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事典029(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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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料罗湾

崇祯五年六月三日(1632年7月19日),邹维琏入闽上任。他曾在万历年间出任延平推官,所以对本地民风、海防、夷情都有所了解。邹维琏甫一上任,就遇上了“剧贼刘香老眈眈窥伺,又当江西流寇猖獗”。刘香(又称刘香老)是继李魁奇、钟斌之后新崛起的海上力量,他纠结李魁奇的余党,势力渐大,据称伙党1万余人,拥有战舰200多艘,横行粤、闽、浙三省,成为东南一大忧患。而此时江西爆发的农民起义,也急需福建派兵支援会剿。

此前的崇祯四年(1631年)正月,广东山寇陈万据九连山为寨,钟凌秀据铜鼓嶂为巢,聚集党徒数万,依重峦叠嶂的天险,互为掎角,成叛乱之状。明廷下令广东、福建、江西三省合力会剿。八月,熊文灿以抚夷守备郑芝龙率同郑芝虎领兵2000支援;至崇祯五年正月,陈万、钟凌秀相继被擒,余众四散。

在这次进剿山贼的行动中,郑芝龙、郑芝虎兄弟“间关冒险,热血满腔,谋勇并标,始终着绩”,表现十分出色,所谓“率水犀之雄,不啻当关虎豹,扫负嵎之寇,几同破竹锋芒,勇往直前,无战不克,既饮至而书勋,宜勘叙为第一”,郑芝龙因此升为游击将军。为支援围剿越趋激烈的江西农民起义,新巡抚邹维琏再度调郑芝龙率1500人入江西支援。但在此年九月,刘香率贼众数千人、船170艘直犯闽安镇,焚劫、抢杀一空,省城为之震动。邹维琏不敢犹豫,立即将仍未出发的郑芝龙留下来,以其为主将剿灭海贼。

福建水师为剿刘香,“修战舰四十只,招募惯海精兵三千名,制作火药五万斤、军器万余件、大铳五百门”。明军正准备前往浙江追剿时,刘香在崇祯五年十月十日突然回师福建,包围小埕,攻打定海,声称欲与郑芝龙一决雌雄。十月十八日,邹维琏亲至连江督师。二十六日(12月7日),郑芝龙船队成功抢占上风,在小埕与刘香激战,“焚贼大舰四只,贼众焚溺者千计,生擒四十二人”,明军“折损一船,亦死二百余人”。

有传言称,刘香在这一战中被陈雕用火砖击中座船烧死。但实际上,福建水师攻进小埕时,刘香即扬帆直走浙江金盘。十一月,他开始攻击温州、台州、宁波等地。苏松巡按林栋隆报告:“闽寇刘香老百艘万众乘风突犯宁波,沿海一带残毁甚惨;且直入内地攻犯昌国、石浦二城,总哨被戕,战舰荡为灰炉,海滨无复居民。”浙江巡抚罗汝元也报告:“近日刘香老突犯台之健跳,复攻温之黄华、盘石,直逼府城。”由此可见,刘香的实力并未溃散。

对于福建沿海的战事,《巴达维亚城日记》在1632年5月记录道:“在中国沿岸新发现海贼,自称刘香老……曾袭击厦门郊外,杀人焚舍,抢劫妇女,并将该港之最佳戎克船收用。”11月又记录道:“海盗刘香老向北方退去。”《东印度事务报告》也称:“中国大官一官于1632年12月4日在漳州湾中与海盗刘香遭遇,从早上鏖战到晚上。据中国人传言,在激战中一官一边死亡1000人,刘香一边有2000人丧生,最终一官保住了地盘……”虽然时间略有出入,但仍表明在大员的荷兰人对此十分关注。原本大员就生意惨淡,如今刘香横行海上,贸易更加凋零。

1630-1633年期间,郑芝龙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对付背叛者李魁奇与钟斌、山贼钟凌秀、海寇刘香的战争上,对于跟荷兰长官普特曼斯签订的贸易合约可说是无法履行。所以,这时期的中荷贸易,大都是在漳州与泉州沿岸的海面上通过接驳船来进行。但这引起了进士出身、东林党人邹维琏的强烈反感。他写道:“窃惟红夷一小丑,狡焉挟市,封豕长蛇,荐食闽疆”,“其人深目长鼻,赤须朱发,其性贼虐,尚仇杀,诸夷畏之”。他还认为,因为郑芝龙剿灭李魁奇、钟斌的时候荷兰人出过力,所以双方“情缘难割”,以致荷兰人经常上岸活动,这显然是得到郑芝龙的包庇及前巡抚熊文灿纵容的结果。邹维琏对这种勾结行为不能容忍,他写道:“臣观自古华夷混处,酿祸非小,何敢容允以养痈?”于是他上疏弹劾郑芝龙纵夷之罪,并严令郑芝龙与荷兰人中断往来。

郑芝龙曾对荷兰人形容邹维琏:“眼光尖锐,一丝不苟,所有的事情我行我素,毫不退让。”为了避免给自己惹上麻烦,他在1632年9月6日向荷兰人提出警告:“为避免大官的猜疑,造成灾难,请(荷兰人)不要再派戎克船去石井,也不要搭快艇来金门沿岸停泊,要在大担或浯屿交易,不过最好回去大员,在那里等候商人运货去交易,这样对公司比较好。”

这种表态无疑令荷兰人十分不满,可是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11月9日,荷兰“船只泊至漳州湾后,由于中国政府严厉的贸易禁令和中国大官的严密监视,没有任何收获”,只得“前往大员,希望中国商人运到大员的货物数量足以将我们剩余的贸易所得资金用掉。但经长时间的等待只得到300担糖、2000里尔丝绸”。

1633年2月10日,普特曼斯“因为担心几名与他们约定运货至大员的中国商人不能践约……携带现款4万里尔再次返回中国海岸。但到达之后,发现那里的贸易禁令比以前更严更紧,中国大官及其下属不但不准他进行贸易,甚至没有提供木材、石头和给养。除夜里趁天黑,商人中没人敢亲自登上我船”。

五桅沙船模型

普特曼斯不晓得郑芝龙面临了邹维琏及其他人的压力,他只觉得郑芝龙的一切承诺都“烟消云散”了。随着他的挫折感逐渐累积,他开始对所有中国人心生厌恶。他写道:“想来实在可叹,与中国通商原是这么一件好事,偏偏中国人却是个虚狡、奸诈、不可信赖、卑怯懦弱,又满口谎言的民族。”

普特曼斯毫无收获,又因为季风期开始,被迫率地“古士号”(der Goes)、“卡德歪克”号(Catwijck)前往巴达维亚。他的任期已满,但巴达维亚总督布劳沃尔(Hendrick Brouwer)与评议会认为“他是一位勤勉的职员,在公司的工作令人满意”,希望他留任。当然,更重要的也许是郑芝龙对他的评价颇高,先前曾亲自写信给巴达维亚:“希望他能够继续维持一段时间,因为一旦更换新长官上任,常常会由于不熟悉情况而出现失误,一些有益的事务因此而被耽搁。”

但郑芝龙却不了解普特曼斯此刻已拟出了一份打败自己的计划:“中国颁布法令,允许福建省的人下海活动,条件是必须持有海道发放的通往各地的许可证,但不允许外国人进入福建。同样,广东省允许外国人入境,但不准当地居民下海。这是中国的一贯说法,我们不可不信。然而,中国将着眼于国家利益修正这些条例,这是不容置疑的。西班牙人在获得从漳州到马尼拉的自由贸易权之前,曾在中国陆地和沿海大举侵犯数年之久,中国人惊慌失措,被迫准许他们在海上自由通行。葡萄牙人在获准落脚澳门之前,也是先采用武力行动,在中国沿海张扬他们的名声的。东印度公司总督库恩正是借鉴这些方法,才决定在中国沿海先以炮火开路,而后又经占领澎湖才首次使我们的名字在中国被人所知。从中国的海盗身上,即可得知如何向中国皇帝施压。看看郑芝龙、李魁奇与钟斌等人,每一个海盗只要掌握了权势,立刻就会有另一人将他推翻并取而代之,其势力之大迫使中国官员必须采取各种方式以求控制他们,包括对他们授予海军将领的职位。我们在中国海岸期间所表现的对中国的礼貌、仁慈和义务,无论是击溃势力强大的海盗李魁奇,还是其他的事情,都没能促使我们获取在中国的自由贸易。我们与中国人之间永远不会保持和平。如果我们想享受优惠和自由,对中国人要用暴力和武力制服,这对于减轻公司无法承受的沉重负担,增加与日本的贸易,是极为必要的。”

普特曼斯于1633年4月23日到达巴达维亚,29日成为东印度公司评议会委员,任期三年,月薪300荷盾,并继续担任大员长官之职。他在述职时指出:“一官及其他中国官员宣布禁令,不但不准许在漳州贸易,且禁止一般官民对我方供应商品及做贸易,犯之者重加处罚。因此,余等在该港无法采购食品或木材,由于周密的戒哨,个人夜间亦不得前来我船。”他建议:“此项严重禁令,势将继续执行,中国人将遵守旧法不与任何外国人在沿岸贸易,是故,自由贸易非以武力开始不可。如果对中国人展开激战,对来自马尼拉等地的戎克船,亦应不予分别地加以袭击,盖以炮火及刀兵迫临沿岸,当能获得良好条件的自由贸易。”

4月30日,巴达维亚总督与东印度参事会通过了普特曼斯的提议,决定:“对中国发起一场严酷的战争,因而需派去大批人力、海船和快艇,以获得所希望的在中国的自由贸易,同时保证公司在东印度的其他事务不受阻碍。毫无疑问,根据以往的经验我们将达到目的。”显然,他们已经忘记了荷兰人被迫毁城离开澎湖的教训,企图再次施加军事压力逼迫中国开放贸易。

5月14日,巴达维亚派出快艇“布卡斯特尔”号(Boucaspel)前往大员,通知代理长官高级商务员库科巴科尔(Nicolaes Couckebacker)这一计划,提醒他加强警戒,并命令他将大员所有的戎克船和中国人派出,用以支援即将赶到的舰队。这次,东印度公司集结了一支比10年前雷约兹舰队更强的舰队,调动了15艘战船,约1300人的兵力,这还不包括大员的船只与兵力。6月2日,普特曼斯出发前,巴达维亚总督与东印度参事会训令他:“使用武力以开始中国贸易,袭击海盗刘香,猛烈进攻中国沿岸。”

开航的荷兰船

包括普特曼斯在内的东印度公司上层显然对这场战争信心十足,这从他们庞大的作战计划中可以看出来:

第一步,“迎战刘香,在他躲藏的地方予以突然袭击,并用夺得的人和船加强他(普特曼斯)的船队和人力”。

第二步,“截击由菲律宾返回漳州的帆船……然后进军漳州湾,攻占鼓浪屿及其堡垒……摧毁漳州湾内所有帆船和其他运输工具,其中有完好值得保留的可收管留用。此后,派快艇和帆船占领从南澳到安海的整个中国沿海,对从暹罗、柬埔寨、北大年和交趾及其他地方来的船只,不加区别一概拦截”。

第三步,“率领其全部力量从中国南部转移,驶入福州湾,一路上可烧杀抢掠,毁掉视野内的一切。尽可能保全中国人的性命,最后带他们到驻福州的巡抚那里,控诉我们的损失……提出的条件是不与巡抚、海道和其他下属官员沟通(我们不能轻信他们的许诺),而是直接与中国皇帝交涉。该条件未免有些过分,但只要他们能准许我们自由、优惠和无障碍地贸易,我们便心满意足”。

荷兰人还对达成主要目的之后的行动,进行了三点补充:

其一,“前往广州湾,这样从南到北,烧杀掳掠,直到广东的地方官郑重地准许我们自由无障碍地贸易,并只限于我们”,而且要“对澳门发起毁灭性的攻击……可摧毁所有的堡垒,按我们的指令只占据其中最优良的工事”。

其二,“对麻豆和小琉球岛居民的凶杀行为严加惩罚,斩草除根,以警他人”。

其三,“考虑攻占福尔摩莎岛北部的西(班牙)人基地——鸡笼和淡水”。

7月5日,普特曼斯的舰队于中午到达南澳,与大员派来的快艇“门鸡”号(Kemphaen)及3艘戎克船会合。他们想去寻找刘香的踪迹,但得知郑芝龙在广东与刘香恶战一场,“掳获十一艘戎克船,刘香逃去北边,一官已回去厦门”。实际上,在普特曼斯去巴达维亚述职的时候,郑芝龙一直在与又流窜到广东沿海的刘香战斗。

崇祯六年二月二十六日(1633年4月4日),郑芝龙与刘香会战于广河赤岗头,“斩获贼魁崇武七、许龙、陈瑞善等,并伙党五百余名,首级六百余颗,焚夺乌尾船一十五只,铳毙溺水者又不胜屈”。之后郑芝龙乘胜追击。在追击时,郑芝虎在竹蒿屿不幸遇到台风翻船,与300余名士兵一同葬身大海。郑芝龙虽遭丧弟之痛,但仍“复督陈鹏等奋力穷追,再战于雷州白鸽,夺焚多船,擒斩一百三十九名颗”。此后,郑芝龙返回福建。

外国版画:1665年的广州

7月7日,普特曼斯召开评议会。“议会与长官阁下都同样认为,中国人由于恐惧,(跟以前一样)会再用漂亮的言谈来误导拖延我们,使我们耗费很多费用。因此,我们要遵照总督阁下与东印度议会的指令,用最猛烈又尽量少流血的方法,向中国开战,去攻击、夺取他们的船只。” 普特曼斯下令快艇“布列丹”号(Bredam)、“威棱坚”号(Wieringen)与“瓦尔蒙德”号(Warmondt)及一艘戎克船留在南澳,将附近船只统统烧毁,抢走货物。完成此项目标之后,为了加强对中国沿岸的封锁,“布列丹”号及一艘戎克船前往达濠半岛的马耳角(荷兰人称为“好望角”),“威棱坚”号及一艘戎克船前往钟湾(诏安湾),“瓦尔蒙德”号前往东山,劫掠中国人和葡萄牙人的船只。而大船“密德堡”号(Middelburch),快艇“德西”号、“韦斯普”号(Weesp)、“库克科”号(Couckercke)、“卡德歪克”号、“海堡”号(Zeeburch)、“萨利姆”号(Salm)、“门鸡”号和戎克船“打狗”号(Tavcoya)前往漳州湾和厦门攻击烧毁船只。荷兰人最后强调:“鉴于在夺取战利品时,经常出现混乱无序的现象,因此要发出公告,贴在每艘快艇上,禁止任何人越轨伤害中国人,更不许杀死中国人,每一个人都要继续拿着武器,静静地留在船里。”

7月11日,南澳舰队司令官布朗(Claes Bruijn)在南澳岛以南,与一支由26条大小不一的战用帆船组成的中国船队遭遇,但该船队所处海域水浅,“致使我船队无法靠近,只能以我们的大炮为掩护,派出3艘导航船和2条小船,每艘导航船配备士兵18名,每条小船4名,前去攻打,将所有的南澳人烧成灰烬”。分守漳南道右参政施邦曜对此报告:“六月初一日(7月6日)以后,夷船大小二十余只,陆续抛泊外屿。官兵见势大难敌,固守陆岸而不敢挑衅。至初六日(7月11日),夷难突发,贼船夹攻南澳,官兵拒敌血战而死者一十七人,把总范汝樛中弹重伤。彼此各发铳打,先烧谢奇一船,又延烧四船,而我亦焚夷哨三船。”当然,被南澳水师焚毁的“夷哨三船”,只是小船和导航船。

荷兰人绘制的漳州湾海图

同日下午,普特曼斯率领的主力舰队驶入漳州湾。次日黎明,普特曼斯以“德西”号为旗舰,“韦斯普”号为副司令旗舰,率“库克科”号、“卡德歪克”号、“门鸡”号驶入厦门港道,“海堡”号、“萨利姆”号、“打狗”号则于厦门北侧策应围堵,防止中国船逃跑。

普特曼斯先派副司令前去侦察“在厦门市前方有多少船只,如何停法,以便能更顺利地进去攻击”。侦察过后,荷兰人“更有信心,今天就开始攻击”。“(普特曼斯)勉励各艘快艇的船长们,要作为公司勇敢而忠实的仆人,管好自己的部下,使得一切都能顺利进行……遂于祷告并好好勉励水手与士兵之后,下令起碇,挂着太子旗驶入港道,一直进入到一官的舰队中间才抛锚停泊。在发射第一发炮弹的同时,降下太子旗,升起发动攻击信号的红旗,其他4艘快艇也跟着更换了旗帜,一起猛烈炮轰上述那些戎克船。最后,那些戎克船都没有抵抗了,陆地更没有抵抗了,所有中国人都逃命去了。”

为了节省火药,普特曼斯下令停止射击,并派遣船员登上小艇,以人工方式烧毁、击沉中国舰队。《东林列传·邹维琏》对此记载:“红夷复采大艘突入中左,焚我战舰,军官数名死伤。”此次战斗,郑芝龙等人可说损失惨重,荷兰人称:“一共击毁他们25-30艘大的战船……20-25艘其他小的战船……所有的戎克船,除了3艘大的及几艘小的以外,都予毁坏了。”福州兵备道右布政使张天麟则报告:“是日,芝龙部下焚船十只,张永产部下焚船五只。”中文史料没有提到荷兰人的状况,《热兰遮城日志》则记载:“我方除了丧失一个人以外,其他都毫无损失,那个人是在一艘戎克船爆炸时被一起炸死的。”

当时,郑芝龙的舰队是按照欧式设计建造的巨大船只,“配备完善,架有16门、20门,甚至36门大炮”,这些“中国战船上装配的重炮比我们(荷兰)的一些快舰还要多”,而大部分的中式帆船只能架设6-8具小型火炮。普特曼斯对此深感惊艳,他写道:“有人曾提,在这个国家,以前从未有人像一官这样按我们荷兰模式建造庞大精致、装备精良的帆船及舰队,他还在船上装配了一部分能被拖动、带有环栓、置于双层甲板间的大炮。”《东印度事务报告》也记载:“据中国人自己称,中国从未整训过规模如此强大的舰队。”

但即便这样,这支舰队仍因荷兰人的偷袭而被摧毁,可以说精锐主力尽失。郑芝龙之所以被荷兰人的偷袭打得措手不及,是因为他的舰队刚从广东回来,还在厦门休整清洗战船,准备北伐刘香,而管辖厦门海域的泉南游击张永产则在泉州料理会剿船械。郑芝龙先前写给普特曼斯的最后一封信中充满了安抚的语气,并说:“已经确实决定,准许8艘戎克船自由无碍地运送各种货物前往大员交易。……收集大批的生丝、布料与其他货物。”虽然普特曼斯没有回信,但郑芝龙完全没有预料到接下来会是这种局面,以为这些荷兰船是友善的,所以对来敌毫无戒心。

此后,荷兰船封锁漳州湾,横行于鼓浪屿、金门、厦门之间。福建当局因战力损失,无力再战,只好派人到荷兰处协商。双方的协商就在荷兰人的抢掠下进行。

12日傍晚,一名中国官员和两名华商来到普特曼斯处,对荷兰人的突袭表示非常惊讶。14日,普特曼斯也接到了郑芝龙的来信,他在回信中“理直气壮”地声称:“我们基于一些合情合理的理由,需要向中国采取作战手段,造成作战的原因在于中国的大官们,而不在于我们,现在战火已经烧到他们的大厅来了。这场战争,因神的怜悯,希望就此圆满结束。” 普特曼斯还释放了全部中国俘虏,“用以告诉中国的大官们,我们所要的并不是杀人流血,而是要用所有的友谊寻求跟商人的无限制交易”。

17世纪欧洲人描绘的中国战船

但这之后,荷兰人仍继续骚扰沿海一带,除了到处抢掠食物之外,还强迫厦门、金门、烈屿、鼓浪屿及其附近各岛之人每周提供25只牛、25只猪、100只鸡,否则就再度攻烧。

7月17日,普特曼斯考虑到人力不足,且中国往返马尼拉的商船也开始往来,于是不再攻击鼓浪屿和漳州河上游,改为封锁海面和掠夺船只。“海堡”号、“芬洛”号Venloo, 7月16日从巴达维亚到来。与一艘戎克船前往北边,去围头湾附近巡弋,封锁安海和金门整个海岸;“萨利姆”号、“门鸡”号与一艘戎克船则前往南边,去马嘴湾附近,以便占领整个漳州河及金门、烈屿之间的航道。19-22日的4天内,荷兰人共掠夺7艘商船,只有1艘逃走。可以说,荷兰人彻底地封锁了厦门湾。

福建当局的反应依然老套。7月24日,两名郑芝龙与福建官员的代表带信给普特曼斯,内容仍是强调荷兰人要带兵回到大员去,释放夺取的戎克船,如此将带各种货物前往大员贸易,并斥责荷兰人的偷袭行为,还建议普特曼斯立即前往厦门签订协议。普特曼斯对此种长期以来不能改变现状的协商十分不满,在回信中充满抱怨:“请想一想,有多少年了,我们连续不断地请求,要跟所有商人自由交易。啊,我们撤离澎湖城堡就是在得以享受这种贸易的承诺下进行的《热兰遮城日志》译注:这里说法是片面之词,与当时撤离澎湖的情形不符。,我们打败海盗李魁奇,对中国各种效劳,而且有那么多次用我们自己的费用来保护中国的疆土,并且用尽所有我们能用的方法,要来获得这自由的贸易,但所得到的是什么结果?只得到一个许心素,他让我们预付10万里尔给他,而在6个月后才带货来。之后就必须随他的意思,不照市价来交易。还有就是一官,他满口答应,要让一两个商人来与我们交易,他自己也因此获利,但他们运来的货物都只够我们四分之一的交易量,剩下的资金都得年年毫无收益地积存下来,造成公司很大的损失。”

外国版画:1655年的金门

7月26日,两名代表再度前来,带来泉州海道、厦门游击与郑芝龙的三封信,再次强调了24日信件的内容,并要求荷兰人对战争损失做出赔偿。郑芝龙还在私人书信里痛斥普特曼斯说:“你难道以为这样的举动很高明?我以为你是以朋友的身份前来,是来从事贸易与商业活动的,但你却趁戎克船搁岸清洗的时候去偷袭,不预警就发动攻势!你的行为与海盗无异,不算公司的胜利!你若事先宣战,我就会正大光明地与你在战场上兵戎相见。到那时候,谁战胜,谁才光荣。我会主动出击,不要以为你和你的舰队能够在中国的航道里停留多久!”荷兰人对此称,“这是一件重大的事,长官阁下将与议会商议,然后用书面答复协议”,并请两名代表过几日再来取。

普特曼斯召开评议会,认为:“我们在此之前也曾为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迷惑,现在不能轻信这些中国官员虚假的许诺。”他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战争,在中国沿海大肆烧抢,直到中国大官对我们海上的威势和能力有所见闻,满足我们的要求,准许我们自由无障碍地贸易。”但他同时感到兵力不足,于是改变最初的作战计划,转而联合海盗刘香。27日,普特曼斯派出三个荷兰人送信给刘香、李国助和另一名海盗,问他们是否愿意与荷兰人联合起来对中国开战,并提到愿意收购他们所有的货物,而且提供大员、巴达维亚及其他要塞之处让他们自由停泊买卖。

荷兰人一边不动声色地布置,一边仍与福建当局交涉。对28日来要回信的代表,荷兰人表示尚未完成,要他们稍待。29日,荷兰人回信,要求如下条件:

一、我们唯一的目的,只有继续在漳州河、安海、大员、巴达维亚,跟所有的人自由贸易,就像我们以前所承诺过的那样。

二、为此目的,我们要能在鼓浪屿建造一个坚固的建筑物,使我们能在那里进行贸易,并能确保我们的货物。

三、我们还要能同时有8-10人在海澄、漳州、安海、泉州以及其他邻近地区,毫无阻碍地自由通行买卖。

四、到那时候,我们的船只也要毫无干扰地在鼓浪屿、厦门、烈屿、浯屿及其他优良的停泊处停泊。

五、不再允许任何戎克船前往马尼拉、鸡笼或其他我们敌人的地方,只许前往巴达维亚。

航行的荷兰船队

六、我们在厦门或其邻近地区,也要具有法律权益,对所有旧的负债者都能在法官面前提出控诉,如负债者已经死亡,照中国的习惯得控诉其遗产继承者及朋友们。

七、我们可以用自己的费用,请3-4人作为我们的代理人继续驻在福州,以便用他们良好的知识,来处理两国人民之间的意外事故。

八、我们只跟被完全授权或有权决定的国王特使谈判交涉,其他人不得派人来谈判交涉。

荷兰人最后还强调:“至于中国被我们开战攻打之事,那完全是他们应得的惩罚,咎由自取,因为他们一年又一年地用谎言欺骗我们,搪塞我们,使我们享受不到自由贸易,反而遭受沉重的负担与庞大的开支。”

普特曼斯根本不了解中国,以为这样便可把明帝国吓倒,就可以为所欲为地垄断中国的对外贸易。结果,他们所开列的条件没有得到郑芝龙和邹维琏的正面回应,事实上福建当局不可能在战争威胁下接受如此协议。较早时,明廷对于“红夷挟市”,曾提出“开洋互市”的讨论。崇祯皇帝对于朝中大臣“开洋应否,未见确议”显得不满,着令详查开禁利害。勘察大臣到福建后,会同巡抚邹维琏调查地方意见,结果是“大约主开而不主禁”,因而建议:“今日开洋,全为民计,非为夷计。”开放船只到大员贸易几成定论。可惜的是,开洋之说还未落实,荷兰人便已发动战争,一切已来不及挽回。

在这期间,荷兰人准备再度发起攻击,并试着寻找海盗刘香以为后援。而郑芝龙也没有闲着,虽然他的舰队在7月12日荷兰人的偷袭中被摧毁,但很快又重新整备妥当。8月3日,荷兰人夺得一艘中国舢板船,从船上俘虏那里得悉了郑芝龙的准备情况:“那些大官们正忙着准备火船与战船,即在海澄准备19艘大的战船与50艘火船,在刘五店准备50艘火船,在厦门后方的石浔准备50艘火船,在安海准备7艘广东的戎克船与9艘马尼拉的戎克船,因此在那一带一共准备了400艘船。大官们在这些地方命令每一家必须交出一担木头或草,作为装备火船之用,并赠送每一个士兵2两银钱用以鼓励。在征战期间,除了必要的开销之外,每天还另加5分银给他们的士兵。每一艘火船将配备16个人,如果烧了荷兰人的船,将赠送那16个人每人200两精银。一官同时严厉下令,如果捕获长官普特曼斯阁下,不得将他杀死,要擒交给他或其他大官,不过如果捕获到其他较低阶的人,可自行决定把他们杀死,或让他们存活。又说,这些火船应该会在起东风并开始退潮时来攻击荷兰人的船,因为那时候,据说荷兰人就只有从厦门后方的排头逃走,别无他路,一官将率领100艘火船与战船等候在那里,烧毁或攻打要逃走的荷兰船,他的士兵们都已经知道这事儿了。如果不能用火船烧毁,那么在荷兰人一开始发炮射击的时候,他们就要上船迎战,来把荷兰人通通打败杀死,因为他们很勇敢,要打败荷兰人,就像他们在草场上拔草那样简单。最后说,大官们已经通告沿海各地,有人能取得荷兰人的首级的,将赠予50两银。”

布劳沃尔像

荷兰人显然对中国的兵力感到恐慌,于是马上撤到厦门,最后夜泊于浯屿和大担之间。普特曼斯在写给刘香的信中也承认:“一官屡屡用火船及兵船企图于漳州河压倒我们,(我们)不时受到损害及耻辱而不得不逃走。”上述消息也传到了巴达维亚,总督布劳沃尔对此也感到恐惧,他只能寄希望于上帝保佑:“即使中国的谣传不假,但万能的上帝已驾驭神风替我们出战,使敌方感到无法抵挡,以恶劣的天气惩罚他们,使浮头湾中的上述中国舰队全军覆没,所有帆船均保存下来(作为我们的战利品),众士兵丧命。”

荷兰人后在浯屿整兵,将10万里尔和一些重要的货物运到吃水较深、易受火船威胁的“密德堡”号上面,再由其经澎湖运往大员。8月9日,普特曼斯决议展开第二次攻击,“萨利姆”号、“门鸡”号、“芬洛”号和“布卡斯特尔”号(8月6日从大员到来)前往攻击厦门,航行极佳的“布莱斯维克”号(B1eyswijck, 8月7日从巴达维亚到来)与一艘官用戎克船前往马嘴湾劫掠往来马尼拉的船只。11日,普特曼斯加强了部署,命令由考斯特尔(Willem Jacobsz Coster)率领“萨利姆”号、“门鸡”号、“芬洛”号和“布卡斯特尔”号与戎克船“厦门”号、“打狗”号,“去发动第二次对厦门的攻击,并要去该岛后方,沿着排头、刘五店,继而从金门与烈屿之间一路攻击下去,把遇到的所有的海盗戎克船及火船通通毁坏……”

战斗中的荷兰船只

8月12日,考斯特尔舰队在厦门前后及鼓浪屿大肆攻击,遭到强烈抵抗。率“卡德歪克”号、“韦斯普”号在鼓浪屿策应的普特曼斯亲见“(中国人)从厦门的港外以及港内,用大炮猛烈射击我方的船只”。考斯特尔后来报告称:“进入厦门时,受到了中国人相当激烈的抵抗。登陆以后,中国人从厦门市郊的四个角落向我方冲杀过来。不过,我方用50个人向厦门市郊的四面发射步枪,使很多中国人倒下来,余下那些中国人立刻逃回街道里面,从那里用手炮及日本枪射击我方的人。有5个人因此受伤,但不严重,既无生命危险,亦不致残废。我方的人把子弹快射完的时候,退到了海边,并尽量把很多大炮钉死……从厦门后方继续航行,前往金门与烈屿,在那里掳得很多猪、鸡与其他新鲜食物,未再遇有力的抵抗。”夜间,考斯特尔前往浯屿与普特曼斯会合。兴泉道参政曾樱对此报告:“七月初八日(8月12日),夷乘风复突中左,张永产与同安知县熊汝霖,亲执刀督兵御之于海岸,夷才登岸,即被我兵弹死十余名,又焚其尖尾等船,夷实时返走扬帆去,未尝动我居民一木一草。”除了杀死荷兰人数目不合外,厦门方面的抵抗大体是勇敢的。

张永产与熊汝霖旋即兵分两路展开反击。8月14日,荷兰人记载:“天将黎明,看见很多中国戎克船从大担后方上来……已经有7艘火船接近快艇“韦斯普”号,我方的人蒙神保佑很勇敢但也很危险地把那些火船推开了。有一艘我们的戎克船奉命在旁边守候,那些火船开始靠近这艘戎克船,直到在被我方的人用大炮和步枪猛烈射击,才不敢把火船靠过去。等我们已经接近过来了,他们才通通逃到我们大炮的射程以外,沿着海岸去厦门了。”

另一路明军不久也出现了。“当我们再驶出港外时,看见另有一群船队向我们开过来,约有100艘以上,其中约有10艘广东的战船和10-12艘大战船,其余的是中型的及小型的戎克船,大部分都配备成火船。看起来,他们是要先抢占上风,然后用火船来攻击我们的船……但是那些中国人看到我们全力对付他们的船队,发射几发大炮之后,不等候我们就通通又进入港内去了。”

此后,厦门方面于8月18日派出“约有四十艘火船”,19日出动“一大群火船”,但都被荷兰人逼回,荷兰人仍聚于浯屿一带横行。此即为曾樱报告的:“张永产与熊汝霖复亲率舟师追之,直至外洋,两日两夜而后返。虽其时南风用事,彼顺我逆,未能得志于彼,然夷自是再进泊旧浯屿凡二十日,与中左相望,未敢复发片橹逼中左。”

8月23日,海澄官员派人送信给普特曼斯,继续展开交涉,但双方所提不脱离战事刚开始时的要求,仍无法达成共识。双方立场都很坚定,普特曼斯坚持要封锁海岸,继续攻击。但24日中午突然起了暴风,普特曼斯只得前往东山避风,途中遇到了由巴达维亚前往日本的“奥德瓦特”号(Oudewaater),船长戴维特(Davidt de Solemne)留下100个士兵、100个水手的援军之后,于9月2日前往日本。

期间,下席商务员米歇尔(Michiel Snell)于8月29日带回刘香与李国助的回信,信中表示有意联合攻击郑芝龙,但对荷兰人的立场十分怀疑。因为荷兰人为讨好郑芝龙曾保证过要消灭海盗,现在反而要与他们联合对付郑芝龙?不过信中也强调郑芝龙不值得信任,他们可以与荷兰人贸易。也就是说,刘香虽然对合作有所怀疑,但还是对荷兰人的提议相当感兴趣。于是双方开始商讨合作事宜。

9月14日,普特曼斯又收到李国助的信,对方表示消灭郑芝龙是双方共同的目的,会派人援助荷兰人。另外,为诚信起见,双方均须派一位重要人员互为人质。

9月19日,普特曼斯在回信中强调了荷兰人如何在厦门焚毁明军的舰队,而且现在还每天与明军作战,所以应该信任他们。纵使中国海盗与荷兰人互不信任,但是共同对付郑芝龙的目标使他们的行动渐趋一致,从而互相来往。

9月22日,几个海盗头目前来邀请荷兰人一起去抢劫一个有很多米和牲畜的岛屿,普特曼斯马上答应派考斯特尔前往,但因暴风延至10月6日才开始行动。

另外,荷兰人一艘搁浅的戎克船在10月10日受到明军的攻击后,在那附近的海盗马上进行救助,并拿来十余颗首级向普特曼斯邀功。

最终,刘香和李国助陆续派出戎克船加入了荷兰人的船队。

而荷兰人在东山避风时仍不忘展示武力。

8月31日,荷兰人进攻东山近郊,夺取一座小碉堡,烧毁邻近几个村子的房屋与200多艘船只。9月5日,荷兰人掠夺东山一带,抢了一些牛、猪、鸡等牲畜,同时与明军发生冲突,自称射倒很多中国人,荷兰人只有七八人受伤。9月8日,荷兰人又去一个岛上掠夺牛、猪、鸡,被数千中国人围攻,自称突围时射倒四五十中国人,荷兰人有四五人受伤。

期间,海澄官员再次派人送信给普特曼斯进行交涉,希望荷兰人停止战争,回到大员贸易,并说东山的人都是些贫穷的渔夫,不会对付荷兰人。9月10日,普特曼斯回信,提出在鼓浪屿建房屋、派代表驻福州等一如7月29日提出的条件,最后称如果协议达成,可以派兵帮助中国消灭海岸的全部海盗,还可以用新发明的威力强大的大炮和一批炮手、士兵援助中国抵抗满洲人。但双方依然没有产生交集,也没有达成共识。

此时,由于荷兰人犯中左所,烧掉许多兵船,崇祯皇帝相当不满,他派路振飞为巡按查办此事,下旨切责巡抚邹维琏“玩泄殊甚”,并要求邹维琏“督励道将,亟图剿御,不得玩饰”,又切责郑芝龙、张永产“疏防至败”。结果,郑芝龙官降一级,张永产官降二级,各戴罪自赎。负责福建大政的巡抚邹维琏在明廷的压力下,已不能有所妥协,他指责荷兰人“勾寇首刘香、萨倭渠魁李大舍(即李国助),合舟横掠于海上”,并下令“文武将吏,不许更谈‘互市’之二字,誓以一身拼死当夷”。八月十二日(9月14日),邹维琏抵达漳州“檄调诸将,大集舟师”,预备与荷兰决战。

但邹维琏对能否击败荷兰人,心存疑虑。因为荷兰人“其舟长五十丈,横广六七丈,名曰夹板,内有三层,皆置大铳向外,可以穿裂石城,震数十里,人船当之粉碎,是其流毒海上之长技有如此者”。福建水师与之交锋多次,并没有占到便宜,特别是澎湖一役,“用兵两载,费饷十八万,仅能焚夷夹板一只,虽堕澎城,徒台湾,而其出没闽地尚如故,则其强横可知”。他明白,没有郑芝龙的合作,根本不可能对付得了荷兰人。于是他先与郑芝龙沟通并晓以大义,向郑芝龙推心置腹道:“总之,为国为闽,并为芝龙,以拂之者,成之耳!无他肠也。”他又推诩郑芝龙是一名慷慨男子,使郑芝龙决心一战。

郑芝龙监修的荷兰夹板船,摘自《经国雄略》

邹维琏遂以郑芝龙为前锋,南路副总高应岳为左翼,泉南游击张永产为右翼,澎湖游击王尚忠为游兵,另有刘应宠、邓枢为中军,于九月十三(10月15日)日亲自渡往海澄督师。

《热兰遮城日志》9月23日记载道:“从当地居民那里听说,福州的军门亲自带领3000士兵,从陆路向我们赶来。因要准备大批的火船,已先派一官最小的兄弟郑鸿逵率领700个士兵前来了。”后来这消息被证实是传闻,但也可以看出福建巡抚亲征带来的紧张气氛。

实际上,郑芝龙知道秋风会带来风暴,因此静静地等待时机。荷兰人则于9月28日决定再次前往金门或围头湾,看看是否要对中国进行攻击,但因强风而终止。到了10月6日傍晚,就在普特曼斯与几个海盗同盟考虑着如何侵袭烈屿的时候,他们遭遇了强烈的北风。普特曼斯当时乘坐的“卡德歪克”号先与“德西”号撞在一起,后又碰上岩礁而触裂,“德西”号则被吹得不知去向,“布卡斯特尔”号也搁浅撞碎了,还有2艘戎克船遭遇了相同的命运,同行的海盗则损失了20余艘戎克船。

普特曼斯对此相当沮丧:“这真是又一次使公司遭遇挫折的意外事故,祈求神,使公司在这地区不断遭受的众多损失都能换来更好的结果,也使我们在遭受长久的逆境、患难之后实现我们最佳的愿望。”

几天后荷兰人获悉,“这场暴风在海澄、漳州河、刘五店与排头更为猛烈……停泊在排头、刘五店与厦门的一官的舰队,大部分沉没了,很多人因此溺毙”。郑芝龙也因此被巡抚斥责,撤销了兵权。对此,普特曼斯感到有些欣慰,他虔诚地感谢上帝保佑。然而,这似乎是郑芝龙故意放出的假消息,他制造了一个骗局。

10月16日,普特曼斯召开大会,决议为对付火船与中国人的袭击,要率领所有舰队前往料罗湾,还特别提出海盗船尾上要挂上带有白色公司标志的蓝色旌旗作为记号,以示区别海盗船与福建水师。海盗曾力劝普特曼斯先发制人,前往厦门后方发动攻击,在郑芝龙与邹维琏完成准备前摧毁福建舰队,但普特曼斯拒绝了他们的提议。总之,荷兰人与海盗刘香等人已合成一气,准备共同攻击福建水师。

10月17日,普特曼斯率领舰队接近厦门的时候,“看见厦门前方有25-30艘战船,其中有5-6艘大的,其余的都是中型战船,已扬帆泊在那里。他们出动了,好像立刻要来猛烈攻击我们,因此长官阁下立刻下令升起红旗,并准备迎击他们。那时涨潮,要驶入厦门是有危险的。有几艘戎克船在港道来回行驶,看起来是在鼓舞士气,但一直都保持在我们大炮射不到的远处。”普特曼斯此时从海盗处得悉,郑芝龙的舰队就泊在厦门内港,但只有“约20艘大的与30艘小的战船”,普特曼斯对此消息不以为意,继续前往料罗湾。

福建水师方面,自从九月十三日邹维琏亲自渡往海澄后,便积极备战,侦察荷兰人动向。郑芝龙报告称:“十五日(10月17日),卑职即督船只扼要乌纱头,据报夷船夹板九只,刘香贼船五十余只,自南北上,游移外洋。”于是他“督率官兵,各佥名号,同立战书,约为决战,诫以勿走”,并召集各路舟师聚集围头湾。

普特曼斯的舰队于10月19日凌晨2点到达料罗湾,当日他收到了一名信使带来的战书,有21名福建水师将领在上面签了名,内容是:“御枕岂容一犬蹋卧?尔等怎敢盘踞吾处!汝若急盼开战,且于中左所这边来,你我则可在大官前较量。若于海上,大官看不见。”普特曼斯对郑芝龙的这封战书大吃一惊,他认为这封信粗鲁无礼、自吹自擂,但是他仍然十分不安,向上帝祈祷:“祈求神赐胜利给我们,用以荣耀祂的圣名,使我们的繁荣昌盛高过这些无信的奸诈国民。”

普特曼斯并不敢去厦门那边,20日,他亲自上岸侦察福建水师的动向,21日又到舰队的每艘船上指导“如何列队布阵,俾能获得优势,并使火船的危险减到最小的程度……更勇敢地等候敌人,相机取胜”。但是他不知道九月十八日(10月20日),福建水师已顺利于围头湾会师,并已侦知荷兰人与海盗停泊在料罗湾一带,各将领一致认为“兵贵神速”,决定立刻出击。

1646年荷兰人绘制的厦门湾

九月二十日(10月22日)五更,福建水师从围头湾出发,直抵料罗湾,“天才黎明,果见夷船夹板九只自恃负嵎,贼哨五十余只往来驾驶”。郑芝龙立刻下令:“本部官兵前冲,务要攻擒夹板,而驾驶贼哨听各路零星哨船追捕。”邹维琏的差官葛聪也传令其他各路诸将或为应援,或为夹击,即以攻击荷兰船为主,迅速夹击。

福建水师的出击,确实在荷兰人与海盗的意料之外。海盗见势不妙,马上“弃普特曼斯长官于不顾,夺路相逃”。《热兰遮城日志》详细记录了当时荷兰人与福建水师的战况:

天亮前约15分钟,看见料罗湾最靠海的那个角湾有两三艘戎克船出来。我们放哨的戎克船,按照命令,发炮3响作为信号,于是我们立刻准备出战。那时天慢慢亮了,结集的中国国家舰队全部出现了,他们分成两队,兵力为140-150艘戎克船。其中约有50艘特别大的战船,其他的都是坚固的中型与小型戎克船。从中有一队向我们航来,极力要去抢占我们的上风,这事他们从上方无法完成。这第一队船队乃绕去靠近我们后方,要去绕过岸边,而其他船只则留在我们的上风摇晃。那第一船队抵达岸边以后,有几艘快艇立刻又从下方上来。他们看起来,配备有相当的大炮与士兵,士气旺盛,跃跃欲试,使我们确信他们通通是作战用的戎克船。我们在神的帮助下,打算击败这群说谎的人。这时他们分别向我们靠过来,有3艘同时钩住快艇“布洛克海文”号Brouckerhaven,7月27日从越南广南到来。,其中1艘毫不顾虑他们自己人便立刻点火燃烧起来,像那些丢弃自己生命的人那样疯狂、激烈、荒诞、暴怒。他们对大炮、步枪与火焰毫不畏惧,立刻将“布洛克海文”号快艇的船尾点燃,虽然该快艇还从船头用步枪、火器拼命抵抗,但已经完全没有希望摆脱他们。不久以后,据所能看到的情形,该快艇自行引爆火药,炸裂整个船尾,随即沉入海底。停泊在靠近岸边的快艇“斯洛特迪克”号Slooterdijck,8月28日从越南广南到来。被4艘他们最大的戎克船钩住,被中国人跳进船来。有两次,我们把那些中国人打出船外,但最后还是被接着跳进来的人数众多的中国人所击破,而被他们夺去了。快艇“威棱坚”号则拼命往港外航去,因为它被很多大战船追赶,那些大战船显然决定要来钩住它放火燃烧。快艇“库克科”号跟太多的中国战船交战,周围都被包围得我们再也看不见该快艇的身影了。最后,经过勇敢的抵抗之后,据所能看见的情形,它完全没有希望走开了,也距离我们很远了。“库克科”号后因“萨利姆”号及时救援,免于被俘。

我们率领“布列丹”号、“布莱斯维克”号、“海堡”号、“威棱坚”号与“萨利姆”号费尽力气终于摆脱了非常多的火船,往外逃去。我们现在才发现,真实的情形是,他们全部舰队都准备成火船,他们不是要来交锋作战,相反是要来钩住我们的船放火燃烧。即使是装备精良的最好的大战船,也是一钩住我们的船,就放火燃烧起来,一瞬间火焰就那么惊人地高蹿起来,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在那里稍事停留之后,全体转帆顺流,决定立刻航往大员,不再停留下去。

料罗湾海战

原来,郑芝龙与邹维琏拟定了一个“海战焚夷”的方略,将所有的船只都装配成了火船。早前,名将俞大猷曾提出了“海上之战无他术,大船胜小船,大铳胜小铳,多船胜寡船,多铳胜寡铳”的大炮巨舰海战理论,所以郑芝龙一直着力于按照荷兰式样打造新舰船,但新式舰船却因普特曼斯的偷袭损失殆尽。福建水师虽得到了郑芝龙老上司熊文灿援助的乌尾船,但若与荷兰的坚船利炮展开正规战则无异于以卵击石。不过荷兰大船终究是木制,最怕火攻,这是当时明人发现的道理:“夷舟坚大,剿灭之法,非短兵可接,小舟可及,计惟火攻一策”,“轻舟蕴火,编管秉秆,如墙而进,上风纵火,蔑不烬矣”。荷兰史料也多次显示荷兰船最怕火船攻击,比如曾称“对中国人的大军我们可不必过于忧虑,只要能保证我船在港湾不受火船的威胁”。

《台湾外志》针对中荷海战有许多精彩的描写,虽然书中记载此战发生于崇祯十二年(1639年),但杨绪贤等学者认为这其实就是料罗湾海战。此书记载郑芝龙战前叮嘱手下:“夹板坚牢难破,须用火攻,方得取胜。汝可选带惯水者……将大竹锯筒,每人腰间带两个,船中麻棕灌油,并硝磺引火之物,船头以铁链带钉……直冲到彼船边,将斧钉住发火,人跳下水,浮漾走回。”他们以竹筒当作救生圈,点火之后立即跳入海中,再由己方人员拉上船。《台湾外志》虽然有章回体小说性质,但这段记载似乎是真实的,《奉剿红夷报捷疏》里亦有“捞救郑游击放火烧夷船落水吴义等船兵二十七人”等记载。

火船战术。荷兰纵火船在索莱湾海战中袭击了英军后卫旗舰“皇家詹姆士”号,该舰被纵火船完全摧毁

郑芝龙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他描述攻击过程极为顺利,“真如摧枯拉朽”,他赞扬船只的指挥官同心协力,士兵也英勇不已:“将士浑身是胆,各效一臂。”此役,明军“计生擒夷众一百一十八名,馘斩夷级二十颗”。《热兰遮城日志》11月24日记载,约有100个荷兰人被俘虏;而明代文献记载,福建水师“阵亡者八十六名,重伤者计一百三十二名”,荷兰人则认为“中国人和船毫无损伤”。

明朝官员称此为“海上数十年奇捷”,邹维琏写道:“说者皆曰:闽、粤自有红夷来数十年间,此捷创闻。”郑芝龙也感叹这场胜仗:“似足以扬中国之威,而落狡夷之魄矣!”荷兰人则沮丧不已,普特曼斯认识到自己这一次以战迫商的计划已然破灭。他写道:“因为这场战败,我们的力量已经衰弱到本季在中国沿海不能再有任何作为了。”后来巴达维亚总督布劳沃尔也不得不承认:“我们去年发动的战争结果足以表明,在中国的自由贸易凭武力和强暴是无法获得的。”

借助料罗湾之战的胜利,郑芝龙不仅向荷兰东印度公司证明了谁最终才是中国沿海的主宰,同时也向明廷显示只有他才能够化解荷兰人带来的危险。战后,郑芝龙恢复原职,而巡抚邹维琏遭到革任回籍的处分。关于邹维琏被革职的原因,《明史》明白地说:“当国者温体仁辈雅忌维琏,而闽人宦京师者腾谤于朝,竟坐是罢官。”这背后肯定有郑芝龙的影子,因为郑芝龙仍有用得着荷兰人的地方,他只需要满足荷兰人一定程度的贸易需求,让他们无意再挑起战端即可。而邹维琏却一再反对与荷兰人贸易,认为将他们彻底驱走才是正道。

料罗湾海战中荷兰人进攻及掠夺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