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福利与民族认同:制度实施与行动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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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优惠政策与民族认同

已有研究表明,除了原生性的符号、仪式、语言等文化特征对民族认同产生凝聚作用,国家政治话语、现代化变迁等外部力量也会对民族认同产生一定程度的建构作用,本研究将继续依循这一思路,选取以民族身份为享有资格分界线的优惠政策为切入点,更深入地分析外部力量对民族认同可能产生的影响。通过对以往文献进行梳理可发现,国内外研究还较少从制度层面来分析民族福利,而是集中关注具体族群优惠政策的实施,并从以下方面关注了优惠政策对民族认同的影响。

一 优惠政策与族内认同

有学者指出,当政策上以族群为依据对受约束的资源进行分配时,政策和认定对形塑民族认同有巨大的推动力。美国学者斯蒂文·郝瑞在对中国西南民族进行多年的人类学考察后,专门在《田野中的族群关系与民族认同——中国西南彝族社区考察研究》一书中探讨了中国的民族政策在少数民族身份构建中起到的作用。他认为,中国的一些少数民族本身并不具有很强的“原生性”特征,却被民族政策建构出或强化了自身的民族认同。[121]帕迪拉对芝加哥有拉丁美洲血统的墨西哥人和波多黎各人族群性的研究指出,在对以西班牙裔为中心的城市项目的反应中,墨西哥人和波多黎各人的族群性得以产生。[122]此外,埃斯皮里图对亚裔美国人族群性的记述也是一个生动的例子,为应对有损于亚裔群体的官方政策,亚裔美国人的族群认同被充分激发。[123]布拉斯指出,“国家……其本身就是最大的奖励和资源,群体成员们正是为其而持续斗争”。[124]全世界大量的族群冲突起源于族群竞争者对领土和中央政府控制权的争夺。南斯拉夫共和国的内战就是族群间政治竞争的生动案例,出于被更大、更有力量的族群统治、驱逐的恐惧,对领土的武装争夺在所难免。内格尔指出,对某个特定族群的政治识别不仅会重塑指定群体的自我意识,还会增加未被正式识别的群体的族群认同和动员力。尤其是当官方对某族群的认定在某方面有利于或不利于特定族群的时候,这种情况更有可能发生。[125]以印度为例,宪法中有保证“预定等级”或“不可接触者”在议会代表制和文职岗位中的明文规定,这导致了那些说不同语言、有不同宗教背景的“不可接触者”产生了一种集体身份和政治动员力,并形成一个不可接触者政治团体——民主党。

谷禾指出,国家通过开展民族工作和实施民族政策,建立公民“民族成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而从制度上建构并确立了少数民族的身份认同。少数民族成员从出生申报户口、上学、就业到结婚等,不断确认自己的“民族”身份。同时,通过实施与“民族成分”制度相联系的民族优惠政策,少数民族的“民族成分”又同自身的利益联系起来,这进一步强化了少数民族群体的民族认同选择。[126]常开霞等认为,当中国的优惠政策与“民族成分”的划分挂钩时,一些民族为了获得特殊优惠和利益,就会增强民族的内部认同。[127]佟春霞在其《客观文化、主观认同与民族意识——来自湖南维吾尔族的调查分析》一书中也对民族政策与身份建构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仅强化了各少数民族在自身族名下的身份认同与建构,同时也培育了少数民族这个群体的观念。他们基于共同利益获得方式而逐渐形成一个更大范围的群体,即‘少数民族’群体”。[128]甚至有学者直接将国家识别的民族身份等同于少数族群的认同意识,如李吉和认为,在现代社会中,除了文化特征差异之外,民族认同更主要的是国家身份认同,尤其是在散杂居城市中。在城市中,少数民族与汉族表面上并无大的区别,因此“民族显性特点逐渐弱化,而民族认同意识逐渐增强”。[129]还有学者以网民群体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民族政策对苗族认同的影响,认为民族优惠政策“强化”或“固化”了苗族民族认同,民族政策不但没有淡化族群意识,反而促进了族群意识的加强。[130]

二 优惠政策与族际关系

米歇尔·E.布朗等从宏观方面分析了政府政策对民族关系可能产生的影响,在对亚太地区十多个国家进行比较研究后,他指出“国家的总体政策和针对特定民族问题的具体政策对民族关系都有影响,前者包括基本政治结构和宏观经济政策,后者则包括旨在改善某一群体命运的公民政策、公民权利和少数民族权利政策、宗教政策、语言政策、教育政策和经济政策”。要分析政府政策对民族问题的影响,必须考虑三个相互联系的因素:政策环境、政策参数和政策范围。其中政策环境包括人口模式和民族地理分布,殖民前和殖民期遗留影响,群体历史、恐惧和目标,经济因素和趋势,地区和国际影响。政策参数包括政策目标、政策工具、政策模式、政策问题。政策范围则要研究联邦制与中央集权、公民政策、公民和少数民族权利政策等内容。[131]政府的族群优待计划往往会产生激烈的后坐反应。在马来西亚,宪法条款赋予作为主体的马来人以政治优势,这激起了非马来人(主要是华人和印第安人)的强烈抗议。[132]在许多苏联解体后的新兴共和政体国家中,民族主义动员更多地建立在对俄罗斯和俄罗斯人政治认定的后坐反应基础上,而不是强烈的历史民族认同。[133]在美国,白人的族群自我意识也通过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和肯定性行动计划的执行得到加强。[134][135]美国的印第安人也曾成为白人抗议的目标,主要是反对其受条约保护的在太平洋西北部和五大湖北部狩猎和捕鱼的权利。[136][137]

陈建兰通过研究苏联不同时期的民族政策与族群意识的关系,认为不同的民族政策会导致族群意识的明显变化:列宁时代与斯大林前期实行向落后族群倾斜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导致非俄罗斯族群的族群意识增强;而在斯大林后期至勃列日涅夫时期,民族政策的失误带来了各族群的族群意识增强;戈尔巴乔夫时期的改革则导致了族群意识迅速向民族主义转变。而苏联各族群的族群意识变化最终导致了苏联的解体。[138]张宝成也认为,在沙皇统治时期,俄国民众本来是没“民族身份”的,由于语言相近、文化习惯的近似、宗教信仰的相同,各群体之间的族际通婚现象非常普遍,民族边界十分模糊。但是,在“民族化”政策的推动下,每个苏联公民都明确了自己的“民族成分”“民族地位”“民族权利”,强化了各族民众的“民族意识”。“民族化”政策对苏联民族关系造成深远的影响,导致各共同体内部族际矛盾加剧,引起了在“民族化优惠政策”中受到歧视的主体族群的严重不满。因此,正是“民族化”政策孵化和强化了各群体的“民族意识”,甚至培养了苏联的政治掘墓人。[139]马戎认为我国本意是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教育优惠政策却在实际中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加重了民族隔阂。由于在基层社区中共同生活的少数族群和汉族民众之间面临的困难情况相似,发展差异不大,在政府贷款、救济金发放过程中却遭遇与“民族身份”关联的区别待遇时,就会引发少数民族群众和汉族群众之间的隔阂与矛盾。[140]

三 优惠政策与逐利行为

政策引导下的利益竞争对族群边界的影响也引起了大量学者的关注。当不同的利益被不同的族群追逐时(比如牧民与渔民),族群之间的关系是平稳的;但是,涉及不同主体对相同利益的竞争时(比如水和土地),就会出现族群冲突和不稳定。在对劳动力市场的研究中,伯朗奇[141]和奥尔扎克[142]阐明了当族群被视为就业和获得经济成功的关键性因素时,不同族群之间非正式的工作竞争是如何增强族群敌对和冲突,并强化族群边界的。汉纳也认为对经济和政治利益的追求构成了当代社会族群边界由低到高变化的基础。罗森斯通过追踪当代美国族群性和族群运动的起源,发现族群的政治动员是与美国的福利制度和种族政策的发展并行的。他指出,“……在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将自己明确界定为来自西西里岛的或波兰的移民社区的一员是没有什么好处的。但是,当一个人考虑到当前北美的情况,他可能就非常坚定地表明自己所属的族群,因为族群性能给人们带来战略性优势条件”。[143]这一角度的研究将族群性描绘成理性选择。根据这一观点,对族群边界的构建或者采纳特定族群身份被视为获得个体或集体政治或经济优势的策略。例如,卡茨描述了南非由白人移民建立的有种族身份限制的行业协会的过程,该协会旨在于劳动力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并且建立与竞争者黑人劳力相区别的阶级。[144]这种竞争性策略不仅带来族群利益,而且刺激了民族认同和群体的形成。罗迪格尔也论述过“白人族群性”的产生,由于白人工作阶层(特别是爱尔兰人)力图区别于黑人和“黑人族群性”,通过区分“自由劳动”和“奴隶劳动”,他们将其“白人奴隶”身份重新界定为“自由劳动”。[145]史密斯指出,集体文化认同通常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把认同视为人工产品,由社会制造出来并通过积极干预和计划使之定型;第二种则把文化认同视为一代又一代人的共享记忆与经验的沉淀。因此,实际上族群团结往往纯粹是个体或群体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的结果,特别是与其他重要个体或群体相关联时更是如此。[146]

吕俊彪对聚居在中越边境京族人的研究指出,京族人对自己族群身份的认同通常夹杂着利益诉求。尽管京族人的物质生活条件相较其他居民明显优渥,但他们仍然愿意将自身地位牢固定位于“少数民族”,尤其是在有“分配指标”“提拔干部”“上级拨款”等涉及本族或本人的切身利益的时候,将少数民族身份作为资源博弈的工具和手段从而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147]刘正爱通过对新宾满族自治县的实地访谈,发现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优惠政策的实行,使少数民族的身份多了福利性户籍的性质,从而导致民族认同的高度利益性,而且这种利益性认同在民族自治地方尤其明显。[148]程守艳指出,我国的体制安排使得部分少数民族成员在既得利益的驱动下,不仅不会放弃已有的特权,还可能为了争取更多的优惠而强化民族认同。因此,强大的国家话语体系会改变少数民族的认同观念,以原生性文化要素为纽带的情感被国家话语体系的影响所取代,从他者的角度强化了族群身份。[149]菅志翔以保安族为例,探讨了民族优惠政策在民族政策中的地位及其在民族意识的获得和强化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她认为由于族群关系中的个体具有流动性,人们可能会以趋利避害的方式选择自己的族群认同。[150]在我国实行民族优惠政策的环境下,通过改变民族成分、择偶和后代民族身份的选择,一部分人开始主动寻求那些“处境更优越的民族”的身份标志,这样,相当一部分人的民族意识在这种优惠政策的影响下,转变成与历史、祖先、文化和民族特点以及民族荣耀感和自尊心关系不大的实实在在的机会意识。因而,一方面,优惠政策的存在普遍强化了人们的民族意识,同时强化了民族群体的边界;另一方面,民族优惠政策可能在实际上加速了民族内部的社会分化,强化了少数民族精英分子的民族意识,使人们对于群体内部个体之间差异的认识集中在国家提供机会的差异上。[151]萨仁娜通过对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的实地调研发现,在族群互动的实践中,为了便于交往或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族群成员会根据需要来选择认同。在个体和群体的角色随情境发生变化时,认同意识也会发生选择性的改变。在不同情境下,人们为了个人利益或便于交往,会对自己的族群身份做出不同的选择和调整,甚至在特殊情况下避谈对自己不利的族群身份。国家实施的与民族身份挂钩的民族优惠政策使人们获得一系列诸如教育条件的改善、招工招干招生机会的增多、计划生育政策的放宽等好处。而这些利益也进一步成为人们对蒙古族身份主动选择和民族意识不断强化的具体因素。[152]但也有学者通过实地调查发现,社会结构转型的张力正在消解民族优惠政策的影响力,无论是在受教育机会、生育权还是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其对于少数民族的吸引力都在减弱。[153]

四 优惠政策与国家认同

关于优惠政策对国家认同的影响,其主要是通过优惠政策对民族(族内)认同的影响,以及在此基础上民族(族内)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而实现。目前国内关于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观点大致可分为两派,一派秉持“冲突观”,认为对自身民族认同的强化必然导致国家认同的弱化,二者是此消彼长、相互矛盾的。要加强国家层面的“中华民族认同”,就应该弱化“民族认同”。不难看出,“第二代民族政策”倡导者坚持的要“弱化民族意识,强化公民意识”的主张尽管未明确表达“民族意识”与“公民意识”之间的矛盾性,但暗含的却是“民族身份意识的强化会带来公民身份意识的弱化从而不利于整个中华民族大融合”的思想。周平指出,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二者之间并非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关系,而是相互制约的,国家认同会对民族认同产生束缚,而民族认同则会对国家认同产生结构性制约。[154]甚至有学者直接指出,“民族认同的高涨,势必削弱国家认同”,[155]或者认为民族认同已经成为多民族国家离散化趋势的重要影响因素。[156]另一派则秉持“和谐论”,认为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并不冲突,只是有选择上的“优先顺序问题”。[157]黎玲花等通过对佤族中学生的抽样调查,发现佤族中学生的民族认同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即国家认同)处于良好的共容状态:既强烈认同本民族,也高度认同中华民族,并没有出现双重身份认同的负向相关性,[158]并应用Berry的文化适应理论来解读这种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和谐共生。因此在认同体系中具有的双重身份,是能够和谐一致的。而所谓的民族认同问题只是民族认同取代了国家认同在认同结构中最高级排序的位置,二者可以通过完善将族群异质性与国家统一性有效整合的公民权制度来实现统一。[159]和谐论的拥护者对优惠政策的效果则更为肯定,认为尽管国家在民族身份划分基础上的优惠政策会强化部分民族的族群认同,但不会对国家认同构成威胁,因为二者是并行不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