在今北京市昌平区)人,唐代名将,曾任涿州刺史、瀛州刺史、行秦州刺史、陇右经略军使、保义军节度使等职。他的父亲刘怦、长兄刘济相继为卢龙节度使,雄踞河朔,父子三人在当时均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刘怦据有幽州仅三月即病逝,与之相关资料无多,因此学界并无专门研究。随着近年来刘济墓的出土,相关考古情况介绍和研究成果不断涌现。[1]

刘澭于两《唐书》有传[2],其神道碑之文字亦存[3],另有《册府元龟》《唐语林》等其他文献记载。虽然关于刘澭的记载不少,但学界对刘澭的专论迄今仅见许超雄一文[4],此外,冯金忠、李碧妍、冯永芳、吴丰享等人的研究亦对刘澭有所涉及(为避免烦琐,这些研究成果随文引注,此处不专门列出)。这些研究并未全面勾勒刘澭其人事迹及其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因此仍有深入研究的必要。今笔者不揣谫陋,将刘澭归阙以后,在行秦州刺史及保义军节度使任上与其相关的侨置府州、顺宪之争及唐廷对河朔归朝者的防范等问题考述如下,不当之处,祈请方家指正。

一 行秦州与保义军

刘澭帮助长兄刘济顺利袭幽州节度使之位后,颇受信任。但后来因刘济打破兄终弟及的承诺任其子为副大使,兄弟关系破裂。刘澭在战败后,上表朝廷愿赴长安,得到准许。两《唐书》仅笼统叙述刘澭战败后归阙,一路上军纪严明,秋毫无犯。《唐语林》载其“不由驿路而行”[5],《册府元龟》载“澭乃拔瀛州军士及男女万余口,历镇、魏数军,直趋京师,人无离叛者。澭号令严肃,所过刍荛无所犯。其诸军虽甚恶之,卒不能阻败”[6]。《神道碑》载其事甚详,颇可补充史传疏略,此不具载。

刘澭率部到达长安后,得到德宗嘉奖。《新唐书》载“德宗宠遇,特授秦州刺史,以普润县为理所”[7]。同书又载贞元十年(794)二月丙午,“以瀛州刺史刘澭为秦州刺史、陇右经略军使,理普润县,仍以普润军为名”。[8]《神道碑》亦曰“即日拜秦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陇西经略军使,割扶风之普润县以处之,倚为长城,镇我近辅”。据此则知,史书与碑志对刘澭职官的记载各有详略,应互相参照,才可以尽可能全面地了解此事。

刘澭感念德宗厚遇,在普润卓有治绩:“军中不设音乐。士卒病,亲存问所欲,不幸死,哭之”[9]。他的这些行为甚至让时人怀疑他是奸雄。[10]《神道碑》对刘澭的治绩总结为“十五年间,烽燧无警;数千里内,兵防倚重”。宪宗虽认同“澭驭众严肃,固是良将”,但同时知悉刘澭有“向者幽系幕吏,杖杀县令”等劣迹。[11]可见,刘澭治军能得众心,但也有骄横专擅及纵军暴掠等行为。

以上所述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刘澭所领秦州的地理位置,二是其所任的经略军使名为“陇西”还是“陇右”。

唐代,秦州属陇右道。宝应二年(763)陇右陷于吐蕃,管县五:上邽、伏羌、陇城、清水、成纪。[12]刘澭所领之秦州显然与此不同。《新唐书》卷六四《方镇表一》载贞元三年(787)有言“初,陇右节度兵入屯秦州,寻徙岐州,及吐蕃陷陇右,德宗置行秦州,以刺史兼陇右经略使,治普润,以凤翔节度使领陇右支度营田观察使”[13]。《唐语林》亦载“朝廷优遇,乃割凤翔府普润、麟游等县为行秦州。以普润为理所,保义为军号,拜澭行秦州刺史,充保义军节度使。所领将十营于此”[14]。冯永芳据《新唐书》载行秦州设置于贞元三年,而刘澭归阙后德宗以其为秦州刺史一事在贞元十年,认为《唐语林》所载“割凤翔府普润、麟游等县为行秦州”是错误的,刘澭所任为秦州刺史,而非行秦州刺史。[15]冯氏所言有误,其实清人已发现了《新唐书》的讹误:钱大昕指出《新唐书·地理志》漏载置行秦州事,《新唐书·方镇表》不书德宗置行秦州于贞元十年而附见贞元三年,“亦未核”。[16]《唐国史补》亦载刘澭“受行秦州刺史,理普润”[17]。《神道碑》所载“假领侨郡,所以激必取之心”即表明此秦州是侨置,德宗设行秦州的目的是激励收复故土。综上所述,钱大昕所论得其实,刘澭所任确为行秦州刺史无疑。此行秦州乃是陇右陷于吐蕃后,德宗割普润、麟游等县侨置而成。

前引《唐语林》以为朝廷置行秦州,以普润为理所的同时即以保义为军号,则误矣。元和元年(806)四月,罗令则事件被平息后,宪宗论功行赏,方才赐予保义军号(详见下文)。两《唐书》、《唐会要》、《唐大诏令集》、《资治通鉴》、《册府元龟》、《文苑英华》、《唐文粹》等典籍均曰“陇右经略军使”,仅《吕衡州文集》《全唐文》作“陇西经略军使”。因此,刘澭所领一职当为“陇右经略军使”。

“保义”作为军号,早在宪宗赐予刘澭所部之前便已存在。《新唐书·方镇表》载,肃宗上元元年(760)置兴凤陇节度使。德宗建中四年(783)兴凤陇节度赐号保义节度。是年罢保义,以陇州置奉义军节度使,寻废,再置保义。贞元元年(785),保义节度增领临洮军使。贞元三年(787)罢保义节度,置都团练观察防御使。未几,复置节度,兼右神策军行营节度使。[18]之后就是吐蕃陷陇右后,德宗为了安置刘澭割普润设置行秦州,宪宗以刘澭为保义军节度使。

元和元年(806)四月“戊申,以陇右经略使、秦州刺史刘澭为保义军节度使”。[19]《新唐书》卷六四《方镇表一》载元和元年,“升陇右经略使为保义节度,寻罢保义,复旧名。是年,增领灵台、良原、崇信三镇”[20]。《新唐书》诸表确有其值得称道之处,但因其为避免零散,往往把时间相近的事件模糊处理,生硬地置于一处,反而容易出现讹误。李碧妍认为《新唐书》所载“寻罢保义,复旧名”应是元和二年(807)十二月刘澭去世后之事。至于“是年,增领灵台、良原、崇信三镇”极可能是宪宗为奖赏刘澭的举措,并且与刘澭此时由陇右经略使升任保义军节度使的背景吻合。刘澭死后,三镇恐怕不再继续由陇右经略使领属。[21]李氏所说不误,按《神道碑》载宪宗封赏刘澭时有“建保义之雄名,益良原之重赋”之语,可证刘澭升任保义军节度使时并领良原镇。

钱大昕认为刘澭去世后,保义军即罢。[22]钱氏所言在理。据《唐会要》载“(元和)三年正月,诏普润镇兵马使隶左神策军,良原镇兵马使隶右神策军”[23],此当为刘澭去世后保义军的一些变动。其后,普润兵又多有调防和隶属关系变动。但史籍记载的片段,还不足以勾连出刘澭及其任职前后普润、麟游等军镇,陇右经略军,保义军等具体变动情况。[24]

二 罗令则事件所见普润军的重要性

陈寅恪先生指出唐代皇位继承常不固定,新旧君主接续之交往往有宫廷革命,并历数从玄武门事变到德宗顺宗之交皇位继承不固定的事实。[25]德宗末年至宪宗初年是唐代宫廷与朝野急遽动荡时期。各派势力围绕皇位继承的人选问题进行了多次博弈,急速而深刻地改变着时局。

德宗驾崩前,正值“东宫疾恙方甚”。“中人或云‘内中商量,所立未定’”,幸亏受诏前来的翰林学士卫次公提出太子当即位,若不得已亦当立广陵王,不容再有异图,郑絪等人表示赞成,方才稳定局势,使顺宗得以顺利即位。[26]章士钊认为这表明“阉党挟宪宗以胁顺宗,谋定而动,横恣无阻”[27]。谢元鲁推测当时舒王李谊与德宗的宠妃韦氏及宦官俱文珍等合谋阻止太子李诵继位。但因德宗从患病到去世仅二十余天,这个阴谋集团谋划准备不足,加之外朝官员反对而未能如愿。[28]以上是顺宗即位之前面临的种种危机。

贞元二十一年(805)正月,德宗驾崩。太子李诵即位,是为顺宗。顺宗喑哑失语,用其原东宫旧臣王伾、王叔文主持朝政。二王及其党羽为稳定时局,采取一系列举措,获得不少称赞,但也有很多失当之处。其中,二王集团既不容于许多朝官,又侵夺宦官利益,还阻止立太子。在几方势力联合和逼迫之下,顺宗一派步步退却:三月立太子;七月同意太子监国;八月退位为太上皇,传位太子。其后,二王集团成员陆续被贬,顺宗及其支持者几乎一败涂地。[29]

顺宗虽喑哑失语,却并非孱弱不堪。王伾、王叔文等人所采取的措施背后应有顺宗的支持。[30]其中有两次谋求兵权的努力:一、五月,王叔文派韩泰控制神策军以夺宦官兵权;二、七月,王伾多次去向宦官及杜佑请求起复王叔文为相,且总北军。[31]这两次夺权的失败,距离顺宗一派遭到毁灭性打击只有一步之遥。

罗令则事件即发生在宪宗即位之初。《旧唐书》载:

及顺宗传位,称太上皇,有山人罗令则诣澭言异端数百言,皆废立之事,澭立命系之。令则又云某之党多矣,约以德宗山陵时伺便而动。澭械令则送京师,杖死之。后录功,赐其额曰保义。[32]

罗令则的同党为谁,学界观点纷纭,其焦点在于罗令则是否属于二王八司马一党。吕思勉、章士钊认为罗为二王同党。吕思勉认为“此叔文之党,忠义奋发,之死不变者也”,并注意到舒王谊亦于当年十月卒,其事颇可疑。[33]章士钊认为“罗令则之党策动废立,而指名向澭征兵,令则且以身试险,自往游说,其故大率因德宗曾加宠遇,而冀幸澭在拥护顺宗上报恩云”。他还指出舒王成为主废立者的无上目标,并推测密谋酝酿可能起于二王未被贬谪之时,其事可能取得顺宗同意。舒罗案告终,俱文珍辈为芟夷本根之计而谋害顺宗。[34]张曙霞认为罗令则游说刘澭一事表明王叔文集团的行动鲁莽到完全不察形势的程度。宪宗即位后,顺宗被宦官严密控制,不大可能有所作为,密谋可能与王叔文有关。因为王伾与顺宗关系更为亲密却只是贬后病死,而王叔文是次年被杀。张氏进而认为舒罗事件与顺宗之被弑等问题应有直接关系。[35]

王芸生亦怀疑舒王薨与罗令则之事相关,但罗令则事件不可能是二王八司马图谋废立,只能说人们对顺宗被迫禅位及二王八司马受迫害之事愤激不平。[36]其他学者认为罗令则为顺宗的支持者,具体所属党派不详。卞孝萱指出德、顺、宪三朝禁中的形势非常复杂:唐德宗想废太子(顺宗),立舒王;宦官想废顺宗,立舒王;宦官、藩镇逼迫顺宗让位给宪宗;罗令则想废宪宗,立舒王;舒王和顺宗相继去世才使宪宗地位巩固。[37]李天石认为罗令则事件说明在长安有一批人为顺宗抱不平,对其退位的内幕表示怀疑。[38]陆扬认为罗令则无疑是针对顺宗被迫退位一事而来,且将宪宗登基视作非法,希望策动兵变来扭转局面。罗令则背后肯定有持类似立场的人员甚至团体,比如支持顺宗的宫中和禁军成员等。[39]

据以上诸位所论,罗令则事件乃是顺宗一派为与宪宗一派争权,谋废宪宗而立舒王。考虑到文献所载皆言“废立”而不称“反正”,则似是顺宗自己身体状况难以应对复杂形势,只好退而求其次,谋划废宪宗改立舒王。

其中颇可注意者有二端:其一为罗令则的身份,其二是罗党约定起事的时间。

唐代帝王多患风疾,且多有饵丹药者。[40]因此有不少方士得以亲近帝王。唐代出现不少“山人”,活跃于政治舞台,且与宫廷关系密切,其中柳泌就是以服食、医药等致长生之术活跃于宫廷的山人。[41]顺宗虽被幽系,但身患风疾及喑哑之症,需要医药是自然之事。罗令则利用山人身份,以给顺宗诊病炼药之名出入禁宫当非难事(《新唐书》载罗令则身份是“方士”,则其出入禁宫更为名正言顺)。在顺宗一派失势后,罗令则凭借其特殊身份成为顺宗与外界联系的重要渠道。

古代帝王丧葬是重大事件,从驾崩到入土这段时间内一直是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焦点。[42]联想到曹魏时期司马懿趁曹爽奉魏帝谒陵之际发动兵变而一举夺权,可证罗党选择的时机极富政治眼光。可惜罗氏所托非人,不但未能说服刘澭加入,反而被其捉拿献给宪宗以邀功。

典籍所载罗令则之事以《册府元龟》最为详细:

刘澭贞元末为陇右经略使。暨顺宗寝疾,传位于宪宗,称太上皇,有山人罗令则自京诣澭,妄构异说,凡数百言,皆废立之事。且矫太上皇诏,请兵于澭。澭立命系之,鞫得奸状。令则又云:“某之党多矣。十月德宗山陵,约此时伺便而动。”澭械令则,驿表上闻。诏付禁军按问,其党与皆杖死。澭复请自领兵护灵驾,以备非常。诏不许。遣中使以名马金玉缯锦锡之,复录其功,号其军额曰保义。[43]

据《册府元龟》知刘澭在械送罗令则之前已经审问过他。罗令则被押到长安后,宪宗令禁军审讯,并将罗与其供出的同党一并杖死。

《册府元龟》又载刘澭在罗令则事件后自请护驾,未得宪宗允许。然《神道碑》所载与此迥异:

贞元二十一年,顺宗嗣统,中外增级,就加检校工部尚书。崇陵晏驾之初,太上传归之际,公严兵近服,警卫公室,擒摘奸党,黜遏邪谋,人心不摇,国隙遂闭,流公妙简,秘莫得闻。

若依《神道碑》则是刘澭在德宗驾崩之时、顺宗传位之际,都曾领兵护驾。“擒摘奸党,黜遏邪谋”即指刘澭成功粉碎罗令则阴谋一事。

卞孝萱分析《册府元龟》的记载认为所谓“鞫得奸状”指刘澭诱逼罗令则说出了准备立谁,并抓住此立功机会向宪宗告密,得到了奖赏。作为王叔文集团成员的吕温为刘澭撰神道碑时怀着悲愤的心情,“秘莫得闻”“以奖殊恩”暗示这是宪宗与刘澭之间一件不可告人的罪恶交易。舒王谊薨与罗令则一伙被杖杀是同时的,因此罗令则谋立的应是舒王。[44]卞先生所论合乎情理,但认为吕温在撰神道碑时流露出悲愤之情或言过其实。一般碑志撰人多为志主亲友或僚佐,似不应有此“春秋笔法”。

据两《唐书》及《册府元龟》所载似宪宗处置罗案后即赐刘澭军额为保义,实则不然。《资治通鉴》载罗令则事在永贞元年(805)十月,加刘澭保义军节度使事在次年三月。[45]《神道碑》亦载赐物与赐军号并非同时:宪宗在罗令则之事后即给予了诸多物质赏赐,次年由检校工部尚书升任为检校兵部尚书,封彭城郡王,所统之军赐军号为“保义”。

据《神道碑》载,贞元二十一年(805),顺宗即位,内外官员得以升迁,刘澭加检校工部尚书。或许德宗去世、顺宗即位之时,顺宗曾得到过屯兵普润的刘澭的支持。罗令则选择刘澭为游说目标,除了章士钊所论罗令则希望刘澭将对德宗的感念化为对顺宗的支持外,可能也与顺宗即位之初曾得刘澭护卫有关。

但是随着宪宗一派的急速崛起,刘澭必须再次考虑自己的站队问题。从德宗去世到宪宗继位,顺宗一派几乎无力回天,所以只好把全部筹码押在刘澭身上。但是刘澭毫不犹豫地向宪宗表忠心,揭露了罗令则的阴谋。

至于刘澭在罗令则事件后有无“严兵近服”,是值得怀疑的。因为罗令则游说刘澭的本意即以顺宗之命召其入长安勤王,宪宗此时如果仍召刘澭前来将会冒很大风险——刘澭到长安后一旦挟兵自重、翻云覆雨,将会成为宪宗的心腹大患。因此宪宗在拒绝刘澭带兵护驾的同时,又不忘派宦官赏赐刘澭以笼络之,保证其不生变。

冻国栋和黄楼认为罗令则或为顺宗东宫旧党,将刘澭作为游说对象主要是看中他所领普润军不隶属宦官所控制的神策军这一点。[46]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关节也为宪宗所重视。朝廷虽有宦官掌握的神策军,但宦官在当时的地位又必须提防。因此宪宗笼络驻防普润的刘澭是非常有必要的。普润乃京西北之门户,当此之时,既可西拒吐蕃,又能够东援京师。[47]普润距京师不远,一方面,可以对其他心怀不轨的军事力量产生震慑作用;另一方面,有需要再召刘澭入京不迟。如此措置刘澭,可见宪宗的政治智慧。

三 刘澭的际遇与其“河朔气度”的关系

(一)落选伐蜀主帅之任

顺宗及宪宗初期,不但宫廷与朝堂充满了斗争,藩镇也开始陆续挑战中央权威。贞元二十一年(805)六月,镇蜀二十余年的西川节度使韦皋上表请令太子监国。韦皋旋即于八月宪宗即位不久后去世,支度副使刘辟自为留后,诸将表求节钺。朝廷不许,以袁滋为西川节度使,征刘辟给事中,令其赴阙,刘辟拒不奉诏。十二月,同意刘辟为西川节度使。元和元年(806)正月,刘辟益发凶悖,进而求都统三川,宪宗召集朝臣讨论讨伐刘辟事宜。宰相杜黄裳力主用兵,并举荐高崇文为帅,宪宗遂任高崇文讨贼。九月,高崇文大获全胜,擒刘辟入京,西川之乱至此平定。

陆扬深入探讨了刘辟叛乱及其对元和政治格局的影响[48],许超雄、张剑光考察得出杜黄裳筹划并赢得此次伐蜀战争与其能够利用与宦官的关系密切相关。[49]两篇文章对认识刘辟事件大有裨益,但二者所涉及的择帅问题仍有继续探讨的空间。

事件初期,宪宗为息事而妥协,固然与陆扬所论朝廷实际能力、武力平叛的胜算以及宪宗是否下决心同代、德以来朝廷与地方的政治游戏规则决裂、朝廷立场强硬会对其他藩镇的继承问题有连锁效应等因素有关。如果注意到顺宗去世后第四日,宪宗即命高崇文为帅讨伐刘辟[50],那么,宪宗此前对刘辟优容的态度当与顺宗在世,宫廷权力存在变数有关。顺宗去世,宪宗地位彻底稳固,如此才得以从容应对刘辟之事。

杜黄裳推荐高崇文为帅[51],彼时名声未著的高崇文受到不少质疑。[52]高崇文向来忌惮刘澭,为了得高崇文死力,杜黄裳派人诫勉高崇文如不奋命,便以刘澭代替他。[53]在当时宪宗急需平叛以立威,宰相却仅将名气、才能更优的刘澭作为备选,着实是件很奇怪的事情。许超雄认为高崇文被杜黄裳推荐为帅除了其军事经验和能力以外,还可能与高向杜黄裳行贿有关。作为神策军将的高崇文行贿一事应是获得了掌握神策军的宦官的许可和支持。[54]不过高崇文的军事才能应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否则以当时情境杜黄裳似不敢拿此事冒险。

《唐语林校证》详细记载了刘澭落选平刘辟主帅的原因:

上敕宰臣选将讨伐。杜黄裳曰:“保义节度使刘(当作“刘澭”,以下径改)、武成节度使高崇文,皆刚毅忠勇可用。”上曰:“二人谁为优?”黄裳曰:“刘澭自涿州拔城归阙,扶老携幼,万人就路,饮食舒惨,与众共之。居不设乐,动拘法令,峻严整肃,人望而畏。付以专征,必著勋绩。”……上曰:“卿选刘澭,甚得其人,然卿虑亦未尽。澭驭众严肃,固是良将。性本倔强,与济不叶,危急归命,河朔气度尚在。常闻郁郁扼腕,恨不得名藩,应有深意。若征伐有功,须令镇西川以为宠。况全蜀重地,数十年间,硕德名臣,方可寄任。澭生长幽燕,只知卢龙节制,不识朝廷宪章。向者幽系幕吏,杖杀县令,皆河朔规矩,我亦为之容贷。若使镇西川,是自掇心腹疾。不如崇文,久将亲军,宽和得众,用兵沉审。”[55]

据此可知杜黄裳推荐平叛人选专注于其人军事才能,因此认为刘澭较高崇文更为合适。而宪宗则从刘澭的成长背景、性格志气、日常行为等认为若刘澭顺利平叛,朝廷为了赏功,须将西川授予,如此无异于养虎为患。

但平叛后须用西川赏功,并非不用刘澭的最主要原因,因高崇文顺利平叛后即被授予剑南西川节度使等职。[56]陆扬认为讨蜀关系到宪宗个人威信能否成立,宪宗舍刘澭而选择地位不高但属神策嫡系的高崇文是因为宪宗要在平藩上掌握主动权。从宪宗不愿使来自河北的刘澭在胜利后得以控制西川的意见中也可以看出宪宗的远见。[57]陆扬所论颇有见地,然宪宗防范刘澭背后有更深层次意味。

这就是刘澭身上的“河朔气度”。吴丰享已经注意到这点,但他的论述又有矛盾之处。他一方面认为刘澭屯兵普润未见有不法行为,“只知卢龙节制,不识朝廷宪章”更像一种明显说辞;另一方面又认为“河朔气度”“卢龙节制”“河朔规矩”足见河朔归朝者在宪宗心中的芥蒂。[58]刘澭在普润的跋扈行为已见前述,则“只知卢龙节制,不识朝廷宪章”为实有其事而非说辞,刘澭未得征刘辟主帅之任当与其经历及气质有关。

在经历连续几任河朔雄藩的节帅顽劣不恭后,宪宗对“河朔气度”保持高度警惕才是其根本原因所在。由此观之,刘澭的人生际遇,实与其“河朔气度”密切相关。强藩培育出的非凡气质,既为其赢得莫大声名,又埋下皇帝对其分外警惕的种子。安、史以胡将陵夷中夏,引起朝野惶惧。其后,河朔三镇的嚣张气焰也让唐廷心有余悸。这种阴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朝廷军事格局的措置以及对胡将强藩的有意抑制。

刘澭在罗令则事件中立功不小,却并没有为他赢得宪宗的更多信任。大约罗令则选择刘澭为游说目标本身已经让宪宗心怀芥蒂,再加上刘澭的“河朔气度”,使得刘澭难以得到真正重用。高崇文平刘辟立功,成为其致身通显的决定因素,因此其死后得以配享宪宗庙庭,乃至其子孙能够占据要津。刘澭落选平刘辟主帅一事,不仅是他一人宦途的关节点,一定程度上乃至成为其家族命运的决定因素。

(二)志复河湟而不被重视

刘澭被任命为行秦州刺史,在普润练兵,西拒吐蕃,常有复河湟之志。《旧唐书》载“其(刘澭)军蕃戎畏之,不敢为寇,常有复河湟之志,议者壮之”[59],未言朝廷的反应。《新唐书》曰“常忾然有复河湟志,屡为朝廷言之,未见省”[60]

“河湟”一词,具有地理与文化的双重意涵。从地理上说,大约相当于今青海、甘肃境内黄河与湟水交汇处的区域,后来扩大为安史之乱后吐蕃所占领的唐河西、陇右之地。文化意义上,“河湟”一词又成为唐代所失西部疆土的概称。[61]肃宗至德(756—758)后,河西、陇右戍兵被调集收复两京,上元元年(760)河西军镇多为吐蕃攻陷。[62]代宗宝应元年(762)吐蕃“陷临洮,取秦、成、渭等州”,又于广德二年(764)“入大震关,取兰、河、鄯、洮等州,于是陇右地尽亡”。[63]

河湟被吐蕃占据后,从皇帝、将相到文士都立志恢复。贞元十九年(803)权德舆知贡举时,礼部策问进士的试题中就有“思欲尽复河湟之地”之语。[64]杜牧《河湟》诗云“元载相公曾借箸,宪宗皇帝亦留神”[65],令狐楚《少年行》(四首其三)曰“未收天子河湟地,不拟回头望故乡”[66]。此外,李德裕、白居易、元稹、吕温、杜牧、李商隐等都曾有诗作吟咏,由此形成唐诗中的一个重要题材,成为记录时代的诗史。[67]

刘澭多次倡言恢复旧疆,未获支持。史籍未载明刘澭向朝廷抒发收复河湟的具体情形,据《神道碑》记载,刘澭在德宗、宪宗时期皆曾上表请复河湟。余恕诚认为吕温在为刘澭所撰的神道碑中,“用将近一半的篇幅赞扬刘澭致力收复河湟的报国精神,正是因为刘澭与吕温有着共同的捍卫华夏、收复河陇的思想和节操”[68]

《神道碑》载刘澭率部诣阙得到德宗封赏,并在普润治军严整,风化大行,然后筹划河湟事宜。他向朝廷建言收复河湟之地,并呈送详细地图等资料,可惜并未被朝廷采纳,只好继续练兵,激发士气。据《神道碑》所载,德宗没有答应刘澭“请牧隍中”的原因在于“属渠戎悔祸,朝议许盟”。唐德宗时曾有两次与吐蕃结盟的行动。第一次是建中四年(783)正月凤翔节度使张镒与吐蕃宰相尚结赞同盟于清水,第二次是贞元三年(787)闰五月侍中浑瑊与吐蕃宰相尚结赞同盟于平凉。平凉之盟因浑瑊被吐蕃所劫,致使双方关系破裂而未成。[69]刘澭到达长安已是贞元十年(794),此时并无与吐蕃结盟之事,不知史籍是否漏载此事,附此待考。

德宗在位初期矢志削弱藩镇,但收效不著,反而引发“泾原兵乱”及河朔三镇的紧张局面,这些受挫的行动使他对收复河湟的问题无力顾及。《神道碑》载刘澭归朝虽然得到德宗宠遇,刘澭也是满怀壮志(“三接论边,心许成吾之事”),从“假领侨郡,所以激必取之心”来看,似乎德宗也非常重视恢复河湟。但“而犹未赐齐履,不拜汉坛,抑为偏帅,所以观自致之效”一语,透露出朝廷对他仍有戒心,亦即“先皇将将,厥有深旨”。

宪宗朝,刘澭再度提议收复河湟。罗令则事件平息后,宪宗论功行赏,并令其觐见。《神道碑》载刘澭“诣便殿,奉温颜,诉先朝未展之谋,陈西疆必复之志”,而当时宪宗正努力于平定刘辟之乱,无暇顾及河湟。况且在择帅平定西川时就舍弃刘澭而选择高崇文,那么不理睬刘澭出兵河湟的请求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吴丰享认为泾原兵乱后,朝廷对河朔归朝者有着既欢迎又提防的矛盾心理。刘澭心怀河湟却不得朝廷支持而志气难伸,可能与唐廷惧怕刘澭势力强大难以节制有关。唐廷与刘澭的关系又受到刘济方面的影响,因为刘济对朝廷较为恭顺,朝廷若对刘澭过于重视,可能影响到与刘济的关系。[70]朝廷不重视刘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顾虑刘济的反应自是一方面,但非主要因素。更深层次原因当是刘澭在普润的一些跋扈行为以及“郁郁扼腕,恨不得名藩,应有深意”的形象——宪宗所谓的“河朔气度”,因此使宪宗时刻对其抱有戒备心。值此之由,刘澭归朝后的人生际遇都被他这种个人特质所影响,郁郁不得志。

结 论

刘澭入朝后得到嘉奖,被德宗任命为行秦州刺史,在任上治军卓有声绩。宪宗即位之后,罗令则游说刘澭行废立之事,被刘澭断然拒绝并械送长安,化解了宪宗的统治危机。虽然由此获得不少封赏,但其身上带有强烈的河朔强藩培育的跋扈气质——“河朔气度”。这种“河朔气度”为他赢得名声、成就事业的同时,又使朝廷对其始终抱有戒心,进而限制了其功业的发展。他多次慨言收复河湟,却不被采纳,虽有卓绝的军事才能,却被排除在平定刘辟叛乱的活动之外。高崇文借由平刘辟建立的功业平步青云,并荫及子孙,对比刘澭及其五子的际遇,实不可同日而语。“河朔气度”对刘澭及其家族影响之大,不免令人唏嘘。

(任兆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1]孙继民:《北京新发现唐刘济墓的几个问题》,《光明日报》2013年7月31日,第011版;蒋爱花:《张弛于割据和恭顺之间——唐代幽州卢龙节度使刘济考释》,《亚洲研究》第20辑,韩国国立庆北大学亚洲研究所,2015,第73—90页;张天虹:《也释唐幽州卢龙节度使刘济的“最务恭顺”》,《北京社会科学》2017年第6期。

[2]《旧唐书》卷一四三《刘澭传》,中华书局,1975,第3901页;《新唐书》卷一四八《刘澭传》,中华书局,1975,第4780—4781页。

[3](唐)吕温:《吕衡州文集》卷六《唐故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兵部尚书使持节都督秦州诸军事兼秦州刺史御史大夫充保义军节度陇西经略军等使上柱国彭城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赠尚书右仆射中山刘公神道碑铭并序》,中华书局,1985,第63—68页。《全唐文》卷六三〇亦载此文,文字稍异(中华书局,1983,第6358—6362页)。以下简称“《神道碑》”,为避烦琐,凡再引此碑文,不另出注。

[4]许超雄:《河朔规矩与朝廷宪章:中晚唐时期京西北的河朔将领——以刘澭为中心》,《史林》2019年第1期。笔者很早就注意到刘澭其人,曾撰文参加2018年1月举行的“第三届幽州学学术研讨会”(许文中已提及笔者此文)。其后深感此论题应做更深入讨论,遂分为上下两篇,上篇着重讨论刘澭在河朔时的事迹(将刊于《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下篇专论刘澭诣阙后事迹(即本文)。许氏文章是拙作投稿后甚久方见,论述重心不同,读者可参照。

[5](宋)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卷一《政事上》,中华书局,1987,第64页。

[6](宋)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卷四一八《将帅部·严整》,凤凰出版社,2006,第4753页。

[7]《新唐书》卷一四八《刘澭传》,第4780—4781页。

[8]《旧唐书》卷十三《德宗本纪》,第378页。

[9]《新唐书》卷一四八《刘澭传》,第4780—4781页。

[10](唐)李肇:《唐国史补》卷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第35页。

[11]《唐语林校证》卷一《政事上》,第64页。

[12](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三九《陇右道上》,贺次君点校,中华书局,1983,第979—980页。

[13]《新唐书》卷六四《方镇表一》,第1775—1776页。

[14]《唐语林校证》卷一《政事上》,第64页。

[15]冯永芳:《〈唐语林〉考辨一则》,《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8年第2期。

[16](清)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四六《唐书六》,方诗铭、周殿杰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第711页。

[17]《唐国史补》卷中,第35页。

[18]《新唐书》卷六四《方镇表一》,第1767、1773—1775页。

[19]《旧唐书》卷一四《宪宗本纪上》,第417页。

[20]《新唐书》卷六四《方镇表一》,第1778—1779页。

[21]李碧妍:《危机与重构:唐帝国及其地方诸侯》,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第225页。穆宗长庆三年(823)五月“丙子,以晋、慈二州为保义军,以观察使李寰为节度使”(《资治通鉴》卷二四三《唐纪五十九》,中华书局,2011,第7949页)。昭宗龙纪元年(889)四月,赐陕虢军号保义(《资治通鉴》卷二五八《唐纪七十四》,第8506页)。此二保义军与刘澭所领保义军无关。

[22]《廿二史考异》卷四六《唐书六》,第711页。

[23](宋)王溥:《唐会要》卷七二《京城诸军》,中华书局,1955,第1295—1296页。

[24]钱大昕认为贞元十年刘澭为陇右经略使是接替前一年去世的陇右节度使李元谅,参见《廿二史考异》卷四六《唐书六》,第711页。

[25]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第236—258页。

[26]《旧唐书》卷一五九《卫次公传》,第4179页。

[27]章士钊:《柳文指要》之《体要之部》卷四《议辩》,中华书局,1971,第162—164页。

[28]谢元鲁:《唐德宗·唐顺宗》,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第225—229页。

[29]《旧唐书》卷一四《顺宗本纪》,第405—410页。“永贞革新”“二王八司马”等问题,参见黄永年《所谓“永贞革新”》,《青海社会科学》1986年第5期;王素《略谈永贞革新》,《文史知识》1994年第8期;王芸生《论二王八司马政治革新的历史意义》,《历史研究》1963年第3期。顺宗及其支持下的二王等人与太子、宦官、朝官、藩镇都有不小矛盾,参见何灿浩《关于“二王新政”的两个问题》,《宁波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4期;岳纯之《唐宪宗新论》,《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4期。

[30]李天石:《唐宪宗》,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第53—55页。

[31]《资治通鉴》卷二三六《唐纪五十二》,第7737、7740页。

[32]《旧唐书》卷一四三《刘澭传》,第3901页。

[33]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59,第338—339页。

[34]章士钊:《柳文指要》之《体要之部》卷四《议辩》,第165—166页。

[35]张曙霞:《柳宗元与永贞革新》,博士学位论文,首都师范大学,2006,第18—20页。

[36]王芸生:《论二王八司马政治革新的历史意义》,《历史研究》1963年第3期。

[37]卞孝萱:《唐代文史论丛》,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第77—84页。

[38]李天石:《唐宪宗》,第56页。

[39]陆扬:《从新出墓志再论9世纪初剑南西川刘辟事件及其相关问题》,《唐研究》第17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第331—356页。

[40]王永平:《试释唐代诸帝多饵丹药之谜》,《历史研究》1999年第4期。

[41]牟发松:《唐代“山人”考论》,《河北学刊》2011年第3期。

[42]吴丽娱:《唐代的皇帝丧葬与山陵使》,《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4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第110—137页。

[43]《册府元龟》卷三七四《将帅部·忠第五》,第4235页。按:宋本《册府元龟》“其党与”作“与其党”(影印本,中华书局,1989,第945页)。

[44]卞孝萱:《唐代文史论丛》,第77—84页。

[45]《资治通鉴》卷二三六《唐纪五十二》,第7744页;卷二三七《唐纪五十三》,第7752页。

[46]冻国栋、黄楼:《唐德宗贞元末皇位之争考辨》,《唐代国家与地域社会研究:中国唐史学会第十届年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第1—27页。李碧妍也注意到普润在刘澭管辖期间不属于神策军,参见李碧妍《危机与重构:唐帝国及其地方诸侯》,第225页。

[47]关于普润、麟游等镇的地理、军事意义,参见史念海《河山集(四集)》,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第194—203页。

[48]陆扬:《从西川和浙西事件论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唐研究》第8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第225—256页。

[49]许超雄、张剑光:《杜黄裳与唐宪宗初年的伐蜀战争》,《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第22辑,三秦出版社,2015,第109—116页。

[50]《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唐纪五十三》,第7747—7748页。

[51]《旧唐书》卷一四七《杜黄裳传》,第3974页。

[52]《旧唐书》卷一五一《高崇文传》,第4051页。高崇文已经领兵后形势不利请求朝廷增兵时,朝臣上书中还有“崇文素非大将,拔自偏镇,忠勇虽著,恩威未洽”之语,参见吕温《吕衡州文集》卷四《代李侍郎论伐剑南更发兵表》,第35页。

[53]《旧唐书》卷一四七《杜黄裳传》,第3974页。

[54]许超雄、张剑光:《杜黄裳与唐宪宗初年的伐蜀战争》,第109—116页。

[55]《唐语林校证》卷一《政事上》,第63—64页。

[56]《旧唐书》卷一五一《高崇文传》,第4053页。

[57]陆扬:《从西川和浙西事件论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唐研究》第8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第225—256页。

[58]吴丰享:《河朔气度与朝廷宪章——唐廷对待河朔归朝者的双重态度》,《萍乡学院学报》2017年第2期。

[59]《旧唐书》卷一四三《刘澭传》,第3901页。

[60]《新唐书》卷一四八《刘澭传》,第4781页。

[61]关于“河湟”一词的地理概念、文化意向,及其在唐与吐蕃地缘政治中的重要地位,参见金勇强《“河湟”地理概念变迁考》,《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

[62]《旧唐书》卷四〇《地理志三》,第1647页。

[63]《新唐书》卷二一六上《吐蕃传上》,第6087页。

[64](唐)权德舆:《权德舆诗文集》卷四〇《贞元十九年礼部策问进士五道(第二问)》,郭广伟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第605—606页。

[65](唐)杜牧:《樊川文集》卷二《河湟》,载吴在庆《杜牧集系年校注》,中华书局,2008,第183页。

[66](唐)令狐楚:《少年行》,载(宋)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卷六六《杂曲歌辞》,中华书局,1979,第956页。

[67]有关唐代河湟诗歌的研究见吴哲《谈唐代河湟诗的题材》,《青海师专学报》1983年第1期;余恕诚、王树森《唐代有关河湟诗歌的诗史意义》,《学术界》2012年第8期;石云涛《河湟的失陷与收复在唐诗中的反响》,《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

[68]余恕诚、郑传锐:《唐人出使吐蕃的诗史——论吕温使蕃诗》,《民族文学研究》2012年第4期。

[69]《旧唐书》卷一二《德宗本纪上》,第335、357页。

[70]吴丰享:《河朔气度与朝廷宪章——唐廷对待河朔归朝者的双重态度》,《萍乡学院学报》201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