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诡异的能力
王书远本就迟钝的大脑立刻陷入了死机。
这个死人是他的幻觉,还是未来的他?
每一种情况都有可能,因为此时就算在他眼前发生再扯淡、再诡异的情形,他也不会感到丝毫的惊讶和奇怪。
因为还能有比他突然从家里来到弥漫浓雾的隧道更诡异的事情吗?
冷静之后,他起身上前,爬过去摸了摸尸体的手,冰冷,但却是实体,有粗劣的触感,像是在摸砂纸。
但这张脸绝对没有错,肯定是他自己的脸,绝对不会认错。
所以难道这真的是一具自己的尸体?一具他未来的尸体?
莫比丝环?难道这个隧道始终就是一个循环?
他在未来的确会死,而且极有可能是被饿死的。
王书远脸上浮现出恐怖的阴沉,不,他不能死,他要活着回去。
眼神下移,瞄向了尸体的小腿肚。
虽然尸体皮肤表面的水份大量蒸发,但是,相对粗壮的腿部肌肉还是比较发达的,就算蒸发了大量的水份,依旧显得很饱满。
吃人等于是抛弃了人伦道德,就不能称之为人了。但是吃自己呢?为了活下去吃未来的自己呢?这应该是个值得探讨的哲学话题吧。
反正未来的自己已经死了,他为了活下去而不得已为之算不算紧急避险?
“我同意在我死后,过去的我吃掉我的尸体活下来,那么,现在的我就等于是得了尸体主人生前的同意。无论如何我要活下去!”
短暂的呢喃过后,王书远掀开了尸体的裤腿,对着暗红色干瘪的小腿咬了下去。
啊——
王书远猛然被疼痛惊醒,他惨叫一声,想要起身,却虚脱的再次倒下。
身下是冰冷的碎花岗岩抛光路面,上面是无数个灯泡组成的无影灯光,空中弥漫着浑浊的雾霾,他依旧在诡异的隧道中。
“原来我昏了,是梦.......”
可紧接着,他又感觉不对劲,因为他感觉自己的小腿好痛......
费劲的直起身靠在墙上,他忍痛掀开裤腿。
暗红色干瘪的小腿肚上出现了一个血淋淋的巨大豁口,像是被什么人狠狠咬了一口。
王书远呆住了,谁咬了我一口?不是我咬了我死后的尸体一口?
忽然,他感觉到嘴里有粘稠的异物,嘴边也黏糊糊的。
伸手一摸,鲜红的指尖刺痛了他的眼睛。
“我吃我自己?!”
可这怎么可能?人怎么能咬到自己的小腿肚?
一想到嘴里还残留着自己小腿的肉,他几欲作呕,可强大的求生欲让他强行捂住嘴,将嘴里所有的东西都吞了下去。
咬都咬了,不能浪费。
如果能活下去,他不介意再咬两口。
是时候该前进了.......
王书远忍痛起身,或许是吃了自己肉的关系,他的眼神变得更加狠厉,坚定。
他,一定要离开这里。
又是不知岁月的行走,麻木的胃也不知道饿没饿,他一路上都在考虑下次是不是咬右腿,这样的话两条腿消耗比较平均,不至于让身体一边失衡没法走路。
不过那样做也有弊端,两条腿一起疼的话,就会严重影响走路的速度。
至于失血过多是不用考虑的,空气中的炙热微粒,就像是火焰一样烧结了伤口,留下一个带有牙印的豁口。
走着走着,忽然,王书远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的时候呆住了。
因为在前方,他看到了一道刺眼的亮光,他能感觉到,那就是尽头。
他忽然想嚎啕大哭一场,鼻子酸酸的,但最终还是化为坚毅的神色,踉跄走向了亮光。
*
四十平米的单身公寓内,夕阳的余晖在室内地板上点缀了一片金光,枯柴般的身影站在电脑桌前,手里正拿着那本印有爪印的黑灰色笔记本。
下一秒,笔记本爆发出无色的火光,化为黑灰消散于世间。
“这不是梦......”
王书远呆呆坐在床边,看着熟悉的房屋,熟悉的摆设,他在哭,喜极而泣的哭,但可惜没有一滴眼泪流下来。
罢了,回来就好,全当是一场梦。
然而,当他起身,目光无意间扫过窗外的时候,他呆住了。
茫茫的白色占据了窗外,仿佛整个世界都被重度雾霾所笼罩。
他还没有出来?
不,不对,因为他清楚看到了几十米外的高楼,看到楼下操场上欢快丢沙包的孩子,甚至还听到买菜路上偶遇的大妈站在路边家长里短的闲聊......
他看的、听的都真真切切。
可这,怎么可能?
能看到对面的公寓楼也就算了,算他视力好,勉强说得过去。
可他距离窗户还隔着一张床,最少有两米远,他的视线是如何拐弯看到楼下的情景呢?更别说他还能听到居委会的值班大妈正在抱怨‘某缺德的铲屎官遛狗不铲屎’来着。
他住的地方可是28楼,这些信息的反馈正常吗?
而且,还有更扯的......
比如楼上的住户大白天还在办事,不愧是新婚燕尔,不对,那好像是隔壁老王?!
还有,7楼的孩子趁父母不在家,正偷偷拿爸爸抽屉里属于他的压岁钱;
8楼的老张又在嘟嘟囔囔抱怨老婆不让他喝酒;
9楼的年轻人输了游戏化身APM祖安大师,1V9与人疯狂对线;
10楼的猫奴在吸猫;
11楼的婆婆在打麻将;
12楼的奶奶在绣十字绣;
甚至更远的情形,他也能看到......
王书远一脸纠结的坐回床边,他也不是故意去偷看人家家里面的隐私,但这些感官反馈都是真的吗?都是正在发生的事情?他为什么能看到周围的一切?而且能听的真切,甚至连味道都能闻到。
他猛然抬起头,看着外面白茫茫的世界,难道是因为雾?
他迫切想要去确认此时是不是这些事情真的在发生,他连忙起身,顾不得身上的不适,冲出了门。
可刚出门,他又跑了回来,拿起小镜子照了一下。
果然,不是梦,他变成红脸的恶魔男爵了,不过,他要比男爵更丑更瘦,身材跟皮包骨的干尸差不多。
这么出去肯定会吓坏别人,他连忙戴上口罩、墨镜,翻出压箱底的棒球帽,找了个高领的保罗衫,系满扣子,挡住可怕的脖颈,这才出门下楼。
电梯里,王书远缩在角落里,尽量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此时,他仿佛已经忘记了前几日可怕的经历,哪怕看到电梯里广告牌上的电子时间,看到日期已经过去了八日,他也没有任何惊愕。
这几日他所经历的诡异无法解释,但是,如果他能获得了全知之眼般的超能力,那么他就发了。
因为他感觉一切的苦难都是值得的,那么过去的苦难自然就不值得悲伤。
当然也不值得去歌颂。
他不能去别人家里确认他刚看到的信息是否真实,他只能选择去一楼公开场地确认。
很快,他就来到一楼,离开公寓之后,快步走向小区的活动场地。
那地方以前是四个乒乓球台,后来被大妈们霸占,白天作为羽毛球场地,晚上跳广场舞,直接将年轻人赶走了。
年轻人跟她们讲先来后到,大妈们就给年轻人讲尊老爱幼;当年轻人又要跟大妈们讲道理的时候,她们就耍起了无赖,治安员来了都没用。
连续遭到损坏的兵乓球台只能撤了,这块空地就成为了大妈们专属的活动场地。
可惜好景不长,小区里的小孩子们也想找个场地玩,毕竟在通车的道路上乱跑很危险,可惜大妈们也不让场地,这时候她们又不说尊老爱幼了。
随后,王书远就给小孩子们出了个主意。
接下来,这些小朋友总是神出鬼没的出现,拿走大妈们正打的羽毛球,然后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一次两次也就算了,一个小时能抢走十来颗,这就不是碰巧了,因为都赶上进货速度了。
气的不轻的大妈直接报治安,可惜治安员来了能咋办?人家小孩儿贪玩,总不能因为几颗羽毛球把孩子抓紧去吧?于是只能佯装严肃的训斥几句。
可小朋友下次还敢。
愤怒的大妈只能找孩子家长告状,人家长一句‘孩子贪玩,你这么大年纪了跟孩子计较什么?他不懂事,你还不懂事吗?’差点没把人气进医院。
羽毛球的确不值钱,但问题是没了球,大妈们就不能打羽毛球了,只能在那干瞪眼。最终她们只能妥协,让出了活动场地。
果然能打败魔法的只有魔法,如今这片场地成了孩子们丢沙包的地方,每天放学后也是热闹非凡,充满欢声笑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