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从努力当学霸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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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 代言价值

显F电子科技的两大股东维创电子公司和F利浦集团,经过多轮友好是磋商,给这家合资公司的规划是未来几年内,寻求在米国进行IPO上市。

而目前的显飞电子公司的高管,都拿到了认购期权。如果能够上市,他们将可以以未上市之前的估值,从两大股东手中认购股票。

柯慈雷目前手中拥有的认购期权,可以认购1%的股权,并且,是按公司价值5亿米元来估值的。也就是说,他还是需要掏腰包支付500万米元,才能买下这些股票。但如果能够上市的话,以柯慈雷对于公司的了解,稍微释放一点业绩,股价肯定能够上天。

保守估计,显飞电子科技公司未来合理IPO市值不会低于10亿米元,如果市场给出苹果公司那样的100倍市盈率的高估值,那么显飞电子科技公司市值可以到50亿米元!

……

VCD在技术上并不复杂,也就是在CD技术的基础上,采用了MPEG-1压缩编码技术。

这项技术起源88年,由ISO(Inter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Organization,国际标准化组织)与IEC(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国际电工委员会)于专门成立了针对运动图像和语音压缩制定国际标准的组织。这个正式名称是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动态图像专家组),简称是MPEG。其后,这个组织推行了一系列的视频文件压缩标准。MPEG-1压缩编码技术标准,是由92年正式发布,基于这项技术标准,后来衍生了两大应用――VCD和MP3!

而MPEG-2标准则是在94年才发布,而这个压缩标准低的主要应用成果既是DVD。

历史上,VCD诞生于中国,但这项产品的核心解码芯片,却是C-CUBE公司率先推出。

92年还在江淮电视台上班的江万勐被派到米国参加国际广播电视技术展览会。

在这次展览会上,江万勐被米国C-CUBE公司展出的一项不起眼的技术――MPEG解压缩技术牢牢拴住了目光。

江万勐敏锐地意识到:可以把图像和声音存储在一张比较小的光盘里的MPEG技术,意味着可以创造出一种物米价廉的视听产品,供老百姓在家中使用。而C-CUBE公司的董事长孙燕生恰好是米籍华商,两人一拍即合,决意将MPEG技术开发为电子消费产品,创立了万燕公司,率先生产和推出VCD产品。

当然了,万燕公司的MPEG解码器元件还是从米国的C-CUBE公司进口,名义上,万燕公司“发明”了VCD。但实际上,其根本不掌握核心专利,MPEG压缩标准是国际标准组织公开的技术标准,而率先做出了基于这项标准的解码芯片的C-CUBE公司。另外,VCD读取盘片是基于CD-ROM技术,而CD-ROM的各种零部件,万燕自己也不能生产,需要向欧洲、东瀛等等国际大厂子进口。

正是因为,万燕公司根本就没有专利护城河,所以,其率先推出VCD不久,迅速就引发数以百计的厂商跟风。很快,在VCD的跟风大潮中,率先推出VCD的万燕成为了其他友商崛起的踏脚石。

虽然,C-CUBE优先向万燕供货,但是,能做解码器芯片的公司也不止其一家,C-CUBE仅是最大的VCD解码芯片生产商,并不是具备垄断市场的能力。

所以,万燕公司研发的VCD开头几千台上市,基本上都是被“友商”买去学习参考。随后,就迅速在恶劣的竞争环境中节节败退。

即使是C-CUBE公司,后来也是因为业务单一,仅仅生产技术含量不高的影音解码芯片,而被其他的半导体巨头兼并。

1983年3月末,显飞电子公司在香江高调宣布一则显闻――VCD发布!

作为显飞电子公司的董事长,虽然,刘焱平时不太管事,但是这个时候,还是需要他出来站台,利用自己的号召力,给品牌进行宣传。

实际上,刘焱发现自己父子几个给品牌站台宣传的效果,比大部分的明星更好!而且,因为不断的推出显产品,加上,经常喊出“颠覆世界”、“革命性的产品”、“改变世界”……这类的不要脸的口号,在这类口号还未被喊烂之前,他们几个这么卖力的宣传,还是让很多青年人对他们兄弟推崇备至。

刘焱在VCD发布会上高调的宣称:

“还没有购买录像机的用户,无视那种笨重的磁带式录像机吧!昂贵、笨重的磁带式录像机,并不是家庭观看指定影视的最佳选择!

除非你确实想要自己录制一些内容,否则,根本没必要去选录像机!无论是S下推出的VHS格式,还是S尼的Betamax格式录像机,价格都高达2000米元左右的价格,即使一部分低价的录像机,也很少有低于1000米元的!”

“而我们的VCD播放器,甚至可以低至498米元一台!以录像机平均价格1500米元一台计,我们的VCD播放器仅仅需要录像机三分之一的价格。

至于,录像带和VCD对比,也同样如此!一部正版电影录像带,市场售价大约30米元,欧米和香江的电影票价大概是2米元,也就是说,在家看录像带,相当于15倍电影票的价格。

而我们一盒VCD光盘,参照价格是10米元!而其内容,跟一盒录像带是等同的!”

“录像带那么昂贵,给版权方分成多少呢?事实上,绝大部分的录像带发行商,仅给版权方10%左右的分成,也就是一盒正版的影视录像带,消费者即使花费30米元购买,真正的制作这部电影的公司只能拿到3米元!

从购买正版影视内容,支持创作的意义来看,录像带市场已经是巨头垄断,剥削那些真正的创作者的毒瘤!”

“据悉,世界电影总票房规模大约达到80亿米元,制作公司能够从传统的院线市场获得总分账30亿米元。也就是说,传统发行渠道,制片公司平均拿到手37.5%,还算是合理的回报。

但是,我们统计影视录像带发行市场总规模超过50亿元,然而,全世界的影视制作公司从这个市场拿到的分账比例不超过5亿米元!可想而知,这一块市场,是多么的恶劣。”