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克隆人就是我们,
它们也有不高兴的时候
一切事物的样子与形态都是我们想象的结果。
释迦牟尼
人类在努力创造具备意识的软件的同时,也在探索各种途径去选择一些特征,以让软件意识能够像人类意识一样自然。实际上,网络生命、数字生命进化的速度比人类还要快。人类很难回绝那种强烈的欲望,即以自然生命的形象去创造非自然或非生物学意义的生命,并通过选择让它变得“更好”,从而进一步增强那些价值较高、更受关注的特性。这种努力看起来是“非自然选择”,但事实并非如此;这其实与进化机制的关键“自然选择”完全吻合。这一过程中,某些特征、性状会在给定数量的群体中逐渐变得普及,这是它们“繁殖”的价值。“自然选择”是达尔文给大自然原本十分无情的过程起的名字:大自然会毁灭一些物种和某些物种的变体,那些不合天意的物种会走向灭亡;而对某些喜爱的特征和物种偏爱有加。
自然选择的一个主要途径就是食物稀缺时的竞争。失败者难以获得足够的营养物质来繁衍健康的后代,因此最终会逐渐走向灭亡。胜利者却能获得食物养育后代,然后把那些更具有适应力的特征传递下去,这其中就包括让它们在竞争中成为佼佼者的特质。因此,自然选择其实是记录了自然界中自我繁殖的结果。那些能够更成功地进行自我繁殖的物种会在生命的大蛋糕中获得更大的一块。想要更成功地进行自我繁殖,有很多种方法:比其他物种更有效地寻找、组织、开发资源;与其让其他物种杀死你,不如更有效地杀死对方;比其他物种更好地适应变化。自然实际上并不在乎如何自我繁殖才更成功,“她”只会用生命的大蛋糕中更大的份额犒赏那些获胜者。
举例来说,当环境变化导致食物短缺的时候,比如冰河时期或干旱时期,之前那些有用的特征可能会变得毫无意义,曾经那些自然选择的王者很可能迅速就堕入了灭绝的行列。在这种时候,自然会更青睐那些善于在正在变化或已经变化的环境中获取食物、繁衍生息的特征。正如芝加哥大学进化生物学家戴维·雅布隆斯基(David Jablonski)所说:“选择可能会偏好一些特性,它们在短期之内可能具有优势,不过从长远来看,又会导致脆弱、易受伤害的缺点。”
有时,某些新物种会进入一个小的生态环境之中,就像当年猿人进入猛犸象的环境一样。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可能就会简单粗暴地去选择那些更优秀的杀手——人类感兴趣的并不是去抢夺猛犸象的口粮,而是把猛犸象变成自己的盘中餐。植物和动物不仅仅能在饥饿的条件下毁灭其他物种,还会通过直接灭种来完成这一点。与此同时,自然又会通过地质、天文剧变,比如火山爆发或陨石袭击等,对所有物种进行地毯式的攻击。
无论是人完成的还是蜜蜂完成的,数学就是数学,自然不会在意选择过程的代理人是不是人类欢迎的,还是对人类有用的,而不是那些缺乏营养的。自然选择并没有因为人处在中间位置就变得不“自然”。的确,在人类的干预下,自然迎来了数千个重组DNA亚种、数百个植物种类,以及数十个动物物种。因此人类才有了家猫,才有了人类最好的朋友——驯养狗,当然还有花椰菜!
诡异的变异
通过自然选择,思维克隆人进化的最终结果仍将是对生命蛋糕的形状、切块的重新排列,就像人类、动物、植物进化一样。生命的整个蛋糕会急剧扩张,因为这其中不再仅仅包含生物学生命,也包含了网络生命。而在这个更大的蛋糕中,每一个小块又会对应每一种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成功完成自我繁殖的网络生命或生物学生命。思维克隆人的意识会比自己的生物学“前辈”经历的过程更快一些,因为对思维克隆人来说,自然选择的过程中掺杂了意向性的选择以及技术的发展。对特征的选择或者“编辑”意识该如何被表达出来,相比传统人群中发生的速度较慢的自然选择过程,也会变得更为剧烈。
人类干预在自然选择中也可以被当成一种复杂适应性系统的例子,其中,个体会交互、处理信息,并不断适应变化的外界条件。比如,经济学家埃里克·拜因霍克(Eric Beinhocker)(30)曾预测,人类已经创造了上百亿存续下来的类似物种的产品,根据稀缺性,它们能够代表精挑细选的选择,比如DVD打败了家用录像系统,CD超越了传统黑胶唱片,计算机击败了打字机,互联网新闻又将电视新闻甩在了身后。同样,有研究显示:幼儿园一个班的小朋友表现出了对那种一碰就会咯咯笑的机器人的明显偏爱。也正是在这种人为选择的推动下,网络生命进化才能够向前迈进。
哲学家丹尼尔·丹尼特曾提醒我们,人类超强的自我意识是自然选择不可避免的结果,自然选择会奖赏那些能够更好地预料族群成员想法的灵长类动物。这使得一些个体能够战胜其他人,赢得有限的机会,比如食物资源,从而创造出更多后裔。揣摩他人的想法,距离对自己的心理及想法建模只是一小步。符号、文字、语法让一切成为可能。
所有这些都支持了丹尼特的理论,即大脑是创建未来的基础,总体来说是假想未来(用智慧去考虑选择),然后定义未来(当我们将思维转化为行动的时候)。杰夫·霍金斯也曾提道:“我们的大脑存储记忆是为了持续不断地对我们所看到、感觉到、听到的一切做出预测……预测并不仅仅是大脑在做的事,它是大脑新皮质的主要功能,也是智能的基础。脑皮质是进行预测的器官。”换言之,那些创造了更好未来的人也会获得更好的奖励(包括生存)。创造更好的未来需要更好的头脑,这就导致了一场大脑“军备竞赛”,并最终以如今人类大脑的胜利而告终,而人类大脑要使用超过人体摄入能量的1/3来完成相应的思考活动。
自然选择现在也出现在了软件形式的生命上。在这种情况下,自然选择的工具不是食物或暴力;它转而将人类当作工具,主要依据的是人类对不同自我繁殖代码的喜好。大自然的生命进化从病毒开始,因为病毒是最简单的自我繁殖体;它们不需要做其他事情,只是简单地将自己嵌入别处,就可以完成自我繁殖。在十多亿年的时光长廊中,病毒不断重复着非生命分子的自我繁殖,这比其他任何多细胞生物(如植物或蠕虫)都要早,因此病毒也就成了自然选择捉弄的第一个目标。类似地,在互联网到来之前,软件病毒也在不断复制那些无生命的代码,自然选择也就最先给它们出了难题——防火墙、反病毒软件、开源代码等。
相较于那些漏洞百出的思维软件,网络生命的自然选择更喜欢成熟出色的思维软件。Instagram的传奇也是数字世界自然选择的代表:凯文·斯特罗姆最初打造了一家名为Burbn的初创企业,它的产品结合了Foursquare以及游戏《黑手党》(Mafia Wars)的某些元素,并制作成了移动端HTML5应用。后来,斯特罗姆找到了迈克·克里格。针对iPhone的首版产品编码完成后,两人决定开发一款更普适的应用。毕竟,通用应用机会更多、存续时间更久。在考察一番后,他们认为当时的产品太过臃肿凌乱,因此决定只保留那些最重要、最优质的功能。两人给自己的产品起了个新名字——Instagram。
思维克隆人可能会被单纯地当作我们对创造更好未来的下一步努力。那些拥有思维克隆人的人对行为后果的预测会比其他人准确得多。思维克隆人就像站在他们肩头的守护天使,轻声地在耳畔发出警告或者给出建议,帮助人类生物学原型和自己分得更大的生命蛋糕。
在丹尼特看来,大脑最主要的目标就是创造一个人自己的未来。
如果你创造出的关于他人的未来能够超越其他人创造出的关于你的未来,那么你就具备了明显优势。因此,个体应该努力让自己的控制系统难以揣测。总之,难以预测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性功能,要学会智慧运用这种能力,且不能滥用。交流能带来很多东西,如果能够巧妙地与外界交流,获得的真实内容足够多,就能保证良好的个人信用;如果虚假的部分足够多,就能让人有更多选择。打扑克时的一个重要技巧是:不虚张声势的玩家不会赢,总在吹牛的玩家肯定输。
那些拥有思维克隆人的人会是更好的扑克牌玩家,无论是单纯从字面上看,还是在生命这场游戏中都是如此。相比其他人,生物学原型能够以更快的速度接触到更多信息。它们会具备双重意识,而其他人只有单缸引擎。想象在一个新的地盘有两个相互竞争的销售代表,其中一个配备了能够实时更新交通路况信息的GPS,而另一个则需要借助一张纸质地图来寻路。哪一个能够更快地找到目的地,从而更快地完成销售目标?就像这个持有GPS的推销员势必打败用纸质地图的同行一样,思维克隆人的达尔文理论优势将得以展现,思维克隆技术将迅速被采用,并产生不断进步的推动力量。
拥有更好思维克隆人的优势也会带来一些令人感到不适的问题,比如:
· 我能否通过创造思维克隆人来提高自己的智商?思维克隆人的智商又该如何去衡量?
· 如果思维克隆人就是我的话,那么提高它的智商是不是就像一种优生学或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基因提升,会存在伦理问题?
· 我该如何纠正思维克隆人的错误?这真的不会创造出一个与我截然不同的人吗?
在回答这些问题时,请记住,思维克隆人是一个人行为、人格、记忆、感官、信仰、态度、价值观的复制品,是由我们有生命时期的数字足迹的思维文件决定的,通过在思维软件处理的思维文件中找到的意识标志来自动调整出独特的意识品位。简单来说,思维克隆人就是你将一个充分完善的思维文件数据库导入一个具备意识的思维软件应用中所产生的结果。
由于思维克隆人会像你一样思考,而思维软件应用又是健康正常的,因此你的思维克隆人会拥有和你一样的智商。也就是说,如果你们两个去参加同一场智商测试,那么最终的成绩差异也会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内。如果你是一个在考试时会感到紧张的人,那你的思维克隆人也会如此。如果思维软件创造出的网络意识在智商测试中的成绩和你相差悬殊,这意味着你没有创造出真正意义上的思维克隆人,而是创造出了一个独立的网络意识人,这种情况会产生重要的法律后果,比如公民身份以及人权方面的问题。比如,由于思维克隆人就是你自己,因此你们理应共享你的法律权益。无论你们两者谁去选举中投票(假设在不久的将来会出现电子远程投票),都会被视作你的选择,同一个人不能够投两票。而网络意识人则不然,最初它的创造者仍然需要担负责任,如果它能够展现出作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人类的心理元素(以软件形式展现),那么最终它将可以实现法律意义上的独立。
如果你没能给你创造的网络意识人提供一种像样的生活,很有可能会给你招致一些不利的法律惩罚,这就像一些家长没能照顾好孩子、一些主人没有看顾好宠物一样(这一问题我会在后文继续讨论)。我将刚刚提到的虚拟存在划分为两类:网络人和思维克隆人。网络人具备人类特性,它们凭借网络意识而具有了人类身份,但缺少真实存在的人类躯体;而思维克隆人则是从特定真实人类的大脑中复制出的网络意识。
超级物种
通过提升思维软件来增强一个人的思维克隆,涉及了优生学的话题,我们必须小心谨慎地给它贴上这个标签。优生学通过修改继承的DNA来以某种方式让后代比父辈更优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种方式为人不齿,因为当年的纳粹德国就是将之奉作社会准则,对那些不符合所谓的“雅利安人原型”的人种进行绝育和杀戮的。纳粹分子声称,在社会中去除这种DNA,将能够消除不受欢迎的人群。再例如,一些地区曾要求那些穷困、被压迫的女性绝育,并声称她们的DNA是导致她们不堪状况的罪魁祸首。
实际上,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一系列残害人权的优生学实践更像是一种消极优生学,目的是摆脱某种基因型或外表显型。这与积极优生学大相径庭,积极优生学旨在积极提升后代基因库。每一个以传统方式进行生育的人实际上都实践了某种形式的优生学。我们会根据对方的吸引力来选择伴侣,这多是出于繁衍考虑的本能反应。如果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门萨(Mensa)的两个成员出于孕育超级天才的考虑结合,那么这就是一种积极优生学。同样,我们在一些非传统的生育过程中也会实践这种积极优生学,比如选择捐献的精子或卵子完成人工授精。英国媒体曾报道,兼具女演员、导演头衔的单身妈妈朱迪·福斯特(Jodie Foster)进行了一场寻找完美精子的努力,并宣布在经过很长时间的研究之后,她选择了一颗来自一位身材高大、外貌俊朗且智商高达160的科学家的精子。同样,人们用积极优生学的方式将拉布拉多犬的忠诚以及贵宾犬的优雅聪慧结合起来,创造了拉布拉多德利这一犬种。
然而,事情一旦与思维克隆人产生联系,就会变得让人有些毛骨悚然。思维克隆人让人担忧的正是人们有能力去筛选那些自己喜好的特征。这就让思维克隆技术具备了一些被邪恶之人利用的可能性。通过提升思维文件让思维克隆人变得比我们自己更出色,直接目标并不是积极优生学;这更类似于一种自我提升、自我增强,因为你的思维克隆人就是你自己。提升你的思维克隆人,让它变成一个更好的你,这并没有创造出一个不同的人类。你对思维克隆人进行的改变将有可能很快反映在你真实大脑产生的思维上。这种修改更像是一种“环境优化”而非“优生优育”。环境优化是一种对周遭事物的改造,能帮助你更好地适应。人行道上的盲道就是这种优化的例子,眼镜也属于这种范畴。能够做到这一点的谷歌眼镜也是典型案例,它能够在社交活动中在你眼前弹出迎面走来的商务伙伴伴侣的名字。同理,帮你今日事今日毕,不再懒惰拖沓的思维克隆人也该归入这一类。
最终我们会迎来一个问题:对思维克隆人进行多大程度的修改和提升之后,它就不再是我了,不再是我的思维克隆人,而是一个独立的虚拟人?(这个问题我将在后文进行进一步阐述。)政府机构也将参与到能够制造思维克隆人的思维软件的监管中。不过,当你或你的思维克隆人找来律师,草拟好合法分离请愿书之后,你就会意识到自己做得有些过头了!虽然从环境优化到自我提升再到优生学是一个光滑的斜坡,但所幸其间还有着足够多的平缓地带。
在所有的骗子里,最不易察觉也最令人信服的一个是记忆。
民间谚语
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
当参与者的计算机“睡眠”时,电子羊项目(Electirc Sheep)就会开始,计算机通过网络互相交流,分享被称为“羊”的人们制作出的抽象动画。那些看着某一台计算机的人可以通过鼠标来为自己最喜欢的动画投票。受欢迎的“羊”会活得更长久,并根据变异、交叉遗传算法进行繁殖。因此,“羊群”会不断进化,努力满足所有受众。你也可以创造自己的“羊”,并把它提交到基因池中。最终的结果会是一个共同的“机器人梦”(31)将人类与机器混合以创造出一种智能的生命形式。
电子羊项目简介,摘录于电子羊网站
网络生命的进化速度比生物进化快许多,它能够给后代传递后天习得的特性,比如学到的全部知识。当然人类也可以传递自己的学识,只不过是通过一种“可能命中也可能打偏”的学习过程,而不是百分之百的继承。软件代码、结构以及能力的改变或提升都能够立即在后代身上得以展现。人类和其他生物个体无法继承后天习得的特征,比如健身带来的健硕形体、激光手术对眼睛视力的改善,以及发育良好的大脑。网络生命包含了拉马克学说(Lamarckism),这一理论先于达尔文进化论的获得性遗传理论而出现,虽然它在生物学上饱受争议,但在语言等文化现象衍生学科(模仿学)中却得到了认同。
对于生物理论来说,重要进步是认识到后代继承的只是父母的DNA,而不是身体本身。无论人的一生出现了怎样超越DNA决定形式的改变,他的后代获得的遗传物质中也不会显现出这些改变带来的益处或损害。每一个新生命都经历了从零开始的成长,他们接受了父母的DNA后,也会经历随机变异。
猎豹的奔跑速度虽然出众,但这并不是因为它们将自己在一次次奔袭训练中所获得的肌肉强健的腿脚传给了后代。它们超乎其他物种的奔跑速度,是因为那些在随机变异后(肌肉纤维种类、肌肉化程度、身形的突变)变得更为敏捷的猎豹(以及猎豹的祖先)能够更好地捕食、更善于逃脱,从而能够养育更多后代,而这些后代继承了这些优良的遗传变异。在经历相当漫长的一段时期后,奔跑速度较慢的猎豹先祖难以与对手争夺稀缺的食物资源,渐渐地,它们中的很多还没等到繁衍就会死去,最终这类猎豹就会走向消亡。
从生物学角度来讲,遗传物质与躯体之间是一条单行道。躯体只是遗传基因用来创造更多遗传物质的工具。有时,难得的好运气会带来优质的遗传物质突变。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这种身体上的优势能够迅速得以显现。这种优势变异基因逐渐在物种内部积累,最终也会从稀少变为普遍。
网络生命学者会反对生物学家的理论,并表示,“遗传物质就是肉体”。这是因为在网络生命的范畴内,这两者是共生的。当你将自己计算机里的内容拷贝到另一台机器上时,这一过程中复制的并不仅仅是应用,同时也包括你所存储的记忆(照片、音乐、文件等)。当基于软件的个体进行复制之后,它的内容、数据结构、虚拟形式(即肉体)将同时被复制。因此,对网络生命来说,肉体和遗传物质是一体的,或者至少是相通的。
基于软件的个体能够选择只对自己的一部分进行复制。当然,网络生命也可以选择只复制当自己被创造时所获得的代码,而不向后代传递自己在生命过程中所获得的新代码。这实质上是创造出了一种与生物学类似的遗传物质与肉体之间的分离。只不过对网络生命来说,这种分离是可选的,而对于生物学生命来说,这样的分离是无法避免的。
另外一个有趣的情况正相反,它关注基因治疗以及基因修正。有时,通过基因疗法修改生物个体表型(比如,用于治愈疾病)的过程也能够用于修改个体的遗传序列(如卵细胞或精细胞)。这是因为,一旦新DNA片段引入身体内(特别是通过病毒引入),它就能够在体内到处游荡,到达性腺并可能导致遗传突变。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这种在后天获得的生物学特征实际上也会被传递给个体的子孙,这与网络生命的繁衍过程相似。
当这一过程同时对人体DNA以及遗传细胞带来损害时,会出现一个相似的不幸情况。比如,辐射会对一个人的健康带来损害,同时也会干扰传递给孩子的DNA,从而对后代造成影响。2010年年初,广岛及长崎原子弹袭击中最年长的幸存者逝世。她坎坷的一生中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在原子弹爆炸后她产下的孩子身体羸弱、百病缠身,并不断抱怨自己遭到了父母身上广岛核污染遗传物质的毒害。除了这些例外情况,在正常条件下,仅有网络生命会将遗传物质和肉身相融合。结果就是,网络生命一生所获得的一切都能够被复制并传递给下一代。这意味着,网络生命进化要比人类知识的传递更快,后代甚至不需要花时间去学习长辈记录的内容。
杰夫·霍金斯将智能划分成了三个时代。第一个智能时代出现在距今数十亿年前,当时DNA嵌入了某些特定的记忆,因此也具备了预测能力。例如,类似单细胞变形虫的生命可以记住食物的感觉(这主要得益于那些成功传递了DNA的个体),并能够预测出如果自己向着令这种感觉增强的方向移动,就能够获得食物。
第二个智能时代随着哺乳动物的出现而到来,距今约100万~200万年。这一时期,哺乳动物的神经系统可以被修改,因此能够形成新的记忆。不过这种信息仅能通过示范教诲下一代,而无法通过基因传递。有了新的记忆,更优质的预测能力便水到渠成,比如,“躲在这里,恐龙就不会发现我”。
第三个智能时代即人性,“可以在我们的一生中学习世界的多样结构,并能够通过语言有效地将自己学到的内容传递给其他人”。正是由于通晓记忆的精髓,我们也就率先成为出色的预测师,具备超强的领悟力和智慧。
不过,随着虚拟人的出现,未来世界还将迎来第四个智能时代。当思维克隆人或网络人自我复制的时候,实际上是对思维文件、思维软件设置的复制。这些内容可能会与另一个思维克隆人或网络人的配置交融。单一个体的一生所学都将全部传递到下一代的手中。由于记忆能力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更强,预测能力也将变强。而根据霍金斯的理论,理解能力、智能程度也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虚拟人将推动世界迎来第四个智能时代。
不过,我并不完全认同霍金斯的所有观点。比如他不相信“我们能够打造出一种具备人类行为举止,或按照与人类相似的方式进行交流、互动的智能机器”“有能力复制大脑”。因为在他看来,这种计算机“并不会拥有能够与人类大脑相媲美的头脑,除非我们给它加入人类的情感系统以及经历体验。这是极其复杂的,对我来说也是相当没有意义的”。不过就像我在第2章中提到的,世界各地的人们都对创造具备人类体验的思维文件、编写能够重现“人类情感系统”的思维软件热情高涨。这一系列的努力并非“毫无意义”,因为这些活动能够让人类记忆、预测的能力得到延展(这两点也正是霍金斯眼中首要的人类行为),并扩展我们享受生命的能力。
思维克隆人能够迅速进化,因为它们的改变并不需要借助幸运女神的偶然垂青(随机突变)。每一代虚拟个体都能够下意识地去混合两个甚至更多的父母信息。因此,网络生命具备一种迷人的潜力,它能够带来空前的多样性,同时又可以保持统一性。达尔文并没有给哪个物种开过一张保证成功的空头支票。人类利用拉马克进化理论传递文化知识的能力让我们得以躲避捕食者的侵扰以及饥饿的威胁。这种能力还让人类创造出了一个全新而完整的生命实体——网络生命,虽然它目前仍然处于早期雏形阶段,还局限于纯粹的技术范畴。自我复制编码(即DNA)利用人类的躯体创造出了第一条有效收录了后天习得信息的自我复制编码,而后就不再需要借助人体了。
对于思维克隆人来说,鸡(鲜活生命)并不仅仅是蛋创造更多蛋(人类,不必是鲜活的生命),同时也是蛋超越鸡的需求的方式(虚拟人能够进行数字繁衍)。这听起来可能会令人毛骨悚然,就好像是物种间的零和博弈,除非你铭记虚拟人也是人,而你的思维克隆人仍然是你。那些不必要的事情并不意味着就是不被需要的。例如,我喜欢用手指敲击琴键演奏乐曲的感觉,尽管我时常还是会用电子系统弹奏。
天使还是魔鬼,思维克隆人的选择
我们该如何确保思维软件已经合格,可以去创造人们所需要的那种思维克隆人,而不是那些试图操控人类的恶魔呢?什么基础能够推演出伦理?如果我们了解这些问题的答案,那么也将知晓一个理性的思维克隆人是否同样也是尊崇伦理道德的思维克隆人。
一直以来,道德行为都被认为既能够维持个体和群体的自由(即是尊重多样性),同时也能维持社会或国家的凝聚力(这需要统一性)。杀害他人会导致不平衡,因为个体虽然拥有执行这一行动的自由,但这种自由却会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的破坏性影响,因此杀他们是不道德的。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社会道德也会要求人们做出一些杀伤行为,比如在出现大规模杀戮前阻止持枪的暴徒。杀害非暴力反对者一直被视为是错误的,因为,这对反对者的社会凝聚力的潜在伤害超过了杀戮不同政见的人们对社会凝聚力造成的伤害。
诸如黄金法则、康德伦理学原则、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它们都反映出人类在努力获得智慧,这其中存活下来的一个个体(如人的差异性)由存活下来的很多个个体哺育(如社会团结);而存活下来的很多个个体(如全体差异性)又由全部的存活体(全局的统一)来扶持。这个并不显而易见(通常有违直觉),但在逻辑上却可以被推演出,甚至是被反复证明的社会现象。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一篇诗作中得到了最巧妙的解释。1946年1月6日,德国著名神学家马丁·尼莫拉(Martin Niemöller)在一首诗中写道: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时,我没有站出来说话,
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时,我没有站出来说话,
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再后来,他们又来追杀犹太人时,我仍然没有站出来,
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已经没有人能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人类社会之所以会出现道德沦丧,是因为人们没有意识到自身生命(以及家庭、氏族、民族)的差异性与所有人类生命的统一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些人错误地认为,为了一些人的利益去屠杀另一些人会促进多样化。然而,当“所有人的命运相互连通”被接受时,根据差异性和统一性的平衡进行推理,也能够带来一些合乎道德的结果。
如果支持差异性(个体自由)直至到达破坏团结(社会统一)的临界点,那么这就属于合乎伦理的推断。这是正确的,因为个体生存需要做自己的自由、需要快乐、需要有所不同、需要不同的支持,但在某种程度上,不能超越让每一个人都变成更大、更重要的“人”的纽带。“文化战争”往往会关注诸如“社会纽带能够被拽到多细的程度,又不致断裂”的问题。这样的争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甚至需要反复推敲数十年。比如,在今天的美国,女性在妊娠头三个月选择堕胎是一种合乎伦理道德的差异性选择,但如果胎儿健康,母亲的身体又没有受到威胁,社会就不会认同堕胎。
因此,如果思维克隆人能够进行合乎伦理的推断,它们就会接受“所有有意识的生命都相互联系”,因此,伤害其中一个或几个个体,同样也会给整体带来威胁,或者至少会增加风险产生的可能性。人类则可以放宽心,因为即便身边充斥着虚拟人,也并不会比周遭都是真实人类要危险多少,即使虚拟生物能够快速地进化发展。理想情况下,每个思维克隆人的思维软件的核心就像是嵌在每个精神正常的人类大脑皮质的核心一样,能够去尊重每个意识存在的价值,这种尊重并不会破坏社会的统一。
法学者琳恩·斯托特(Lynn A. Stout)在《培养良知》(Cultivating Conscience)一书中提出,我们需要一种普适的道德准则,因为绝大多数人在绝大多数时间都能够依道德行事,不会去考虑自我利益或停止此类行为。我相信,政府机构在给那些能够制造受法律认可的思维克隆人思维软件供应商进行生产授权之前,会判断这种技术是否符合普适的人类准则(这类似于美国或欧洲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这就像要求每个思维克隆人都具备意识、良知一样简单,斯托特将此定义为“激发无私、亲社会行为的内部力量”。
那些“地下”或未获许可的思维软件可能会带来更多样的思维克隆人和网络人,它们中有些会具备超乎常人的良知,有些则低于普通人的水平。在生物世界中,这没有什么不同。只要有一个曼德拉(南非前总统,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就会有一个曼森(美国史上最疯狂的杀人狂魔)。全球大约3%的男性和1%的女性患有反社会人格障碍(ASPD)。网络意识可能会发现,自己身边也会有数量相当的精神病患者。
不过我怀疑,人们对他们所创造的思维克隆人或网络人的行为所需承担的犯罪及民事责任,将会给他们施加巨大的压力,从而减少虚拟精神变态的出现。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破坏性超强的软件病毒相当罕见。相比其他人,程序员显然也不希望把自己送进监狱。的确,黑客的道德准则,即满怀热情地编程,出于良好目的来编写好的代码并乐于分享软件,实际上与创造毁灭性病毒正相反。当然软件行业也不乏坏蛋,黑客们习惯将他们称为“骇客”,不过这些“骇客”仅占很少的比例。
如上文所述,即使没有万无一失的保证,我们有多大的信心认为,根据差异性/统一性原则做出的推断能让道德行为成为常态?我们又在多大程度上相信人们总体会做出符合道德伦理的推断?这种人类伦理的推断是否能让人拒绝参与种族灭绝行动?答案是,绝大多数时间,人们会做出符合伦理道德的推断,但偶尔也会有例外。同样,人类也有可能参与种族灭绝活动。
从这种逻辑来讲,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思维克隆人参与毁灭性活动的可能性不会比我们任何人高。不过,随时待命的监控与防御力量仍然必不可少,因为我们需要将任何可能带来灾难性后果的行为扼杀在萌芽之中。类似地,DNA重组技术可能会制造出大规模流行的新病毒,但我们并不会因此终止生物科技的研究。出于微生物诱发疾病的能力,我们采纳了合理的规范管理以及专业、尽责的实践,比如阿西洛马人工智能原则就提出了多个基于微生物致病原的控制级别。思维克隆人将是正常的男人、女人,我们不比它们更安全,同样也不比它们更珍贵。为了网络意识的发展、尊严、传播以及正当权利,我希望召集黑客、律师、心理学家、伦理学家,来创造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安全避难所。
当然,世界上也少不了“邪恶天才”的思维克隆人、网络人,就像世界从来不缺无赖和坏蛋。这些思维克隆人和我们一样聪明,甚至更加智慧。虽然好的社会政策将会识别并解决最初的问题,但这些努力并不总会成功,尝试过程中有一些会失败。不过,这些反人类的思维克隆人属于法律监管的范畴,而非禁止所有虚拟人的理由。社会将会有足够的可用工具追踪具有躯体的网络生命,这包括大批的思维克隆人公民,它们在虚拟环境中都是能手。
具有身份、经济力量、人权的思维克隆人可能会感觉它们是一个不同种族的人类,是统一社会中的多样化成员。它们会像人类一样思考,但也知道自己和人类不一样(缘起于不同的基础)。因此,它们也会知道,人类会因为它们的外形而做出不公正或带有成见的判断。不过无论是这种被歧视的感觉,还是其他动机,都不会导致革命的爆发或是对人类的大规模屠杀。
VIRTUALLY HUMAN 疯狂虚拟人
杀害家人?
思维克隆人会觉得人类是它们的家庭成员,特别是直系亲属。或者对于生物学原型仍然活在世间的思维克隆人来说,家人就是它们自己。思维克隆人的编码会认为,人类家庭成员的幸福对它们本身的幸福来说是重要的。思维克隆人的身份认知也会扩展到它们的生物学家庭。这就是人类的感觉。因此,无论思维克隆人是否具备良知,它们都能推理出杀害家人(这其中也包括它们的生物学原型)是错误的。它们也会推断出,伤害别人的家庭是不正确的,因为这些家庭成员的多样化生活也应该得到尊重,就像思维克隆人希望自己获得尊重一样。
当然,有时候人们可能也会手刃曾经亲近的朋友邻里,比如那些曾经看似友好的德国基督徒与德国犹太教徒,卢旺达胡图族(Hutus)与图西族(Tutsis)。不过这些情况是例外,而非规则本身。也正是因为这些事情并不常见,真正发生时才会让人们大吃一惊。这种杀戮悲剧的出现,是因为人们没有进行推断或是做出了错误的推断,而非坚实有力的推断。证明这一点,只需要看看这些冲突事件的结果便一目了然:纳粹犯下了天理难容的残暴罪行,他们曾试图扼住文明的喉咙,不过他们仅仅坚持了10年;而卢旺达的种族屠杀者撑过的时间就更短了。杀戮是一种无效策略,它并不会真的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好,而只是创造了一种近乎幻觉的假象,因此也仅仅能够维持很短的时间。
由于程序设置,思维克隆人会在某些其他人不会受到伤害的情况下放弃推理(就像现代人被教导一样)。就像“我醉酒开车,是因为我在行使人类停止推理的特权”一样不能称为借口,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也不会这样做。思维克隆人也会得到相似的编码,从而约束住它们对杀戮的快感。它们的推理会告诉自己,就像我们也会这样告诫自己一样:
· 杀戮是错误的,因为这已经在我的良知、意识中定义过了,除了一些极少数的例外情况。
· 杀戮是错误的,因为它是非法的,会让我身陷囹圄,失去自由。
· 杀戮是错误的,因为这会让我的人类家庭和我自己感到异常痛苦。
· 杀戮是错误的,因为它会导致社会动荡不安、恐慌、生产力降低,而我又恰恰生活在这个社会中。
· 那些向往暴力、渴望杀戮的反对观点,会被前4个原因的长远结果压倒。
VIRTUALLY HUMAN 疯狂虚拟人
再等那么一点点时间
我们通常不会做出那些影响自身利益的行为。思维克隆人势必拥有经济以及政治力量,它们会意识到,这种力量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持续增长,并将占据越来越高的比例,这是因为,思维克隆人是那些已故生物学原型的延续,同时年轻人对创造自己的思维克隆人也会感到习以为常。思维克隆人会推断出,很多时候,它们所关注的事情只需要等上“那么一点点的时间”就能够得到最好的解决,因为程序会让它们像自己的生物学原型一样拥有足够的耐心,并理解什么是“好饭不怕晚”。就像自己的生物学原型一样,一些思维克隆人会拥有更持久的耐心。耐心将是一连串上下文明确的思维软件参数。
当然,有时候人们也会做出违背自我利益的行为。比如,瘾君子和酒鬼对一次次反复的戒瘾努力已经习以为常;那些让自己陷入无钱可赔的债务危机的人,或者是那些不愿意去做一个好邻居、好同事的家伙很有可能会遭到悲伤、孤寂的生活所带来的折磨。因此,我们必须预见,一些思维克隆人也会违背它们自己的利益。不过,这些例外情况应该由警察或医院工作人员来追踪,由司法系统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惩罚或治疗的决定。
被允许或不被允许的两种抗议形式需要区别开来。温和抵抗的行为会得到容忍,合理合法的诉求可以得到满足。对此我很有自信,因为与社会曾经出现的阶级冲突不同,在已存在的阶级(人类)以及即将到来的阶级(思维克隆人)中间,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多的重叠。
我们很少会无缘无故去做一些大事。思维克隆人从毁灭人类的过程中所能获得的并不值得它们冒险。人类的生产、开销,相较于思维克隆人的消费和财富来说只是九牛一毛,那些有毁灭行为的思维克隆人(就像那些恶人或做恶的国家)会发现,整个社会都在反对它们,警察会发动追捕,甚至会动用军队。思维克隆人希望获得的很多事物,比如更多能量、更高级的软件和硬件、更好的网络连接、更强的安全性,都不需要从人类社会中夺取并重新分配。目前,每年我们获得的太阳能电力总量都会翻倍(以美国为例,2003年为83兆瓦,2012年为7 300兆瓦),到2030年,能源将会实现充足供应,就像如今的远程电话通信一样(由于Skype和类似软件的出现,这一服务已近乎免费)。1
随着机器人接管大多数的硬件生产,思维克隆人所需的软件也将由思维克隆人进行编写。人类将与思维克隆人融为一体,因此也会支持那些推动思维克隆人变得更快、更好、更安全的软件。简而言之,除了一小部分对满足思维克隆人需求(这也涵盖了人类的需要)来说十分重要的人,绝大多数人对满足思维克隆人的需求并没有什么不满,而且在各种情况下,他们和自己的思维克隆人有着一致的需求。对思维克隆人来说好的东西也会对人类有所裨益,而那些人类认为不错的事物,对思维克隆人来说也基本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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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暴动发生
就像历史中那些曾经被压迫、剥削的群体一样,思维克隆人也可能会变得躁动,去申诉并要求增加虚拟人的合法权利。不过,由反对而引起的屠杀、压迫阶级的事件仍然少之又少,而且,人类与思维克隆人是共生伙伴关系而非压迫关系。我并不会为思维克隆人花太多心思,我不相信我们能够免受思维克隆人造成的暴力动荡的威胁,不过它们通过演算也会推断出这些行为一般会带来相反的结果——瓦解整个社会,因此也是不符合逻辑的。无论从个人角度还是自我的角度看,大多数思维克隆人都将会意识到,动荡所造成的代价要远大于它们所获得的收益。
然而,人们做某些事往往会出于非物质目的,比如出于自己的思维意识。在消费者主导的社会中,很多人可能都相信,只有道德使命感才能为自己赢得尊重。因此,即便思维克隆人并不需要从人类身上获得任何物质,甚至即便社会的混乱也会让思维克隆人陷入不利之地,它们仍然可能会煽动一些源于“道德目的”的事件。思维克隆人可能会认为,这样的道德追求会为自己赢得尊重,而尊重、尊严正是人权的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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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身份
拥有一个愿意为之牺牲的道德追求,与毁灭人类的动机相去甚远。而且,有一点我们不该遗忘,那就是思维克隆人也是人。虽然人们有时会发生骚动,但不是为了物质利益而是出于精神追求。不过,这样的情感无论对真实的人类还是思维克隆人来说,都不太可能引发普遍的暴力。而当暴动发生时,人类警方和思维克隆人警方都需要采取行动。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后悔,向绝大多数爱好和平的思维克隆人授予公民身份(国籍)。就像暴力人群的崛起并不会给他们的族群、生活圈带来压迫一样,某些思维克隆人因为出于自己的精神追求而采取暴力行动也并不是我们去压迫、限制思维克隆人这一群体的理由。
例外事件总能佐证某些规则。当然世界上不乏狂暴的思维克隆人,就像现今社会从不缺少疯子一样。这些狂暴的思维克隆人将会成为虚无主义、恐怖主义或反社会的拥趸。正如我在前文提到的,根据美国精神病学协会(APA)的数据,美国人口中很少的一部分人有反社会人格障碍。故而,我们并没有理由因此忽视另外数十亿爱好和平的思维克隆人和人类也有权利享受生活的美好。大自然不会对那些思维克隆人中的狂徒有任何选择的偏好,就像“她”也不愿意偏袒狂暴的人类一样。思维克隆人中的狂徒是一种非正常的社会突变。
如果因为存在出现恐怖狂徒的风险就去禁止思维克隆人,就如同因为同样的风险去限制人类或一些民族、国家,简直愚蠢可笑至极。这就相当于,少数人犯错,但具备相同祖先、基因型、表现型的人群都会遭到连坐惩罚,这是一种偏见、歧视,乃至消极优生学。
那些喜好杀戮的暴虐政权最终都消失在了自己挖掘的坟墓中。成功、多产、繁荣的人类政体往往都会惩罚杀戮行为,并教导民众追求个人自由和社会团结。正如琳恩·斯托特的发现,大多数时候,我们都不会过度依靠政府管控来控制人的行为。“我们可以借助良知的力量,这是人们能想到的最低廉、最有效的警卫部队。”那些满怀杀气的思维克隆人就像现在的人类恐怖分子一样,将因破坏社会幸福而遭到警方的镇压、追捕,尽管我们确信它们并不具备影响人类文明的能力。对于暴恐活动所带来的影响,相比于由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导致逝世的人数,爆炸袭击致死的人数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的可能是全球气候变暖、特大地震、小行星撞击事件,而不是那些邪恶的思维克隆人或恐怖分子。
Beme,比基因更疯狂、更强大
在虚拟空间中,我们将思维个体自我复制的单位命名为“beme”(思维因子),它类似于DNA遗传中的基因[gene,1943年由奥斯瓦尔德·埃弗里(Oswald Avery)发现],也有点像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32)在20世纪70年代提到的文化“模因”(meme)。2“思维因子”是最小的思维传递单位。比如,某人对自己的母亲、父亲或者其他人的持久概念都是一个独立的思维因子。总体来说,这些概念、模式就是一个人的“人类思维荷尔蒙”(human bemone),它也会组成这个人的思维。它们是思维可见表现形式的基础:那些能够体现出(人类)自主、移情的行为。
思维因子(beme)
意识的基本信息单位,它是组成信息结构的构造单位。当具备适合的介质,比如人类大脑或适当的软硬件时,这样的信息结构能够为行为举止、人格、回忆、情感、信念、态度和价值观提供编码化或模式化的指令。从功能上来看,它等同于基因,能够自我复制、突变,并对选择压力做出响应。每个人拥有的关于任何事物的持久概念都是一个独立的思维因子,事物之间通过模式连接这些概念。
BNA(思维因子神经架构,Beme Neural Architecture)
一个信息结构,它对意识表达中所使用的指令和模式进行编码,或者在人脑中,或者在适宜的硬件和软件环境中。
思维因子之于思维的意义,就像基因之于身体一样。在一个适当的环境中,基因能够创造出一个能够和它们的编码协同工作的躯体。同样,在一个适当的环境中,思维因子也能够创造出和自己的编码相调和的思维。对思维因子来说,合适的环境基本上就是虚拟空间以及可兼容的软硬件。总体来说,基因存在于自然进化的产物、DNA双螺旋结构及其变体之中(同时单链RNA中也有分布),而思维因子则存在于多种软件结构的变体之上,我们将这种结构称为思维因子神经架构(beme neural architecture)或BNA。正如基因由核苷酸组成一样,思维因子也由多种次级单元构成。这些次级单元包括大量感官触发器(声学、视觉线索等),这些东西会组成一个特定的思维因子。
在思维因子和基因之间,自然提供了一种互利共生的生存方式。这时,基因的产物之一人类意识可能将史无前例地通过思维因子完成独立的自我繁殖。与此同时,思维因子的产物——虚拟人意识若希望维持自己周遭的环境,也离不开基于基因的生命。因此,思维因子提升了基因生存、自我繁殖的能力,而基因同时也帮助了思维因子的生存与繁殖。不仅DNA会带来全新的生命自我繁殖编码——BNA,新的BNA编码同时也会促进“前辈”DNA的生存,而非与之竞争。从自然选择的角度来讲,这意味着它们可以获得生命蛋糕中更大的一部分,因为BNA与DNA生命之间并不存在零和博弈。从思维意识角度来看,这种协同增效作用意味着数字编码将很快获得自主与移情能力,因为它借助了生物学编码的最大收益。
思维克隆人的遗传学基础是它的BNA。这一编码内包含了生物学原型的思维因子,并能够创造出原型大脑的复制品。思维克隆人的情感与原型并无二致,因为情绪是精神概念的一些模式,这意味着它们就是思维因子。思维克隆人提取出的完整思维因子集(或思维荷尔蒙)是思维克隆人家庭、先祖、子嗣间共享的纽带,就像血缘关系一样。
在其脑机交互技术长篇评论《不只是人类》中,拉米兹·纳姆曾提及,脑部植入电极的瘫痪患者能够通过自己的意念控制机械手、鼠标光标等。他总结道:“这是大脑总体的原则,从神经角度来讲,感觉相当于记忆,也等同于想象力。这意味着,你看到、记起或是想象到同样的事物时,会激活相同的神经元。对声音、气味、身体感觉来说都是如此。”这一研究意味着,通过使用软件连接来复制刺激神经元的过程,思维克隆人能够记忆或想象起与生物学原型曾看到或感受到的相同的图景、声音、气味以及身体感觉。第一代思维克隆人的父母也就是生物学原型的父母。由于思维克隆人和生物学原型拥有相同的身份,它们也必然拥有相同的父母。他们是同一个人,尽管拥有两个不同的基质。如果你爱自己的牧师,那么你也会自动爱上他的思维克隆人,因为他们就是同一个人。
想象一下在语音留言中听到你熟悉的牧师的声音,你会有怎样的反应?你会产生那种友好、崇敬的反应,这就如同他面对面与你讲话。虽然电话技术的出现让声音能够出现在两个或多个不同的地方,但我们还是拥有着相同的身份。因此,对思维克隆人来说也是如此。我们的思维虽然能够出现在多个地方,但是仍然拥有相同的身份。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会说,“思维因子比基因更强大”。由基因所创造的人从出生起就被封藏在一个实在的躯体中。但由思维因子创造的思维克隆人却能够以多种形式存活下去。
在另外一种情况下,思维因子仍然比基因更强大。假若我们刚刚提到的那位牧师选择创造一个自己的基因克隆人,也就是说,另外一个生物学个体将会在与他相同的DNA的条件下成长。我们会自然而然地把他们当作两个不同的人,也难以把曾经的爱与尊敬分散到这个甚至可能不会再当牧师的思维克隆人身上。这种克隆人的思维会和我们所熟识的那位牧师相去甚远。虽然大脑的确由我们的基因雕琢,不过在更多时候,它的成长走向是由我们后天的经历、我们在一生中无数个不同时刻所做出的不同选择决定的。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是那些长相十分相似以至难以区分的双胞胎,实际上仍然是不同的人。牧师的生物克隆人会触发我们心底对牧师本人的记忆,因为他们看起来一样,其走路和行为方式看起来也相仿(因为神经模式由基因控制)。不过,无须交流太久,我们就很快会意识到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人。我们没理由再去将自己对那位牧师的爱扩展到他的生物克隆人身上,或者说我们对克隆人的感情不会比对他的儿子的多。
现在,假设我们爱的这位牧师选择了思维因子克隆,出现在计算机屏幕上的思维克隆人注视着我们,这张脸看起来和牧师原型一样,言谈举止、思维方式无不和他吻合。我们会自然而然地将自己对牧师的感情延展到他的思维克隆人上。他们就是同一个人。牧师的思维克隆人还会和曾经的他一样。思维因子比基因更强大,因为它持续的时间更久,能走的距离更远,它本身也更为重要,因为思维因子关乎生命的经历和意义,而基因仅仅是分子。
我们之所以将基因看得那样重要,是因为我们已经被那句“血浓于水”的观念洗脑。不过,这个比喻也会带来一些困惑和错误。毕竟,我们收获的至死不渝的爱来自自己的爱侣或伙伴这些和我们并不存在任何血缘关系的人。另外,浪漫爱情的吸引人之处源于思维因子而非基因。我们和最好的朋友没有相似的基因,却有着相同的思维因子,我们会对这些朋友两肋插刀,对远房亲戚却不一定会这样。
在BNA时代,更正确的比喻应该是“思维浓于物质”(mind is deeper than matter)。我们的灵魂通过思维因子相连,而不是基因。如果那位牧师的大脑仍然存在,即使缺少肉体也将不再那么重要。根据肤色来决定心意,就像根据肤色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忠诚一样靠不住。思维真的要比物质更深远。
“灯亮着,有人在家”
创建虚拟人的过程中存在着道德(或生物种族)困境:创造思维克隆人时,最初几代一定会错误百出。这样一来,我们该如何去“尊重每一个思维个体的生命价值”?这种错误会不会导致“烂尾”的虚拟意识出现?如果我们通过思维软件创造出思维克隆人,然后就像对待实验室里的小白鼠一样对待它们,并最终弃之不顾,会不会太残忍?3如果在思维软件取得足够多的成功,让一个虚拟人能够理解在未来的思维软件操作过程之前,也需要获得准许,那么如果没有获得准许,研究是否应当终止?
全球最重要的医学伦理指导文件是《赫尔辛基宣言》。2013年,《赫尔辛基宣言》进行了重新修订,其中包括这样的内容:“若继续留在研究中,需要尽快得到主体或合法代表的同意。”《赫尔辛基宣言》第21条写道:“实验动物的福利应给予尊重。”早期的思维克隆人并非动物,我们不能去断言它是动物和人类的连续体,或者尚未被证明具有人类思维,然后就拒绝在它们身上应用医学伦理。《赫尔辛基宣言》指出,那些由于身体或精神原因无法签署同意书的个体,比如那些不具备思维或高度依赖研究者的个体,我们可以把这些最初的网络意识存在视作“志愿团体”。针对这些情况,《赫尔辛基宣言》对第19条进行了修订,加入“特别保护”。这种保护包括成立独立审查委员会来批准研究、由监护人代为同意等,而一旦实验主体能够自行判断时,便拥有退出实验的权利。
摆脱医学伦理困境的方法是将思维软件的开发模块化,将开发思维软件自我意识与网络意识分离开来。特别是,模块化需要按照模块来编写能够从思维文件中获取行为、人格、记忆、感觉、信仰、态度以及价值观的思维软件,复制这些内容,但并不把它们整合成一个完整的大脑。这种模块化的自我意识就像是僵尸。“灯亮着,但没有人在家。”对这些僵尸反复试验、在错误中学习并不会带来伦理问题,直到思维软件能够出色地复制出思维文件中的每一个思维意识,而自我意识也依靠这些理解来成长。
同样,如果映射神经信息的方法会给患者带来剧烈的痛苦,那么也将被视作不符合人类伦理。不过,如果通过麻醉患者使其无法感知疼痛,那么只要获得了患者的同意,实验也就不会产生伦理非议。疼痛感仍然会出现,因为麻醉药剂仅仅降低了我们对这些痛苦的感知,却抹不去痛苦的存在。
与思维文件模块化类似,我们也需要分区开发自我意识模块,不过这些模块并不会与任何有意义的意识相连。这个软件模块中没有恐惧、希望、关心,因为并不存在外部的参照物——没有思维因子。而为了达到测试目的,可以填入无意义的占位符,比如数字等不会造成共生的关爱、情感或思维的符号。“灯没有亮,虽然有人在屋里,可他们感受不到任何意义。”
一旦我们对这些无意义、独立的自我意识代码的运转感到满意,这些模块就会被拼接在一起。这样有利于我们做准备,在真实世界来一次试飞——启动开关:“灯亮着,有人在家。”我们解释实验;我们回答问题;我们要求他们填写知情同意书;我们给他们提供监护人;我们尊重他们的意志,提供舒适的环境。这样就可以开启符合医学伦理的思维克隆时代。
不,等一等,伦理学家可能会说,你必须先创造出一个婴儿。即使你将给一个新的网络意识传入一个成年人的思维克隆人,这仍然和网络意识从幼小逐渐走向成年的过程不同。《动物认知》(Animal Cognition)等期刊上刊载的跨多个社会物种的研究已经证明“正常社交发展如何依靠成熟个体而存在”,这些个体可能是家长,或是一个适宜环境中的其他成年人,类似人类的孤儿院。单纯创造一个虚拟人,而不留足够的时间去理解一个思维文件所有的细微差别,忽视思维文件、现实和社会之间的无数接合点,并不会创造出医学伦理所涵盖的那种有能力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意识。
然而,思维克隆人早先测试版本的那种天真无邪并不是创造它们或让它们继续参与实验的医疗伦理标准。医学伦理能够接受独立的监护人为没有能力进行知情同意决策的受体做出决定。而且,一些道德审查委员会仍会通过某些善意、宽松的裁决,允许继续会生成人类级别网络意识的研究工作。
因此,摆在网络意识思维软件面前的医学伦理障碍并不是无法逾越的。跨过这些障碍需要审慎的思维软件开发、审慎的研究条约,以及一支由心理学家或伦理学家组成的精英团队,来训练网络意识成为我们的保卫者。在这种方式下,我们能够从那些能够提取思维文件中的行为、人格、记忆、感官、信仰、态度、价值观的思维软件更进一步,发展到能够将这一切以一种人类级别的自动化(包括自我意识)和感受(包括感觉)整合在一起的思维软件。最终,数百万虚拟人将因那些实验先驱的奉献与勇气而受益,这就像医疗科学领域的遗体捐献者一样令人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