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结
本章通过先秦文献的梳理,结合考古学和人类学相关研究成果,对大曲前形态之上古乐舞艺术做了较为全面的考察,着重探讨了上古乐舞的发展历程、上古乐舞的特征和上古乐舞的功能,具体得出以下三点认识:
第一,乐舞艺术形成甚早,在西周之前,大体经历了原始初民时期、氏族联盟时期和夏商时期。原始初民时期的乐舞是初级混沌的状态,乐舞尚未完全从物质生产活动中独立出来;氏族联盟时期,随着专业乐人群体的形成,乐舞的体制开始呈现规范性特征;夏商时期,乐舞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并已初具大型音乐的结构体制。
第二,上古乐舞具有三个特征:多段体的音乐结构体制;歌、舞、乐三位一体的表现形态;群体性的承载方式。这表明,上古乐舞在表现形态和结构体制方面已初具大曲之特征,正因为如此,我们将上古大型乐舞称为大曲前形态。
第三,上古乐舞具有实用功能、祭祀功能和审美功能。实用功能和祭祀功能产生较早,是上古乐舞的主要功能,审美功能至夏商时期才逐渐彰显。祭祀功能和审美功能的产生,意味着中国传统音乐发展的两条脉络——礼乐与俗乐的初步形成。正是由于具有祭祀功能的仪式音乐和具有审美功能的世俗娱乐音乐在夏商时期的高度发展,才有了周公制礼作乐的整合与规范。
注 释
[1].〔法〕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渠东,汲喆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4页。
[2].参见〔德〕卡尔·达尔豪斯:《音乐史学原理》,杨燕迪译,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第29页。
[4].孙焕英:《如何理解〈葛天氏之乐〉?——〈中国音乐词典〉病条举析》,《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第37页。
[5].邓福星:《艺术前的艺术——史前艺术研究》,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86年第13页。
[6].项阳:《乐之初义之我见——由贾湖骨笛引发的思考》,《中国音乐学》1991年第2期,第122页。
[7].〔德〕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9页。
[8].〔俄〕普列汉诺夫:《论艺术》,北京:三联书店,1973年,第73—74页。
[9].项阳:《乐之初义之我见——由贾湖骨笛引发的思考》,第122页。
[10].包头市文物管理所:《内蒙古大青山西段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86年第6期,第495页。
[1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队:《山东省长岛县砣矶岛大口遗址》,《考古》1985年第12期,第1083页。
[12].[东晋]王嘉:《拾遗记》,《古小说丛刊》,齐治平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44页。
[13].黎翔凤:《管子校注》,《新编诸子集成》,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398页。
[14].吴毓江:《墨子校注》,《新编诸子集成》,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383页。
[16].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202页。
[18].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鲁迅全集》(第九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312页。
[19].杨华:《先秦礼乐文化》,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316页,第28页。
[20].高亨认为:“《九招》这个乐曲当包含九个乐章,至于《六英》《六列》当各包括六个乐章。”(高亨:《文史述林·上古乐曲的探索》,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0页)
[25].〔德〕格罗塞:《艺术的起源》,蔡慕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214—215页。
[26].参见朱狄:《艺术的起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176页。
[29].苗启明,温益群:《原始社会的精神历史构架》,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30页。
[33].青海省文物管理处,海南州民族博物馆:《青海同德县宗日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98年第5期,第7页。
[35].张松柏,刘志一:《内蒙古白岔河流域岩画调查报告》,《文物》1984年第2期,第71页。
[36].李祥石:《宁夏贺兰山岩画》,《文物》1987年第2期,第64页。
[39].[西晋]皇甫谧:《帝王世纪》,《新世纪万有文库》,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2页。
[40].刘师培:《古政原始论》,《刘师培全集》(第二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第48页。
[43].〔英〕爱德华·泰勒:《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连树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75页。
[47].刘师培:《舞法起于祭神考》,《刘师培全集》(第三册),第445—446页。
[48].[西汉]伏胜:《尚书大传》卷一,《万有文库》本,长沙: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5—6页。
[52].郭沫若主编,胡厚宣总编辑:《甲骨文合集》30041,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
[58].苗启明,温益群:《原始社会的精神历史构架》,第1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